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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帮大枣敷了金创药,头顶随即传来一声:“多谢兄弟!花某在此谢过!”随着这句话落,花铁干斜飞身子,举起钢枪,力贯双臂,朝风连衡疾刺而去。枪尖下寒光闪动,势挟劲风,若被刺到风连衡必然血溅当场。但风连衡毫不示弱,在花铁干动的同时,他也点着檐角而起,向上飞去。花铁干改刺为挑,举火撩天,风连衡巨笔下划,又听“铮”地一声,兵器相接。风连衡反借着这一击之力,疾向上飞,趁着花铁干未到,挥着巨笔写字。
簌簌的木屑落下,路过细看这才发现原来二层楼上挂对联的门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翻了过来,只见左边上写着“将血化墨”四字,第五个“书”字也正在风连衡手下成形。再去看右边,也有四个字“守中维平”。
原来刚才二人在空中那招数相接,风连衡为了要证明马血能用,拿对联门板当纸,写起了字,花铁干不甘落后,若两人过招之时被他写字成功,就表明他输了。他们接到“北四怪”的挑战,尽管真正比武还未开始,但若事先就输了一场,到真正比武时难免士气上说不过去,当下也在提枪写了起来。两人枪笔相接,各自攻守精妙,进在伤敌,退在写字,这种比武当真闻所未闻。
百余招过后,两人再次分开,各自立了檐角一边。此时云销雨霁,日头未出现,阳光却不吝啬地从云后倾泻而下。二人迎风肃立,一白一红,当真是好看。底下围观的人见此画面,不由得都大声喝彩,更有人兴致盎然地把楼上新写好的对联念了出来。
只见上联木刻为笔画,血色鲜艳,写着:“将血化墨,书尽书生意。”下联则只是在黑漆的木板上刻下一行字:“守中维平,无满无敌心。”
路过一看,不由得也喝起彩来。风连衡外号“血墨书生”,花铁干人称“中平无敌”,二人竟是将自己的外号写进对联里,一个意气风发誓要得胜而归,一个不骄不躁,守着无敌心。
水笙皱眉不解地问道:“‘无满无敌心’是什么意思?既然是‘无’,怎么会‘满’呢?”
水岱站在女儿身边,微笑着道:“等明日见到你刘伯伯,你在问他讲给你听。”
“落花流水”中的刘乘风是武当掌门,除了成名剑法高强之外,对道学研究也造诣颇高。南四奇四个兄弟感情好,平时都受他熏染不少。不然,花铁干这一时间要对出风连衡这对联,还真不是易事。“血墨书生”的第三字“书”既与“书生”成名词,单独来写能做动词。他“中平无敌”的“无”可就没这么灵活了。风连衡就是瞅准这一点刁难,比斗期间那容半点闪失?风连衡能有功夫想这些心思,他花铁干若没有,就算随便写个对子来,那也是败了。
风连衡斜眼扫了一眼对联,道:“中平枪果然名不虚传,枪法好,才学好,马血也好,风某佩服。”说罢纵身落地,将重新回复灰白笔头,黑亮笔尖的巨笔没入袖中。依旧像来时一样,不疾不徐地进客栈里去了。
花铁干也一跃而下,水岱忙迎了上去。互相寒暄一阵后,水岱又替花铁干介绍了路过与丁典,不过语有保留地只介绍了二人姓氏,只道一个是大夫,一个是关外做生意的,并没有多说。
花铁干觉得奇怪,不明白义弟为何如此郑重地介绍两个不相干的人,但依然是客气有礼地招呼了一声,又问道:“‘四怪’到了几个?大哥和三弟到了没?”
水岱道:“昨日胡渡已至,小弟与他比了一场,那人无论是内功还是轻功都不可小觑。”
花铁干沉吟道:“风连衡的武功也不在我之下,三日后的比武,只怕更是凶险万分。等大哥和三弟到了,大伙儿细作商量。”
围观看热闹的人都早散去了,路过悄声问丁典道:“丁兄弟,你看他们俩到底谁更厉害?”
丁典指了指那上头的血墨,森然道:“只怕‘血墨书生’还要高出一筹。”
路过经他的指点也明白了。风连衡笔端染血,要不让血滴飞溅而均匀描入笔画中,必是收放自如的内力控制才行,这样一来,在比斗中势必不能尽全力。因此,现在这结果是打平了,但其实应该算风连衡胜了。
丁典慨然道:“三日后,恐怕一场恶战难免了。”
但是,花铁干心思深沉,谁知道他就是用了全力呢?
路过笑道:“这也是好事。有他们互相牵制,那些宵小之辈想必不敢轻举妄动。”
丁典的身份已经曝光,只怕不用等上三日,“北四怪”与“南四奇”这本来就能算江湖头等大事的比武,就会成为头版头条且独家连载了。
路过所料不差,这两日里,中原武林人士几乎都聚集到汉口来了,各自分南北站边,美其名曰为双方助阵。“落花流水”与“风虎云龙”的比武已经远远不止是北四怪与南四奇的名头之争,俨然成了武林南北高下的较量了。“北四怪”与“南四奇”这两日都陆续到齐了,对于这个结果,他们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
那些江湖人真是为了这场比武,还是为其他?路过心中嗤笑不已,问丁典道:“丁兄弟,我见你这两日茶饭不思,是有什么心事么?你看要不这样,我们乘船过江,去黄鹤楼玩玩?顺便赏赏花。”
丁典一听大喜,道:“小弟也正有此意。”一看路过似笑非笑,丁典一张黑脸顿时燥热了起来。
他这几日一直就想乘船过江去寻凌霜华,一来担心唐突冒犯到佳人,二来每天无数的眼睛盯着他,他一出门就一大群人暗暗尾随,他若去找凌霜华必然会给她带去麻烦。因此,只得忍耐。只是每次想起凌霜华的音容笑貌,那倩影在胸中徘徊不去,便是无尽的相思。真是“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他年近三十,已是不小,还这般如情窦初开的小少年一般思念佳人,又被路过一眼看穿,自是有些难为情。
丁典担心给凌霜华带来麻烦,那是他不知道凌退思的厉害,路过却没有这个忧虑。现在他与丁典恐怕早就成了人们砧板上的鱼肉,他索性也放开了。大摇大摆地吃喝玩乐,反正丁典钱多,还有水笙这个可爱的小妞儿陪着说笑,他早想好脱身之计,便今朝有酒今朝醉。《神照经》是要练的,但是不急于一时。反正秘笈在手,将来无敌于天下的日子会很长很长,说不定变成独孤求败那也是十分可怜,现在这种没本事的日子,他得赶紧趁着享受。
水笙这两日与路过形影不离,见他们要去武昌玩,当然也吵着要跟。路过对这可爱小美女向来是有求必应,当下抱起她就出江去了,把个叫汪啸风的少年气得干瞪眼,想想不甘心,也跟着来了。
丁典租了船,四个人一起过江去。江上风景甚好,船只往来,如果不是后头那追来的一大队船,想必还能更好。
第四十八章 江心遇险
“神仙叔叔,他们打起来了。”船未到江心,水笙神秘兮兮地凑到路过身边来悄声说着。
路过往后瞥了一眼,果然看到后头远远跟着的船只上人影跳动,隐约传来兵器声和叫嚷声,真是有人打起架来了。
丁典道:“笙儿不用怕,他们若敢来,丁叔叔一桨拍一个,痛打落水狗。”
汪啸风把水笙拉到自己身边,略责怪地道:“就说不要跟他们出来。丁叔叔,他们为什么一直跟着你们?”他不喜欢路过,因此坐得也离他远远的,也不愿意同他说话。
路过在心里暗笑这小少年真是不懂追女生。本来水笙与汪啸风自小打一处长大,感情很好,唯一的分歧就是水笙对他这个“神仙叔叔”有些盲目崇拜,汪啸风很有些吃味,因此这几日自遇见路过,水笙跟前跟后形影不离,汪啸风少不得跟她闹别扭。这一闹别扭,两人就自然而然生分了些。
老实说,对原著里的汪啸风,路过并不十分讨厌。女朋友被小淫僧虏去,相处大半年,最后还明显偏心小淫僧,是个男人都接受不了。至于读者讨厌他不相信水笙的清白,那是因为他们站在上帝视角,知道了一切真相,自然不会了解不知情的人心中的彷徨与迷惑。
若不是汪啸风现在的“情敌”是自己,路过还真想技痒地教教他,该怎样好好地利用情敌来成就自己的优势。
丁典笑了一笑,道:“这你得去问他们了。”
这时候船已在江心,江水颇急,有几处还有漩涡流。若有人趁此前来挑衅,他们前不着村后不找店,路过也有些担心。他会游泳,但水性却不怎么样,若掉进江里,侥幸不死也要去掉大半条命。但总归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冒点险,也成不了事。
“呀,有人落水了。”水笙一直关注着后面的船只,及时报告着最新状况。
路过笑了一笑,抬头望了望天,正好看到两只水鸟飞过。不觉有些好笑,道:“笙儿,我讲个故事给你听,怎样?”
水笙拍手笑道:“好呀好呀,我最喜欢听故事了!”说着又要凑到路过身边来。
汪啸风又狠狠地瞪了路过一眼,抓着水笙不愿放手。
路过暗笑一声,道:“笙儿,你就坐那边。”有丁典在旁,安全。
水笙回头瞪了汪啸风一眼,把他的手拍了开去,就算还坐在那里,也不愿和他坐一块儿。
路过慢悠悠地道:“从前有一个村子,村子里有两个兄弟。有一天,天上飞来了一只大雁。哥哥搭上弓箭,道:‘射下来煮了吃’。弟弟一听,拦住了他,道:‘不,烤了吃。’两人争执不休……笙儿,你说应该怎么吃?”
“烤了吃,我喜欢烤了吃。”水笙笑眯眯地,好像真有只香喷喷的烤大雁放在面前了。汪啸风也及时讨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