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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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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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遇到小歌后开始的,小歌自己都不会骑马,更不可能教他。在风霁云教谢家孩子骑马时,两人也跟着一起学。
  九成山脚下有一个王室马场,养了数千的骏马,春猎时没带马来的贵族可从马场中挑选合用的马匹,云府的仆从虽带了马来,但都是高头大马,不适合孩子骑,风霁云便带着一群孩子去马场挑马。
  看风霁云熟练的挑选出合适的儿马,御风忽道:“风霁云你懂马?”风霁云的样子怎么都不像门外汉。
  “我学骑射时,阿母教过我如何看马,因此略懂一些。”风霁云谦虚的道。
  谢琳还会相马?御风颇为讶异,这一年多来,他所看到的谢琳都是一个病秧子,比小歌还病秧子,小歌的身体虽然有问题,但活蹦乱跳的小模样很容易让人忽略她的身体状况,谢琳却是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病人。
  风霁云看了御风的样子便知道他在想什么,微笑道:“阿母年少时也是一代名将,又四处走商,九州大地也大抵走过,懂得东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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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母年轻时好像受过伤,体弱,生小歌时又伤了身子,便成了如今的样子。”风霁云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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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风倒没腹诽什么,小歌出生时的事他是知道的,若非不得已,云唐应该也不想冒险剖腹生子。
  风霁云给谢家的孩子挑了适合的小马驹后,又要给御风与公子季袈恚悸堑秸饬轿欢际浅跹д撸幌褡约河胄患夷羌父觯乃瓯憧佳锫恚械鬃樱皇悄炅涮。惶裟切┐舐砭托校缬牍蛹精‘,安全起见,风霁云想让他们两个骑那种性情特别温驯的马。
  御风看着一匹大马道:“这匹马不错。”
  风霁云看了看御风看中的马,嘴角顿时就忍不住抽了下,眼光真好,这匹马的口齿约莫六岁左右,看着懒洋洋的,但估计是整个马场最好的马,也是脾气最差的。“不如换一匹,这匹太大了。”最主要的是脾气不怎么好,他们才靠近了一点,那匹马便露出了准备踢人的神色。
  御风坚定的道:“就这匹。”
  风霁云随御风,吃点苦头就知道什么是最合适的了,但马监却要被吓哭了。“王孙不可,此马乃绝尘,桀骜难驯,已伤了数十人。。。。。。”王孙若是在这里出了什么事,他这个马监就死定了。
  风霁云微怔。“绝尘!”
  对马一窍不通的御风看向风霁云,风霁云见了,道:“在北荒有一地,名曰青风原,终年苦寒,却生活着一种极为神俊的骏马,奔跑时如青色的风掠过原野。因为青风马的速度,极难捕捉,但数十年前北荒有人捕捉到了一匹青风马,使其与汗血宝马□□,培育出了比汗血宝马更出色的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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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霁云闻言回道:“十五年前齐易王从胡人手里得了一对绝尘,可惜无人能驯服。十三年前齐易王薨逝,齐国诸公子夺位使得齐国内乱,其中一位公子,如今的齐王将绝尘送给了大王以求辰国的支持,这匹马应该是那对绝尘的后代。”
  御风不在意绝尘所代表的价值。“它跑的有风那么快?”
  风霁云有些无奈,说了半日这人就没听懂吗?如此珍贵桀骜的马,他根本驯服不了,即使驯服得了,辰王也不会将这么珍贵的宝马送给他。“不知,但青风马的后代,脚力怎么也比寻常骏马要好。”
  御风闻言将身上的弓箭取了下来,公子季耍挥衫∮纾骸澳阋鍪裁矗俊�
  “驯马。”御风回了这两个字便向绝尘走去。
  风霁云觉得脑仁疼,对不远处骑着儿马在闲逛的谢非道:“阿非,快去将阿父找来。”不管御风有没有驯马的能力,都会有麻烦,把云唐叫出来,那些麻烦便能解决。
  御风将绝尘放了出来,趁着绝尘不注意时用轻功跳上了马背。御风这一年每日勤习武艺,体力消耗巨大,不管如何吃,身上都没长多少肉,然肉虽不多,却都是蕴含着极大爆发力的肌肉,抱住马颈后几乎将马颈勒断,而他身上的负重一年下来也增加了一些,足有六十斤,周围的人很清楚的看到御风跳上马背时,绝尘的马蹄沉了一沉,留下四个深深的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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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了背上的重量,绝尘立刻就想将御风给摔下来,纵跃如飞,让众人开了眼界,原来马还可以跳得这般高,跑的这般快!
  御风被绝尘给颠的五脏六腑移了位,但越是难受他就勒得越紧,马脖颈发出咔咔的声音,也不知颈骨如何了。而绝尘越难受,也跑的越快,跳得越高,最厉害时跳了两三丈高,将御风颠的头晕眼花,眼前一片模糊,哇得吐了出来。但仍不服气的不撒手,反而用上九天诀的真气勒得更紧。
  云唐被谢非找来时,人与马的角斗已经落下了帷幕,只剩一口气的绝尘趴在地上,御风挂在马背上吐得一塌糊涂,若非没有力气了,云唐相信绝尘一定会送御风一蹄子,都吐到马身上了。“不错,竟然能驯服绝尘。”云唐惊讶的感慨,给御风诊脉,察觉到御风体内的真气,不由得皱眉。“小祖宗竟然让你练了九天诀!”
  风霁云奇道:“阿父,九天诀是什么?”
  云唐一边将御风从马背上挪下来一边道:“这得从三百年前的中州游侠之首叶瑾说起,你可听说过她?”
  风霁云的表情顿时有些古怪。“您以前说过。”云家的历代家主夫人全都是倒霉催的,比起叶瑾的遭遇,慕雪被云苍设计私奔,带孕完婚真不算什么了。叶瑾与慕雪不同,叶瑾曾是睢国秘密豢养的杀手,是睢国王族豢养的杀手中最好的杀手,从垂髫时期便开始杀人,到最后她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但她不想当一辈子的杀手,因此她杀手生涯杀的最后一个人是睢王。杀了睢王,杀了自己的顶头长官与所有认识自己的人后,叶瑾摆脱了杀手的身份,自由自在的活在阳光下。
  自由后的叶瑾成了游侠儿,中州游侠之首,花钱如流水,也因此爱财如命,跟钻进钱眼里似的,只要付得起钱,只要不是杀人,她什么生意都做。也是为了挣一笔钱叶瑾受雇于人去扫一个人的脸面,而那个人是云苍与慕雪的嫡幼子,也是云府第四代家主,叶瑾成功的打了云曜的脸,赚到了钱,但。。。。。。反正在最后叶瑾是嫁给了云曜。婚礼一共两次,第一次叶瑾从云曜手里跑了,让婚礼只剩下云曜一个人,第二次云曜长了记性,婚礼将新妇绑成了粽子,因此婚礼没出现一对新人变成了一个新人的戏码,但洞房花烛夜的时候还是被人给跑了,不过叶瑾也没跑多远又被逮了回来。叶瑾与云曜一个逃一个抓的折腾了数十年,直到白发苍苍,实在跑不动了叶瑾才放弃逃跑,乖乖的相夫教子,虽然那个时候她的子嗣都已长大成人,连孙子都在牙牙学语了。
  云唐道:“云曜是当时的中州第一术士。”
  风霁云明白了。“叶瑾夫人是靠自己的能力一次次从云曜的手里逃脱的?”自古以来,术法与武功的交手一直是前者占上风,但叶瑾能够从云曜手里逃脱,那么武功必然超凡脱俗,不然她就只能像慕雪一样被绑着。
  “叶瑾修炼的便是这上古武学第一的九天诀。”
  “如此说来,御风日后也会有叶瑾夫人的本事?”
  云唐摇头:“九天诀易学难练,三千年来叶瑾是唯一将它练到第七层的人,旁的人不过在一二层打转,天赋好一些的也不过到第三层。小祖宗虽是好心,却办了坏事。”
  御风的伤势并不严重,不过是大腿与手臂内侧血肉模糊,没伤着骨头,反倒是绝尘,云唐顺手给它检查了下,发现绝尘的颈骨只差一点就断成两截了,虽未断,却有些错位,不加以医治的话,这匹绝世宝马就毁了。

  ☆、云唐授徒

  第十章云唐授徒
  人生在世,总有那么一个或两个人是你见不到时真想,但见到了又是真恨的。对于辰王而言,云唐便是这样一个见不到的时候真想,见到了又恨不得把人推出去砍了的存在。
  比起过去的十一代宰辅,云唐是最让君王省心的,因为他对权势半点兴趣都没有,不管君王有没有能力,他都只会看戏,而不会卷进局中。只是若云唐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人倒也罢了,但偏偏辰王这辈子见过的众多名士中,云唐是当之无愧的国士,只是这个国士属驴的,牵着不走,赶着倒退。因此辰王一度恨不得将云唐给烹了,若是想要做个看戏的,学那么多东西做甚?成心恶心人?
  直到谢琳的出现云唐才有所改变,而因着谢琳,辰王也不是那么在意云唐的了,比起桀骜不驯,没有半点世俗道德观念的云唐,谢琳更适合辰国。而且谢琳有麻烦,做为夫婿,云唐也没法继续在一边看戏,得了谢琳,如得双国士,辰王一度沾沾自喜,虽然好景长久。云唐是真国士,但他惹事的能力也强,很多时候让辰王想杀人。云唐大概也知道辰王见到自己时是真想杀人,因此平日里尽量不往辰王面前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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