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令狐娇在林楠身上栽了个大跟头!
过后,令狐娇还是挺感谢令狐慕的。
自从接手令狐慕的产业以后,令狐娇感觉困难重重,三年的时间,足够让她相信,自己技不如人。
她现在,巴不得令狐慕回来,接手他的摊子,自己实在有心无力。
可是,为什么,自己见了这个弟弟,总是忍不住唇枪舌战呢?
也许,谁都不愿意向谁低头吧。
汽车缓缓驶离了市区,向着靠山的郊区行去。
令狐市长已经卸任了,他没有去北京任职,而且留在了本地,当了一个挂名顾问。
任谁都为他感到惋惜,正当红的年纪,大好的前途,被自己扼杀了。
现在人们依然习惯叫他令狐市长,因为人家着实为G市办了不少实事。
每天,晒晒太阳,浇浇花草,远程听一些高层的汇报,便是令狐市长的日常。
哦,最近养了只鸟,鹦鹉,五彩斑斓的模样,令狐市长天天教它说话。
每逢周末的时候,让司机早早送他去公园,他要在早市上,为鸟儿寻些食儿。
虫子啊最好,看见有鸟笼,顺眼了买一个,小杯子嘛,买一个……
早市旁边,有所小学,小学旁边,有个茶舍,都是些老年人,闲来无事,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令狐市长有几个老上司喜欢来这里,后来他也喜欢过来,跟他们一起聊天。
这天,星期二。
临近中午放学的时候,忽然下雨了。
老师们带着孩子们去食堂吃饭,有很多送伞的家长过来,顶着把伞,手里还拿把伞,站在雨中,跟老师交代着。
一个虚胖的少年,徘徊在学校的门口儿,使劲儿往学校里看,寻找着一个身影儿。
老师跟一众家长告别时,看见了,说:“小健哥哥,小健已经去食堂吃饭了!”
小健哥哥想了想,把伞收起来,递给老师,礼貌地说:“老师,您一会儿把这伞给了小健。”
“好的!”
令狐市长看着小健哥哥把伞交给老师,自己冒着大雨往家里跑。
他坐在茶舍里,久久不能言语。
经常在早市上看见小健哥哥,他常常摆个摊,卖煮熟了的玉米。一个两块钱,买多了,他会一个一个给你算价钱。
令狐市长在他那里买过好几次玉米,也很留意这个年纪轻轻就不上学的孩子。
直到看到这一幕,令狐市长忽然明白,自己这么多年,错在了哪里。
平平凡凡的家庭,也许没有钱,日子过得紧巴巴,需要孩子辍学打工维持生计,但,他们的家庭,从不缺少爱。
有爱的孩子,就算没点钱,又能怎么样?
你看,他们天天傻傻的却快乐着,这样,不就足够了吗?
人活一辈子,难道不就是图个开心吗?
“阿慕。”
在这样一个雨后,在一个寂寥的茶馆里,令狐市长终于承认,自己给儿子的,太少太少。
爱。
☆、望眼欲穿5
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
它能让人忘记根深蒂固的仇恨。因为思念会将它覆盖。
它能让人忘记刻骨铭心的爱情。因为,新的生活里有更重要的东西,会替代它。
曾经,你以为自己会用一生来回顾的那场爱情,也许,在不知不觉间,就淡漠了。
只有当某一天,你突然想起,啊,曾经那般的不舍,你竟然都放下了。
只是,还会有心痛,还会有不舍,还会有数不尽的当时情感,涌上心头。
你想回到过去,你想让岁月逆流,定格在那个时候,青葱岁月也好,年轻无极限也罢,过去有太多的美好,我们不忍心错过,不忍心就那样,让它消失在了生命里。
可是,终不过异想天开,徒劳无功。
你争不过时间。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令狐慕的车开到了一栋别墅里,他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也许,内退后,政府给安排的养老院吧!
环境还不错,就是太偏僻了。
所以,这里出奇的静。
能听到叶子摇曳生姿,莎莎的声音。
还夹杂着几声奇怪的鸟叫。
甚至有些粤语的味道。
跟着令狐娇走进了家里,卫苒苒坐在车里没有出来。
令狐市长正逗那只鹦鹉,嘴里说着标准的粤语,“你好你好!快说啊!”
很慈祥。
令狐市长刚过半百。
也许,这是他半辈子,最安详的时刻。
早年的时候,为了生计奔波,后来为了妻子的产业打拼,为了自己的政治生涯拼搏,紧接着为了孩子的未来谋划……这么多年了,他感觉都没有现在好。
如果,能缓和与儿子的关系,就更好了。
……
令狐慕仿佛从来没有见过爸爸这幅模样。
印象里的他,永远都是严厉的,高压作业,不近人情的。
何时,对一只鸟儿,都能释放如此多的爱心了?
“爸,我和阿慕回来了!”令狐娇开口叫道。
令狐市长收回了逗鹦鹉的手,面对令狐慕时,脸上的笑容,竟然没有泛去。
令狐慕一晃神儿,愣在了那里。
这样的眼神,只有小时候,看到过吧?
那时候,妈妈还在,那时候,他还会拿着礼物来看我。
“阿慕。”令狐市长主动开口叫了他。
令狐慕的表情变化万千。
他以为,回来后,爸爸一定会质问自己,为什么走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为什么这么多年了都不回来?为什么人在外头,也不给家里稍个信儿?为什么……
质问完了以后,便是责骂,令狐家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你真的不配做我的儿子!你怎么这么没有本事,没有出息?!
……
所有他以为会发生的,都没有发生。
令狐市长给了他满面春风,令狐慕心底的气焰也熄了火。
“阿娇,你去开瓶红酒,我们父子俩好好唠一唠。”
令狐市长看着儿子不说话,便打破僵局,将鹦鹉放到了阳台上,回身,坐到了茶桌前。
“还不快为我这过了半百的老头子沏杯茶。”令狐市长有些自嘲地叫道。
令狐慕笑了。
他就那样,嘴上挂着轻松的笑,神态自若地为老爷子沏起茶来。
经过几道反复的工序,令狐慕终于将一杯散发着浓郁茶香的茶叶递到了令狐市长的身前。
“爸,请您笑纳!”令狐慕郑重道。
“好小子,学会拿我打趣了!”令狐市长接过茶,一口气喝完。
“哈哈!爸,你变了好多!”
“阿慕,你也变了。”
“你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你就算变化再大,我也认得你是我儿子。”
“哈哈!”
令狐娇进来的时候,眼前便是这幅和乐融融的场面,她欣慰地笑了,“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
“干杯!”
“庆祝晴晴新生!”
“庆祝我们毕业!”
“庆祝你们去电视台工作!”
“诶,八字还没一撇呢,不能随便说!”姚若云立马纠正道。
“以你们G大高材生的身份,一定没问题!”莫少琪为她们加油打气。
“好,借你吉言!干杯!”
喝下雷霆会所的葡萄酒,三个人都心满意足。
“莫少琪,你是干什么的?怎么一句话,就能让我们去电视台面试?”姚若云跟着瞎聊起来。
“这个嘛,”少琪说:“你们去了就知道了!”
“好吧!看来,一定在电视台上班。”姚若云道。
“你猜对一半。”莫少琪故作神秘道。
“那是哪一半呢?”路晴含笑问。
“留个悬念,去了再告诉你们。”
“去!”
果不其然,路晴和姚若云的面试异常顺利,顺利得让她们觉得只不过是走了个过场。
出了G市电视台的门,二人相视一笑,拍手道:“去庆祝吧!”
路晴问:“怎么庆祝?”
姚若云说:“想不想去公园啊?”
路晴笑了,“那就走吧!”
她们开车到了滨河公园,热闹的公园里人山人海,好久没有在这里玩过了。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大三吧?”
“是啊!那个时候,咱们几个宿舍的人一起过来放风筝,结果我们俩都不会放,买下的风筝飞不高,笑死人了。”路晴呵呵笑了起来。
“我记得你想放呢,结果总是把线跟树枝缠到一起。”
“还说我呢,你更厉害!直接把风筝挂到了天线上,要不是附近有师傅在装扮公园,咱们的风筝,就成了电线上的一道亮丽风景了!”
“哈哈!我记得,咱们的风筝最漂亮!”
“哪里是最漂亮,简直最霸气!一只威武而凶猛的鹰!”
“结果,别人家的燕子都在天上翱翔了,咱们的鹰,还在地上学习飞翔……”
“哈哈!”
快走到沙滩处了,吉他的声音越来越亮。
然后,在沙滩边的树林里,在一个木墩上,她们看见了一个男人,手里拿着吉他,眼前放着谱子,正在忘我地歌唱,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
姚若云看着路晴有些跃跃欲试,她也想跟着吉他唱一唱,虽然自己出了名的五音不全。便在一首歌完了的时候,走到男人的身旁。
“嗨!你弹我唱吧?”
男人很乐意,拿起谱子,说:“挑一个,看你想唱什么。”
姚若云挑了首自认为还不错的王菲的《传奇》。
熟悉的前奏响起了。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有忘掉你容颜。”
这第一句,姚若云向来是能让人惊艳的。
“梦想着偶尔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第二句,已经开始有点跑了。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
此时,已经需要男人调整音调,跟着姚若云走了。
姚若云自己没有停下的意思,男人提醒着她,“这是中间伴奏。”“唱!”“伴奏。”“唱。”
好不容易唱完了整首歌,男人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