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些虚无的价值观,来骗取一个刚刚还鼓励我的女生,这如此可耻的事,我居然做了。还做得那样的光明磊落。
人世间的犯罪基础,应该是欺骗自己。明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却还在找一些片面之词来搪塞内心的缺陷,说服自己是对的,去做吧!做过之后,当那些片面之词消失,就开始悔恨。
人们始终要给即将做的事找各种各样的托词。
第四十三章
别人骗我,我骗何小雅,这能不能算互补?我们认识也就这么一两天,只是林秋落在中间作梗和我的一些举动,才让我俩的关系变得值得信任。
又或许那两千块钱真的对她来说,不算多大的事儿,或者我的演技真的很高。反正换做是我,不会借钱给一个才认识两天的人,不管他看起来多么的善良天真,值得信任,都不会。不管我能不能拿出这笔钱,都不会这样做。
我借着买玉石之名,甩掉了何小雅,开始在这个城市瞎穿梭。尽管今晚没雾,我还是找不到它的出路,在这里活了近十年的我,才发现这里是如此的陌生,我活的如此浑浑噩噩。尽管它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我也没有发觉一丝新貌。
我又迷路了,学金融专业的我,明白有钱真好。我顺手招了一辆的士,司机问我去哪,我却一字答不出来。开发区153号?B大学?除此之外,我居然不知道其他地名。
这对于在这里活了十来年的人,是可耻的事,我能不被司机绕吗?司机再次询问我去哪,我想了很久:“长梁乡。”
司机大哥想了一会:“去不了。”
我:“为啥?”
“没证,过不了大桥。”
我无所谓的点头‘哦’了一声:“那就哪远去哪,离开这里就好。”
司机开始发动车,跑了半个多钟,我知道他在绕我,却无动于衷。他把我仍在一个人群密集的地方,告诉我:“小兄弟,我还有事先走了,你还是坐火车吧,那跑得快。”
我付了钱,下了车,买了一张火车票。他们没有到长梁乡的,我就买了一张去北京的,听说那里的人很文明,是个文明大都市。我想去那里,他们应该没人会歧视一个乞丐,骂我是白痴。
我从未做过火车,我等了很久,也没见到它。我错过了它,因为没有找到候车室,因为我从买完票之后,就在和密集的人们扎堆而坐。他们也在等火车,只是明早的,只是还没轮到他们进站。
所以我第一次准备坐火车,却连站口都没进。很少在深秋的凌晨时间外出,变异羽绒服完全抵挡不住这样的秋风瑟瑟。
再次伸手打车,这次我去的地方司机能到达——B大学,我想去我的出租屋,睡一晚那张床,林秋落曾在那里睡过数晚。
我想闻着她残留的香味,度过我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晚,明早我一定要出发,时间来不及了。我要活着。
今晚有些特别,虽然还是有微风跑动,但万里无云,星辰闪烁,还有月光的照射。这样的气候与时光,整个秋季也是寥寥无几日。
昏暗的路灯下,我走向更加昏暗的旅社。老板娘在上网,抬头问我:“回来啦,你女朋友问你好几次了。”
我脑袋短路了一下,旋即通顺过来,掉头就走。老板娘试图阻难我:“唉,唉…小两口有什么事,坐下来谈嘛,至于这样躲着不见面吗?”
“你就这点出息?”
这声音很有霸气,于是我便回头看正主,林秋落叉着腰,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于是我低着头不敢与她对视:“那个,今天我有些事,所以就走得匆急,现在还没吃饭呢,正打算出去买点。”
林秋落还瞪着我,我便继续加话题:“你要是没吃的话,我们一起。”
“你上来。”她掉头就走,毫无商量的余地,我就默默地跟上去。
灯火通明的走廊上,我看着前面那个扑朔迷离的身影,我是否该跟上去?但我就神不守舍地走到了那个我睡过的地板。
“我爸让你到学校来干什么?”林秋落环抱着胸,一脸严肃。
我打哈哈:“偷商业机密呀,顺便学点有用的东西,我现在知道金融要学很多,比如会计学、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论…”我掰着手指,挨个排查许四多第一天给我灌输的东西。
“你还要骗我到什么时候?”她抓起枕头向我砸来,我无力护裆。
这样的力量微不足道,我有些悲怜自己:“你都知道了,还傻坐在这里等我干什么?你回你的大别墅,做你的大小姐,不是很好吗?没事不要到酒吧去卖醉,那样会害死人的。”
林秋落猛烈地站起来,显得比我还悲愤:“我知道什么?我要知道还会在这里等吗?你们什么事都瞒着我,不跟我讲,除了小雅,没有一个人真心对我,都把我当小孩子哄。”
她越说越愤怒,开始改为行动,居然没有使用无影脚,只是捶打着我单薄的胸膛,包裹着的那颗脆弱的心:“我爸让我离你远点,他说你时日不多,到底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得了什么绝症。”
看着一个女生为我这样生死攸关,我心底有个声音在回复‘顾子浩,你何德何能?’我推开她半米远,注视着那张在我N个晚上发狂的容颜,我此时才发现她超越平凡美丽的那一面。
“你爸说得对,离我远点,我是个危险动物。”我打算撒一个谎,它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美丽。
林秋落说:“我想要知道明确的答案,不是这样的扑朔迷离。”
“我是警察。”这个谎言会让我后悔一生:“你知道我要干什么?”
她立马向着我谎言的引导路线:“不、不,我爸早就不干那个了,他现在做的都是正经生意,你不要抓他。”她很激动,拉着我的手。
我以为她会很震惊我的‘身份’,大发雷霆。没想到她这么在乎,自己口中那个只会赚钱的爹。似乎我已经注定了败局,现在连林秋落也不打算维护我,或者这个局,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这个结果。
我试着用谎言在林秋落心中树立美好的形象,纵使我即将离开,也要在这个让我心动过的女生心中,留下一片足迹。“所以我要走,我要当逃兵,我不想让你仇恨我。什么升职、奖金,都比不上在你心中一丝美好,我想在离去之后,你依然记得有一个任你打骂的顾子浩。”
如果我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中,到了这个年纪,估计就是一个演员了。而我现在只能扮演一个骗子:“我要走了,不然他们会发现的。”我的一生似乎都循环在自欺欺人之中。
我坚定不移地迈动脚步,林秋落拉住我,塞给我一个通讯器:“这个给你,这是我今天下午买的,它是给你的,留着做个纪念吧。”
它确实要比我的那个小灵通霸气得多,我拿着它,再扔进某个二手店的话,它会为我带来更多生活费,那样能延长寻找下一个落脚点的时间。
我轻轻带上门,寂寞地走在日光灯下,它们并不是焦距着我,而是整条走廊。在失魂落魄中移动到楼梯口,内心突然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刚被关上的门,又被打开,林秋落在另一头喊:“顾子浩,谢谢你,让我明白原来自己不是那么惹人讨厌。”
我在拐角处微微一笑,不是庆祝自己的演技如何高深莫测,现在我连自己都很矛盾是否欺骗过人。我笑,因为我也谢谢她,林秋落,谢谢你,让我明白自己并不是那么差劲。
老板娘依旧视频通话,专注地盯着屏幕里面的帅哥,用着超级不标准的普通话,聊得笑口常开。因此并未太注意脚步有些鬼魅的我。
出了旅社,有一丝丝凉意袭来。冷冷的月光,静静地照着地球的一半,而另一半是否是暖暖的?昏暗的路灯下,上演着飞蛾扑火,微风荡漾,树枝摇摆,我潇洒地走在,凌晨中略显荒废的城市。我明白在某个窗台,有一双美丽动人的眼睛,正在俯视着我。
于是我再次卖弄自己的演技,走得如此洒脱,其实我很想躺在那张床上,其实我以为林秋落在开门一刹那后,会奔跑过来给我一个吻别,然后我再深情的回敬…
然而她仅仅是一句道谢,我似乎也应该回敬。我掏出新的通讯器,全触屏的玩意儿,我连解锁都捣鼓了半天。
它的背景图案是那么的令人恋恋不舍。一个男的超2的发型,嘴角还残留着牛奶和咖啡,嘴唇还粘着蛋黄和面包的粉末,旁边的女孩比划着一个胜利的手势,笑容是那么的甜。
这两人看上去是这么的不搭,却又很完美的搭配了在一起。当我翻开电话薄后,预料之中,里面果真存了一个号码,它的主人是———‘落’。
我轻轻地按了一下拨号键,那边过了一会儿才接。我:“落,谢谢你,把这么完美的画面留给我。”我不想听另一边的回敬,迅速挂掉。
很遗憾,由于捣鼓新玩意,我潇洒的步伐,已经离那个旅社很远很远,无法看清那边窗台前有什么样的表情。
尽管有着与时共进的发型和穿着(变异羽绒服已经很有型),也无法和与时共进的物质生存,看来它从被买来那一刻,就注定会被再次卖掉,就像那辆汽车一样,就像它此时的主人一般。
它只需要等待明天早上,从新放到新的展柜上。那之后的我,又会漂流到什么地方呢?那么就让我们一起等旭日东升。
今晚,它便安安静静与我的身份证、幸运币、命运之石还有枪共眠,这么杂乱的东西居然会出现在一个人的兜里。而今晚我该躺在哪里?
第四十四章
只有一天正式交往的爱情,我的初恋,我却没有感觉到那种,人们常说的爱情中最美好的暖昧期?
暖昧=爱日未日,是的,我一开始只是想上她。如果这个公式是成立的话,在这里‘未’应该要变成‘末’了,末日最深刻的理解———那就是永远的意思。
一辆辆出租车,争先恐后疯狂地从我身边飞驰而过,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