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妖精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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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 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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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台阶下,大声喊冤。阎王叫我上去,询问清楚,立即命鬼卒拿着绳索,提着锤子,去捉鬼王来。过了不久,鬼王和秀才一起被拿来。

    阎王审知我说的都是实情,大怒,斥骂鬼王:“我可怜你生前一生苦读,所以暂时委给你这个重任,等候让你投生到富贵大家去。你现在却敢如此无法无天!我要剔去你身上的‘善筋’,再给你添上‘恶骨’,罚你生生世世永远不得做官!”

    一个鬼卒便上前,将鬼王一锤子打翻在地,连门牙也碰掉了。

    鬼卒又用刀割破鬼王的指尖,抽出一条又白又亮、像丝线一样的筋来,鬼王痛得杀猪般地大声嗥叫。直到把他手上、脚上的筋都抽完,才有两个鬼卒押着他走了。

    我谢过阎王,便退出了阎王殿。秀才在后面跟着,对我很是感激,挽着我的胳膊,送我走过街市。

    我看见有个人家,门口挂着红门帘,帘后有个女子,露出了半张脸,模样非常艳丽。

    我问:“这是谁家?”

    秀才回答:“这是阴间的妓院。”

    走过去后,我依然对那个女子留恋不舍,于是坚决不让秀才再送。

    秀才说:“您是为我的事来的,却让您一人孤孤单单地回去,我怎么忍心呢?”

    我坚决告辞,秀才只好离去。我见秀才走远,急忙回身走进那家妓院。那个女子立即出来迎接我,面现喜色。

    进入室内,女子让我坐下,互相说了姓名。女子自称姓柳,小名叫秋华。这时,一个老婆子出来,为我们准备下酒菜。

    喝完酒,我们就极尽欢爱,山盟海誓地订下了婚约。

    天亮后,老婆子进来说:“没钱买柴买米了,无奈只得破费郎君几个钱了!”

    我微微一愣,一副惶恐惭愧的样子,一语不发。过了很久,我才说:“我实在没带一文钱,不如我给你们立下字据,回去后立即偿还。”

    老婆子一下子变了脸,冷声说:“你听说过有妓女外出讨债的吗?”

    柳秋华也皱着眉头,一句话不说。

    我只好脱下外衣,当作抵押。

    老婆子接过衣服,讥笑说:“这件东西还不够偿还酒钱的!”嘴里絮絮叨叨的,一副很不满意的样子,跟那个女子秋华进了内室。

    我等了很久,也没见柳秋华出来跟我告别,寂无声息。我便暗暗进去察看,却发现老婆子和柳秋华自肩部以上都变成了牛头鬼,目光闪闪地相对而立。

    我想起昨晚跟柳秋华做的那些事儿,觉得有点恶心,忙返身逃了出来。此时,我想回家,可是岔路极多,不知走哪条路好。询问街市上的人,并没有谁知道我之前所在的那个集市。

    我在街上徘徊了两天两夜,饥肠辘辘,真是进退两难。忽然那个秀才从这里经过,看见我,惊讶地说:“你怎么还没回去,却这样狼狈?”我红着脸,不好意思回答。

    秀才说:“我知道了,你莫不是被花夜叉迷住了吧?”

    说完,他便气冲冲地往那家妓院走去,说:“秋华母女怎么这样不给人留面子?”

    过了一会儿,秀才就把衣服抱来交给我,说:“她们太无礼,我已经叱骂过了!”

    于是,秀才把我送出阴间,回到那个集市中的旅店,才告辞走了。我想起之前以自己的本事,竟然被秋华母女迷惑,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或许,她们并没有谋害我的心,只是想从我的身上赚点银子而已,我感应不到她们的杀气,才会没有丝毫防备吧!

    唉,其实最关键的就是,我对美女实在是完全没有抵抗力,才会落得如此下场……唉,我竟然跟一个牛头人身的花夜叉嘿咻了一晚……这事如果有谁说出去,估计能被人笑足一年!

    天哪,以后我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千万不能一看见美女,就失魂落魄了!

    (本章完)

第74章 鳖宝() 
    在聊斋世界的这些日子,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放生。

    去年,有一个以捉鳖为业的人,欠我的债务偿还不起,打到鳖之后,就献给我抵债。一天,他献给我一只个头很大的鳖,额顶上有白点。

    我觉得这只鳖很有灵性,形状也不同一般,就把它放了。

    有一天,我在恒河的岸边游玩,不知不觉就到了黄昏。只见一个喝醉酒的大汉,跌跌绊绊地走来,后面跟着二三个僮仆。

    醉汉很远见到我,就问:“什么人?”

    我漫不经心地说:“走路的人。”

    醉汉生气地说:“你难道没有姓名?胡说是走路的人!”

    我很不喜欢他这种态度,就把他的问话放在一边不回答,径直走过去。

    醉汉更生气,捉住我的衣袖,不让我走,一股酒臭气熏人。

    我更不耐烦了,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醉汉好像说梦话似的说:“我是南部过去的县令,你要干什么?”

    我冷笑着说:“世上有你这样的县令,简直是沾污了这个世界!幸亏是旧县令,如果是新县令,还不杀光了走路的人吗?”

    醉汉很愤怒,看样子是要动武。

    我也不怕他,口气很大地说:“我叶笙并不是受人打的!”

    谁料醉汉听到,竟然变愤怒为高兴,踉踉跄跄地下拜说:“原来是我的救命恩人,冒犯了,切勿怪罪!”从地下起来后,便呼唤随从,先回去准备酒菜。

    我推辞,他不同意,握着我的手,走了好几里路,来到一个小村落。走进院里,见房廊屋舍都很华丽,好似贵人之家。

    醉汉酒稍醒,我才询问他的姓名。

    他说:“我说了你可切勿惊怪,我是洮水上的八大王。刚才在西山青童那里饮酒,不觉喝醉了,对你有不恭之处,实在感到惭愧而又害怕。”话语殷勤实在。

    我听了,知道它是妖怪,却也不害怕。因为平时我是抱着历练的心态四处游荡,所以大多数时候,如果不是要积累功德,我能不用法术,就不用法术。

    不一会儿,八大王就设了丰盛的宴席,与我亲热地喝起酒来。他饮酒最豪放,一连干了好几杯。我恐怕它再喝醉了,来打扰自己,就假装已经喝醉,要求睡下。

    八大王明白我的意思,笑着说:“先生是不是怕我发狂啊?请您不要惧怕。凡是醉汉行为不端,并说自己隔一夜就不再记得,那是欺人的。饮酒的人无德,故意犯错误的,十个中就有九个。我虽然不足以与你同辈相处,但还未敢以无赖的行为来对待您,为什么这样拒绝我呢?”

    我就又坐下,态度郑重地劝说:“既然你自己知道,为什么不改正自己的行为?”

    八大王说:“老夫为县令时,沉醉于饮酒,比今天尤甚。自从触怒了玉帝,被贬谪回归到岛屿上,就尽力改正以前的行为,十多年了。现在我已经是快进棺材的人,潦倒不能飞黄腾达,所以旧毛病又犯了。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现在特意听您的指教。”

    倾心谈话间,远处的钟声已经响了。

    八大王起身,捉住我的手臂,说:“我们相聚时间不长了,我藏有一件东西,聊以报答您的厚德。”便从口中吐出一个小人,仅仅有一寸高。

    然后,他以指甲掐我的手臂,疼痛得如同皮肤裂开。

    八大王急忙把小人按捺在上边,放开手,小人已经进入皮里,指甲的痕迹还在,而臂上慢慢地突起,好似一块疙瘩的形状。

    “这是什么东西?”我惊奇地问。

    八大王笑而不答,只说:“先生可以走了。”

    我取出一颗异香扑鼻的丹药,是师父太上老君送给我,对八大王说:“这颗丹药,至少可以让你多活一百年,就送给你了。”

    “竟然是太上老君的天香续命丹?!有了它,我肯定可以再次提升修为!”八大王又惊又喜,眼眶都红了,恭恭敬敬地接过那颗丹药,把我送出来,再慢慢走回去。

    我回头一看,村庄田舍全都不见,惟有一只巨大的鳖,蠢笨地爬进水中。我想,刚刚得到的,必定是“鳖宝”。

    自这以后,我就算不运用神识或法力,眼睛也特别明亮。凡是藏有珍珠宝贝的地方,即使在很深的地下,我都可以见到;即使以前不认识的东西,也可以随口说出它的名字。

    在我睡觉的房间中,掘出埋藏在地下的数百串钱,生活用度已很充足。后来,有人出卖一所旧宅子,我看到它里面藏有无数成串的钱,就用很多的钱买来。

    从此,我与王公大臣同等富裕,家中奇珍异宝应有尽有。

    我还得到一面镜子,背面有突起的凤纽环儿和水云湘妃的图,它的光亮能照一里多,胡须和眉毛都可以数清楚。

    美丽的女人一照,影子就会留在镜子里面,磨也磨不掉。不过,如果改换妆梳重照,或者再更换一位美人,那么前面所照的影儿就会消失掉。

    当时,肃王府的三公主是绝色佳人,我久已仰慕她的名字。正巧遇到三公主去游崆峒山,我就事先到山中藏下来,等待三公主下车时,就用镜子照了她。

    回来后,我把镜子放置在书案上,细细察看。只见美人在镜中,用手拈巾微笑,嘴好像要说话,眼波也像在流动,于是我高兴地藏起来。

    不久,有人将这个消息泄露出去,传到肃王府。肃王大怒,把我捉起来,把镜子追去,拟将我斩首。

    我贿赂宦官,请他们告诉肃王:“大王如果能赦免我,天下最值钱的宝贝也不难弄到。若不然,只有死,而对大王也没有什么益处。”

    肃王想抄我的家,把我迁到别的地方去。

    三公主说:“他已经偷看到我的容貌,即使死十次,也解脱不了这种玷污,还不如嫁给他。”

    肃王不允许,三公主生气,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不吃东西。肃王的妃子很忧愁,尽力说服肃王。肃王就释放了我,命宦官把这个意思向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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