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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固然说的是宋朝的故事,但是任何一个小说作家在写书的时候,都会把现实生活中的素材揉和进去,读者和听众也会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这就是《水浒传》的积极因素所在,也是封建统治者要把它列为禁书的主要原因。
由于受历史认识水平的限制,《水浒传》中所宣扬的“忠义”和“替天行道”,都是有其局限性的。“忠”,首先是对皇家的忠。当时人的观念,皇家就是国家,“尽忠报国”就是忠于皇上。因此宋江等人在受招安之前,打出了“替天行道”的旗号,这个“天”,实际上就是代表“天道”的皇上。因为皇帝都是“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是“天命所归”,他所奉行的就是“天”的意志。只是如今皇帝宠信奸佞,是奸臣蒙蔽了皇上,是这些贪官污吏们不行“天道”,于是我们这些做强盗的就来“替天行道”。——其实,这是一种给自己脸上擦粉的“强盗逻辑”。一百单八将聚义以后,宋江建议请和尚道士设坛超度被他们害死的平民百姓,就是这种“强盗念经——假慈悲”的集中体现。而受招安之后,不单要去“征辽”,打击异族入侵者,还要去“征方腊”,打击不忠于皇帝、要取代皇帝的造反者。于是宋江等人的旗帜就从“替天行道”改为“顺天”和“保国”了。尽管宋江等人自称具有耿耿忠心,招安之后奋不顾身地为皇家拒外敌、平内乱,但是终究逃脱不了被打击、被毁灭的最终下场,——也是客观规律所“注定”的覆灭下场。因此可以说,《水浒传》“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正是宋江等人的真实思想和当时社会的客观存在。批评宋江不该征方腊,就好像批评岳飞不该镇压杨幺起义、曾国藩不该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吴德不该镇压四五天安门悼念活动一样,不是真正的无知,不懂得“历史首先是在历史条件下的历史”,就是有意装傻充愣,用阶级偏见来解读当年的历史。——看历史,只能“纯客观”,不能带有任何“阶级感情”,不然,就会掉进“阶级偏见”的泥淖(nào闹)中无法解脱。——有人认为只有“阶级的历史”,而没有“纯客观的历史”,只承认“无产阶级”一家,其结果,是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的中学生没有俄国史可读,不得不从法兰西“进口”纯客观的历史,或曰“资产阶级的历史”。像这样的“历史事件”,我们应该引以为教训!
至于《水浒传》中再三宣扬的“义”,则主要是指江湖好汉的“义气”,其中与国家的标准即“国法”、和人民的标准即“天理人情”无关。所以朱仝放了抢劫犯晁盖,不说他“渎职”,却说他是“义释”;武松替黑社会头目施恩打击另一个黑社会头目蒋门神,不说是“黑吃黑”,却说是“义夺”,——这,不是施耐庵没有真正理解什么叫做“义”,就是他在故意偷换大前提,有意进行误导。
封建社会的下层人民,为了维护自身免受暴力的欺压,产生了一种团结御侮的愿望,这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江湖义气”。特别是在流落他乡的游民身上,这种“义”的要求和表现特别强烈。先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开始,继而发展到“救困扶危,杀富济贫”。这种“义气”,在尔虞我诈的官绅阶层中是绝不存在的;在封建士大夫中也不可能存在。但是宋江所宣扬的“义”,第一只限于以小恩小惠结交江湖好汉,第二又必须服从“忠”这个前提。于是相对说来具有一定革命性和先进性的“义”,就不免黯然失色了。“四海之内皆兄弟”,宣扬的是“团结”、“友爱”和“互助”,是以“群众利益”为前提,可以说是一种朴素的“大同世界”的雏形。《水浒传》所宣扬的,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意识”,是以自我为中心,眼睛里根本看不见“群众”。最多也只看见梁山上那几个“好汉”的小集团。不然,宋江就不会为了逼降一个“草包将军”秦明,居然忍心杀害青州城外上千无辜的平民百姓了。——难道这些百姓,不在“四海之内”,不属于“兄弟”范畴吗?
九、《水浒》的成就及今天怎样认识(4)
有人根据梁山好汉们“大秤分金银、论套穿衣裳”,具有“八方共域,异姓一家”;不管什么出身“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的理想,认为梁山上实行的是平等主义甚至是“社会主义”①。其实不然。梁山好汉们带着小喽啰下山打劫,所得财物,分为三份儿:一份儿归公,一份儿归头领们,剩下的一份儿,才是给小头目和众喽啰的,其中根本不存在什么“平等”和“共产”。吴沃尧在《杂说》一文②中说:
① 见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出版的《小说林》第一卷黄人的文章《小说小语》:“《水浒》一书,纯是社会主义。其推重一百八人,可谓至矣。自有历史以来,未有以百馀人组织政府,人人皆有平等之资格而不失其秩序,人人皆有独立之才干而不枉其委用也。”
② 见光绪三十二年(1906)出版的《月月小说》第一卷。
轻议古人固非是,动辄索引古人之理想,以阑入今日之理想,亦非是也。吾于今人之论小说,每一见之。如《水浒传》,志盗之书也。而今人每每称其提倡平等主义。吾恐施耐庵当日断断不能作此理想。不过彼叙此一百八人聚义梁山泊,恰似一平等社会之现状耳。吾曾反复读之,意其为愤世之作。吾国素无言论自由之说,文字每易贾祸,故忧时愤世之心,不得不托之小说。且托之小说,亦不敢明写其事也,必委曲譬喻以为寓言,此古人著书之苦况也。《水浒传》者,一部贪官污吏传之别裁也。梁山泊一百八人,强半为在官人役,如都头也,教师也,里正也,书吏也,而一一都归结于为盗,即著者之视在官人役之为何如可知矣。而如是等等之人,之所以都归结于为盗者,无非官逼之使然。即著者之视官为何如亦可知矣。吾虽雅不欲援古人之理想以阐入今日之理想,然持此意以读《水浒传》,则谓《水浒传》为今日官吏之龟鉴也亦宜。
此人所持见解,虽然并不完全正确,但是不宜“以今天人的理想去阐发古人的理想”这一条,倒是值得参考的。
《水浒传》描写的是杀人放火的强盗,说他们崇尚、讲究、遵循“江湖义气”,勉强还说得过去;说他们“忠”,就实在太勉强了。从《水浒传》到《忠义水浒传》,有“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因素:内在因素,是作者施耐庵们的极力鼓吹,起了一个引导实际上是误导的作用;外在因素是嘉靖年间为了争取公开出版而人为地给它进行了外壳包装,以“忠义”二字来掩盖它鼓励造反的实质。关于这个问题,历代的评论家们不是看不出来。金圣叹在《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序二》中说:
观物者审名,论人者辩志。施耐庵传宋江,而题其书曰《水浒》,恶之至,迸之至,不与同中国也。而后世不知何等好乱之徒,乃谬加以“忠义”之目。呜呼!忠义而在《水浒》乎哉?忠者,事上之盛节也;使下之大经也。忠以事其上,义以使其下,斯宰相之材也。忠者,与人之大道也;义者,处己之善物也。忠以与乎人,义以处乎己,则圣贤之徒也。若夫耐庵所云《水浒》也者,王土之滨则有“水”;又在水外则曰“浒”,远之也。远之也者,天下之凶物,天下之所共击也;天下之恶物,天下之所共弃。若使忠义而在《水浒》,忠义为天下之凶物、恶物乎哉?且《水浒》有忠义,国家无忠义耶?……无恶不归朝廷,无美不归绿林。已为盗者,读之而自豪;未为盗者,读之而为盗也。
此外,王望如在《第五才子书水浒传·总论》中也说:
施耐庵著《水浒》,申明一百八人之罪状,所以责备徽宗、蔡京之暴政也。然严于论君相,而宽以待盗贼,令读之者日生放辟邪侈之乐,且归罪朝廷以为口实,人又何所惮而不为盗。……后世续貂之士,冠以“忠义”,盖痛恶富贵利达之士,敲骨吸髓,索人金钱,发愤而创为此论。……人死饥寒者什九,死盗贼者什一。盖人饥则死,寒则死,盗贼未必死。盗贼攫人金钱可救死,盗贼有官争护护持终不死。不死矣,而且小官之,大官之,执无侯非盗,无盗不侯以自解免,皆宋江之俑也。
九、《水浒》的成就及今天怎样认识(5)
余治①先生在《得一录》卷五中说:
① 余治——清代戏曲作家。江苏无锡人。多次应试不中。咸丰年间曾任训导。太平军进军江南时,他协助地方当局镇压起义农民。他一生多次向当政者呼吁禁毁“诲淫诲盗”的学说、戏曲,建议审定戏曲演出剧目和编写新戏。晚年,组织童伶戏班演出,采取当时新兴的皮簧、梆子腔剧种的音乐以及通俗、浅近的语言。一生共编写剧作28种 ,死后 辑为《庶几堂今乐》刊刻印行。
窃尝谓是非者,天下之定理,是非存而人心于以不死。自《水浒》戏文出,而是非颠倒,定理亡矣。夫英雄、好汉、义士,美名也,以之加于盗贼,颠倒孰甚焉。
这几位老先生虽然爱发迂腐之论,但这一席话,应该说还是颇为中肯的。
在武侠小说中,宣扬的是“侠意识”。侠意识不承认法律和王权,但是承认“天理人情”。行事的准则,主要按“天理人情”办事,因此他敢于抑强扶弱,敢于跟“国法王权”较量。而《水浒传》通篇所宣扬的,则是“霸意识”。所谓“霸意识”,也不承认法律和王权,但是行动的准则,不是“天理人情”,而是以自己的个人好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