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推翻。因此,他的“善杀人者即英雄”观点,违心地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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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水浒》的成就及今天怎样认识(1)
《水浒传》究竟是一部什么书?
最简单的答复:《水浒传》是一部描写土匪强盗的书。
土匪强盗,几乎是任何一个社会制度下都有的。描写土匪强盗的书,世界各国都有。《水浒传》的特点,不但详细描写了土匪强盗怎么杀人放火,而且深入地揭露了这些土匪都是怎么来的。因此也可以说:《水浒传》是一部专门描写“土匪成因”的书。
梁山泊聚集了一百单八个土匪头目,还有两万个小头目和小喽啰。这些大小土匪是怎么形成的呢?《水浒传》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首先是贪官污吏地主恶霸的陷害。典型的例子是林冲和解珍、解宝。他们都是安善良民。如果不是有人要他们的命,哪怕生活再苦再不如意,他们都能“忍”。从本意上说,他们并不想当强盗。他们被逼上梁山,目的只有一个:求得自己的活命。为了自己活命,他们就不得不杀人,不让别人活命。这就是一条从良民变为土匪的发展道路;一条和“本意”、“本性”矛盾着的道路。
林冲这个个人物,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是在不断地变化的。被高衙内迫害,人们可怜他的遭遇;被解差折磨,人们并不同情他,猪狗一样的东西,为什么不抗争?山神庙前杀陆虞候,人们称赞他终于觉醒;到了梁山泊,王伦要他下山杀人作为“投名状”,他居然“遵命”,就开始不赞同了:你要活命,怎么不想想人家也要活命?按林冲的性格和为人,就应该“拂袖而去”,绝不为自己活命而残杀无辜。可以这样说:自从林冲答应王伦下山杀人,善良而安份守己的林冲就已经“死”了。从此以后的林冲,就是失去人性、不讲是非、只求自己活命的歹徒了。
其次是犯罪分子为了避难而做土匪。典型例子如宋江、晁盖。他们或因为抢劫,或因为杀人,无法在社会上生存了,不得不逃到山上,以抢劫谋生。
有的人是交游不慎,误入歧途。典型例子是史进。他是个庄园主的儿子,一生吃穿不愁,而且当着里正,在乡村里也是个“一呼百诺”的人。但是他崇尚“江湖义气”,和少华山上的土匪勾结上了。从此一步步和土匪靠近,最终弄了个家破人亡,自己也当了土匪强盗。
梁山好汉中占比例最多的,其实是游民和铁杆歹徒。典型例子如张青和王英。他们从来不干好事,为任何一个社会制度所不容。
此外还有少量的人,是被宋江、吴用等人设计骗上山去的。典型例子如卢俊义、徐宁、金大坚。他们实际上都是受害者。
所有这些人,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要“造反”,更不用说“革命”了。他们或者安于现状,希望长期占领梁山泊,永久“快活”;或者等待朝廷招安,从而达到做官的目的。
施耐庵的最大成功之处,就在于他如实地描写了这些土匪强盗的成因,恰如其分地歌颂了他们的英勇,并没有拔高他们;也没有掩盖他们的种种劣迹。惟一一个拔高了的、不太真实的人物是宋江。但也可能有不得不如此写的苦衷。
《水浒传》分明是一部鼓励百姓造反的书,明清两代也的确有一些“造反派”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水浒传》的影响而起来造反的。例如明末的张献忠,尽管他识字不多,却多次让人家读给他听过并十分推崇《水浒传》。当然,这和张献忠本人的“土匪性格”也有很大关系。在封建帝王统治时代,《水浒传》的确或多或少地曾经起了“造反教科书”的作用(但绝不是“农民起义教科书”,因为它不可能引导农民起义走上正确的道路)。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长篇白话小说,对中国的白话文学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水浒传》对封建社会的罪恶,几乎都有涉及,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北宋时期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风俗画长卷。《水浒传》所描写的涉及面极广,万历十七年刻本《忠义水浒传》天都外臣(汪道昆)的《序言》中说:“载观此书,其地则泰、晋、燕、赵、齐、楚、吴、越,名都荒落,绝塞遐方,无所不通;其人则王侯将相,官师士农,工贾方技,吏胥厮养,驵(zǎnɡ)侩舆台,粉黛缁黄,赭衣左衽,无所不有;其事则天地时令,山川草木,鸟兽虫鱼,刑名法律,韬略甲兵,支干风角,图书珍玩,市语方言,无所不解;其情则上下同异,欣戚合离,捭阖(bǎi…hé百合)纵横,揣摩挥霍,寒喧颦笑,谑浪排调,行役献酬,歌舞谲(jué决)怪,以至大乘之偈(jì记),真诰之文,少年之场,宵人之态,无所不该。纪载有章,烦简有则。发凡起例,不难易于。如良史善绘,浓淡远近,点染尽工;又如百尺之锦,玄黄经纬,一丝不纰。”又同书卷首怀林写的《又论〈水浒传〉文字》中说:“《水浒传》虽小说家也,实泛滥百家,贯穿三教。……至于战法阵图、人情土俗、百工技艺,无所不有,真搜罗殆尽,一无遗漏者也。” 这些评价,应该不是“溢美之词”。尽管其中也有一些历史、地理方面的漏洞或曰“硬伤”,但是在那个参考资料不像今天这样充足、这样便于寻找的时代和写作环境下,能够取得这样辉煌的成就,团体该说是一件十分不简单的事情。
九、《水浒》的成就及今天怎样认识(2)
《水浒传》的人物描写,对于早期白话小说来说,已经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成就。全书重要人物中,至少有一二十个人各有各的面目,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一批啸聚江湖的“绿林好汉”们各自的独特性格。特别像宋江这样的“伪善者”的性格和面目,的确非常难写。这一百单八个“好汉”,每人有每人的语言,通过这些语言,各人迥异的性格被刻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李逵的粗心大胆、率直浑厚;鲁达的粗中有细、仗义刚正;武松的勇武利落、胆大心细;林冲的安份守己、忍辱谦让;宋江的假仁假义、心狠手辣;通过他们的语言,无不让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全书大故事套小故事,长篇中包含短篇,至今仍然生发并影响着众多文艺作品。小说语言生动活泼,高潮迭起,可读性极强,是中国长篇侠义小说的鼻祖:明清的侠义小说,以及现当代的武侠小说,尽管主导思想并没有继承其“霸意识”,但至少在人物描写上都受到过《水浒传》的影响。
当然,也有人认为《水浒传》是一部“男人小说”。因为它粗犷野性,大刀阔斧,多数好汉不近女色,没有卿卿我我的细腻爱情,所描写的六个女性,三个是淫妇,三个是强盗婆……
《水浒》故事和人物还涉及了许多艺术领域,五百年来,曲艺、戏剧、电影、电视、绘画、雕塑等各门类艺术家接连不断地对《水浒传》进行着一次次的再创造。
《水浒传》的社会意义,首先在于它真实、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以及统治阶级的罪恶,说明老百姓之所以要起来造反,根本原因就在于日子过不下去,是“官逼民反”。一面“替天行道”的大旗,使这群人不再仅仅是打家劫舍的“强盗”,而成为“造反有理”的“叛民”。——尽管他行的是“强盗”的“道”,说的是“强盗逻辑”。
其实,整部《水浒传》中真正被“逼”上梁山的人并不多;真正讲义气的人也不是很多(鲁达可以算一个)。像林冲那样的“安善良民”,上山当强盗的确是出于无奈,既然无缘无故被剥夺了活路,最后只有被“逼”着上了梁山。但是,晁盖、吴用、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刘唐之类,却没人逼过他。尤其是晃盖,家中颇为富足,却仍然一听说有“不义之财”,就坐不住了,就要去“劫富济己”了。“官逼民反”,作为一种社会规律是绝对不错的,但是具体到个人身上,却不是这样:真正的“顺民”往往是逼也不反,而所谓的“好汉”们,却往往是不逼也要反。
这些不逼也反的,是“民”中被称作“好汉”的一部分人。他们自称或被称为“好汉”,其实就是盗贼,更是官员的候补(当时的民谚:“要做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先当土匪后受招安,也是当时武官们的“仕途出路”之一;直到二十世纪的军阀时期,土匪出身的武官数量仍然很多)。这些人不习惯老老实实、辛辛苦苦地过日子,不愿意以自己的劳动谋生,但是却特别向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的“快活”生活。因为“聪明人”都知道,以自己的双手劳动谋生是最笨的办法,远不如依靠收税、收租或者抢劫来得容易。既然他们手中没有收租收税的权力,惟一的出路就只有抢劫。这是 “好汉们” 与顺民不同的活法。——这些“好汉们”一旦取得了政权,他们能对老百姓好吗?
听说有人押了大批财宝路过某地,“好汉”们就奔走相告:“来了一笔富贵。”就必须劫为己有。所谓“七星聚义”,聚的是什么“义”?只因为所抢的钱财是贪官的,是不义之财;如果抢来救济贫困,当然可以称之为“义举”;但是抢来之后据为己有,还被称作“义”,这就非常勉强了;就是强盗逻辑了。施耐庵一定要这样说这样写,说明他的“立场”,是牢牢地站在“盗匪”这一边的。即便在今天,如果有人抢了某个贪污腐败分子的钱财据为己有,案发以后,依旧要作为盗匪判刑而不是作为“英雄豪杰”歌颂的。
九、《水浒》的成就及今天怎样认识(3)
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中国人的历史实际上只有两个时代,一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是想做奴隶而不可得的时代。好官能够让人做稳奴隶,贪官污吏使人做不稳奴隶。《水浒》中的好汉,可是连奴隶也不让人做稳的。试想:如果宋江真的“打上东京,夺了鸟位”,能比赵佶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