В牒煤盟痪酢2还罱纤缓茫苁悄选S幸淮危姑渭掷谀米诺叮担愀依肟遥揖蜕绷四悖∶腿徽隹郏吹酱傲贝褂懈鲇白樱龊龅模诺盟患ち椋鹄炊ňσ豢矗词且!�
她就是因为要离开林磊才到这个城市来的。那时,她什么都不懂,就莫名其妙地嫁给了他。她为什么会嫁给他?是因为他对她好?是因为他很出色?还是他们彼此相爱?什么都不是,是因为无知和盲目地崇拜。她的父亲是军人,她从小崇拜的就是军人。军人的家庭本来管教就严,加上当小学老师的母亲又特别注重她的学习,除了上课,就是各种各样的辅导,她的所有时间几乎都被学习占满了。她是一个只知道学习的好女孩儿,这样的好女孩儿成年以后,又怎么懂得生活、懂得男人呢?就在她对生活一无所知的时候,一个比她大很多的武术教练走近了她。他宽阔的肩膀,笔直的背,挺拨的身躯,军人的作派,北方汉子豪爽仗义的性格,一下子就激发起埋藏在她心里的少女的情愫,她不假思索地马上就投进他的怀抱,把一切都献给了他。
但是,林磊是怎样一个男人?他活脱是一个动物!他在跟她恋爱多年结婚以后,日渐暴露出动物的本性。他可以在她痛经痛得在床上打滚的时候,还强迫她满足他的欲望。他一次又一次地让她怀孕、堕胎,她觉得她的肚子,简直是一处硝烟弥漫的战场,那里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林磊。她不否认他爱她,可他对她的爱,有着太多欲望的成分,以至于她觉得自己仅仅只是他泄欲的工具,而不是妻子、爱人。她跟林磊在一起压根儿就是一个错误,他们根本就不合适。如果说一开始她对此还不太明白,那么,在接触了来自北京的摄影师金以云以后,她在比较中懂得了什么是正常的情爱。她向往正常,追求正常,她从此再也无法不正常地跟他在一起生活了。
她决意要埋葬自己的感情,金以云就是她现在爱情的掘墓人。那一次邂逅,仅仅半个月,她的魂灵就跟着走了。以后的日子,她魂不守舍,终于在林磊出差之际,把办理离婚的事交代给一个好友,取上属于自己的存款,用一个大箱子装上衣物和化妆品,在火车站给父母打了一个告别电话,就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魔窟”虽已逃离,但“魔王”和“魔窟”给她留下的阴影,却像刀痕一样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永久的印迹。更何况,听朋友说,林磊要找她,依他的个性,他是不会轻易放过她的。这个孔武有力的男人,也不知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她的电话号码。一个雨夜,电话突然打来,她听到他的声音,身子不由得就从头凉到了脚。电话里,他问,你边上有男人吗?她马上说,没有,怎么会有呢?他听到她这么说,笑了。是她熟悉的那种满足后得意的笑声。他说,我想你,我想去找你,我想一定会找到你的。就把电话挂了。她抓着话筒,呆愣了半天。此时,她明白自己对林磊惟一的情感,便是恐惧……
进来了几个民工,他们一边招呼上菜上酒,一边朝楚老师这里瞟。她低头只顾吃碗里残剩的鳝丝。
她刚来这个城市,一下火车,金以云请她吃饭,点的就有炒鳝丝。后来,他开着车带她兜风,一路上,她看到了国贸大厦、天安门,然后,就不知驶向何方。她问金以云,你带我去哪里?金以云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抚弄着她的头发说,到了就知道了。肯定不会是他的家。他有老婆,而且还是一只厉害的母老虎,他不会带着她去逗母老虎发威。依她对他的了解,他其实很爱家,所以,别说把她带回家去住,就是请到家里做客,都是奢想。那是去哪里呢?不会把自己卖了吧?这一闪而过的念头,使她睁开眼睛,浑身局促不安起来。
车子开往郊区。高楼少了,车少了,人少了。怎么把她弄到郊区来?她惶惑了。没有办法,既然已经跟了他,就把自己交给他好了。女人,除了把自己交给男人,还能做什么?她为身为女人莫名悲哀。
车子停下,车门一开,田野的风就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的眼前一片田园景色:菜地,农舍,夹着尾巴晒太阳的黄狗,觅食的鸡群。空气里散布着泥土的芬芳,令人神清气爽,好像她这回不是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而是到乡间来踏青。原来,金以云在这里买下了几间农房,经过装修,俨然变成了乡村“别墅”,今天,他是带心爱的女人来“别墅”过夜的。
几天以后,金以云清洗完被城市污染的肺,排遣完纷繁杂乱的情绪,又以战斗的姿态回到他的城市生活中去了,而她却留了下来。他走时诚恳地说,楚楚,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吧,过两天我会来看你的。告诉你,现在有钱人都住郊外,住在城里的都是些不得不为生存而奋斗的人。我现在就要去奋斗了,为你而奋斗。你懂吗?她默然颔首。她又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愿意养她的男人,她好福气!
可是,她住了几天就觉得像关了软禁一样难受。望着墙上张贴的摄影作品,躺在沙发里看电视的她觉得自己仿佛置身孤岛,空气凝固了,时间凝固了,生命也凝固了……她想,这是她要的生活吗?她跟他来就是为了过这种生活吗?
不是,绝对不是!……
夜像滴在宣纸上的墨一点点化开。透过小吃店模糊的玻璃,行色匆匆的路人的脸已是十分模糊了。楚老师想起今晚薛教授也许会给她打电话,没准儿已经呼了她。她从提袋里摸出拷机查看,没有薛教授的信息,倒是有个陌生的名字王成,连着呼了她四次。是新会员,得回个电话。她起身往外走。
这条胡同她已走习惯了,刚搬来的时候,天一黑,她就不敢走了。那时,胡同口小卖铺前总有几个灰头黑脸的男人,嘴中叼的烟像眨动的鬼眼,她见了害怕。后来找小丫子同行,那鬼眼就消失了。
要是不来这里,就只好永久地住在乡间“别墅”,衣食无忧,坐享其成,像富人家里豢养的宠物。她就是不想当宠物,才出来挣钱、租房子住,做甭管别人怎么看,反正能自食其力的——“媒娘”。
金以云当然不高兴,他说她这样做“贱”。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当什么“婚介”的老师。说是老师,其实就是媒婆,这要放在旧社会,不是什么光彩的角色。“你是不是想通过办‘婚介’,给自己也物色一个有钱有势的好老公呀?”金以云在挖苦她。
没想到她倒痛快,坦然承认就是想搂草打兔子,从过手的男人中找中意的。“这样不好吗?找不到男人就做‘婚介’,做‘婚介’的同时找男人,一举两得呢。”这句话,把他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一切都没有太费周折,她动用了在银行的一点积蓄,托朋友办了一个执照,通过报纸上的招租广告,找到了现在这个临街的门脸儿,再买两张旧书桌和一张旧沙发,印了登记表和会员证,在报纸上一打广告,“牵手婚介中心”就此成立。
金以云没做什么,惟一的帮助便是把他参加某次摄影展的留影,夹放在“本市三十五至四十岁男士”的那一本花名册的第一页——他成了“婚介”的第一名会员。入会时他压根儿没提诸如他已经结了婚怎么又征婚之类的蠢不可及的问题,他又没有掏入会费,他只提供了一张自己的肖像,他知道它对于她的价值。为自己爱过的人做这点惠而不费的好事,理所当然。他知道她决定办“婚介”,他们的爱就将成为往事,他现在做这些,是为往事干杯。
那一天,他放弃了他的自由生活,端着尼康F5带长镜头的照相机,焦躁不安地在那一间不足十五平米的平房里来来回回踱着循环步,披散的长发,时不时地被他不耐烦地甩动着。整个上午,尽管楚老师正襟危坐,做好了随时迎候客户的一切准备,但屋子里,除了金以云沉重的脚步声,没有其他响动。艺术家的耐性极为有限,他走累了,四脚八叉地仰倒在沙发上,衬托他身份的尼康F5被他扔到了脚后跟。她终于明白请他这样的“大腕”来当“托儿”,实在是大材小用,何况他的放荡不羁,又能给她的客户带来什么好印象?这年头,谁还把艺术当回事?也只有她,糊里糊涂就把身子献给了艺术,只怪林磊对她不好,他和他的艺术才会对她产生如此强大的吸引,以至于她连家都不要,敢跟他出来私奔。
整整一天,电话死了一样,没有任何声响。楚老师纳闷,为什么打了广告,会没有反应?莫非广告根本没有登出来?她送走艺术家,到对面的报亭去买了一份报纸,在一大堆“婚介”广告中,她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那一块,原来报纸把她的电话号登错了……
……
不知不觉地,楚老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报亭。卖报的人走了,亭子里漆黑一团,玻璃上反射着对面发廊暧昧的橘黄色灯光。发廊打烊得很晚,每次她经过这里,总看见里面有油头粉面的男人在让小姐敲头捏颈,昏暗灯光投射出的剪影,叫人浮想连翩。有一次,她好奇地放慢脚步,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在她面前戛然捏闸,用一只脚点地,斜着身子拿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她把头别过去,他就知趣地走了。这一次经历,让她莫名兴奋。倒不是她有从事不良职业的冲动,而是,她为自己这个年纪还能被男人看中感到欣慰,这至少证明她还不老,还有女人的价值。有过这种欣慰,她就会情不自禁地在这里驻足。
这当儿,从一旁香烟铺里走出的牛婶,见了她老远就说:“哎,有个男人找过你。”
“是吗?你没让他上联谊会找我?”楚老师把木牌夹在胳肢窝,往兜里摇钥匙。
牛婶踏拉着鞋,把垃圾袋扔进垃圾箱,一溜儿碎步地跑着到楚老师跟前神秘地说:“那男的老戴着个墨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