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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又请大家一一讲解那些画作的年份背景,乃至每幅字画的由来故事,这便又刷掉几个,比试进行到最后,剩下两人不分伯仲,我便是其中之一。
没想最后会出现两名赢家,掌柜的便张罗加赛一轮,说是要将镇店之宝拿出来。我与另一赢家都是爱画之人,自然对那镇店之宝有些兴趣,便欣然答允了。
掌柜的回去取画的时机,我特特打量了番另名赢家,此人生得高大,眉目上乘,尤其眉宇之间的硬朗气质,显出些非同常人的高贵。若非身着布衣,我一定会认为他出自某位王侯世家。而他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方才在讲述画中故事时,我便惊讶于他的渊博见闻。
那人似乎感受到我的目光,折身对我礼貌一笑,拱手道:“某姓秦,秦子洛。”
我便回礼招呼道:“荆栩,幸会。”
我听他口音纯正,因为太过纯正,反倒失了皇城本地人言语间惯有的慵懒,大约是个外来客。因我们现在还是个对手的关系,我并不想与他说太多,实际也没什么可说的,既然他也这般懂画,若是同我聊起画作来,暴漏了我一路杀到此刻,靠得是随从在作弊,难免失了颜面。他看我态度冷淡,便也不做废话。
不多时,掌柜的便取来了镇店之宝,封得极是妥帖,撕了许久才将封画的锦缎揭开,展开后是一副绝妙的山水,画中并无缭乱的内容和线条,苍茫大漠,孤烟落日,画角一抹缱绻风沙,似女子乘风而舞,翩跹动人。
我并没有开口,描红微微有些发怔,倒是那秦子洛先一步讲开,说起此画的由来。这是先皇顾景痕之作,画的是无雁城之外大漠的风景,而那成舞的风沙,乃是先皇挚爱的剪影。此图的名字,叫做“归云一去”。
他说的没错,一字一句都没有错,准确到已经不需要我再多说什么。
掌柜的笑盈盈地问我有什么要补充的,我不肯认输,只得来一招出其不意,踏步上前,未及多看一眼,两手持着画卷,直接将那副画撕了。
众人对我这动作不解,我对掌柜的浅笑,说道:“虽然仿得天衣无缝,但凡真迹还留存于世间,赝品便一文不值,撕了也无妨。”
这一次不需要描红,我就能确定它是赝品。咳咳,本公主不才,最爱搜集先皇遗作,这副《归云一去》正是其中一幅,也就是说,真迹就在我手中。
掌柜淡淡而笑,“荆公子果然慧眼,这画确不过是临摹之作。”
秦子洛亦十分有风度,拱手道:“秦某拜服。”
我赢了,也没有很高兴,心里却记挂着另一桩事情。先皇顾景痕的丹青别具一格,这副归云一去,乃是他用左手所绘,要仿得如此逼真,实在需要极深的功底,这世间虽丹青圣手繁多,但因我对先皇画作的偏爱,便不肯相信竟然真的有人可以仿至这般程度。
百思之后,我还是将疑问道了出来。
掌柜的回道:“承蒙荆公子看得上眼,此画出自我家公子之手。”
第6章 肯爱千金轻一笑(五)()
原来这掌柜的并不是这画坊的大掌柜的,他背后还有个公子。我便起了兴趣,想见见这能将先皇手笔仿至如此水平的是个何等人物,可那掌柜的却以他家公子不喜抛头露面为理由拒绝了。我不由得想要怀疑,莫不是他口中的公子,实际也是位闺阁中的小姐?
见不到人,我却也不打算就这么算了,因那容祈回朝,最近风声紧得很,我好不容易溜出来一趟,一定得把想办的事情都办了。从老板那里取了一百两赏银,我命描红先去街上将我看中的簪子买了,又独自在画坊中逗留一阵。
那个秦子洛挂着亲近的笑意同我打招呼,见我无意搭理他,便也悻悻地离去了。我再仔细看了此人一眼,虽说眉宇之间有些贵气,但那贵气却也掩饰不住时常露在面上的痞气。虽然我们彼此交换了名字,我到底也没将此人放在心上,天大地大的,再想偶遇也并不容易。
我忽然想起这画坊开张那日,我同掌柜的打的那个商量,我曾说过,若是赢了我不止要那一百两,还要他答应我一件事情。我当时不过是图多占个便宜随口一说,今次倒是果真派上了用场,我专程找了掌柜的,要他履行当日的承诺,若是他们公子不肯出来相见,我并不介意私下交涉。
因那公子眼下并不在画坊,我便将随身的小扇交给掌柜的,以此为信物,请他帮我留个口信。我这柄小扇还是个素白的扇面,不若就请那公子在其中绘一副美人图,为了报复这公子藏头缩尾的行径,我还特特交待一句,我要的不是旁的美人图,图中所绘必须是皇城第一青楼醉影楼的当家头牌——郁如意。
我想若是能画出如此水墨之人,大抵人品厚道值得信赖,倒是没怎么担心赖账这回事,只说得空了会亲自来取,届时希望能有幸与尊公子一见。
我虽不知下一次出宫是什么时候,但凡寻到机会,我必是要前来同那公子会一会的。况且虽然近来风声紧了些,但眼看着就要到重阳节,按照惯例,每逢重阳前后父皇便会去温泉行宫小住,我因身子骨差,不宜跋涉,便不必随行。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虽笼统不过几日,却也是我最无法无天的时候。
出了秦城画坊,我朝街市走去,描红应该已经买下簪子在回来的路上了。描红是个乖顺的性子,我吩咐她去办一件事情,她便会妥妥地办了而后速速折回来,定不会出现吟风那般买串冰糖葫芦都要顺便打个架的情况。我便沿着来时的路走着,不久便能同她打上照面。
七里铺和中央大街之间有条巷子,说长倒是不长,只是人流少了些,听说当年先皇就曾在此遇刺,好在杀出个过路的少年英雄,少年以血的代价与先皇一并击退刺客,二人便是在此地结缘,从此展开一段扑朔晦涩的基情之路。唔,本公主最近禁书小本儿看多了,思维不大稳妥。
好巧不巧,我在拐角的古树下微微驻足,正在幻想当年先皇与少年英雄携手浴血,挥拳舞剑之英姿的时候,便也被几名毛贼围住了。我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路见不平的英雄少年,也确定了自己就是他们要下手的目标,不禁一阵骇然心惊。
与此同时,我豁然开悟,想是我携百两巨资从那画坊出来,叫人一路尾随至此竟不自知。好歹我也是个皇家儿女,盛世之下虽不至于刀口舔血,防贼防盗的基本常识还是有的,并且父皇是个开明的人,除了绣花之外,也会叫人教我几招拳脚。但真的只有几招而已,至多足以应付应付单枪匹马的泼皮流氓,面对这种有组织有预谋且分工明确的武装力量,只有任人阉割,不是,任人宰割的份。
我低眉顺眼地将手掌探入衣襟,强盗们大约以为我要摸暗器,态度又警惕了些。
我自然没有准备暗器,不过是打算将身上财物主动交与他们,总归我是个女儿家,不方便被他们搜身。我将荷包丢给匪首,两手一摊打算离去。可那打劫的没我这么泰然,齐齐在我身上注视良久,许是觉得我过于大方,身上定还藏了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匪首便示意手下的靠过来搜。
我自然是不肯的,眼一闭,只能姑且一试最低劣的招数,朝巷子另一头扬扬下巴飞快道:“看那边!”
这打劫的显然不吃我这套,而我那一撇实实在在乃惊鸿一撇,一不小心便撇到个熟悉的身影。其实我对那只见过一面的身影并不熟悉,只是因为他长得过于俊俏,而导致印象深刻罢了。
那人脚步泰然往这头走着,听见我说话,方才微微驻足,看到这头一帮强盗正围着个良家……咳咳,姑且算是良家少年把。因我清晨吃包子时,与他见过一面,对他的评价便是个爱管闲事的,而此时此刻我却不知道,我究竟想不想他来管这桩闲事。
那人长的清秀举止风雅,看着不像个练武的,便是他有点功夫在身上,定也不是这一二三四五六,六个大汉的对手。为着那张俊脸着想,我倒也不希望他受什么伤害。
不负我所希望的是,他还当真没打算管,只是愣了愣,随即便从容地掉头就走了,而我又免不得有些失望。而他走得过于从容,脚步便显得慢钝了些,匪首看他衣饰不凡,便也起了歹心,带着三个兄弟追了上去,几步便堵住了他的去路。
我暗暗期待着英雄救美的一幕出现,期待他不知从何处抽出长剑或者甩开折扇,风流回旋倜傥招架,潇潇洒洒放倒一片。
结果还是叫我失望了,这哥们儿人长的漂亮,做事委实怂了点儿,竟同我的反应相同,主动将配饰钱袋奉上,等着劫匪放人。
劫匪将他押过来,同我并肩在墙边儿立着,便如横行的官差审问犯人,查问起家住何处,良田几亩。哎哟,感情这是打劫呢还是相亲?
那俊美男子从善如流地作答,我却是说不明白了,家住何处?雕梁画栋金阶玉砌的皇宫?良田几亩?这天下就是我们老顾家的!我若实话实说,不防要吓住他们,只得将我宫外私购的鬼宅子说了出去。
我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并不专心,因我也对那男子的事情比较关心,于是从他口中听来他名叫秦玮,是个外地来的商贾。
人说无商不奸,本公主万不赞同,他若是商人,若是够奸诈,决绝不该这么说。便如我,此刻正穿着身脏兮兮满是油污手印的袍子,我便将自己形容得惨绝人寰人神共愤愤不欲生,家道是如何中落,生活是如何艰苦,为了前来比试赢这一百两银子给老母治病,才把压箱底舍不得穿还洗不出来的袍子套上,各位英雄好汉,银子暂且借与列位,只当做江湖救急,打劫完毕我还要回家伺候老娘。
可这位漂亮得惨绝人寰的秦大美男,才真是诚实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他是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