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的真实目标并不是他的话,那又会是谁?
他的弟弟李寻欢虽然在江湖上闯荡,但是从未和东瀛人有过过节,所以目标不会是他的弟弟。
他的表妹就更不可能,他的父亲已经死了,而且也没听说过父亲得罪过东瀛人。
一番思索下来,当他想到第二名之时,他愣了愣,心中怀疑已经不再是怀疑,而觉得是真实。
第二名同他说过他在大沙漠之中遇到个石观音的手下,就是东瀛人。
李修言靠着那墙壁又望了望那白鸽曾站立的地方暗道:“难不成他们是为了对付第二才掳的自己?”
他和第二之间关系当真是亲如兄弟,对方真的拿他要挟第二的话,第二一定会为了他的安全
身子莫名抖了抖,丝丝凉意窜上了脊背,他蹙眉摩挲着手指:“不行,绝对不行。”
他绝不能让第二身陷险境,还是因为他的性命。看来,他要尽快想办法逃出去。
和有些人被好友连累后埋怨好友害他不同,李修言沉着冷静,担心好友安全,也开始思索如何逃出去。
当然他是要保住自己的性命逃出去,他的性命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丢给这些人的。
仔细想了想,像他这样不会武功的人要逃出去还真是难得很,但不代表不可能,他也有自己的优势。
不会武功不就是优势么?一个不会武功身体又弱的人,任谁都不会有警惕之心。尤其是那些会武功的,就更不会警惕。
观其对他的防守,其实也是颇为宽松,每次送饭都会给他打开门,也没有给他戴上镣铐,门口那两个守卫还会打呵欠。
夜还很长,李修言享受着静谧却久久不曾入眠。
雄鸡报晓,一声鸡鸣响彻云霄,唤醒了熟睡的人们起来劳作。
在之前,那天光刚显露时,第二就已经赶到了金富贵所在的城镇之上。
这天色虽早,路上也已经有人行走,他随便拉了个人询问后就得知了金富贵所在具体地址。
金富贵是一方首富,财大气粗,又是个商人,接人待客在未了解对方底线前还是很恭敬的。
第二的衣着虽然简单,布料却是上品,金富贵那精明的眼睛扫了扫就知道是京城最好的一家布庄中的布料。
给第二上了杯好茶,金富贵亲自接待第二落座待客厅,他没有说话只是请第二喝茶。
茶香沁人心脾,草原上独此一家有此好茶,奈何此刻第二毫无心情,他本就不是生意人,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道:“金老板,我此番前来,是想买味药。”
“哦,什么药?”金富贵眼前一亮,瞥见了商机。
第二沉声道:“千年北沙参。”
金富贵眯眼笑着抚着胡须:“公子既然能得知我有千年北沙参,那应该知晓此物的价值,你拿什么来换?”
“你开个价。”
对方那一双精明的眼眸盯着第二,伸出了手,本以为会比划,却不曾想对方摆手:“你想买,我未必想卖,救命的东西从来都是有市无价。”
“可我今日就是要买,你待如何?”第二从怀中取出了一对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
这宝贝极为难得,金富贵看得双眼发直。
此物正是皇上在他完成那事后赏赐于他,像这种宝贝价值连城,对他却毫无用处,救命的东西有市无价,它却是有价无市。
金富贵本想开口再涨涨,让自己获利更多,然而他瞥见了第二笑意森然,右手按于腰部。
以手按腰很多时候不过是习惯,可马上他就望见一道冷光闪过,那腰间是把刀。
“阁下想怎么做生意?”金富贵依旧笑着,他心中并不畏惧,他手下可是高手众多。
第二轻笑着轻抚鸽子蛋般大小的夜明珠:“你可知此物从何处得来?”
“何处?”金富贵一时不知道第二葫芦中卖的什么药,他开口询问道。
第二举起夜明珠仰头观察随即一笑:“这夜明珠果真美,要不石观音怎么会将其视为宝物呢。”
石观音这名字一出,金富贵大骇,浑身发着冷汗,眼前这人莫不是那除去石观音的探花郎!
如果是的话,这人绝对不是他可以惹得的。
金富贵满脸赔笑道:“明珠生辉,光芒柔和而不耀目,好宝贝,那药我派人给你送来。”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想赚钱的话当然要圆滑点不要惹上这种煞神。万一惹得对方不高兴,别谈钱,命都没了。
第二继续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很多人心中已经是凶煞般的存在。
千年北沙参很快送到了第二名的手中,他仔细打量后,利用系统鉴定了下,确认无误后将夜明珠留下拿着此药就拂衣而去。
窥不见第二的背影后金富贵才松了口气,他懊恼不已:“怎生遇见这探花郎呢。”
探花郎不愧是探花郎,世间少有极其俊美的男子,也极少有能与石观音武功相当之人,然探花郎两样都占了。
“唉,做生意还是实在点比较好,坐地起价真危险。”金富贵还心有余悸,那一对夜明珠的价值远超千年北沙参,但他却贪心不足。幸好,幸好对方是有理智的,他也及时收手,才不至于酿成惨祸。
骑马离去的第二收好了北沙参,摸了摸腰间的刀,他撇嘴冷笑:“虽说不打算动手,可是威吓一下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他也没什么工夫和这商人纠结,能简单粗暴点就简单粗暴点,赶时间呢。
这匹马经常奔于草原,比他之前的马儿跑得更稳当,速度更快些,没多久他就远离了城镇向阿飞的住处疾驰。
如今阿飞是他的徒弟,他不会将阿飞一人留于此处,反正他要南下些,途中会经过李园,到时候他将阿飞暂时安置在李园然后再寻修言。
这样不会浪费什么时间,也能确保阿飞的安全。
今日天清气朗,李寻欢收到第二的飞鸽传书后直接离开了李园,按照第二所说跟着鸽子寻找修言的踪迹。
和第二一样,李寻欢内心也是焦灼无比,血迹代表了什么?他的大哥就算不死也伤。
第二十七章()
被弟弟、第二惦记在心头的李修言即便沦为阶下囚; 他依旧挺直自己的脊梁坐于牢中。
暗室的门忽的被打开; 李修言瞥了眼外面的天色,每日差不多都是这个时间点给他送饭。
今日送饭之人依旧是之前那个,他打开了牢房门将饭放于了地上; 刚打算离开就被李修言给唤住了。
李修言唇角苍白; 脸色些许发黄; 他眼神满满透露出疲惫、无力,声音也很虚弱:“就给我吃这些么?”
那饭菜虽然是新鲜做出来的; 可是大多冷食,量少品种也少。
即便像李修言这般平素吃得不多的,这么多食物他也觉得不够。若是热食还能多点饱腹感,然而冷食他吃下去还是很饿; 胃还有点不舒服。
送饭之人不耐烦地瞥了李修言一眼,然而望着李修言这情况; 他冷哼一声:“身为阶下囚还有诸多要求,哼,你等着。”
没办法,这人很是重要; 绝对不能让其出事,他再不愿意理睬也得去忙着给李修言张罗些热的吃食。
当然这些已经送来的他也懒得拿走,既然说就吃这些; 那就多吃点; 省得病怏怏的让人看着心烦意乱。
那人折返离开后; 李修言稍稍垂眸看了眼那饭菜嘴角勾勒出了一抹嘲讽的笑。这笑稍纵即逝; 难以被人捕捉,只有本人清楚。
不知那人何时回来,修言可不想饿着自己,拿起筷子就吃起了那些冷食,冷食入胃他不禁皱了皱眉。
真是很怀念自家好友给自己所做的那些美食,色香味俱全且能养身。
然而他依旧一口一口吞咽下去,没几口就吃光了这些饭食,吃完后他静坐等着热乎乎的饭菜。
一刻钟的时间过去,那人提了个篮子,里面摆放着散发着热气的食物,嘴里念叨着:“要不是主人吩咐,我管他呢。”
竟然被一个阶下囚当作佣人般使唤,等事了后他一定将这男子给折磨一番。虽然是个身体弱的,但长相还不错,滋味应该不错。
那人浑浊的眼眸闪过了一丝邪念,不得不说中原地大物博,美人儿还真多。
踏上中原的领土上后他见过的美人当真数不胜数,被掳来的这个男子当真让人嫉妒。明明是阶下囚却不露惧色,身姿依旧挺拔,面色沉稳平静,仿佛是座上贵宾一般,浑身还散发着中正平和的气息。
他不由得看看自己,身材矮小还比不上一个病鬼,他面色发亮也比不上一个因病面色暗黄的人。
这怎能不让他羡慕嫉妒恨呢?
热腾腾的饭菜送了过去,他看见对方的脸和身材就没有好气:“快吃。”
李修言默不作声先慢慢喝下口热汤,接着才吃起了饭菜,他一口一口将饭菜送入口中,举止优雅。
那人看着李修言的动作如此缓慢,他又说话催促起来:“快点吃!”
忽的李修言手一抖,碗掉落在地上,摔碎成了数块,李修言假意要打扫然后取了其中的一小块瓷片藏于草中。
“你,给我收拾干净。”
李修言淡淡道:“不用你说,我自会收拾好。”
这碗碎了,那人在李修言收拾好残渣碎片后就将这些东西全部带了出去,把门关上。
屋内又只剩下李修言一个人,他取出了那偷留下来的瓷瓶轻声喃喃:“他下次送饭的时间应该是傍晚,时间应该足够。”
拿起瓷片他撸起了袖子不停比划着,然而时不时地摇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当珍惜,为求脱身,只能如此。
他望着外面的天色计算着时间,离那人送饭的时间也差不多,李修言心里和老天诉说了下自己的不孝和无奈后,咬咬牙在大腿部划了一道伤口。
要是在胳臂等地划容易被发现,而他也不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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