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潘刀嗌佟!
沈青从来没有上过三楼,杨谦领她上来,进入一间房,四壁挂满相片,密得看不到墙的本色。
她在每一块墙壁前都站定一会儿,每一张相片都至少有一个女孩,每一个镜头都在抓拍这一个女孩的不经意间。有些是她的独照,有些则有旁的人她在身边。沈青找到了她想找到的人,程游的变化不大,少年时的他只是相对青涩些,现在依旧俊朗不群,却成熟许多。
上次见他,他风尘仆仆地赶回来拥抱她、亲吻她,又行色匆匆地离去,至此仅隔半月,却仿若隔世。如今再从这些旧照片里看到少年时期的他,隔世之感愈加强烈。
好似他是她的爱人,却是上辈子的爱人。
一股油然而生的悲凉与落空,在沈青的血肉里肆意奔窜,
再望着这些相片里,那独一无二的女主角,冷而美,凄而婉。
有一张相片里,女主角倚靠在阑干上看书,少年的他在一旁也手持着书,头却是略偏的,侧眸里汹涌着的是在书之外的身边人。阳光打在女孩的发顶上形成一个乌亮的光圈,光圈的光又倾泻在少年郎的睫毛上。他的睫毛真像一只虔诚朝圣的虫蛾。
眼睛突然有点酸胀,于是暂断眼花缭乱的视觉冲击,沈青回望杨谦,他手里的酒杯是空的,却仍旧 轻微晃着。他的眼里是璧上女孩的倒影。
沈青记得程游说过,她喜欢的女孩喜欢别人。
不知过了多久,杨谦回神,才发觉沈青已经不在看相片了,而是立在了窗边,刚下过雨的阴天,窗明几净,衬得那小小的消瘦背影几许凄清。杨谦不禁在心里怀疑自己是否做错了决定。
他踱步过去:“想要知道哪一张背后的故事?”
“这些相片背后的故事,主角还是我的主角吗?”
“呵,”杨谦发笑,笑沈青天真的模样:“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主角,彼之主角,他之过客。”
“所以,还是不要听你说故事了,”沈青笑得轻细,“我还是多一点耐性,等他回来自己说给我听。”
沈青的轻笑,让杨谦有一瞬间的恍惚。舌头里的触苔还残酿着酒的滋味,他紧抿住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合着舌尖处残酒的酸味一起咽下去。
许云慧将涵涵接走后,又下起了雨,杨谦便送沈青回家。
雨势越来越疾烈,路上的交通因为骤猛的雨势也堵塞了起来。沈青与杨谦便被堵在这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路上,灰濛濛的一片里又簇着无数盏霓虹灯。
大颗的雨粒从一个巨大的黑窟窿里砸下来,与城市的钢筋两相碰撞,这狠实的剧烈的声响,震颤着钢筋之上,窟窿之下的万物。似乎这是一场疯狂吵闹的即兴奏乐,有的听者沉迷,有的听者厌烦,有的听者麻木,而有的则被动牵引……
雨粒捶打在车窗上,盖进沈青的耳膜里,刺乱着胸腔里的节奏。
仿佛终于从这片天地借到勇劲儿,沈青偏过头,一股气力从喉咙里清稳地传出:“他还活着吗?”说完,她忍不住喉咙的干痒,捂住嘴,轻咳了好几下。
前方的车子终于陆续发动沉睡许久的引擎,杨谦也发动引擎,手臂僵了几秒,才缓缓转动方向盘:“活着……”吧,也许,他也不知道。
穿堂容不下杨谦的车子穿行,停稳后,沈青道谢,开车门,陈雅丽撑着雨伞连忙将沈青躲住。
随着淅沥里的一声沉沉的闷响,已经扭开驾驶门开关的手僵直地缩回来,另一只手里的雨伞也放回原来的位置。杨谦嘴角擒着一抹讥笑,并未马上驶离,直到一支烟的光点在黑暗里被他彻底吸灭。
上楼时,陈雅丽勾紧了沈青的手臂,小心翼翼地说:“小青,我姐终于回复我了,”她看到沈青的 手攥紧成一个泛白的拳头,许久没有修剪的半长指甲嵌在手心里,“你别急,她现在就在楼上等着你。”
楼道里的声控灯,敏感极了,仿佛不是被声音控制,而是被呼吸在控制,亮度也明亮了许多。沈青 每一次抬脚,都很轻很缓,陈雅丽抓紧着她细细的手腕,脚步亦然。可灯光还是能够感应到她们的走动,把每一极凹凸不平的毛坯阶梯都照得十分清楚。
刚搬来时,她和陈雅丽曾向楼妈多次反映楼道灯坏的安全问题,楼妈每次都仅限于口头应承,几次无果后,她们便懒于再与视财如命的楼妈交涉。
那天,袁启杰送陈雅丽回来,顺便跨界做一做免费苦力工,却发现整栋楼道的灯在她离去的二十四小时里,神奇般地复明且更明。至此,再没听说哪一位住户又在楼道上绊倒的事故,倒是听说有一天 来了好几个技术工,效率极高地更新完整栋楼的电路设施。
她们俩特地买了点小吃去找楼妈道谢,却被告知楼妈早回乡下探亲去了,根本不可能顾得上楼道设施。
会是谁呢?那天陈雅丽在外面过夜,第二天傍晚才回来,而前一天晚上,沈青发烧,意识模糊。
还会有谁呢?
陈雅兰带给她一封信,信上只有一行字:勿等,求忘。
笔锋清朗,力透纸背。
除了最后一笔的尾处,急断微曲。
他工作室墙壁上的字画是毛笔字迹,而这一张薄纸上是钢笔字迹。
但不难分辨,是同一个人写的。只是不同心迹。
他还活着,活着就好。
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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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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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安分的、不安分的,都将躁动,似乎在预示一场即将来临的事故。
沈青辞了杂志社的工作,回到a市。
递出辞呈时,许云慧露出讶色:“于私,我认为我们已经是朋友关系,小青,可以告诉你的朋友,为什么要辞职吗?”
“家母病危。”
许云慧释然:“人之常情,责无旁贷,我可以给你一段假期,带半薪,等你母亲病好了,你可以继续回来这里。”
“谢谢你,许姐,我很抱歉,”她低下头,自认不是千里马,可许云慧却是她每一次困境的伯乐,“不出意外,我不会再来j市。”
“该说谢谢和抱歉的人是我,你一定好奇过,为什么我会数次录用你,”许云慧的话让沈青抬起头,乌黑沉静的眼眸等着许云慧的答案,“第一次……”
第一次,许云慧在便利店外,看见隔着玻璃窗的女孩子打电话,脸上的表情是矛盾的,既有沮丧,也有满足。她可以理解女孩刚被事务所淘汰的沮丧,但满足呢?那一刻,许云慧仿佛在玻璃窗上看见了曾经的自己,她正在与一个男孩谈论着什么,这个男孩的下颌微昂,这个男孩她爱过。
即使当时正被一个案子的纰漏搅得焦头烂额,可脚步还是走了进去,有意无意地走进那个女孩,竖起耳朵。
女孩的音线很清淡,她却听得鬼迷心窍,因为她熟悉这样的女孩,脸上明明是喜欢,可偏偏要强作镇定,保持自己的矜持与骄傲。真正让她再次审视女孩的是,女孩叫了一个名字——程游。她之所以 会对这个名字敏感,是因为她的事务所在程氏出了不小的差错,程氏二公子的名讳,她绝不会陌生。
抱着死马当活医的决心,或许还抱着旁的心思,她向这个女孩抛出了橄榄枝。
可是这根橄榄枝并没有可观的成本回收。
她清晰地记得,程游说:“程氏不是我的,她也不是我的。再说,没有价值的东西,谈何交易?”他当时的淡漠足以容忍在沙漠里下暴雨。
许云慧还是鬼使神差地留下了沈青,因为,这个女孩多么可怜。和曾经的她多么像,爱上一个冷漠的男人,不可怜吗?
第二次,许云慧的杂志社成立。几乎是第一时间,许云慧邀请沈青入职杂志社。
因为那个冷漠的男人找上她:“对于杂志社的管理,在不损利的情况下,我保证程氏不会干涉一分,也不会有第三方知道,杂志社背后的控股情况。”
程氏的半壁江山易主。成为商人的他,只会更冷漠。许云慧也算在这商场赤手空拳过几百回合了,深知没有白送的银子。
果然,程游是有条件的:“让沈青尽快回到j市,给她一个落脚的位置。”
她错了,那个女孩,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可怜,至少,比她幸运一点。
可是终归年轻,不知珍惜。电话里,女孩的音线听起来憔悴极了,低低弱弱地对她抱歉:“对不起,许姐,我的弟弟去世了,我暂时胜任不了您给的工作”。
她问女孩:“你还没做,怎么知道自己胜不胜任呢?你只需要告诉我,你对自己有没有信心?”
女孩没有犹豫,气若游丝地回答她:“没有。”
呵,那便与她无关了。
与她背后的“天使投资人”有关。
第三次,许云慧看见她,周围有很多朝气蓬勃的面试生,可她一眼望见沈青,已经不再是女孩,而是散发着轻熟气质的女人。
沈青端坐在面试生的椅子上,沉着地回答着面试官的问题。沉着得不像是应届毕业生。她翻看沈青的简历,一路奖学金倒是不例外,例外的是社会实践经验居然很丰富,且触及面颇广。
她走向沈青,从那双充满内容的眼眸里,许云慧解读出,沈青并没有事先了解过杂志社,连基本的了解都没有。然而,她很满意沈青的那一丝惊讶。
其实不管沈青回答说自己有没有自信,许云慧都会录用她。
不仅是因为沈青的确优秀,也是因为,许云慧的猎奇心理。那个冷漠的男人,从英国回来后,漠然得愈发不像人样,像不近人情的谪仙。
许云慧只吃过爱的苦,她好奇爱的其它味道。即使她可能再也尝不到其它味道,但如果可以站在一边,闻一闻也是心满意足的。
离开的时候越决然和仓促,回来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