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伏威微微有些醉意,他起身时,身子摇摇晃晃,几乎站不住了。杜伏威望着李世民道:“江淮十数万兄弟的性命最大,为今之计,杜某只能对不住辅公佑了!”
李世民惊讶的望着杜伏威,实在难以想象,杜伏威居然敢朝辅公佑下狠手。
杜伏威其实心中更苦。
九州一统,天下归心,大唐占据了大义之风,根本就不会允许像江淮军这等政治势力集团的存在,更何况这个政治势力集团还与朝廷风牛马不相及。
辅公佑一直像让杜伏威称制登基,他好当一个一字并肩王。如果不是看着杜伏威在军中威望太高,又有五百义子掌握诸军,辅公佑肯定会取而代之。
杜伏威也在感叹,人啊,随着地位的不同,人心总会变的!
杜伏威拿着酒坛子,往嘴里倒酒。
李世民看着杜伏威的状态不太对,赶紧上前劝道:“兄长,你醉了!”
“酒了好啊,只有醉了,才能解千愁!”杜伏威继续灌着酒,渐渐变成一团烂泥。
李世民望着地上的杜伏威,脸上一团纠结:“对不住了兄长!”
……
长孙无忌与王雄诞携带着一辆辆大车进入江淮军帅堂,数十上百名江淮将领与辅公佑一起接见长孙无忌与王雄诞一行。
“辅仆射,这是秦王殿下送你的礼物!”长孙无忌捧着一个剑盒递到辅公佑面前。
辅公佑接过长剑,只见剑鞘是用鲨皮制成,乌黑油亮,不过没有什么装饰,显得平平无奇,他随手抽出长剑,一道寒光透匣而出,这把长剑长三尺,剑身二指半阔,剑脊很厚,剑刃看上去也不是很锋利,但是上过战场的老兵都知道这才是真正可以用于战阵厮杀的利器,像那种剑身比纸还薄,随手一挽就剑花乱闪,貌似轻灵的剑,只能是拿来耍帅。
长孙无忌解释道:“此剑是用高锰钢铸造而成,八斤重左右,能一剑斩断并排的十六卷草席!”
长孙无忌此言一落,众人一阵惊呼。
劈斩草席是测试刀剑锋利程度的常用办法,通常是将一卷卷草席并排着固定好,然后使出全身力气劈斩过去,斩断草席越多,证明刀剑越锋利,因为草席这玩意很柔韧,阻力很大,劣质刀剑根本就斩不动。
唐军制式的横刀一般是以一刀斩断六卷草席为准,每一把刀都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否则工匠就要倒霉了,这把长剑能一剑斩断十六卷草席,说它“削铁如泥”一点也不为过。
事实上,高锰钢的硬度比高炭钢高出将近五十洛氏硬度,如果拿同等质量的高炭钢与高锰钢相砍,高炭钢肯定砍不过高锰钢。
辅公佑试着挥舞长剑,只听到风声啸起,寒光逼人,不禁笑道:“好剑!看起来平平无其,但握在手中,总有一种驰骋沙场冲锋陷阵的冲动,真是好剑!”
长孙无忌满脸堆笑道:“辅仆射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辅公佑收回剑。
身边的江淮军左副统军阚棱望着此剑眼馋不已,不过他不擅长使剑,他的兵刃就是陌刀,霸道无比。不过,陈应交好阚棱,不仅送了阚棱一身高锰钢明光铠甲,同时也送到他一套刀,包括九斤六两的高锰钢横刀一柄,两斤三两的短刀一柄,重达三十六斤的高锰钢陌刀一柄,还有一柄破军刀。
阚棱兴奋的道:“有我的礼物吗?”
长孙无忌笑道:“阚将军勇猛无双,秦王殿下听闻阚将军缺一匹上好的坐骑,所以让无忌带来宝马一匹!”
阚棱身高八尺六寸,相当后世的两米零二,他的体重超过二百二十斤,如果算上他的陌刀和铠甲,全身重量超过三百斤。足足是两个人的份量,一般战马托起阚棱,根本走不了多远,更别提在战场上冲锋了。
为了解决个人的战马的问题,阚棱无奈之下,只好寻找了一匹壮硕的骡子,勉强可以驮着阚棱上战场。
只不过,骡子太不像话了。
这也是阚棱感觉不爽的地方,可是没有办法。江南本来就缺马,杜伏威也从来不与突厥打交道,哪怕让人从草原买马,买到的也大都是矮小的突厥马(既蒙古马的原型)。
不一会儿,长孙无忌让人牵来一匹战马。这匹战马高达七尺,足足比平常的战马高了将近一尺有余,有一抹淡金色的鬃毛,这匹马齿数还很轻,但精神抖擞,睥睨之间有一股王者气派!
阚棱看了一眼,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眼中露出赞赏的光彩,兴奋的道:“好啊,好马,你真舍得把这匹马送给我?”
长孙无忌笑道:“当然,宝马配壮士,更何况,这匹马是秦王殿下亲自从颉利可汗手里夺回来的,并且亲自给驯服的。这匹战马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血里红!”
阚棱走向这匹“血里红”,“血里红”很是通人性,原本它睥睨众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可是随着阚棱走向它,它那原本嚣张的目光,顿时温顺了下来。阚棱身材高大,煞气腾腾,给它了太多的压力。
不过,“血里红”到底是马中王者,没有那么容易驯服,随着阚棱靠近,“血里红”突然仰蹄嘶,甩掉身边的马奴,开始朝着远处狂奔。
阚棱大吼一声道:“哪里跑!”
说着,撒开大腿,朝着战马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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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六章明里一套暗里一套
第二二六章明里一套暗里一套
阚棱别看身材高大,体重是两个人的体重,然而他却非常敏捷,健步如飞,仅仅十数息功夫,就拉近了与战马的距离,并且越来越近。(全本小说网,https://www。taiuu。com)
长孙无忌望着这一幕,膛目结舌。
秦王府有比较厉害的武将,比如秦琼,弓马娴熟。长孙无忌曾见过秦琼徒步追上战马,但是那只是一般的战马。
这匹“血里红”是颉利可汗的座驾之一,据说是拥有汗血宝马的血统,速度非常快。李世民曾经骑着“血里红”从太原城到苇泽关,足足有三百多里。如果普通战马,至少需要一天时间,然而这匹血里红,只需要三个时辰。
虽然不见得血里红可以快普通战马一倍的速度,但是血里红比普通战马快三分之一的速度还是可以轻易做到的。然而,阚棱居然可以追着血里红跑,而且拉近距离,恐怕秦琼也比不上阚棱。
就在阚棱去追“血里红”的时候,长孙无忌又继续拿着礼物向江淮军将领和文武官员送礼,他给了辅公佑麾下大将陈当世一柄上好的马槊,冯惠亮一柄开山重斧,陈正通一柄丈八铁矛,徐绍宗一柄方天画戟。吴骚则是一柄高锰钢横刀。
长孙无忌如同散财童子一般,将江淮军大小将领,只要是说得着的,排得上号的人,全部送上一柄将领趁手的武器,就连左游仙这个记室参军,也送了一副可以斩十二捆草席的高锰钢剑。
长孙无忌拿着一套明光铠甲,送到孙安手中的时候,向着孙安显摆道:“这铠甲包括头盔、肩甲、胸甲、胫甲,都是精钢制造,而且份量还不是很重,算上头盔也不过二十斤。就这么一副铠甲,基本上可以对弓箭免疫了,射上了都只有弹飞的份……”
辅公佑望着这一幕,目光与左游仙在空中一碰。左游仙知道辅公佑的担心,皱起眉头道:“这些剑、长枪,这些横刀,还有甲胄,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他居然拿来白白送给人家,真是好大的手笔啊!”
“礼下于人,必有何求!”辅公佑目光阴森森的望着长孙无忌道:“看来这位秦王殿下的所图不小!”
“江淮还能有什么值得他们所图的!”左游仙淡淡的冷笑道:“无非是咱们江淮军这十几万兄弟,他肯定是想夺江淮军的兵权,要不然王雄诞,何必从长安回来?”
“吴王已经不是当年的吴王了!”辅公佑痛心疾首的道:“多年的兄弟情义,到头来还是水中月,镜中花,不值一晒!”
左游仙道:“只怕……吴王肯定留下后手!”
“你愿意将性命交给人家吗?要杀要刮,只在人家一念之间?”辅公佑望着左游仙道:“你愿意吗?”
左游仙摇摇头道:“傻子才愿意!”
“可是呢,人家吴王还真拿我们当傻子呢!”说到这里,辅公佑望着长孙无忌道:“长孙参军,你这次来江淮,到底有什么用意?明说无妨!”
长孙无忌满脸堆笑道:“对辅仆射而言,只是些许小事,不足挂齿,无忌还从长安带来美酒三十坛,辅仆射,与诸位不妨先尝尝长安的美酒!”
说着,随长孙无忌而来的随从,纷纷从车上搬下来一坛坛美酒。
长孙无忌随手拍开酒坛口上封泥,一股诱人的酒香,迅速弥漫开来。
阚棱终于追上了那匹血里红,人马一阵相争,身大力不亏的阚棱,终于征服了血里红,这时,他正骑着血里红,得意洋洋的返回。闻着诱人的酒香,阚棱从马背上跳下来,径直走到大厅中,抱起一坛子酒,连碗也不用,直接往嘴里倒。
长孙无忌刚刚想提醒阚棱。
只是阚棱的运作太快。
“咳咳……”一股酒箭从阚棱嘴里喷出。阚棱的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目瞪口呆的吼道:“这是什么酒!”
长孙无忌携带的就是上林里出产的蒸馏酒。陈应引来大唐时代,开创了外科手术,随着手术数量的增加,因为每一个伤员的免疫能力不同,伤口感染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为此,大唐博仁医院,在陈应的指点下,开始反复蒸馏酒,制造出高度白酒。虽然距离陈应要求的酒精还差很远,可是这些高度酒,却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起到杀菌消毒的效果。不过,这个时代粮食依旧不足,陈应并没有把这些蒸馏酒当作商品销售,而是成为了军中医护队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