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骠骑行,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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骠骑行,霍去病- 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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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将军大氅飘动,豪迈齐天地高擎酒碗:“兄弟们,喝下这一碗,踏平祁连山!”我在边上撇撇嘴,一碗湖水而已嘛……

  将士们声音如撼群山:“踏平祁连山!”呼喊的声音此起彼伏,两万酒碗里的湖水如同纯酿一般清冽。

  霍将军又舀了一碗:“喝下第二碗,消灭匈奴人!”将士们脸上都带起了笑容,高声齐喝:“消灭匈奴人!”又一碗湖水被他们饮干。

  霍将军第三碗水又端起:“去病今日在此处与一万兄弟暂时分手,”声音直震霄汉,“来啊,让我们同饮第三碗,明日共生死!”我眨巴眨巴眼睛:分手?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发现自己刚来到这里,还没有能够完全融入这支队伍。

  两碗湖水之酒下肚,我看到将士们辛劳的脊背开始抬起,蒙尘的头颅正在高昂。仿佛他们饮下的不是普通的湖水,而是真正甘醇的烈酒!

  是啊,他们这两万人现在的精神状态与我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刚刚与霍将军一起经历了一千多里的风沙同行,与霍将军一样承受了十几天的骄阳射肤,所以,在我面前,两万雄壮胸膛中跳动的是强者与强者碰撞出来的烈烈火焰!数万双眼角中滚动着的,是英雄与英雄一路惺惺的铿锵泪光!

  此时此地,他们所有人的血脉是息息相通的,他们的心灵是共同振响的。当听到霍将军“明日共生死”的战斗豪言时,军士们的热血一下子被完全点燃了!

  他们一个个须发贲张,壮气升腾,齐声共吼:“同饮第三碗,明日共生死!”霍将军将酒碗向高空神山遥遥一举:“大汉威武!大汉必胜!兄弟们,干哪!!”

  “干!”“干!”“干!”“干!”“干!”……将士们爽朗地大笑中,他们壮臂高举,互撞酒碗,一饮而尽!

  “好酒!”有人摸着满脸的络腮胡子赞道。

  “好酒!”瘦削如黑色礁石的脸上绽开了年轻的笑容。

  “好酒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

  ……

  两万男人充满了阳刚气息的笑声贯彻天地!

第四章 中军置醅战歌昂

存稿而已,发完了可以写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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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万男人充满了阳刚气息的笑声贯彻天地,霍将军被自己士兵莫惧生死的激情所染,用自己轩挺有力的手指,拔出宝剑,站在长天下,击铗而高歌:

  “岂曰无袍?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岂曰无酒?与子同饮。

  王于兴师,修我刀箭,与子同战!”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霍将军唱歌,也许不能和小吱的清润如玉相比,可是,站在这金湖水之畔,站在这祁连山之下,他的歌声仿佛雄鹰盘旋,仿佛雪豹奔腾,仿佛雄狮咆哮。他挺拔而俊朗,如苍狼立月,蛟龙踏波,大鹏凌日,他与自然同在,他与天地共存!那种精神力量与自然力量的完美结合,令在场的每一个人心中顿时充满了一种雄浑震撼之感。

  方才,我还觉得军士们似乎已经在沙漠的征途中消磨了锐气,可是,此时的他们,一个个瘦硬如松,脊梁如铁。三碗酒饮毕,一双双眼睛里,放射出能让日月也会黯然失色的明亮光芒,锐不可当的英气勃勃从他们的身上如宝剑出匣,莲光乍现!

  他们浑厚的歌声很快就盖过了将军的歌声:

  “岂曰无袍?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岂曰无酒?与子同饮。

  王于兴师,修我刀箭,与子同战!”

  两万人在雪山下的大合唱,仿佛蒙古人的“呼麦”,字字有回音,声声有混响,每一句都挟裹着高山大岚最浩荡的元气!战士们的歌喉中,高音与低音互相穿插着,翻滚着,从久别的故乡传来,穿越大漠的茅草,如一只手掌抚摸过每一个人的心中,那声音如同波浪层层盘旋,渐渐上升,向着天空飘扬上去,直到遥远的神明雪域,天山祁连!

  血与火的交织,泪水与勇气的相融,正是大汉朝永不服输的骄傲!这种骄傲的支撑下,他们敢于勇闯千里沙漠,更敢于走上这万里冰雪的绝境。他们的脚下只有前进,绝无退缩!

  歌声中,我拿过霍将军的碗,走到湖水边,也舀了一碗湖水。他走过来看我做什么。我把碗端到口边,当着霍将军的面一口一口喝完。他低头看我:“怎么样?”

  我歪头想了想,抬起双眸,对着他笑靥如花:“好酒!”

  他也笑了,衬着原先的眉清目秀,他这付黑皮白牙的新造型还挺招人喜欢。我问他:“你在干什么?这坛酒留着我们自己喝不好吗?”

  他斜我一眼:“不懂不要乱说话!这是皇上的恩泽,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分享。”

  我满怀欢喜,浑身轻松:这下可好了,已经和他见上面了,他那个无聊的誓言自然就破了,他一定会平安打完河西这一战的。经过了一次完全缺乏逻辑的时空穿越,对于神明鬼魂,我变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心中最担忧的心事了却,便说道:“我要回去了,甘州那边匈奴人的戒备还可以。”

  他却拉住了我的手腕:“弯弯,跟着我。”我听不明白:“跟着你?你要我留下来?”他的话让我感到很意外,他的军中一向是不留女人的。

  “是。”他放低声音,“情况发生变化了,匈奴人已经被惊动,你这样回去会有危险的。”

  “惊动?不可能啊,你走的是巴丹吉林沙漠。”我回头看看东南方向,战场毕竟是一个是非之地,本想着来了与霍将军见过一面便回去,一点儿麻烦也不会给他增加的。

  “不是我这条队伍惊动了匈奴人,是别的队伍。”

  “别的队伍?公孙敖?李广?”我猜测着,他们不都是经验丰富的有名将领吗?仗还没有打,怎么会出现这种错误?

  “对。”他微一点头,同意了我的说法,也不知道他指的到底是哪一路。

  “噢……”我想了一下,“留下就留下吧。”反正打仗我也不怕的,霍将军正捉着我的手腕,我快活地拽着他晃荡了两下——早些与他在一起也不是什么坏事情。

  他连忙甩开,跟我保持住距离。

  我有些不甘心自己的精彩亮相没能得到他的评价,又不动嘴皮地轻声问他:“看到我……是不是很惊喜呀?”

  “只有惊,哪来的喜?”他的唇边泛过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面容立刻恢复了严肃,正气凛然得让人反胃。他轻咳一声说道:“潜入御车一层罪,偷喝御酒一层罪,两层死罪在身,居然还当众撒酒疯。”

  啊?问题这么严重?

  我再看看他的模样,戏谑的成分多过责备的成分——那我就无所谓了,他肯定能够担待下我这点小小失误的。但是,我很不满意他的表情,我还以为他看到我会两眼直放绿光呢。

  春山画堂里面,男人看到相中的女人差不多都是这样的。还有,他们的皇上那天第一次看到李夫人,那双眼睛真是……贼绿贼绿的。

  他不是号称当今天子的高徒吗?自然应当是有其师必有其徒,上梁不正下梁歪……

  他打量了我几眼:“衣服哪里来的?这不像你做杂工的家常衣服。”霍氏侦查机又开始工作了,我自然不会告诉他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遂挺起腰肢,嫣然而笑:“好看吗?”这种皎洁灵秀的装束,和霍将军雄伟稳健的黑盔铁甲站在一起,显得浓淡互宜,相得益彰。

  “不伦不类,像个西域人。”

  我摸摸头上的月牙玉石,这是从柳殊儿专门储放贵重首饰的匣子里寻找出来的。我也是觉得与河西的大漠风光很协调而选中它的,可能本来就是西域什么地方的首饰。

  我问:“怎么?不好看?”他伸手拨弄一下我额头的链子,“玉石的质地还不错……弯弯,你不会是……”他大约是猜到了东西来路不正,又笑了。

  我心照不宣地与他相视而笑,他坑蒙拐骗,我偷抢扒拿,这家庭风气真是……

  我们偷偷摸摸地说着话,我眼波的余光看到远处一个人正以一种很不友好的神情朝我这里甩了一眼。他的样子我很眼熟,似乎见到过。他肩膀宽厚结实,颧骨棱角分明,浑身上下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多余的线条。人长得不难看,甚至还有些英武挺拔的味道。

  可是,我觉得他很让人讨厌!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他的名字叫李敢。

第五章 夷歌数处起画角

蔚蓝色的天空下,是连绵不绝的雪白。这可不是天上的白云,而是地上的雪山。

  进入霍部已经三天了,霍将军从他自己的备用马匹中给我安排了一匹机灵敏捷的五花快马,名字叫连旋。我管它叫阿连。阿连很不乐意跟着我,它好似知道,作为霍将军的战马,可以面对千军万马指挥作战,跟着我呢,只能做个尾巴。我点着它额头上那星星似的白色斑点:“认命吧你,知不知道,服从命令是军马的天职?”阿连倔倔地冲我喷一口恶气,我也不给它好脸色看。

  我心情不好是有原因的,我总是站在离霍将军不远的地方,希望他回头找我的时候,立刻便能看到我,然后我可以对他报以笑容……

  这好像是我的一厢情愿,不管我站在什么地方,他都不曾刻意地寻找过我。

  在金泉湖边,霍将军分酒共饮之后,便将兵马分成三路:卫山率领四千人从祁懋谷走草原,包抄匈奴部的东北边,突袭匈奴人位于黑水之滨的部落。高不识率领六千人马走堑都口,沿合黎山与霍将军在哲萨尔大峡谷会兵。

  高不识我认识,虽然是匈奴人,很早就跟着霍将军了;卫山是个很年轻的汉族军官,眉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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