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于家。
十一
后汉徐栩,字敬卿,吴由拳人。少为狱吏,执法详平。为小黄令。时属县大蝗,野无生草,过小黄界,飞逝不集。刺史行部,责栩不治。栩弃官,蝗应声而至。刺史谢,令还寺舍。蝗即飞去。
十二
王业字子香,汉和帝时,为荆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斋素,以祈于天地,当启佐愚心,无使有枉百姓。在州七年,惠风大行,苛慝不作,山无豺狼。卒于湘江。有二白虎,低头曳尾,宿卫其侧。及丧去,虎逾州境,忽然不见。民共为立碑,号曰:「湘江白虎墓」。
十三
吴时,葛祚为衡阳太守。郡境有大槎横水,能为妖怪。百姓为立庙。行旅祷祀,槎乃沉没;不者槎浮,则船为之破坏。祚将去官,乃大具斧斤,将去民累。明日当至。其夜,闻江中汹汹有人声,往视之,槎乃移去,沿流下数里,驻湾中。自此行者无复沉覆之患。衡阳人为祚立碑,曰:「正德祈禳,神木为移。」
十四
曾子从仲尼在楚而心动,辞归问母。母曰:「思尔啮指。」孔子曰:「曾参之孝,精感万里。」
十五
周畅,性仁慈,少至孝,独与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啮其手,畅即觉手痛而至。治中从事未之信,候畅在田,使母啮手,而畅即归。元初二年,为河南尹,时夏大旱,久祷无应。畅收葬洛阳城旁客死骸骨万余,为立义冢,应时澍雨。
十六
王祥字休征,琅邪人。性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入其幕,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
十七
王延,性至孝。继母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叩凌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跃出冰上。延取以进母。卜氏食之,积日不尽。于是心悟,抚延如己子。
十八
楚僚早失母,事后母至孝。母患痈肿,形容日悴,僚自徐徐吮之,血出,迨夜即得安寝。乃梦一小儿语母曰:「若得鲤鱼食之,其病即差,可以延寿。不然,不久死矣。」母觉而告僚。时十二月冰冻,僚乃仰天叹泣,脱衣上冰卧之。有一童子,决僚卧处,冰忽自开,一双鲤鱼跃出。僚将归奉其母,病即愈,寿至一百三十三岁。盖至孝感天神,昭应如此。此与王祥、王延事同。
十九
盛彦字翁子,广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彦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忿恨,闻彦暂行,取蛴螬炙饴之。母食,以为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于此遂愈。
二十
颜含字宏都,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医人疏方,须蚺蛇胆,而寻求备至,无由得之。含忧叹累时。尝昼独坐,忽有一青衣童子,年可十三四,持一青囊授含。含开视,乃蛇胆也。童子逡巡出户,化成青鸟飞去。得胆药成,嫂病即愈。
二十一
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与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
二十二
新兴刘殷,字长盛,七岁丧父,哀毁过礼,服丧三年,未尝见齿。事曾祖母王氏。尝夜梦人谓之曰:「西篱下有粟。」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钟。铭曰:「七年粟百石,以赐孝子刘殷。」自是食之,七岁方尽。及王氏卒,夫妇毁瘠,几至灭性。时柩在殡而西邻失火,风势甚猛,殷夫妇叩殡号哭,火遂灭。后有二白鸠来,巢其树庭。
二十三
杨公伯雍,洛阳县人也。本以侩卖为业。性笃孝。父母亡,葬无终山,遂家焉。山高八十里,上无水,公汲水,作义浆于坂头,行者皆饮之。三年,有一人就饮,以一斗石子与之,使至高平好地有石处种之,云:「玉当生其中。」杨公未娶,又语云:「汝后当得好归。」语毕不见。乃种其石。数岁,时时往视,见玉子生石上,人莫知也。有徐氏者,右北平着姓,女甚有行,时人求,多不许。公乃试求徐氏。徐氏笑以为狂,因戏云:「得白璧一双来,当听为婚。」公至所种玉田中,得白璧五双,以聘。徐氏大惊,遂以女妻公。天子闻而异之,拜为大夫。乃于种玉处,四角作大石柱,各一丈,中央一顷地,名曰「玉田」。
二十四
衡农字剽卿,东平人也。少孤,事继母至孝。常宿于他舍,值雷风,频梦虎啮其足。农呼妻相出于庭,叩头三下,屋忽然而坏,压死者三十余人,唯农夫妻犹免。
二十五
罗威字德仁,八岁丧父,事母性至孝。母年七十。天大寒,常以身自温席,而后授其处。
二十六
王裒字伟元,城阳营陵人也。父仪,为文帝所杀。裒庐于墓侧,旦夕常至墓所拜跪,攀柏悲号。涕泣着树,树为之枯。母性畏雷,母没,每雷,辄到墓曰:「裒在此。」
二十七
郑弘迁临淮太守。郡民徐宪,在丧致哀,有白鸠巢户侧。弘举为孝谦,朝迁称为「白鸠郎」。
二十八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
二十九
犍为叔先泥和,其女名雄。永建三年,泥和为县功曹。县长赵祉,遣泥和拜檄谒巴郡太守。以十月乘船,于城湍堕水死,尸丧不得。雄哀恸号咷,命不图存,告弟贤及夫人,令勤觅父尸,若求不得,吾欲自沉觅之。时雄年二十七,有子男贡,年五岁;贳,年三岁。乃各作绣香囊一枚,盛以金珠环,预婴二子。哀号之声,不绝于口,昆族私忧。至十二月十五日,父丧不得。雄乘小船,于父堕处,哭泣数声,竟自投水中,旋流没底。见梦告弟云:「至二十一日,与父俱出。」至期,如梦,与父相持,并浮出江。县长表言,郡太守肃登,承上尚书。乃遣户曹掾为雄立碑,图象其形,令知至孝。
三十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躬勤养姑。尝有他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食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姑竟弃之。后盗有欲犯之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姑。太守闻之,捕杀盗贼,赐妻缣帛,以礼葬之。
三十一
庾衮字叔褒,咸宁中,大疫,二兄俱亡,次兄毗复殆。疠气方盛,父母诸弟,皆出次于外,衮独留不去。诸父兄强之,乃曰:「衮性不畏病。」遂亲自扶持,昼夜不眠;间复抚柩,哀临不辍。如此十余旬。疫势既退,家人乃返。毗病得差,衮亦无恙。
三十二
宋康王舍人韩凭,娶妻何氏,美,康王夺之。凭怨,王囚之,论为城旦。妻密遗凭书,缪其辞曰:「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当心。」既而王得其书,以示左右,左右莫解其意。臣苏贺对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往来也;日出当心,心有死志也。」俄而凭乃自杀。其妻乃阴腐其衣。王与之登台,妻遂自投台,左右揽之,衣不中手而死。遗书于带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愿以尸骨,赐凭合葬。」王怒,弗听。使里人埋之,冢相望也。王曰:「尔夫妇相爱不已,若能使冢合,则吾弗阻也。」宿昔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宋人哀之,遂号其木曰「相思树」。相思之名,起于此也。南人谓此禽即韩凭夫妇之精魂。今睢阳有韩凭城,其歌谣至今犹存。
三十三
汉末,零阳郡太守史满有女,悦门下书佐,乃密使侍婢,取书佐盥手残水饮之,遂有妊。已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