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r),那就是卡特-史密斯(Cartersmith),米勒-史密斯(Millersmith)。那要是卡特的后代又挤一块呢?好办,小卡特家住在水井边上(韦尔Well水井、泉),大卡特家有块漂亮的草坪(格林Green草地、草坪),大小卡特就是,韦尔-卡特史密斯(WellCartersmith)和格林-卡特史密斯(GreenCartersmith),如果还有呢,那就高矮胖瘦黑手白脸,职业住地经历身形绰号都可入姓,甚至说威廉的儿子老是渴,那么就叫威廉喝水(WilliamsDrinkwater)好了。
单字姓或两字合成的复合姓,有的有悠久的历史根源,会代代相传的;有的则是由于婚配关系而产生的,或者其他的原因就不传给后人。
说完氏姓再说说姓称号,姓称号也就是贵胄标记,是表示一个人是否是贵族,并从属于谁的重要标志。比如法国贵族的姓称号是“德(de)”,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贵族的姓称号为“冯(von)”,中世纪时尼德兰地区的领主法利斯兰侯爵领内封臣使用的是“范(van)”。书中云海公国的姓称号主要有四种,取自锡德里克家族的氏姓,如下:一“德”此为王室的专属姓称号,二贵族的主要有三种,1-开国贵族和公民推选出来的公民林贤友姓称号为“蔷薇”;2-和王族有亲属关系的贵族,姓称号为“里”;3-新兴贵族姓称号为“克”。至于林贤友和平民如果有需要的时候就在添加。(欧洲的爵位和中国的爵位两者的意识形态截然不同,其实并不好对等的翻译过来,欧洲的爵位常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爵位所有人就是这个爵位所属土地的领主。依据控制的土地,一位公爵可能同时又兼有侯爵、伯爵甚至男爵衔。不是说不称王这个国家的主人就不是王室。)
姓称号都是小写体不单独使用,只要配合家姓使用,比如德某某什么爵阁下,蔷薇伏波伯爵阁下。另外关于姓称号,书中也不一定会使用,主要看服务于人物的需要。
家姓不多说了如上表述,其实它就是氏姓的前身,伏波这个家姓是里奥的父亲马克斯韦尔早年游历海外归来,在阿奎莱亚自由王国生活期间,国王介于他不畏风浪的勇敢精神,授予他的伯爵封号(封号的授予有一定的规则并且会徵询当事人的意见),全部封号是白蔷薇伏波,白蔷薇寓意圣洁的自由。
接下来再说说阶级,贵族阶级绝对是中世纪人姓名中第一重要的部分,阶级名影响着权力、财力、公信力、威望等一系列,在中古欧洲生活中的重要元素。
根据惯例,未继承爵位的继承人(长子)会参照父亲的爵位降一级称呼,次子再降,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但他们还不是贵族。
另外还有一种做法,还就是公爵或侯爵另外还有比较低的爵位的话;可以给长子用。就如里奥的父亲马克斯韦爵位是日月平原的公民林贤友长(不能继承),云海公国的七个领公民林贤友长即为上议院的副议长,荣典略高于权杖侯爵、权杖伯爵,低于云海的主人锡德里克公爵。他同时有拥有阿奎莱亚自由王国的白蔷薇伏波伯爵封号,还有祖先的男爵称号,而里奥可称为白蔷薇伏波伯爵或者勋爵。实际的情况是里奥已经接受了伯爵的封授,只待18岁就可行使伯爵的权限,至于原因吗,占时卖个关子。
如果里奥还有弟弟的话也可以称为勋爵某某(名字),但只是终身后代不可继承,会不会有弟弟暂时我也不确定(汗!)。总之这些乱七八糟的讲究很多,不能一一尽述。
其实现实中兼领多个爵位情况大有存在,代表莫若英国女王,大家都知道的她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国王,而印度独立前,她还兼有印度皇帝的爵位,这也是欧洲四个皇帝之一。就像明朝,中国是皇帝爵位,朝鲜琉球安南都是王不是皇帝,欧洲最多并存的也就只有四个皇帝。除此之外女王又是几个男爵领地的领主,所以还兼领好几个男爵的爵位,总共合起最少十几个各样的爵位。
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牧师或父母亲朋就会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些都是个人名,正常的交往中一般都是使用教名+自取名+姓,但是更多的人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
也有一些地区和国家姓名有另外的称呼,如自名+父姓+母姓或自名+父名+祖父名+姓,头疼这些个,就不多说了。
就是以上这些了,当然在书中的时候,我会遵循行文的流畅,并一定完全照定以上所说的来做,尽量做到简洁而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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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林贤友回到了平原
更新时间2011…6…8 17:03:45 字数:3099
我的一生很平凡普通,职业也毫无特色,只是公国历史图书馆的一个见习馆员,是的我今年二十五岁了,参加工作五年了还是一个见习馆员,并且这种情况可能持续二十年都不会改变,因为历史图书馆只有两位馆员,一位正式馆员他还不算年老似乎再干二十年不成问题。
每天在泛黄的故纸堆里消磨时间,我一直暗示自己要忍耐,生活本来就是一成不变的,激情早晚也会平息,我几乎就要相信自己说给自己的鬼话了,直到有一天,在那个美丽的小镇上,我见证了生活的真谛。
冬天我被派遣到这个远离城市的小镇上,收集蕴藏历史片断的古书,等春暖花开的日子来临,我从工作中抬起头,才发现小镇会颠覆厌倦者对于疲劳生活的固有观念,宽敞整洁的大道,蜿蜒狭窄的依山小巷,童话般的彩石砌成的商店,小镇居民亲切而温柔的笑容,让时间渐渐变得缓慢,仿佛春天无限的延长,在这里,日月小镇会让你忘掉一切。
我都会选择在午后爬上小镇后面不高的日峰,站在山顶的青石上眺望,一片郁郁葱葱的松树林,带着赏心悦目的翠色,从我的眼前一直伸展到山坡下,消失在镇子的边缘,我在山顶呼喊,大声咏唱传奇林贤友奥德里奇-里奥-奥格斯格绣在他旗帜上的一段话:有些人能清楚地听见,来自心灵的声音,他们依着那声音作息,这种人最终不是疯了,就是成为了传奇。
释放完心中躁动的情绪,不可疯也不能传奇的我踱步下山,念叨着:“你应该学会在这里幸福地逃避。”
直到……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即将过去的暮春的下午。
那天,午后一场大雨突如其来将我堵在街头,贪图安逸的我没有带伞,慌不择路地闯进了转角的一家店铺。跺着脚将可恶的雨水甩下,我抬起头,瞬间,脚步因为惊奇而停住,愣在了那里。
昏暗的光线,红砖的墙壁、古老的红梨木柜台、泛黄的军事地图,穿着皎月劲甲的仿佛是女林贤友的老板娘和腰间系各色丝带的侍女在柜台深处望着我,没有冷漠也不殷勤,我不会一脚踏中了魔法师的时空魔法陷阱,被送到女林贤友学院了吧。在小镇生活了三个月,我第一次走进这家小店,这是一家名叫“格雷西”的酒廊,门廊上挂着的剑和盾,使我一直以为这是家招待佣兵的酒馆,对于我这个在图书馆混日子的人来说,那些膀大腰圆的粗鲁壮汉不是我喜欢结交的对象。今天我却为自己好奇心不足而懊恼,浪费无数闲暇时光的我很后悔,这里出售的不仅是醉人的美酒,更是我众里寻她千百度的清丽可人和英姿飒爽。
绕过一个巨大的沙盘,我走进了饮酒的区域,沙盘非常的精致,我忍不住仔细的欣赏起来,山川河流,走船行人,城堡栈桥,尤其是一队队举着各色旗帜行进的林贤友,脸部的表情栩栩如生,旗帜上的徽章小如小枣依然可以辨别,等等,好像都是半个世纪以前活跃在平原上的著名林贤友团。
我正待研究一番,一个老先生拿着咖啡壶经过,拍着我的肩头将我带到了他的朋友身边,怀旧的樟木靠椅,雪花形的水晶吊灯,满墙的书架上嵌着一排排古老泛黄的大部头书籍,他招呼着我坐到他们的对面,举着咖啡壶对我笑着说:“这里是我每天必来的地方,不过,我每天来喝的不一定是酒。”
“蜜莉,给我们的新朋友来一杯BlackBalsam,他需要驱除雨水带来的寒气。”倚在靠背上的消瘦老人,看着我狼狈哆嗦的样子高声招呼女林贤友,宽松的大氅披在他的身上,告诉了我这是一位勋爵以上的权贵绅士。“BlackBalsam,奇怪的发音,那是什么?”我在心中暗暗的疑惑。
虽然匆匆一瞥,但我完全肯定俏丽的女林贤友一定源自他的血统,金黄色的长发衬托着五官线条刚毅的脸,年轻的时候他一定异常的英俊、威武;淡蓝色眼睛是那么亮,那么沉静,像深秋的湖水一样,充满人生经验、感悟和火焰般的情感;红润的脸上带着一丝笑意,使人感到和蔼可亲;但眼神里蕴藏着不可直视的威严,让你不得不肃然起敬。我微微点头表达我的感谢,鉴于到他没有向我展示贵族的权杖,我也当做这位优雅的权贵绅士是体验平常生活的老人,没有向他郑重的行礼。
美丽的女林贤友和系着彩色丝带的侍女端着餐盘走了过来,面对心仪的女孩,腼腆的我装作努力辨认墙架上的书名,但沁人的香气将我的视线拉回,古朴的原木圆桌子摆上了两个四层茶点架,系出名门的精工银器架,来自东方绘着富贵花的精美瓷器还有镶着玫瑰金的象牙餐具。最底层的是提子松饼和手指饼,中间一层是薯角金枪鱼三明治,上面一层是红黄青各色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