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讲,钟教授那篇书评看起来确实有点不懂行情,对他要谈的文化研究掌握得不太全面;但起码他懂行规,行文下笔纵然不算客气,可也不逾规矩。为什么季教授要发这么大的火,斯文扫地,满口污言呢?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事要不是发生在现在,迟早也要发生在不久的将来;要不是发生在季教授身上,迟早也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因为孕育整件事的土壤早已存在,其中的病根早已深植。其病在于整套来自西方的现代学术讨论规则并没有彻底移民到中国来,而我们原有的那种一看文章就要推断作者”不可告人“的用心与动机的阅读方法却从来未离开。
霍瓦德对好友的坦牢批评不是他个人的性格无私,巴丢对老友的诚恳响应也不是他的胸襟广阔,其实他俩的这种交往方式根本来自现代学术游戏规则。以前我看”某某教授荣休文集“之类的书,总见其门人友好不住献媚称美。后来读到一些外国大师的同类文选,却发现那些撰文的同行和学生竞毫不客气地炮火全开,颇有欺师灭祖的意思,很是不解。有朋友点醒了我,说这才叫真正的尊重。如今书籍出版的数量多如恒河沙数。随便一块街招掉下来都能砸死三个大学教授。你若不是很重要,又有谁会花功夫刻意批评你呢?批评一个人正正表示他是某种学问发展上的界碑,后人不超越他则再无寸进。难怪那些被人骂了个透的大师,最后还是总要客客气气地在文集结尾来一篇”回复我的批评者“,铭感大家的厚爱了。
原题为”粗口教授“,刊于《am730》2008年03月10日作协:政府供养艺术家的理由十多年前第一次结识内地文化人的时候,我很惊讶地发现他们给我的名片上印有”国家一级评论家“和”国家二级艺术家“之类的衔头。
我这个资本主义社会长大的人完全闹不懂为什么艺术家和评论家还要国家评级,当时就问:”这是种荣誉吗?“朋友笑而不答。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荣誉虚衔,而是实实在在的身份,有了这个身份才能享有相应的待遇,是哪一级的身份就配得上哪一级的工资和福利。原来内地文化人都有国家供养,真叫我羡慕不已。但是这几年制度改变,许多文化人艺术家再也无法寄身于”作协“”文联“一类的单位机构,纷纷下海自力谋生。好日子已是老早以前的事了。
曾经与余华苏童等知名作家并称”射雕五虎将“的”北丐“洪峰,近日真成了”北丐“,在沈阳街头行乞,目的是抗议聘用他的沈阳市文化局停发工资。结果惹起全国舆论的注视,有人说他”作秀“,有人取笑他竟然还指望国家供养。我赞成长平在其专栏所言,要是沈阳市文化局真的违反合约,洪峰当然有抗议的权利。但是从有那么多人批评他的举动看来,短短十余年间,内地公众对于文艺工作者的角色的看法已经有了极大的转变,这又牵涉到了整个文化艺术领域与政府关系的根本变革。
很多论者欢呼,今天的艺术家和作家终于脱离了国家供养的体制,恢复自由,回到一个由市场主导的正常生存环境了。其实这种”正常“状态在欧洲也只不过是近200年之间的事罢了,从前的艺术大师如巴哈和达·芬奇莫不托身于宫廷和教会的庇荫,要想完全自立于市场根本是天方夜谭,因为当时根本没有足够庞大的文化消费市场。
自从现代文化消费市场出现之后,政府与文艺工作者的关系就不再是不证自明的一件事了。相反地,如果政府要出钱资助文化或者供养艺术家,反而得有理据支持。常见的理据有三:一是受资助的项目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对外代表国家形象,对内团结国民认同;例如法国的罗浮官博物馆和中国的故宫博物院。二是受资助的项目和艺术家有重大的文化意义和艺术成就,但在市场上却又无法生存,于是把资助当成一种社会投资,将受资助者当作”公用物品“。三是把受资助者看成文化产业的一环,于是资助他们就等于是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换句话说,这是将文化资助看做一种工业政策。
回到中国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在从政府全面供养艺术家,到完全将文化推向市场任其自生自灭的这段转折期间,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地主张一刀切割政府与文化的关系,有些单位则抱持”存在即合理“的态度继续昔时做法,缺的就是一套完整合理的文化资助政策和相关讨论。
相比单纯指责洪峰身为作家还想吃公粮,或者慨叹今天的政府不再重视文化,中国社会更需要的是辨明政府支持文化艺术的理据,彻底理顺在文化艺术领域上政府与市场的分际和关系。
原题为”政府供养艺术家要有理据“,刊于《南方都市报》2006年11月13日潜规则:真正的规则规则怎么失效的?制度又是怎么腐坏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从更基本的地方说起,那就是人们为什么要遵守规则。换一个说法。也就是一套规则的合法性到底是如何确立的呢?
按照社会学创建者之一韦伯(MaxWeber)的着名见解,真相实在不脱常识:如果规则显得公平公正,而且大家都也认定执法当局的权力,那么他们就会乐意遵守规则了。相反地,假如大家都觉得这个社会有许多规则的执行并不公正。久而久之,就没人再愿意百分之百地跟着这些规则办事,也没有人会再相信它们的效力了。
假如有人富可敌国,但只交很少的税甚或不用交税,一般人纳税的动机就会因此减弱了。假如有官员身居高位,可以挪公款为己用而不受处分。那么底下的公务员和普通百姓偷窃的动机也就会因此增加了。假如有学生成绩不好,但凭着关系和贿赂却能考上研究院,那么其他人就不会再发备读书了。假如有些公家用车能够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视交通规则如无物,但又仗着特权从不受罚,别的驾驶者又何必再死死地跟着种种道路安全规则开车呢?
36一条规矩的执行不够公正,大家就不会再心甘情愿地尊重这条规矩;要是有一堆规则的执行不够公正,那么整个社会遵守规则的文化就要破产了。如果不守规则不仅不用受罚,甚至还能得到好处;大家乖乖地循规蹈矩岂不是太笨了?”窃国者侯“,偷小东西的人或许得死;但到底还是有不只不死甚至发财升官的机会呀!当大多数的人都有这种心态。他们就不再相信还有谁能清白无辜。原有的规则至此就只是一纸具文罢了。
犯规仍然是有风险的,我们应该假设没有人天生就喜欢犯规。但大家可以研究为什么有人犯了规却不用承担任何风险。然后再仿效他们的办法,归纳出一套原理,使自己也能避开逾矩的恶果。这些使人犯规之后照样平安无事的办法就是平常所说的”潜规则“。在正常的情形底下,就算表面上的规则已且失效,大家还是会阳奉阴违地在表面上同意它支持它。可这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再发展下去,终于会有一场典范转移。危机重重的表面规矩被彻底扬弃,然后堂皇登场的就是原来潜伏在暗角的规则了。
山西黑窑事件之所以是个巨大的警号,就是在于黑窑女主人指责地方官员的那一句”他们就知道收钱,但不给办证“。终于有人觉得交钱解困这套行事手法不再是潜规则。而是可以正大光明宣之于口,并且假设大家都能理解同情的常规了。应该保障劳工权益的公仆变成了人贩,应该维护治安的警察变成了闲事少管的路人,照这逻辑来说,似乎也都是正常的了。经营黑窑的这一家人犯下了如此邪恶的大罪,不是因为他们的良知被蒙蔽,而是因为他们已经彻底地适应了收钱就得办事的公平新规则。所以这名坦白得吓人的女子才能如此无悔无愧地向大家”揭发“那些收了钱的人不按规矩做事。
事情发展到这地步,当局与其填缺补漏地强化原有的规范体系,还不如研究如何与百姓重建新契约。
原题为”当潜规则变成规则“,刊于《都市日报·兵器谱》2007年07月06日”“”“”“真”“:”范跑跑“的真性情斯坦福大学东亚系教授王斑在《历史的崇高形象》中文版的前言如是说:”此书是从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中期酝酿、思考写成的,因而染上了那个时期浓重的躲避崇高、反崇高的情绪……如果我现在有机会重写这部书,我的倾向会跟原来不一样……这时代,反崇高已经跌落到了迷恋自己的肚脐眼以下,落到了肉身的吃喝拉撒睡的底层,走向了反面。“我想很多人也会有同感。曾几何时,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充满了一种崇高美学,标榜超乎常人的理想、道德与激情,大家不只要学雷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甚至还要胸怀改变全世界的大志。然后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英雄的传说变成专供调侃的笑话,崇高的价值变成空大的假话。很多人开始觉得敢于承认自己卑微自私甚至无赖的人物才是英雄。问题是经过近二十年来反崇高反英雄的潮流之后,我们真的走出了崇高逻辑的桎梏了吗?还是跌入了同类逻辑的反向发展呢?
四川都江堰市光亚学校的老师范美忠在自己的博客里坦承,地震当天,他不顾学生,先跑出教室,于是在网上招来一片唾骂。当大部分人都在谴责他时,也有人为之辩护,说他不只有说话的自由也有自私逃命的权利。有趣的是这场争论再发展下来,竟然又成了一次崇高与反崇高的对决,英雄和真小人的较量。范美忠随后发表的言论更是把它上升到了自由和非自由之争的理论层面,俨然把自己变成了”自由主义“的代表。
以我的粗浅理解,的确没有哪一路自由主义会否认一个人逃命求存的权利,但似乎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会认为一个人必须在危难关头抛下学生亲友自求多福。舍己救人是崇高的。几乎在任何文化里面,几乎在任何一种伦理学的立场来看,这都是值得敬佩的行为。
范美忠身为北大历史系毕业生,自愿到地方上的小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