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7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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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7年第04期- 第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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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信的最后,林雪原写了这样几行小字:“阿美,这是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写的一首著名的诗《致凯西》,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因为它就是我心里想要对你说的那些话。但愿你能喜欢。雪原” 
  阿美读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样。这是她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一封明明白白写着“爱情”这两个字的信。这就像一枚突如其来又威力无比的炸弹,把阿美彻底地震晕过去了。一时间,阿美的世界发生了一次大爆炸,天翻地覆,身心俱裂。爱——情,这两个字她是认得的,可是在她的经历中,还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把它们写下来,甚至都没有人把这两个字连成一个词。爱情,这个词,让这封信变得多么羞耻!在她知道的那些宣传、教育,还有听到的那些议论里,爱情,它不是一种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吗?它不是男女间最见不得人的勾当吗?她从一个少女长成一个妻子了,然后又做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把这个词明明白白地写下来,送给她。想想看嘛,她的生活里都是那些柴米油盐的东西,她眼见的都是小街上锅碗瓢盆式的灰扑扑乱糟糟的场景,男人和女人之间司空见惯的那些嬉笑,争吵,抱怨,哕唆。最甜蜜的时候,就是妻子往丈夫的碗里夹一块自己舍不得吃的红烧肉,丈夫在黑夜里汗流浃背地在妻子的身上卖力地劳作。家家户户都一样的。太多的琐碎和烦恼,也有小小的欢喜。过日子嘛,跟爱情是不搭界的。是的,爱情这个词,不是水,喝不得,不是饭,吃不了,可是,这个词,一定跟别的词有什么不同。这个词一定是带有魔鬼般能量的词。这个词是可以让人爆炸让人飞离地面的词。当然,这个词,也一定是世界上最羞耻最可怕的词。是啊,“有了生命”,这是可以的,“有了眼泪”,这也是可以的,可是“有了爱情”,这是什么意思呀?简直太肉麻了,太大胆了,太无法无天了!爱情?他说出这个词儿,到底是想干什么呢?天哪,爱情,爱情——她的头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处在一片空白中。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意识到自己还在手指哆嗦着握着那封信,还在看着那些整齐漂亮的钢笔字。 
  阿美神思恍惚地跌坐在床上。她的脸烧得绯红。她的心跳得一会儿过速,一会儿过缓。她按住自己的胸口,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现在,腿,还长在自己的身上,可是心,却不知跳到了哪里。她起身,抿抿头发,下意识地从桌子上移过一面小镜子。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像是不认识了一样。那个女人的眼睛是如此清亮,比水洗过的蓝天还要清亮。她的脸颊像火烧云似的变得红彤彤的。那个女人不是工农街的阿美,那是另一个女人,一个被奇异的光芒笼罩的女人。 
  阿美后来意识到,很多事情的发生,其实并不是按照自己事先预料的那样发展的。就像自己和林雪原的事,她一直从心里暗暗地抗拒着他,一直抱着“拖一拖”的想法,可是,当事情真的来临的时候,实际上,又是完全不听自己使唤的。想一想,也许,一切的变化,都来源于自己生平收到的这第一封信,一封写着“爱情”这个词的信吧。是啊,这恐怕就是一个知识分子的本事了。纵然他一无所长,可是他有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动人、化丑事为美事的那一支笔啊。难怪古书里写的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呢。那才子在别人看来,也许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许身无分文,穷酸迂阔,也许风流不羁,拈花惹草,可是就算有一千条缺点,但他毕竟有才啊。才华,虽然它看不见也摸不着,虽然它说不清也道不明,可是它又是一个多么让人怜惜让人感动让人叹服的东西啊。就凭这一条优点,一个才子往往就能把一个佳人哄得晕头转向,痴情一生,甚至舍命相伴了。——书上写的,戏台上唱的,不都是这样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吗? 
  去电影院之前的那些时间,阿美心不在焉地应付着店里的生意,和孙志红有口无心地聊着闲话,可是她心里想的却全是那封信,那些像春天的 
柳叶一样美丽的字,那些简简单单又匪夷所思的诗句。志红是个粗心的人,并没有看出阿美的心神不定。这么一段日子下来,志红不仅跟阿美混熟了,也跟工农街上不少的大人小孩都混熟了。店里不忙的时候,她就跟阿美打声招呼,到外面转转看看,跟这个人闲谈几句,跟那个人开几句玩笑。她是“自来熟”的性格,跟人一聊就聊得近乎。大家也都喜欢这个假小子一样的开朗女孩。小街的一切在志红的眼里都是亲近的,而且是热闹的。她原本就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在家里闷得太久了,现在一来到这条鸡犬相闻的小街,简直有了翻身解放、放虎归山的感觉。她跟“兵哥”也混熟了,经常到他的店里打游戏机玩。“兵哥”第一眼见到志红,看她穿着一件紧身套头的毛巾衫,一条弹力裤像裹粽子一样紧紧地裹在身上,露出前突后翘的丰满的身材,好像要把衣服上的线都撑开一样。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高高大大的她。她的神态是“史湘云”那种类型的,弯腰系鞋带的时候,勾着背,上衣一下子缩到背上,露出一大截白肉,而她还是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她玩游戏的时候,嘴里喜欢喊,妈的妈的,快,快呀,急的时候还跺脚。他在暗中看着,越看就越喜欢她,对她简直有点一见如故、一见钟情的感觉了。“兵哥”是个爽快人,对志红的好感立刻就表现了出来。她来玩,他不仅不收她一分钱,还把她看成大驾光临的公主似的,殷勤得恨不能给她擦鞋提包了。他手下那些人,见自己的老板这样,自然也对志红如众星捧月一般。志红玩得痛快了,三天两头就往“兵哥”的游戏厅跑。阿美见了,怕志红吃亏上当,忍不住把“兵哥”的老底揭给志红听,让她提防一点。志红则嬉皮笑脸地说,阿美姐,你放心吧,我一看到“兵哥”那个大光头就知道了,我就是去玩玩,不会出事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女儿,阿美虽然不喜欢志红跟“兵哥”打得火热,但也不能管得太死。 
  看电影的那晚,林雪原穿了一套浅灰色的中山装,剪了头发,刮了胡子,早早来到了电影院,等着。时间一分一秒都变成了煎熬。电影快要开演了,阿美还没来,他不停地抬手看表,浑身上下已经浸满了热汗。就在开演前的最后一刻。阿美终于出现在入口处。林雪原悬在半空的一块巨石总算平安地落下了,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几乎要喊出声来。他看着阿美有些害羞地低着头找座位,生怕被什么熟人认出来似的,就克制着,没有和她打招呼。好在她到底走过来了,看到他了,看到了自己的座位了。就在这时,灯光熄了,阿美摸着黑,在林雪原的身边坐下来。 
  电影的女主角是一个叫“龚雪”的明星扮演的。她是当时最美最红的一个女明星。林雪原看过她演的其他电影,他一直对这个女演员充满好感,现在才陡然发觉,这个美丽又娴静的女人居然跟阿美有几分相似,不仅长得像,连气质也像。林雪原看着银幕上的龚雪,心里一片春意融融的。他忍不住附在阿美的耳边轻轻地说:“这个人。长得真像你!”阿美心里虽甜,嘴里却说:“你乱说什么呀?”其实,她也看出了自己与这个女明星某种相像的地方。当电影上的女主角,终于克服一切障碍,悲喜交加地投向男主人公的怀抱时,煽情的音乐如泣如诉地回旋着。银幕下的两个男女也激动得湿了眼角。他们入戏了,把自己幻化成男女主人公了。林雪原伸出手去,紧紧地握住了阿美搭在坐椅上的手。一股类似于激情和温情的东西,洪水般地漫过来,把他们两人都淹没了。 
  就在这时,剧场的灯光骤然亮了,银幕上的爱情找到了归宿,电影在美好中收场。可是银幕下的两个人都有猝不及防、意犹未尽的感觉。阿美连忙从林雪原的手掌里,抽回自己的手来。黑暗重又被一种平白的灯光所打破,音乐戛然而止,人群嘈杂的说话声重又像灰尘那样地在身边扬起来。林雪原和阿美无奈地从座位上起了身,互相对看了一眼,彼此都有点中途被打断的扫兴。是的,那么一口气,一口浪漫的气,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聚集,已经呼之欲出了,可是恰恰在这时,电影就结束了。电影是一种此处无声胜有声的结尾,可银幕下的一对男女,在剧场苍白的灯光下,还原成了现实中的人,心潮仍在激荡着,可是,毕竟,人,还是回来了,回到了这个纤毫毕见、平平板板的现实中来了。 
  微风的夜,天蓝得像一块幕布,淡淡的星星,浅浅的月牙,不知名的植物散发出浓郁的芳菲。小城在不经意中显出了那么一点婉约的俏丽,是把那几丝动人处悄悄地放到人心上,却又让人说不出来的意思。这样的天气是很适合恋人那种半掩半藏的心思的。林雪原和阿美并排走着,保持着半尺的距离。两人的心里都有很多的话,翻滚着,可是,要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有了一封情书的铺垫,这一次的约会,与上一次已经完全不同了。,就算沉默,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沉默了,还添了一些羞涩的成分,因为亲近反而要表现出一点避讳的样子来。两人一路走着,没说话。然而路是那么的短,所有的路都那么快就要走完了。林雪原的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他大着胆子,邀请阿美上他的宿舍坐坐。阿美想,就去坐坐吧,总还是要面对的,躲,能躲到哪一天?这么一想,去他家的路上就显得镇定了。心里是安定的,可是头仍旧低着,到底还是有些害羞的。 
  当林雪原打开房门,拉开电灯,把阿美让进自己的单身宿舍时,阿美还是感到了一点惊诧。她没想到一个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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