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头半晌不语,最后才有些哽咽的喊道:“是!我是胆小鬼。可从前的那个林海儿不是!我想变成这样吗?你以为我想吗?”眼泪几乎是在那一瞬间决堤,不由自主的落了下来。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他先是愣了一下,才深深叹一口气,伸手过来欲搂住我。我躲开他的手臂,站起身来,胡乱抹了抹脸,看着他神色阴郁的收回手臂,我抽抽噎噎的道,“你不能生气。你说的,接不接受是我的事情。”
“可不是吗?我自作自受。”他自嘲的笑笑,然后正色道,“好吧,这事先搁着也罢,我原本也不是为这事儿而来的。我来是想告诉你,你什么事都可以逃,就是不能逃避生活。你必须要回到学校,想回到这个地方,起码也要等书读完。我知道说这些有些残忍,可我还是要提醒你,陆小阳已经走了……”
我冷静的看着他,冷静的捂住耳朵。
这个动作彻底惹恼了他,他突然站起身大步走到我面前,抓住我的手腕大声吼道:“你以为你可以逃避一辈子?你以为你在这里,就可以骗自己说他还在身边?他已经死了!死了!林海儿,这不是我认识的你,我认识的你没有这么懦弱这么自私!我告诉你,再这样下去,不仅你自己会疯,连你妈妈也会疯!”
我的意志在一瞬间崩溃,我挣脱他,跌跌撞撞的走向一个角落,然后缓缓的蹲下身子,捂住耳朵,发出如动物般的,最崩溃最悲伤的悲鸣。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程谦才对我说,我那次的崩溃吓坏了他,从那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能忘记我那时的声音,那样的绝望无助,仿佛是整个灵魂的悲泣。
大学毕业后大家都各奔东西,我是不想太早面对张牙舞爪的社会,所以选择在本校继续读研。小蕾一心向家乡,按她的说法是还是抱着家乡的大葱睡觉心里比较塌实;“毛茸茸”舍友早在大二时就绑定了一个多金男朋友,现在男朋友家里要他回原市工作,她也就夫唱妇随的跟了去;安沁是跟着男朋友去广东,她的爸爸级男朋友在广东给她买了房子。安沁跟“爸爸”如胶似漆的稳固关系是当初我们都没有料到的,也许是真的就磁场相吸了,也许是各有图谋,谁知道呢?小蕾早就跟安沁陷入了冷战阶段,事实上,冷不冷战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我们都不太能常见到安沁了。小蕾不说,可我知道,她不止一次偷偷坐在安沁的床上掉眼泪。我不能说谁对谁错,毕竟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人各有志,所以便不必苛责。
所以到最后,一直在身边的朋友竟只有程谦跟迟姐。偶尔大家都有空的时候,一起相约吃饭,三个人一起回想起那些气焰嚣张的过往,心中不是没有感慨的。
这两年我有再写过书,可也如众多写手一样,能出书,能够有三两个喜欢我的读者,能有一点点的名气。但无论是荣誉,还是知名度,都不能达到陶路路借我的文字所达到的高度。我知道陶路路是个有跟迟姐一样背景的人,她所在的势力,连迟姐的组织都要礼让三分,可我没想到它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操控能力。我一直以为黑社会只是借贩卖毒品,经营*场所或者走私来敛财的组织,是属于社会黑暗面的,是只能偷偷摸摸干一些不能为人知的勾当的,然而现实却打了我一个大嘴巴。
迟姐叹息着苦笑:“海儿,你不明白,真正厉害的黑道,是在白道上混的。”
我与程谦的关系,倒是在那次摊牌后进了一大步。彼此明白了心意,反而一切都好说。他不逼迫,我不抗拒。男女之间的感情原本就微妙,有时候顺其自然,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只是程谦虽然沉稳,却终究是个习惯快节奏的男人,也许不久后的某一天他的耐性耗尽,是暴怒还是拂袖而去,就都不是我能掌控的事了。这个男人太让人琢磨不透也太危险,没有十成十的把握,我不敢让自己沦陷。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三十三章 她不懂我的繁花似锦,我看不到她的雪人(上)
研究生的生活其实与大学生差不离,都还没有离开校园,所以无论年纪多大,就总带着那么一种学生气,毋怪迟姐总笑我,一大把年纪了,还要老来俏。收拾收拾散落一桌的论文,想起还要去赴迟姐的约,心里不禁感到微微有些累。尽管这么些年来共同经历了这么多事,可每每面对她,还是难以有好姐妹之间的那种亲密感,无论是成长环境还是生活方式,我们的差异都太大,就好像她在冬天我在夏天,她不懂我的繁花似锦,我看不到她的雪人。
“迟姐,不好意思,我晚了一些。”我坐下来,转头要了一杯巧克力,看看旁边,我迟疑的看着迟姐笑问道,“迟姐,我们是不是得挑个三个人的位置?不然,他一会儿来了可得阴阳怪气。”程谦是个自制力极强的男人,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在复杂的关系圈里成长的缘故,他总是能很好的调控自己的情绪,让人难以看透。所以想要看他发脾气是很难的,不过也用不着他发脾气,光是那张已经百毒不侵的毒嘴,就已经足够让人招架不住了。
“不,我们今天不要他。”迟姐微笑着看着我,“我只是今天,突然想跟你聊聊天。”
我含着一口巧克力,微微诧异的望着她。自从身边的人都走完之后,我们一直都是三人行,无论怎么说,就算我跟迟姐再没有话题,有一个两边世界都有踏一脚的程谦作调试,整个气氛就总还是轻松愉快的。迟姐是个聪明人,她比我更清楚我们两人之间的鸿沟,聊天?这不会太古怪了吗?
我想我的表情已经轻易出卖了我心里的嘀咕,迟姐看着我不禁莞尔:“你一定在想,我们有什么好聊的对不对?”然后她有些苦恼的笑笑,“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约你。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有了想倾诉的欲望,结果脑子里闪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不要问我,因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怪力支配了我的脑袋。”
原来是倾诉,只要不是让我绞尽脑汁找话题来应付冷场就好。我眨眨眼睛笑道:“迟姐,跟我你何必见外。”顾虑一打消,原来我也是个可以把漂亮话说的如此顺口的人哪。
我忘了我与迟姐究竟是认识了几年,如果是从我大一第一次见她时算起,至今为止,都已经有四年多了。四年的了解,都比不上那一夜来得彻底。
也许是那一次误打误撞的听到的电话,也许是她眉眼间凉薄疏离的气质,我一直都下意识的不与她太亲近。直觉告诉我,也许我们跟许多不同圈子的人交往,然而只有迟姐,只有她那个圈子,是复杂而不可信的。她的身上有着不安全的气息,我本能的想躲避。
我一直都知道迟姐的厉害。她的厉害并不是街上混混的那种装腔作势,也不是为了哥们儿义气而动辄就吆喝的莽撞。她是骨子里的狠。
“我跟妹妹是从人贩子手下逃出来的。我用身体赚过钱,出卖过收留我的大哥,陷害一起做任务的姐妹被*,为了达到目的,用过一切你所能想到的残忍的手段。甚至有一次,我做掉了一个七个月大的婴儿。”
其实单从外表看,迟姐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气势,她不是那种会把“谁敢惹我”挂在脸上的人。相反的,从气质上说,她相当内敛;从外貌上看,她眉目清秀而平凡,放在人群中绝对是最不起眼的大众脸。她是个有能力的人,只是我敏锐的发现,与那些看谁不顺眼就找茬动手的校园大姐大最大的不同是,她从不做出头鸟。校园里关于她的谣言很多,是把她往神里吹捧,说她无所不能也好,是无中生有,故意中伤也罢,她本人永远是不澄清,不回应。如果不是领教过她的能耐,我几乎要以为,她一定是个得过且过,喜欢息事宁人的老好人。
“为了让她爸妈屈服,说出我想知道的东西,我是让他们亲眼看着我怎么弄死那个小婴儿的。我还细心照顾了她好些天,喂牛奶,哄睡着,那小东西,总是让我手忙脚乱。”
如果是浅交,根本看不出迟姐与一般的二十四五岁的女孩有什么不同,顶多是有些过于内敛隐忍罢了。毕业后她顺利签了一家中外合资的公司,做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员工,过着朝九晚五的日子。其实比起全国泛滥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她是幸运的,一毕业就找到一份称头的工作。只是每每见面,她虽然时时带着笑,但那微笑却掩不去那仿佛是精神散发出来的疲累。她越来越憔悴,仿佛是有着巨大的压力在操控着她。我一直就隐隐的感觉到,那压力,绝对不是什么现在困扰人们的生活重压。
“身在其位,身不由己。在我们这个道上混的,最常面对的就是不得不。所以,我一有能力就送走了我妹妹,因为我不知道,会不会在哪一天,我也终要不得不去亲手伤害我的亲妹妹。”
对于那些*裸而血淋淋的坦白,我不是没有讶异的。迟姐从不是个罗嗦的人,更不是个会毫无目的,一时兴起就做什么的人。她说突然想聊聊,可我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单纯。踌躇了半天,在那次夜谈的最后,我还是禁不住问出心中的疑惑,“迟姐,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你是想告诉我什么?
她笑了,笑的浅而感伤,这个笑容让我禁不住想起了家乡的塞里木湖。那么的平静美丽,又像是藏了无尽的秘密。
“海儿。我只是不放心。” 。。
第三十三章 她不懂我的繁花似锦,我看不到她的雪人(中)
比起大学生的宿舍,研究生宿舍的条件要好很多。是两人间,上床下桌,有独立卫浴跟阳台。舍友是一个江西女孩,读历史,南征北战,从家乡考到天津上大学,又从天津考到这里读研究生。是个老实朴素的姑娘,属于典型的人不犯人,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躲开不让他再犯的乖孩子。她是个好相处的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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