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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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草-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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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谢芳菲惊愣地问。

  叶书韬继续讲述这个故事:这个女孩死前留下一份遗书,遗书是写给所有人看的。她在遗书中说“请相信,我死之前感觉非常的幸福,非常的满足,可是我也得承认,也是非常的绝望,真的,满足、幸福和绝望是可以同时存在的,至少在我身上是这样。当我看见我心爱的人多年后对我温柔一笑,就像我记忆中的一样,我觉得我那时好幸福,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刻也莫过于此了,可是我知道,第二天他就要离去,我也会随之重归一片黑暗,永久的黑暗,最幸福的那一刻就像一只焰火最绚烂的那一刻,绚烂过后就是消逝,就是死亡,绚烂是生命的高潮,也是生命的尽头,既然他离开后我的生活将重复着庸俗,低劣,我何不像焰火那样,为了捍卫生命的尊严,在绚烂到极致的时候也准备好向这个世界永别,我要让生命在最幸福最满足的高潮中谢幕,所以请你们相信,我死之前心中充满了甜蜜和温馨,幸福和满足,对死的恐惧以及对生的遗憾一点儿都没有。”

  沉默,又一次短暂的沉默,那是叶书韬用来休息的时间,躺着说话是很累的,何况又是讲的悲剧故事。她见没人说话,笑了笑说:实话告诉你们,我没有看那个故事之前也是非常瞧不起自杀的人,看了那个故事之后,每当再听到有人自杀,我首先想到的是也许这个人是在用死捍卫她的尊严,捍卫她自由选择的权利,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还有什么,不自由毋宁死,总之,自杀的人宁愿死,也不会接受她不愿意接受的现状。能够在那种八方责难的处境下还不忘个人尊严,不放弃个人选择权力的人其实很值得我们尊重的,你们认为不是吗?

  还是没有人说话,但是叶书韬冥冥中仿佛听到了一声呜咽,那是那种肉体非常痛苦又非常疲惫的呜咽,紧接着发出呜咽声的嘴仿佛被人捂住了,再也没有一丝声响,叶书韬吓得心中一颤,头发根都要竖起来了,可是再仔细听听,没有什么特殊动静啊,她想:也许我是幻听了。便不再追究那个神秘恐怖的声音。

  等到知道这声呜咽背后的故事,本次卧谈会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莫蓉最能鸡蛋里挑骨头,她开辩论会似地问:那你说那些因为事业失败而自杀的人呢?

  叶书韬张口即答:那也值得尊重,起码人家是自己选择,自己做决定,自己执行,不像有些人,一点儿主见都没有,光知道哭天抹底,到处求人理解。

  莫蓉嘟嚷道:可我还是觉得自杀有点太亏得慌,能活下去还是要活下去。

  叶书韬笑道:奇怪了,为什么连高中教科书上都舍得赞美《孔雀东南飞》里的自挂东南枝,到咱们社会上,居然都舍不得尊敬一下喝安眠药的,现在出了这种事,不是同情就是瞧不起,还有就是正言危色的说教,说教,她们就不知道所有的选择都应当值得尊重吗,先不要管选择的内容是什么。

  那你是坚持权利是第一位的,内容是第二位的漏?真正能和叶书韬对得上话的还只有莫蓉。

  那当然,伏尔泰不是说过吗,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意思不就是权力才是第一位的嘛。

  我算服了你了,叶书韬,你可真能忽悠,让你把这些自杀的人说得各个好像都还挺伟大似的。

  也不是伟大,是我觉得不应该一味地同情或责怪人家,其实我觉得那些想出新的办法走出困境的人最值得敬佩了,此路不通,爷走别路。我要是那个女孩的朋友,我就建议她说你们俩个私奔吧,在外面混得好自然就好,混得不好,夫妻不和,那也别怨我们这些人当初没拦你,你自己的事你自己负责到底,看着办吧!

  马福云笑道:你还不如说你要是那个女孩你现在早跑了呢。

  叶书韬一点儿也不谦虚地说:那可不,指不定我比男的跑得还快。

  你拉倒吧,就你那八百米的成绩,连个中等的女生你都跑不过,你还想跑过哪个男生去。

  那我肯定比大胖儿跑得快吧,大胖八百米肯定跑不过我。(大胖是她们班一个超胖的男生)

  李玉华打趣道:你还别说,指不定大胖连女生都跑不过呢。

  叶书韬高高兴兴地说:所以嘛,说人家连一个男生都跑不过那是不对地,是值得批评地。

  莫蓉调侃道:那你私奔就和大胖儿私奔好了,可以女的拿绳子牵着男的。

  叶书韬打了个哈哈说:不说了,我困了,睡觉。她翻身朝墙睡。

  莫蓉看了看表叫道:才十二点多,睡那么早干什么,再说一会儿。

  不说了,关机。叶书韬含糊不清地应答。

  我也困了,我也关机。马福云说。

  好,我下线。谢芳菲说。

  我也困了。李玉华是真困了。

  一时间,宿舍里睡下一片,莫蓉气得长长地“哼”了一声,也睡下了。

  凌晨四点多钟,莫蓉醒了再也睡不着了,她拿出个苹果削苹果吃,削完了皮,一块一块地切下来叉着吃,就这样吃着也嫌无聊,索性搬了个凳子跑到叶书韬床前坐下,一边举着水果刀啃苹果块一边儿细细观赏叶书韬的睡相,今天晚上她们俩原来是对头睡的。

  叶书韬睡梦中听见“嘎吱嘎吱”的声音,以为宿舍里进老鼠了呢,一下子就被吓醒了,睁眼一看,魂都吓飞了,莫蓉正举着水果刀在她头部上方嘴里不停地嚼东西吃呢,叶书韬以为她吃的是自己身上的肉,慌忙伸伸胳膊伸伸腿,感觉一下是身上那块地方的肉让她割去吃了,一试没有,好像该有的肉都还健在,气得她凶神恶煞地小声骂:你有病啊,深更半夜跑到人家床头上来吃东西。

  莫蓉嘴里的苹果泥还没咽下去,含混不清地说:别担心,我对人肉不感兴趣,我现在吃的是苹果。

  吃苹果上我这儿吃干嘛,滚回你那边去。

  莫蓉笑嘻嘻地说:我看你睡觉非常有意思,人家说美女死了跟睡着了似的,你呢,睡着了跟死了的似的,一动也不动,我碰了你几下都没把你碰醒,幸亏我不是同性恋,要不然你小命就玩完了。

  叶书韬气呼呼地说:我警告你,以后再深更半夜跑到我这儿吃东西小心我宰了你。

  你要宰我啊?你有水果刀吗?莫蓉晃着手中的水果刀戏谑着。两个人说话都想老鼠一样“卡插卡插”的,声音压得比较低。

  叶书韬“噌”地一下做起来就要跟她夺刀子,莫蓉连躲带闪,退回到自己床前,戏谑道:呆会儿见。

  叶书韬夺不到刀子,就从床前拎起一只鞋子像用黑板擦擦黑板一样用鞋底儿在莫蓉坐过的凳子面上来回擦了一遍,然后鞋子直接留在凳子上,躺下来接着睡,再一想不妥,又坐起来拎起枕头爬另一头睡去了。

  莫蓉可怜巴巴地求她:别睡了,四点半了,咱俩说会儿话吧。

  叶书韬恶狠狠地小声威胁:再敢吵醒我,我就把你扔出去,滚,挺你的僵尸去吧。

  好歹又睡了一个半小时,天才亮了。 。。

1。为君之故
也许乔珂璐提供的慢性热处理化学试验方法真的起作用了,叶书韬在试验的同时发现她和陈凛之间处得越来越轻松自然,坦然自若了。陈凛可以不打招呼就在她书堆里找书,在她桌子上拿笔用;她呢,想要陈凛手中的什么东西,什么话都不用说,只要手往他眼皮子底下一放,陈凛就头也不抬地交给她。他们俩个极少说话,看他俩来往,就想看看一部无声影片一样,要在眼神和动作上多下功夫,叶书韬喜欢这种默契,陈凛似乎也不反感,他们俩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聋哑学校里的一对好朋友。

  下课时间,陈凛爱带着耳机听单放机,叶书韬发现他的磁带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全都是曲子,没有歌。她很激动,她买磁带也只买曲儿不买歌;陈凛的这个爱好跟她是一样的,她问他有这种爱好的原因,陈凛酷酷地回答:因为里面没有人的声音。叶书韬误会了,以为陈凛的意思和她的想法是一样的呢,感动得心花怒放,她能想象出心花怒放的情景应该和电气焊差不多。其实啊,陈凛是简简单单地厌恶人和人的声音,而叶书韬厌恶的是歌词,她学歌只学调不背歌词,要唱的时候现编歌词,乱唱一气。

  可是这点子误会让她更觉得她和陈凛品位一致,志趣相投,从而在心理上愈发亲切。

  起先她并不知道他周末都干什么去,去哪地方呆着,后来吴暇说陈凛一到周末就一天到晚泡在图书馆里,饭都不回宿舍吃,直接去校外小食摊吃。叶书韬一想,打定主意心里说:等到周六周日,俺也上图书馆呆着去。

  陈凛爱泡图书馆,有躲避熟面孔的原因,也有成长环境的原因。他妈就是图书管理员,小时候没上小学以前,他天天跟着他妈在图书馆里玩,那时候他妈资格小,年纪轻,还没混到借书处还书处那位置,只负责推着小车把学生们还回来的书整理回书架。那时候邱婕不当姑娘了才四五年,还不像后来那样态度恶劣,泼妇嘴脸,她领着江米仁儿一样又漂亮又小巧的儿子在图书室里来回走,放置书籍,跟儿子说话也压低声音说,十分矜持、轻柔、恬淡,陈凛从小爱静不爱动,他总是安安静静地站在小车旁边,看着妈妈干活,那感觉,非常平淡非常充实的幸福。

  在联大,最让他觉得亲切的也就是图书馆,有时候他在里面呆着,就觉得一会儿妈妈就会推着车子向他走来,就象小时候那样。

  叶书韬无从知晓这些,以为他纯纯粹粹一介书生,嗜书如命,孤高傲世呢。

  他常在报刊阅览室呆着,基本上只看自己带去的书,阅览室里只有杂志和报纸,他不感兴趣。叶书韬去那儿往往连个包都不背,两个肩膀托着个脑袋去,一趟走过去,四五本书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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