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发现自己真正能做的事情,就只有呆在家里年复一年地写小说。正在消失的乡土人情观念、曾经煊赫而已褪色的家族历史、抑郁不乐的心情,加上天才的叙述才能,福克纳用小说为南方写下了一份份悼词。同海明威一样,福克纳也迷恋死亡,也许所有的艺术家都在追寻死亡或刻意逃避死亡,因为在人的一切处境中,死亡是绝境中的绝境。不同的是,在海明威那儿,死亡是一个瞬间的行动,它的感受也是极不确定的,甚至是被遮蔽的,他可能死了,而你不知他如何死去(《印第安人营地》);他中了一枪,却只觉得突然有一道白热的、亮得叫人睁不开眼的闪电在他的头脑里爆炸(《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少年被一剑刺中,生命离开身体,就像拔掉浴缸里的塞子,缸里的脏水很快流光(《世界之都》)。而在福克纳那儿,死亡被放慢了,那些叙述死亡的密实的文字,在阅读中缓缓展开,漫长得如年复一年编织的裹尸布。
海明威是北方佬,但居无定所,他的小说几乎不带地域的色彩,《老人与海》的故事就可以发生世界上任何一片海洋。而福克纳的小说却散发出浓郁的南方气息,其中留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味道,是植物和死亡。就原生的意义上说,南方的小说比北方的小说更有味道,而福克纳首屈一指,(沿着这条线走下去,另一位杰出的作家是尊福克纳为导师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福克纳在他的可能是最优秀的短篇小说《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和《美人樱的香气》中,味道不仅是氛围,也是线索,不仅是渲染,还是主角:故事似乎退居其后,人物活动和内心隐秘,都在某种特殊的气味中暧昧、朦胧。这似乎可能让我们明白,作家是凭借气味回到记忆的,而以气味复活的那个世界是靠不住的,一阵风就可以将之刮得干干净净。
我是在大一读到《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的,那是一个文学繁荣交错着文学饥荒的年代,我邮购到一本篇目杂乱、质量高低不一的外国文学作品集,因为饥不择食,都统统读了下去。现在这本集子早已弄丢,而还留有印象的,除了福克纳的这篇小说,就是西默农的一个侦探故事,感觉真有些冷峭般的幽默。后来,我在不同的福克纳作品选里都见过到《爱米丽》,并反复地阅读过它。当我今天又一次把它翻拣起来时,我发现当初把它和西默农的小说放在一起,可能出自糊涂,也可能来自天意:《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完全可以当作一篇侦探小说来阅读,甚至比我读过的所有侦探小说更精彩。
《爱米丽》翻译成中文只有八千字,却写了一个女人的秘密的一生,可供破解她秘密的线索,是一种奇怪的味道,而侦破秘密的人,却不是一个侦探,甚至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小镇上的群体,这个群体历经了数代的光阴,是爱米丽的邻居、窥视者,是不变的“我们”。这个故事是由“我们”来叙述的,这就把爱米丽小姐从“我们”这个复数中’孤立出来,成为一个人:她。
小说一开头,她刚刚死去。作为、著名的格里尔生家族的最后一个传人,爱米丽小姐享年 74岁,死于一幢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味的破败木屋中,而木屋除了她的黑人老仆,已经有十多年没人进去过了。我们都为她送丧,男人出于敬慕,女人出于好奇,想看看这屋子:想从屋子的内部,探测到有关她一生的奥秘。木屋的周围,簇拥着工业时代的工厂和机器,使它看起来执拗不驯,仿佛这就是爱米丽小姐本人,拒绝时间在流逝,时代在改变。也很像福克纳勉力维系的一个信念:“他的长短篇小说中反复强调,过去永远不会逝去。”她在七十多年的生活中,留给我们的印象并不多,却异常深刻:她拒绝纳税,因为死去多年的镇长曾豁免过她的税款。她拒绝把死去的父亲下葬,因为她坚信父亲并没有死去。她在30出头的时候,谈了第一次恋爱,对方是大大咧咧的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包工头。为此我们都觉得她可怜而又堕落,但她回应我们的是把头昂起来,要我们更多地承认她作为一个世家传人的尊严。这就像她有一次在购买老鼠药时表现的一样,当药剂师询问她用途的时候,她刀子一样的目光就把他的问题逼了回去。后来有好多天,她家里的确传出过持续难闻的臭气,弄得四邻难以忍受,可我们没有勇气要求她把臭味消除掉,只得在夜间悄悄跑到她的屋外撒生石灰。感谢上帝,后来臭味终于没有了。她为未婚夫定制了包括睡衣在内的全套服装,还有一套刻有他姓名缩写的银制男人盥洗用具。但他还是把她抛弃了,她没能如愿出嫁,他没有再出现,而她也把自己关在家里长达六个月。我们再见到她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变灰,数年之后又变为铁灰,直至去世。她深居简出,拒绝钉门牌号,拒绝安置邮箱,关闭了大门,只和一个影子似的黑仆生活在一起。她死去之后,黑仆把我们迎进去,自己则从后门永远消失了。我们知道她楼上有一间屋子,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那应该是储存着爱米丽全部秘密的地方:
门是被我们使劲撬开的,因为猛烈地震动,屋子里灰尘弥漫。屋子布置得像是新房,却笼罩着墓室一般的胡惨惨氛围,败色的家具、毫无光泽的银质盥洗用具,椅子上放着折叠得好好的一套衣服,椅子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子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那个男人躺在床上,四十年的时间已经让他彻底驯服了,他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而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和木床粘连在一起,难分难解了。福克纳抖出了最后的谜底,但这不是让一个福尔摩斯或波洛似的侦探来从头解说,而仅仅是对一个细节的客观描述: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也就是说,未婚夫的确抛弃了爱米丽小姐,但她用老鼠药把他留在了床上,永远成了她的男人。而铁灰色的头发可以作证,就在他死了数年之后,她还在他的尸体旁边安睡过。不知她一直睡到了何年何月。
四
很多有关福克纳的评论、传记中,都提到了他在好莱坞既无奈又委屈的打工经历:他始终没有成为一个富有大众趣味、卖座率很高的编剧,从而让自己囊中饱满。但很少有人看到这么一点,即:他娴熟地掌握了电影的叙事技巧,并让自己的小说受益匪浅。电影除了能制造身临其境的画面感这些便利之外,同时在叙事的篇幅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无论你讲述的一天还是一百年,都必须在两小时左右的时间内完成。阅读《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的确是有一些看电影的感受的:从送丧的短暂情节中,展开了一个女人迷雾般的一生,而这她的一生,其实也只是通过几场戏来完成的:拒绝纳税、有臭味从木屋传出、和伯隆恋爱、买砒霜、头发变为铁灰、隐居四十年直到死亡,然后送丧者撬开封闭的房子,真相大白。我们甚至可以说,《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可以和希区柯克的任何一部悬念片媲美,福克纳制造悬念,苦心布下疑阵,在叙述的迷雾中筑隘设险,却又不露痕迹地转移读者的视线,最后,当我们在几次情节的跌宕之后准备完成阅读时,却劈面碰上了真正结局:我们期待之外的高潮。就这一点而言,福克纳比希区柯克更加高明,后者的魅力在层层展开或渲染悬念的过程,但剧终的时候,总有点不能满足我们的期待,比如《蝴蝶梦》,层层铺垫,处处渲染,那个神秘死去的女主人阴魂不散,笼罩着城堡和每一个人。等到谜底揭开,不过是男主人的妻子不爱他,而和表兄有私情,一次夫妻在小船上发生争吵时,她倒下去脑袋磕着铁锚死了。如此而已。
写小说的大师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长篇传世的,一种是以短篇不朽的,前者如巴尔扎克、雨果、托尔斯泰;后者如契诃夫、博尔赫斯、海明威,以及我国的鲁迅。短篇更注重技巧,如福克纳所说,“短篇小说是在诗歌之后最讲究的形式。”它精致小巧,却要包容丰富的内涵,具备足够的弹性和张力,一语之成,一字之立,可能都需要反复推敲,布下奥秘、玄机。我不知道巴尔扎克是否写过像样的短篇,但可以猜测,他那种洋洋洒洒的天才,下笔就是万言,《爱米丽》的篇幅,恐怕还不够他描述一条巴黎的街景。而博尔赫斯从根本上认为,长篇都是把五分钟能够说完的话花上几个小时来说,所以充满了废话。海明威是左右开弓的,他写过的长篇应该在八九部之上,但真正为他赢得永久性声誉的,却是他短篇中为数不多的精致、完美的篇章。但当他用追求完美、精致的手法去写长篇时,不啻是用造盆景的匠心来打造群山,弄得作者和读者都备感疲惫。唯有福克纳无论长短都应付裕如,他的长篇是南方杂芜而生气勃勃的丛林,而短篇则是丛林中自我纠缠的榕树——在福克纳的世界里,每一棵树都和丛林、每一个人都和往事,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福克纳讲述死亡或暴力故事的感染力,也一点不逊于海明威。在海明威那儿,暴力是血腥的,而死亡瞬间来临。但福克纳笔下的死亡,如《爱米丽》的惊栗、可怖,却又蕴藏着派遣不去的眷眷与怅然。海明威那些命定死去的人们,一般都有身份但没来历,他们的故事基本上是当前进行时。海明威喜欢官简意赅,仿佛大海以及漂浮的冰山,一目了然却又蕴含象征或寓意。但福克纳却崇尚复杂并在复杂中游刃有余,因为南方本来就是盘根错节、错综复杂的,所以爱米丽不仅有名有姓有故事,更有渊源深长的家世背景,而这也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