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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要命!”大概碰上窗棂,女孩子自言自语道。
“很痛啊,宝儿,是谁说这里比较容易进呢?”
随着门吱呀开启声,李丹桥一脸苦笑。
“呀,你没有睡,怎么会?明明我从窗外看到床上有一动不动的脚。”
“抱歉,”李丹桥微窘,他搞不清楚自己是为了没睡着道歉,还是为了给这位半夜妙贼看光了自己的睡姿,好吧,哪怕只是脚的部位。人们常常说,日有所思; 有所梦,大脑是最强劲的磁场,用事实证明——他们没隔一会儿梦里梦外都见着面了,加上傍晚墙头的那一次,这算不算是第三次见面?真是奇怪的缘分啊?想法虽然是一厢情愿,倒也出自他的心声。
他注意到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女孩穿着打扮极其古怪,黄昏的时候没留意,可能是他的注意力一开始就已被她那如剥壳蛋似的俏脸吸引。
耳边又听到熟悉的‘彭’地一声,听起来与屋外的一模一样,不过这次是发生在自己面前,定睛看去——一条长长的绿丝带正卡在门缝里,是她腰上所系。
女孩的摔倒由于她那件特立独行的衣服,一件裙式上衣,颜色像一捧白雪,绿腰,对襟的衣领和袖口属于同色,类似于改良后的汉服,底下配以白色马裤与一对银白色的靴子。
李丹桥有点生气地走近绊倒在地的她,浓密黑发因为摔倒遮住半张面孔,玉梨般的容颜,虽是青稚但已初具美女雏形,与他梦境中幻化妖异夺魂的形象有极大出人,眼前真实的她,不出十五、六岁的年纪,也许还要小一些,很有活力,一双明眸即使不笑也弯弯地顾盼生辉。
他伸出手去拉她起身,她一定活力太过充沛,这一点光凭她的不安静和挣扎也可以了解。
眼下的场面是:一个是吃力不讨好地去拉,一个是赖皮地死活不肯起身。
“嗨,”她一手支撑地面侧过身,看一眼失去自由的另一只手,目光转向李丹桥,神色竟不见惊惶:“你可以当做今夜没有见过我。”
李丹桥掌中温软嫩滑,柔若无骨,这是他第一次对女孩子的手有感觉,刹那间他的手仿佛有了自己意愿——愿有机会一直那么握着。
可是,本该矜持高贵的小手,怎么随便给男子碰,何况眼前还算是陌生人的他呢?他一生气松了手。
“你这是对人有所求的态度?还是每个人都吃你那一套?”他态度有些过于严厉,由于心里被有可能存在的事钉了钉子,心情坠入漆黑谷底,“眼珠滴溜溜乱转的你想是打定主意要告诉我,这里有蛇精,”他加重语气道: “而且是一美女蛇。”
“错,”女孩子抱怨道,“虽然我不是,但也没骗你,真的有那个东西在哦,”
“哇哦,”李丹桥忍不住吹了个口哨,“我是不是应该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呢?
女孩子眼珠漆黑灵动,天生慧黠,灵敏,若是轻易被她骗过一次也就算了,一日之内连续被骗的话,他干脆改名叫猪头。
“真是的,”女孩子抱怨道:“我又不是‘狼来了’的孩子,我是在说真话呀!”
李丹桥不置可否,“那你半夜前来所为何事?”
“他们告诉我这里埋藏一个秘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有秘密却不让我清楚答案是什么,我心里会一直困惑着,所以呀,我就这么来了。”她形容得好像上街Shopping那么简单,若真如此,半夜爬墙又算什么?考察‘惊天大阴谋’的前奏么?
古宅如果真有秘密,一个稚气未消的女孩子怎么能打探出所以然?
冒风险夜访陌生人的宅院,她到底是谁?她…姓什名谁?想到这儿李丹桥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的身份,年龄,家庭地址,我需要你一一告诉我,毫不隐瞒地……”
他有些紧张地期待,那银铃般的声音到底会给予什么样的答案呢?
四目相对当中,磁场上空电光砰然,是谁的心跳如此急切,无法呼吸的感觉,有人走向身边,因为是不一样的人才会如此期待。
第十章 绝境 上
古代明朝,破晓之时,龙溪镇,龙溪河
无风突然起了浪,暗流疾涌,人明明在水中央,耳边听到的是风的声音。
这是什么?应该汩汩作响的水声?还是隐匿了别的什么东西?
它从遥远的彼方来,迷失在东方,迷途不知往返……
罗翊惊得圆睁双目,水底一块巨石上,躺着一具尸体,鬼气森森的青面,更可怕的是裸露在外的尖厉獠牙。
他倒抽了一口气,水冲击肺部的感觉像一把火热的钢刀突然间焠冷。
是幻觉,他使劲催眠自己,对,一定是幻觉,不管我看到什么——高大的欧洲人怎么可能出现在十七世纪大明朝呢?
罗翊定定神,重新打量那个人,正确地说,应该是那个尸体。
看外形是一个男人,身高八尺,黑色外套领子遮盖到耳朵附近,中世纪欧洲贵族的衣着,那个年代特有白色的褶饰花边衣领和袖口,前短后长的上衣和紧身裤再一次证实他来自异域。
活见鬼了,那该死的尸体又是什么?
来不及细想,遭遇灭顶之灾惊慌失措的他,身体此刻处于红色警报中,他需要新鲜的氧气。
本能主宰一切,他四肢奇怪地抽搐,头脑惊慌失措地拼命下指令,身体却反其道而行,他是知道的,他清楚是怎么回事——
蒙太奇版即是鬼打墙;
现实版是溺水者往往因为勾住水草或别的什么;
文艺一点是他在不恰当的时间来到不应该出现的地方。
他正在捣腾得起劲,时间仿佛停止了,哦,哦,不!他心里祈祷,不能这样,不能就这么投降,他双手乱舞,两腿猛蹬,却不见有丝毫漂浮的现象,根本是在原地打旋,没动窝。
这时,他眼角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是蒙映岑从远处游来,他拼命招手,一旦意志有所松懈,他发现连眼睛也是无力睁大,只勉强眯着一条缝隙,他沉入黑暗之前,最后看到的蒙映岑那张渐渐放大的脸,拉着他衣领将嘴唇贴近——
蒙映岑紧眉头,他的唇堵上对方的,很快度了一口气给罗翊。
这还是幻觉吗?
自负得如蒙映岑这样的东西,为了挽救朋友性命,奉献了平生最厌恶男男KiSS。
他突然觉得有了精神头,哈哈,别误会,他并不是GAY,只是有点被刺激到而已。说真的虽然讨厌这种突发事件,但生死攸关孰轻孰重?这一点,罗翊自然惦得清。
不能说不感动,蒙映岑的判断是正确的,当下只要他犹豫一秒,自己是否活着也是不能确定。脚边有伙伴奋力为自己扫清障碍,他心有一丝宽慰,只等脚一松,逃出这个叵测未知的牢笼。
可惜,他们不可能忘了陷入绝境是由于谁造成,而且这些疯狂地追兵已经将他们团团围困在水底。
蒙映岑看清缠绕在罗翊脚上的东西是一根银光闪闪的长链,追寻源头,他也看见巨石上捆绑着横七竖八的银链的尸身,罗翊脚上缠住的就是来自渲械囊桓?
蒙映岑心里咒骂了一句:疯了,这里的人太疯狂,难怪见到一身西方衣着打扮的他们喊打喊杀, 原来已经处理了一个外国人并且大费周章弃尸在此。
赶紧离开这里,太不安全了,蒙映岑手指颤抖,费力地松懈开那些锁链,
罗翊的脚刚刚得到自由,然而这片刻的自由却没给他任何安慰。
罗、蒙二人来不及从转身,只听得耳边‘唰唰’锐器破水之声,“不好,”远动神经发达些的蒙映岑连忙推开罗翊,自己也反应迅速往巨石背后游去。
罗翊一跤恰巧跌在诡异的尸体上,他吓得不轻,偏偏脸正对那个冷酷死板的面具似的遗容,一张深刻着噩梦的脸,木乃伊般塌陷的肌肉,西欧人种的高鼻深目,下巴上凹凸的痕迹,没有一点生气地微张黑色唇,衬得尖利如狼的牙齿愈发夺目惨白,罗翊一恍惚,尸体的黑唇在他眼皮底下张开,鬼魅般喷出嘶嘶阴湿的白色雾体。
救命啊,谁来解释一下,这具尸身绝不简单,它应该就是岸上那一群百姓深恶痛绝僵尸,误打误撞,他们正赶上人家捉僵尸的时差,这不是指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走上一条不归路吗?
可不可以搭乘最后一趟航班飞回去呢?真的好怀念二十一世纪呀!罗翊正想着,蒙映岑在危险来临前眼疾手快将他从尸体上扯下……
顷刻之间,又是一阵弓弩齐发,那仗势决非一般乡村百姓平常小打小闹训练所得,罗、蒙二人单枪匹马,应付眼前情况已经到了强弩之末,说到,弩箭,那具诡异的尸身成了不折不扣的挡箭牌,看看*得像刺猬一样怪尸,俩人面面相觑,心里共同的想法: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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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绝境 中
快逃!
长久以来被人们视为死亡陷阱的恐惧象征近在眼前,无论如何,与僵尸为伍还不如成为士兵在战场上与敌人近身肉搏。
双方的手势达成一致,置死地而后生的心态最终促成他们的行动动力,像勇士一样,为了生命战斗,不成功即成仁,咬住牙齿屏住最后一口气,因为最后结果不是溺水而亡,就是被箭刺穿喉咙,两者相衡权其利者:勇为上。
他们二人各自从怪尸上拔了抓在手里比较沉得弩箭,乖乖,好家伙,箭头竟是银子做的,在古代银子就是人民币,这是不是就叫做用钱来砸死人呢?
闲话少说,命运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