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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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战-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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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部门从达能获得的银行往来凭证显示,1996年-2005年,宗庆后累计获得“服务费” 万美元;在“奖励股”安排中,达能将金加投资有限公司、卡尔文有限公司等境外子公司的若干股权“奖励”给宗庆后,1996年-2006 年,宗从这两家公司的股权分红中,累计获得资金万美元;其余大约4000多万美元,则是达能和金加投资以回购上述两公司股权名义,向宗支付的款项。根据宗庆后本人的要求,这些资金都打入了在香港开立的多个银行账户,这些账户分别属于宗本人、其妻施幼珍、其女宗馥莉,以及娃哈哈集团党委书记杜建英,总金额约为7100万美元。
  2007年8月,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举报人,实名举报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并上缴个人所得税总计共有3亿元。国家税务总局收到举 报后,迅速督促杭州地税局查办,2007年11月稽查局正式立案。目前本案定性的难点,在于在税务部门启动调查后,宗庆后于2007年10月补交了2亿多元的税款,使应交而未交的税款只余数百万元。因此,究竟是以近3亿元立案,还是只追究目前的数百万元税款,税务系统内部仍然存在争论。
  中国对于偷税罪的认定非常严格。《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并且达到应纳税额的10%以上的,方构成偷税罪。因此,如果追究宗庆后目前所余税款数百万元,与应纳税额近3亿元相比,也就不足10%。因此,宗氏在调查开始之后、立案前夕补交的2亿多元税款,成为认定其罪与非罪的关键。
  这则报道几乎自行宣判了宗庆后的偷税罪,而且配了一张“妙手偶得,引人遐思型新闻图片”:
  图片中宗庆后与两个似乎是国家公务人员装束、面目严峻的年轻人在一起。老宗一向不“上照”,跟亲闺女照的照片也一幅眉耷拉、眼耷拉的样子,这张照片上的脸色也不那么好看。乍一看,我吓一跳,宗庆后什么时候进去了吗?我赶紧给宗庆后打电话询问。老宗正气急败坏,他告诉我,身后那俩貌似警察的人物,其实是娃哈哈的保安。
  一阵啼笑皆非之后,我们转到了正题:宗庆后的个税究竟交没交过?
  在宗庆后与达能的《服务协议》中,白纸黑字清楚地记载着宗庆后负有交税的义务。宗庆后曾对我说:“其实达能付给我的钱总是少一块,所以我认为这是税后的收入。直到06年底他们威胁我有这一桩事,不承认为我纳过个税,我才跟律师说。律师跟我要协议,才看到有这么一个条款。”说这话的宗庆后十分没面子,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宗庆后认为对媒体说什么话都没有力度,只说了一句“他们很巧妙的。”

釜底抽薪:达能揭了宗庆后的老底(3)
那些日子里,媒体拿宗庆后开涮的文字,让人不忍卒读。《新民晚报》的记者发挥辛辣的文风,写道:“最近,自称世界上最廉价CEO的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身陷偷逃税近3亿元的新闻漩涡,让公众对这个享誉多年的企业家大跌眼镜。尽管事发后宗庆后扯破脸皮,向媒体揭发举报此事的正是合资方达能,但如此委屈诉求难以掩盖偷逃税实质。”
  汶川地震前夕,有一个专门从媒体报料中辑录新闻故事,自行渲染编辑发行的杂志《看天下》,把宗庆后税案的故事小做修饰,取了一个标题“中国偷税第一人”,作为封面故事。宗庆后首度成为娱乐刊物的封面人物,并在内页中与刘晓庆的玉照同列。
  媒体的报道如果还可忽视,税案幕后推手的力量却不容小觑。达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把境内公司、境外公司所有的银行往来凭证拿出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积极地向媒体抖搂。
  达能似乎不愿意承认他们是幕后的导演:“这一税案与我们目前正在和宗先生进行的商谈没有关系,我们希望通过讨论找到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不过,宗庆后断言是秦鹏搞的鬼,他作出决定:“不谈了,娃哈哈要和达能彻底分手。合资公司清算资产,各自拿走各自应得的部分。达能把设备拿去好了,反正都是用了十多年的破铜烂铁了。”
  民族英雄的末路——倒“宗”运动
  偷税一案才刚开始,宗庆后的美国绿卡又成了对方新的把柄。同时,美国国税局接到举报,开始就宗庆后申报缴纳个税事宜进行询问与调查。“绿卡与美国税案”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威胁,但是对宗庆后的公众形象的打击是致命的。敌人的攻势比我们想象更加凶猛,名列世界五百强,达能的“战斗力量”确有过人之处。
  2008年6月头,香港的“港府官员”因持有绿卡,被称为“双国籍”,沸沸扬扬好一段时间;在台湾“大选”中,马英九因为曾经持有“绿卡”被竞争对手揪住不放。从来没有时髦过的宗庆后,恰恰在此时一不小心当了活靶子,而宗庆后的身份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下,他还拥有了一个专有名词,叫做“涉绿参政”。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宗庆后打了个擦边球。……从法律上来看,持有绿卡的宗庆后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是合法的。但在实际上,这是不合适的。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给与了最广泛的保证,但是实际选出的情况却常常显示出不妥。一人担任两地代表、跨地区担任代表,这些都不利于代表履行职责。” 评论家说:“试想我们中国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居然被一个个美国永久居民所代表;这是比让“黑社会老大”当代表更加可怕的事情。
  美国税案也是媒体热炒的题目。
  个税是不能“双重征收”的,宗庆后在中国纳了税,在美国就不必再纳税。但是宗庆后从达能集团获取的那一笔报酬,在宗庆后在中国交了税金和罚金后,又被无聊地举报到美国。
  新浪网举办了“宗庆后美国税案”的访谈节目,我与娃哈哈工会顾问李肃出席了。主持人兴高采烈地用摄像机近距离地拍摄宗庆后“绿卡”的复印件——相信宗庆后不肯举着绿卡让媒体拍照,我手持复印件让拍,主持人也觉得非常满意。我长了一张温和的脸,媒体觉得我非常好打交道的一个人,一定要我发表“绿卡门”的看法。
  在此之前,宗庆后对持有绿卡曾有表态,说办理绿卡是为了“方便进入美国”。
  我知道绿卡对于宗庆后的用处也不过如此,;至少在宗庆后还没退休、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是这样。从1999年获得绿卡以来,宗庆后到美国的天数,1999年为16天,2000年8天,2001年7天,2002年14天,2003年9天,2004年0天,2005年40天。2005年以后,他再也不去了。根据美国移民法,持有绿卡人每年需要在美国居住半年以上,因为绿卡代表一个人想永久居住美国的意愿。
  在场的嘉宾却无法接受“方便进入美国”的看法,而且进一步追问持有绿卡的宗庆后在美国没交税被查,现在怎么办。
  我回答说:“的确,宗庆后不尊重美国的法律。第一宗庆后不尊重美国的移民法,他办了绿卡,但是不在美国待着;第二,宗庆后不尊重美国的税法,他拿了绿卡,就得宣誓遵守美国法律,但是他没在美国如实申报全球收入。”
  主持人说:“呀,跟达能说的一样!”好像忽然间误会了我的立场。
  我继续曝猛料说:“我可以作证,几乎我所有的企业家客户都有绿卡。”然后我补充说:“能作证的还不只我一个,还有个到处做讲座说真话的学者,叫朗咸平,他说一个民营企业家挣到钱以后去做什么?标准答案是拿绿卡。其实他答题没答完。企业家还希望争取当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因为他们急切地希望拥有话语权。这两个答案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与投资环境的确还不尽如人意,因此企业家一方面想要逃避,一方面想要改变,于是他们想拿到绿卡,还想参政。”
  现场忽然一片静默。
  我接着说:“美国税案的实质是什么?无非是宗庆后选择在中国、而不是在美国交税——我想广大的网友也不会希望宗庆后跑到美国去交税吧。”
  宗庆后在1999年拿绿卡的目的,我不讳言地讲,不见得完全基于商务的需要,社会的普遍心态也会在他身上有体现。由于大环境的关系,中国民营企业家经常满怀委屈,这种委屈不是年轻一代的媒体人能够深深体会的,但是当我说出来,他们都表示理解,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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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经营权争夺战(1)
外资企业的“洋八股”瓦解术
  达能在达娃之争中的战略可以归结为:两线作战,遍地开花。正面战场的诉讼要轰轰烈烈,斩首行动搞垮宗庆后要刀刀见血。同时达能决定:要争夺在中国从来没有得到过的东西,即娃哈哈的经营权。
  经营权争夺在4…11谎言之后就马上布署开始了。对于一个生产快速消费品的行业,没什么高精尖技术,销售渠道本是核心竞争力。因此,这一场经营权的争夺战是非常重要、非常必要的。达能控股权在手,如能争得销售渠道,就可获得主动权。但是天下不如意事常*,这场争夺战注定失败并且成为笑柄,从而成了达能整个战略中最愚蠢的一部分。
  从达能的角度讲——手中没有可以接替宗庆后的人选,最终还要秦鹏与范易谋来充任;十年间不问公司事,“公司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经营权说收回就能收回?朝夕间翻盘的决策真有些痴人说梦!
  宗庆后则很清醒:达娃之争是非常复杂的纠纷,牵扯到外资利益、国际形象、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世界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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