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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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战-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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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为宗庆后庆幸:他在离岸公司的注册中,居然没用一个假身份。陈仲华所言如果确实属实,说明宗庆后谨慎到极点,他不像大家都在做的那样,他没有去做假身份证,没有用任何一个假签名,不用任何一个“假人儿”来充当离岸公司“董事”。凭他的谨慎,少了一宗罪。
  对宗庆后实施调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达能的调查撞出了丑闻。
  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想法,达能开始对宗庆后实施盯梢;而达能的雇佣人员竟然把所作、所为、所知全捅给了警方。盯梢的委托机构、调查机构,甚至调查费用,这次全被媒体曝光了。
  第一起调查活动的曝光,起因于警方对一桩刑事案件的偶然排查。
  最初是警方盘查一辆停留在娃哈哈下沙生产基地门口的小轿车,车上有一男一女。这两位当事人交代,他们分别为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邦信阳”)的经理助理王某和员工张某。日前,邦信阳召集王某、张某等数十人开会,安排这些员工组成三个小组分赴沈阳、山西和杭州,负责调查娃哈哈公司和跟踪监控宗庆后。邦信阳公司共派出9人,分乘6辆小轿车抵达杭州,随后实施全天候监控,用摄像机拍摄监控情况,并将监控结果记录在册。

无孔不入:达能的情报战(3)
获悉这些信息后,警方进行了深入调查,得知该公司是受北京“捷福斯”公司的委托。“捷福斯”全称为英国捷福斯全球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其注册地为英国,目前并无在中国开展商业调查的资格;警方获悉幕后调查委托人是达能集团,调查费用数额不菲。
  第二起监视事件的曝光也极为偶然。
  在杭州下沙开发区十号路一家咖啡店门口,一位市民的自行车与一辆京K牌照轿车发生轻微剐蹭。由于纠纷一时无法解决,肇事双方均被带回下沙交警支队问讯。经查,驾车男子王某,是北京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的一位负责人,当天他正在调查娃哈哈及跟踪监控宗庆后。
  据王某向警方交代,当时王某与刘某等人在下沙开发区十号路咖啡店见面,安排刘某前往娃哈哈下沙基地附近实施调查;正当王某等人准备离开咖啡店时,一场剐蹭事件使得他们的监控计划暴露。
  据警方搜查发现,他们已在娃哈哈位于杭州的多个生产基地进行了长时间的监控,记录了大量与娃哈哈公司有关的影像及文字资料。
  而刘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坦陈,上述调查的委托方为达能亚洲公司。
  警方随后在萧山娃哈哈生产基地发现上海某公司员工胡国威。据胡某供述,他实施的调查行为同样受到达能委派。
  据消息人士透露,达能支付给上述多家机构的调查费用高达400美元/天。
  媒体争相采访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范易谋矢口否认:“这完全不符合事实,我们从来没有雇佣任何人,任何公司来监视宗先生。”但他同时表示:“在整个过程当中,我们雇佣了调查公司和有关的保安公司,他们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合法的,都是中国有关法律许可的。”
  侦探只是达能综合证据采集手段中的一种,这些手段是非常有效的。调查公司把达能这样痛快的供出来,是因为背后有一些财务上的纠纷,出于一种报复心理,也许还会有一些民族情感在内——致使达能在这么高风险的事情上,终于不出所料地出了风险。
  在中国,盯梢、监视仍旧被视为下三滥的手段;在美国,律师雇佣私人侦探侵犯他人隐私属于严重违反执业纪律;在法国,侦探行为绝不允许超越公民权——24小时跟踪他人、录像并向雇主汇报,这不属于严重违法才怪呢。
  而达能的调查范围之广,令人乍舌。
  也许宗庆后几年后回首达娃之争,会再次感到“头皮发麻”。达娃之争两年间,跨国公司“调查宗庆后”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这一调查延伸到了“宗氏家族”。达能还调查了宗庆后家族的经济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宗庆后家族多人获得美国绿卡或已经加入美籍,其中,宗庆后本人已于1999年获得美国绿卡,其二弟宗端后(现任杭州三和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参与组建余姚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获得美国社会福利号,三弟宗泽后(娃哈哈早期创始人之一,投资有杭州捷尔思阻燃化工有限公司、美国鼎盛国际有限公司等,现任美国浙江经贸文化联合会会长)及其家人均已经取得美国国籍,仅有其四弟宗宇后(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没有在美国居住的记录。为了获取美国身份,宗庆后甚至在美国设立了专门用于投资移民的公司。”
  就连宗庆后自己,恐怕也很难“如数家珍”般地这样历数家族成员的身份情况,而达能恐怕还掌握有大量与“宗庆后负面形象”无关的其他轶事。想到这一点,怕一切与宗庆后关系密切的人,都会倒吸一口冷气——可能也包括那位陈仲华先生。
  而这些调查,就是在诉讼、和谈的背后进行的。跨国公司的“制度”力量强大,这个系统一旦启动,的确具有非常巨大的威力,这是发展中国家民营企业目前望尘莫及的。
  

釜底抽薪:达能揭了宗庆后的老底(1)
我第一次得知宗庆后“三宗罪”
  由于上市公司股价在一定程度上来自股民信心,所以达能一直迷信舆论。关注舆论是我最早分析案件的途径,也是成为娃哈哈代理律师后判断达能心态与动向的工具。
  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一件与合资纠纷没有什么关系的事情,忽然被媒体称为达娃之争的“焦点”,报道的大标题是:《娃哈哈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成达娃之争关注焦点》。这种口吻当然是达能的公关稿:“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宗庆后本人是否有转移国有资产之嫌?”文章的中心意思是娃哈哈集团系国有企业,但其资产正在通过各种形式向宗馥莉名下的离岸公司转移。
  一石击起千层浪。文章发布之后,网民的愤怒爆发了:
  “建议宗庆后先生向支持您的中国人民大众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办那么多离岸公司?”
  “宗庆后不是天天说娃哈哈是民族企业吗,现在怎么全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我原来不了解,也觉得理所当然支持国人。现在。。。。。。我不知道娃哈哈到底是谁的了!?”
  “没有达能这个‘坏蛋’,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宗庆后妄图把资产转移到国外,把包袱留给国人呢?”
  “希望国资委介入,不允许任何人瓜分国有资产,但也决不给任何外国公司占到便宜。”
  ……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忍不住与宗庆后聊起关于国有资产流失这件事情,我关心的是如果宗庆后确实存在“转移国有资产”的问题,即便在这场纠纷中不引爆,将来也是身家性命之灾。
  “这就是三宗罪!”没想到我一提到这个,老宗一下子就爆了:“这就是达能威胁我的三宗罪,也正是我要咨询您的几个问题。”
  于是,我第一次听到媒体吵嚷后面达能真正的三张法律牌。达能惯使阴阳计,媒体爆炒的合资纠纷说宗庆后违约只是“阳”,宗庆后三宗罪才是真正的压力牌,所谓“阴”。
  “因为当初在合资合同上签了字,我已经老老实实挣了十年钱。”宗庆后恼怒不已:“范易谋在非合资公司的商标许可协议上签了字,一切都合法了,我认为我已经避免了风险,没问题了,所以去年达能拿非合资公司说事,我认为他们太失策了。”
  “但是没想到,合资合同是表面上的东西,图穷匕现了!达能最后向我揭的底牌是,宗庆后三宗罪!我不老实点,‘法律程序’就把我送大牢。”
  “那为什么现在达能没有启动什么三宗罪法律程序,反而在舆论上造势?”
  “他们早就在到处告黑状了!只不过都是捕风捉影的事情,不能把我怎么样!但是我也得小心,因为只要我被拘十天,娃哈哈就会散了人心,乱了套。”
  这次我明白了。
  在当时,举国公众所知的达娃之争,是“商标”之争、是“宗庆后私生子”非合资公司是否合法之争,是宗庆后在非合资公司兼职是否违约之争……但是2006年底到2007年春天,达能与宗庆后谈判的焦点,并不是“阴阳合同”,也不是“竞业禁止”,达能低价强购非合资公司的砝码,原来并不是合资合同与商标阴阳合同,而是一场“刑事和解”——达能胁迫宗庆后用公司资产换取达能对“三宗罪”的守口如瓶。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我一直当作是达能制造舆论,破坏宗庆后形象的媒体言论背后,竟然含着真正的杀招。对我来说真正的挑战,不单只是打胜民事官司,更重要的是如何保住宗庆后不受刑事程序的影响。

釜底抽薪:达能揭了宗庆后的老底(2)
宗庆后真的出事了——三亿偷税罪?
  我们静待的真正危机终于到来了。
  2008年4月15日,《财经》杂志赵何娟的署名文章《宗庆后税案风波》,详细披露了宗庆后偷税事件的始末。关注达能纠纷的分析家说:“宗庆后真的出事了。”
  《税案》文中声称: 自称“最廉价的CEO”的宗庆后,曾经透露个人的收入:这包括月工资3000欧元、年度工资补贴约10万欧元,另有占合资企业年利润1%的奖金。但是,这只是他的常规收入,根据合营公司的经营业绩,甲方股东(达能方)还要支付与宗先生特别奖励,此外还有加股权分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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