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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继续。雷娜和杀了人的查理悄悄逃回了家,见到了哥哥西格(就是开头撞在电线杆子上的那个傻瓜蛋)。还有另一个哥哥。另一个哥哥也是一个强盗。查理要是也加入的话,这家就成了如假包换的强盗之家啦。那么查理到底该不该从一个钢琴师变成一个强盗呢?先别管这个,重要的是后来的故事。翌日清晨,雷娜兴高采烈地回来了,她带回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警察经过调查后认为查理是因为正当防卫才误杀布莱恩的,所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查理和雷娜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在一起啦。查理才华横溢,雷娜漂亮丰满,他们早该在一起啦。
可是雷娜没多久就死了。两个追踪者如影随形,枪战开幕,流弹飞射,雷娜身亡。
老头说,这个结局玩儿的很糟糕。楚浮虽然喜欢希区柯克和花式外套,但大可不必如此全盘戏仿。我的意思是说,这个故事过于俗化了,这也许与楚浮自身的经历有关吧,他是属于《电影手册》的,但他更是属于草莽的。听到这儿我终于忍不住了,于是插话说导演分明是故意的,他就是要世俗到底、戏说到头,这戏谑的意味能够使角色的情感更充盈、更有力,同时还能招徕观众。老头点头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谙世事的人们总会这么想,可我已经七十四岁了,我的第一个老婆跟人跑了,我的第二个老婆死于食道癌,还有我的哥哥和妹妹,还有可有可无的南方的儿子。哦,对了,我的儿子的儿子都已经二十三岁了,我只见过他一次,那时候他还在襁褓中,嘴角奶迹未干,看到我就笑了。现在他在美国呢。我已经七十四岁了,我不会再相信什么故事了,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妄的。
既然老头都这样说了,我还有什么话好说。我吃过的米没他吃过的盐多,这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看电影所间接感触到的事物与情感怎比得上几十年风霜雨雪悲欢离合。你看特吕弗童年历经了多少的不幸,成人后又挣扎了多少个春秋,方成一代宗师。老头说楚浮(特吕弗)在1984年去世的时候巴黎万人空巷前去送葬,那可是国葬啊,那可是和萨特同级别的待遇啊。萨特说过,自欺永远摇摆于真诚和犬儒主义之间,萨特还说过,是人都想成为上帝,他还说过,我们是被判处自由的。老头如此这般就把我给说垮了。我可不喜欢什么让-保罗·萨特,他是个喜欢寻花问柳的混蛋,可怜了他那又聪明又漂亮的老婆西蒙·波伏娃。我还是喜欢让-保罗·贝尔蒙多好了。
电影终于完了。查理重归酒吧,酒吧来了新侍女。查理继续弹琴度余生。我喜欢这种理想化的凄凉结局,有种够不着的美,但我想老头肯定不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太煽了。他果然说话了,他说你应该去看看布列松,他绝对不会这样搞电影。电影搞来搞去会被搞坏的。他端起放在桌上的我的水杯一饮而尽,然后起身穿衣,点烟,朝门口走去。您要走了吗?我问。他突然停了下来,用右手在鹅黄色的墙壁上左右抚摸,他说这墙上落满了灰尘,它们应该到阳光底下去飞舞,而不是像蜘蛛一样攀附在这里。他说我下次来的时候你应该把家里打扫干净。他回头观望,阳台,卧室,门廊,一字排开,稍有纵深,他说如果给你一台摄像机,你会怎么样来处理眼前的景象?我说我可没那个能耐,我做过的最大的官也就是个生物课代表。老头根本就没听我说了些什么,他开始喃喃自语。他说,从这里推出去,降下去,继续推进,右拐,加速,升起来,一直往上升,升到高不可攀的天空,你会看到熟悉的面庞,十月的飞絮,奔走的躯体,川流的车辆,巍峨的车站,然后,便是那无尽的铁路沿线……
没错,那无尽的铁路,它连通着我和我的故乡。老头对镜头的追述令我意乱神迷,所以送他出门的时候我又有点儿头昏脑涨。刮风了,我有些冷,老头冷吗?他的黑色风衣真帅,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来穿。我就不送您了,我站在门槛里边对他说,他回送给我一个沉默的背影。但他很快又走了回来,将手伸进衣服里边,掏出一袋酸奶来,递给我。他说从今天起将由我来为您送酸奶,您看我光顾着看电影了,差点儿把正事儿都给忘了。他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了笑容,他说这种酸奶是无糖的,不过我看您这么瘦,下个月还是订含糖的吧,您肯定没有糖尿病,对不对?我这才想起了他风衣里边穿的那件红色棉质背心,那是送货工人们的工作服,怪不得当时觉得那么眼熟。还有眼前他这充满了皱纹的笑脸,那眉毛,那眼睛,那嘴唇……在我恍然如梦目瞪口呆的时候,老头说了声再见,便蹬蹬蹬地跑下楼去了。
2002年10月10日睡眠不足
第一部分 电影·小白说话第25节 西北的英格玛(1)
相关电影:《狗脸的岁月》莱塞·侯史卓姆 1985
这个小县城真是太小了,从窗口看出去,一眼就能望到头,望见远处的那些山。祁连山?阿尔金山?昆仑山?风知道。“这里只有六千人,到了晚上,你闭着眼睛逛街,都不会撞到其他的游荡者。”——白天,一个县委宣传部的可爱家伙这样对我说,他姓马,头发油光光的,脸庞红堂堂的,是个回人,可不是当地的哈萨克。当年,支边的父母把他生在了这儿,于是他就在这儿活了大半辈子,到了二十来岁的时候,迷上了照相机,于是一年四季拍照,拍不远处的当金山,拍老城的胡杨林,拍风雪中的牧羊者,拍一长大就变胖的哈萨克姑娘,除此之外,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喝酒、喝酒、再喝酒。他一仰脖,喝光手中那大半杯“阿尔金山”,对我说:“我知道,你们汉人害怕我们这种喝酒的阵仗,所以我也不勉强你,我想跟你说的是,十二岁的一个晚上,我喝多了,浑身发热,热得要死,于是我沿着公路就往青海那边儿跑,跑着跑着,我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真的是飞了起来,然后我就摔到沟里去了,我在沟里又飞了十几米,就要飞出甘肃去了,你看我脸上这些斑斑点点的疤,就是那个晚上留下的,要不然的话,哪个小伙子的面皮都没我的光堂。”
这时候,陈奇走了进来,他只穿了一身秋衣秋裤,却满面红光热气腾腾的样子。
“怎么样?这个哈萨克小县城还不错吧?要是能去老城就更好了,就在山脚下,到处都是帐篷,到处都是羊,它们不吭不哈地跟着头羊往前跑,就像一群溃败的逃兵。”陈奇一边为我描述着他曾经领略过的西北往事,一边扔给我一包“黑兰州”。
“你的烟量也不错嘛,一天也要抽掉一两包吧。”陈奇说。
“就是喝酒不成,胃坏了。”
“还有几个胃没坏的?我在兰州,几乎天天喝,你不想喝都不成,晌午刚过,就有人骚扰你了,你要是把电话关了,他们就会跑到你家里来,硬是把你给拖出去。”
“天天喝得晕乎乎的,也不是什么坏事儿,甚至是幸福的事儿。”
“我有分寸,很少把自己给搞大了。我更不会把别的什么东西给搞大了,我做什么都有分寸。”陈奇说,他的嘴唇已经龟裂了,他用手把上面的死皮扯下来,一点儿都不疼的样子。
“出血了。”我提醒他。
“没事儿,这里干得很,一下子就结痂了,不信你去割个腕试试,你要是死了,我陪你一百万人身保险。”
“呵呵,咱们看张碟吧,你不是带笔记本了吗?有没有DVD光驱?”我有些莫名的恐慌,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好,就把话题转移开。
“怎么没有?我也带了不少碟,用来对抗这里十分荒凉的夜生活,”陈奇说:“要是在兰州的话,我十天半个月都不会看上一张碟,不是我不想看,是根本就没时间看,一到晚上,就满世界胡搞去了,你要是在兰州的夜晚闲溜达的话,没准儿能碰上我好几次。”
陈奇把《狗脸的岁月》塞进了光驱。
他又点燃一根烟,乜斜着眼说:“我喜欢看跟童年有关的电影,这部是我特别喜欢的,我已经看了六遍了。对了,最近有没有出什么比较好的童年电影?”
我想了想:“有部法国片儿,叫《恶魔》,还不错,讲两个孤儿去寻找生母,后来幻想破灭了……也不是这么回事儿,那俩孤儿其实不是亲兄妹,一男一女,女孩儿有狂躁症,男孩儿特别喜欢这个妹妹,一路上都护着她,最后,他们偷了东西、烧了房子,甚至杀了人。”
“那不成了少年版的《天生杀人狂》了吗?”
“有点儿那个意思吧。”
“幻想破灭了?什么样的幻想?”
“一座小房子,蓝色的小房子,门前有石头铺成的路,路边种满了小小的花。”
“开始了……你看过《狗脸的岁月》吗?我特别喜欢开头这段小男孩儿的独白。”
我也看过《狗脸的岁月》这部电影,电影里的小男孩儿名叫英格玛,在瑞典,这是利用率相当高的一个名字,类似于中国的小强、小明吧。他那段独白的大意也许是:我喜欢看星星,边看星星,边想心事。我想让妈妈的病快点儿好起来,那样的话,我就能让我的小狗西坎在屋子里到处跑了,也不会打扰到天天躺在床上看书的妈妈。妈妈需要安静。每当我想跟妈妈说说话的时候,她都会用一本厚厚的书把自己的脸给遮起来,那些书太厚了,当我看到三十几页的时候,妈妈已经打开另一本了。那些书让我知道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