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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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2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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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小燕听到后把脸转向柳权宇,“权宇,谢谢你呀。”她笑盈盈地感谢道。

    柳权宇脸上的阴云瞬间散开,有胡小燕的这句感觉还有灿烂的笑脸,他觉得什么都值了,“呵,不用谢,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应该的。”

    他希望胡小燕能再夸自已几句,然而这个希望并未能成为现实,胡小燕又转向了我这边。

    “对了,你是今天刚回到北平的吧?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呀?”胡小燕此时的样子象是一个天真的小姑娘,完全不在意屋里其他人惊讶好奇的目光。

    “呵,放心,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呀。给”,从口袋里取出一个两寸见方的锦盒递了过去。

    “嘻嘻,谢谢!”胡小燕接过锦盒甜甜地笑道,笑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儿,急不可待地就把锦盒打开,“呃,这是什么?”她错愕地问道——锦盒里端端正正地摆放着一对核桃,平底端肩,矮。圆。肥,显得饱满醇厚,宽边藏尖,显得庄重脱俗,短小温润,形体优雅,色呈暗红,非常漂亮,更难得的是两个核桃的花纹色泽几乎一模一样。胡小燕当然认得出这是专门用来把玩的山核桃,只是玩核桃通常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她一个二十多岁,正值青春年少的女孩子,送这种礼物给她,未免有些乱点鸳鸯了。

    “呵,这是送给你爷爷的。你不是说他想请我到家里去吃顿饭吗?一直没有时间去,很不好意思,这对狮子头算是我一点心意,请他老人家不要见怪。”我笑道——送女孩子山核桃,我怎么会那么没品味?只是看她那么开心,所以才故意逗逗她。

    “哼!你这么有礼貌,谁敢见怪你呀!”胡小燕哼道,她的嘴撅起,象是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这样的反应当然是假的,不过小女儿的憨态着实可爱,令人忍俊不禁。



………【第三百七十三章 拜访前辈】………

    “呵,好啦,别撅嘴了,开玩笑啦,这才是你的。”我取出另外一件礼物递了过去。

    “嘻嘻,我就知道。”胡小燕的表情立刻多云转晴,又灿烂了起来,嘻笑着把礼盒接了过去,打开一看,是一个粘土做的娃娃,穿着红肚兜,梳着冲天辫,胖胖的脸蛋,滚圆的胳膊一,大大的眼睛,天真的笑容,色彩鲜艳,憨态可掬。“呀,真可爱。”胡小燕把娃娃托在掌中,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不过是一个泥人,至于这么高兴吗?

    旁边柳权宇看在眼中心里直冒酸水儿——那对山核桃的品相极佳,而且两个的大小、纹路几乎一模一样,只怕是几千个核桃中才能找出这样的一对,他虽对文玩市场没有多少了解,但也想象得到这样的一对狮子头肯定价格不菲,在北平,没个几十块大洋绝不可能买的到,而那个泥娃娃虽然造型可爱,手工也还算精细,但再怎么看也是民间艺人的手艺,顶天也不过两三毛钱,胡小燕对贵重的文玩核桃并不在意,对这个不怎么值钱的泥人却如此开心,难道仅仅是因为那对核桃是送给她的家人,而泥人是送给她自已的?原因真的只有这么简单吗?还有,自已和胡小燕同事这么久,无论怎么算,也肯定比这个当侦探的时间早,自已屡次想去见胡小燕的家人都被婉言拒绝,为什么这个人会被邀请?凭什么,他凭什么?

    柳权宇的脸比吃了死苍蝇还难看,我看得是清清楚楚,知道他是在吃醋,不过,那关我什么事儿?

    “呵,喜欢吗?”我笑着问道——对家境出身好的年轻女孩儿而言,礼物重在心意,而不是礼物的价格,花了心思准备的礼物,即使是从路边摘的一朵野花,也比价值千金的钻戒首饰更开心。

    “喜欢,谢谢!嘻嘻,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这样的小泥人的?”胡小燕开心的问道。

    “呵,其实我也不清楚,不过你是一个性格很温柔,很善良的女孩子,我想,性格温柔善良的女孩子大多喜欢比较可爱的东西,所以,看到这个泥人的时候我就想你可能会喜欢,所以就买了下来。呵,总之,你喜欢就好。”我笑道。

    “喜欢,我真的好喜欢,谢谢,我好开心,嗯,你送我礼物,我该怎么感谢才好呢?,对了,今天晚上到我家吃饭好不好?爷爷看到你送给他的礼物一定很开心。”女孩子有几个不喜欢被人夸奖为温柔善良的?胡小燕脸羞得象刚开的桃花一般粉红娇嫩,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别提有多高兴了。

    “呵,好呀。”

    鹰眼胡全忠,那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前辈人物,既然现在没什么事,去拜访一下也是应该的。

    “太好啦,那咱们可就说定了,这样吧,下午五点你来接我下班好不好?”

    我这么痛快的就答应了她的邀请,胡小燕欢喜的简直要跳了起来。

    “呵,没问题,那我先回去了,五点钟,我准时到。”

    把我送走,胡小燕返回编辑室,刚一进门,柳权宇便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

    “小燕,你真的要请他去你家吗?”他急着问道。

    “当然啦,你刚才不是都听到了吗?”胡小燕不以为然地答道,拨开柳权宇,回到自已的位子坐下,把刚刚收到的小泥人捧在手里,伸出食指轻轻戳着小泥人的鼻子,于是小泥人在桌子上前后晃了起来,头一点一点,更显得可爱,惹得胡小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为什么?为什么要请他去你家?”柳权宇更急,追过来催问道。

    “我请江先生去我家怎么了?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胡小燕一听不高兴了,请什么人不请什么人去自已家那是自已的事,柳权宇不过是报社的同事,有什么资格管自已?!

    “你!”柳权宇为之语塞,的确,他是胡小燕的什么人,凭什么去管胡小燕的私事。

    颓然地坐回自已的办公桌,柳权宇点上一根烟闷头抽了起来,这里是办公场所,而且还有另外三个同事在场,他再怎么不高兴,也不是追根究底的地方,除了生闷气,他什么也做不了。至于另外三个编辑,同在一间办公室里工作,哪儿会不知道柳权宇在追求胡小燕,现在的情况很明显,胡小燕对那个姓江的侦探很好,柳权宇在吃醋生气,彼此心照不宣,暗自偷笑,只是谁都不说出来。

    胡小燕却不在意柳权宇生不生气,她现在很开心,不想被别的事破坏了心情,摆弄了玩偶半天,这才到电话机旁,拨通家里的电话,把消息告诉家人。



………【第三百七十四章 醋海翻波】………

    四点五十五分,我再一次来到《燕京时报》报社,这一次没在一楼停留,而是直接上了二楼,快到下班时间,报社的员工大多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收拾完没事儿干的人则和别人聊起闲天儿,打发这最难熬的几分钟。

    胡小燕已经换过了衣服,脱下工作时常穿的那件素色衣服,换上的是一件翠绿色的衣裳,胸前别着一支墨玉蝴蝶胸针,更显得肤白胜雪,清秀端庄。

    柳权宇则坐在对面,他也穿好了外套,处于随时都可以出发的状态,两只手支在桌子上和胡小燕找话搭讪着,但胡小燕的心思明显不在他这儿,嘴上随便应付着,眼睛却总往门口瞟,见我进来,马上便举手招呼,完全不管对面年轻人失落的表情。

    “可以走了吗?”我笑着问道。

    “可以啦。权宇,明天见。”胡小燕拿起小巧的坤包向柳权宇打个照呼便脚步轻盈地向门外走来。

    编缉室里的那三位编缉心里清楚,其他下午不在的人却不知情,忽见有人来接胡小燕,而胡小燕的反应又是非常开心,都是一头雾水,待我和胡小燕离开门口后马上就炸了营,一个个交头接耳,开起了小会儿。不要以为有文化的人就不会八卦,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没文化的人传闲话直来直去,说的简单,听的明白,而有文化的人传事总喜欢拐几个弯儿,还要吊吊听众的胃口,从而得到更大的满足感,而这个的过程无形中也成了一个再加工创作的过程,经过这种加工创作,哪怕是一件再普通的事情都能变成传奇故事。

    几个编辑记者聊得是神神秘秘,绘生绘色,柳权宇听得却是胸口气闷,心如刀绞——凭什么,凭什么自已喜欢这么久的女人如此简单就被那个人抢走?论相貌,论学历,论职业,自已哪一点比不上那个侦探,苦苦几个月的嘘寒问暖,关心倍至,朝夕相处,难道还抵不上只有几次见面的人送的一个泥人更让人心动?凭什么,凭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谁会比自已更爱这个女人?

    几个编辑还有记者小声谈论时的目光似在有意无意地望向他这里,那一道道瞬间闪过的目光似一把把锋利的钢刀划过他的身体,割破他的肌肤,刺入他的血管,使得他浑身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猛地,他站了起来,动作之猛,连桌上放着的一摞稿纸都被碰到地上,那几个正在八卦的报社同事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朝他望来,却见柳权宇一张脸白得象纸一般,上牙紧紧咬着下嘴唇,额头两侧青筋凸起,两只手紧握成拳,呼吸急促沉重,如同一头受伤的野狗,顿时是吓的闭住了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狠狠地瞪了几个八卦同事一圈,柳权宇抓起自已的手提包,迈开步,噔噔噔走出了编辑室,然后脚步声响,下到了一楼。

    听到人到了一楼,几个报社编辑记者才松了一口气,“小柳这是怎么回来,怎么突然发那么大脾气?”

    “废话,亏你还是记者!这么长时间就没发现他对胡小燕很有意思?追了那么长时间,也没见胡小燕对他比别人更好,结果人家下午来了,只送了一个小泥人就被邀请去家里作客,他不吃醋才怪了呢!”

    “呃,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是这么个意思,不过话说回来,胡小燕别看在咱们报社非常低调,但她的言谈气质,我总觉得不象是小户人家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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