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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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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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年头,由于社会进步实在太快,似乎一切都被改变了。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接踵而来的新鲜观点,总能给人带来“世界真奇妙”的感觉。最明显的是,为了紧跟时代步伐,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跟着快速转变:当政府开始提倡“狠抓物质文明和经济文明建设”时,联系到社会现状,人们马上就对此有了自己的深刻理解:第一,有钱真是他妈的好,想过怎么样的生活,就可以过怎么样的生活;第二,人何必活得那么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及时学会享受才是真幸福。于是,忙于经商一心赚钱的人越来越多,忙于看无聊电视连续剧、玩电子游戏和热衷恋爱游戏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势所趋之下,肯自觉读书学习的年轻人已经变得稀罕如国宝大熊猫,就连少年儿童也深受此风气影响,逐渐淡化了对读书学习的兴趣。虽然在大街上,我们仍然能看到不少背着沉重的书包、提着各式家什去上各种学习班、兴趣班的孩子们,但其中大多数的孩子并非出于自愿。他们的举止,往往只来自于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以及长辈们的威逼利诱。

  我欣赏酷爱读书学习的人,侄女儿喜欢读书,自然就引起了我的关注。可接下来的对话,却让我感到了什么叫啼笑皆非。

  “你都喜欢看些什么样的书啊?”我问。

  “好看的书呀。”

  “那你觉得什么书,才算是好看的书呢?”

  “有很多很多的呀,像《心有千千结》啦、《一帘幽梦》啦、《撒哈拉的故事》啦,全都是很好看的书。”

  “那你现在又在看什么书呢?”

  “《天鹅姑娘》。”

  几句简短的对话,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她所喜欢看的,只是云山雾罩、痴人说梦、呓语连篇的言情小说。

  虽然我自认为自己的作文水平不佳,但在我看来,所谓的“言情小说”,我还是有能力用脚趾头写出来的。这类东西本身就是满纸荒唐言,根本就不需要具备什么写作技巧、水平,只要会幻想、会做梦、会记录就行了。有一次,一位酷爱看言情小说并有志于成为言情小说家的仁兄向我请教,他问我,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受读者欢迎的言情小说家,是否一定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恋爱游戏当中去,亲力亲为实践,才可以产生灵感?我连想都没想,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说:“没这么复杂,你完全可以躺在床上,想象着自己如何遭遇了一场或者几场曾经期望过的艳遇;也可以锁定某位曾经让你心动过的异性,以其作为性幻想对象,天马行空地对她进行想入非非,甚至可以意淫。想象的情节,越离奇、越偶然、越神话、越传说越好。然后,你把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用文字形式详细地记录下来,就算你用的是流水帐记法,也能保证是一本颇能引诱少男少女们的言情小说。如果你肯用下半身写作,受欢迎的程度,又会提高一个档次。”

  顺带说明一下,之所以有人会向我请教小说的写法,是因为我也时常写点儿东西。但我不是写小说,而是随记——随便乱记。从中学时代开始,我就有随手写下所闻所思的习惯,有时心血来潮,也会顺手把这些随记整理一下,挑几篇寄到报社、杂志社去。不知道编辑们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传说在我身上体现比较突出,我寄出去的东西,竟往往会被他们冠以“散文”、“杂文”、“评论”之类的名号发表,见刊见报的概率还挺高。所以,我也因此而博得了一个“从小就能写善作”的虚名,唬倒人群一片。

  我能写确实不假,但善作,我从来就不承认。所谓“能写”,属于比较简单的事,把老师阴着脸说的“罚写生字生词,每个抄上一百遍”完成,也可以算能写;可“善作”却不一样,所谓善作,不仅文章要写得公认地漂亮,产出量还必须多,比如像李白同志那样的。而我的作文水平,诸位已经很清楚,起码在人物描写上就过不了关。不过,可能是各人衡量事物的标准有所不同,我也曾遇到过夸我作文写得漂亮的,有位在邮局工作的小姑娘就这么夸过。

  这位小姑娘在邮局里,干的是付款工作。当年,几乎所有的报刊杂志社都很讲原则,不像如今有些报纸刊物,你给了它文字,它还要伸手问你要钱才肯给刊登,那时候我给它文字,它不仅就这么登了,还会给我钱。有钱不要白不要,所以,我经常会上邮局去领稿费,一来二去,就和小姑娘就混成了脸熟。既然熟悉了,有时候难免就会交谈几句。有一天,我又去取稿费,她忍不住问我:“人家老是给你汇钱,上面还注明是稿费。那你的作文,一定写的很漂亮吧?”她这么一问,我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一直没想过,我写的那些东西,算不算是作文。

  明白了侄女儿爱看书的真正玄机,我立刻就对她失去了兴趣。但对一个小女孩出尔反尔,显然有点不道德。于是,我把话再次复述了一遍:“你爱看的那些书,我那儿有的是,你随时都可以和你叔叔来拿。”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十分平淡,明摆着是在敷衍她。不想到了第二天的晚上,“老狗”果真带着侄女儿来到了我的宿舍。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021 美女大驾光临
侄女儿和“老狗”会到我的宿舍里来,我根本就没有心理准备,以至于他们敲门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同楼里的哪位仁兄找我下棋还是吹牛什么的,就敞着睡衣,毫无防备地打开了门。

  这是一个不大礼貌的举动,尤其是面对着一位少女。好在侄女儿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点,在我一边忙着系腰带一边把他们让进门之后,她的注意力,马上就集中到了我的书柜上。

  “哇,你怎么会有这么多书呀?”看到满屋子的书柜和上面排列着的满满书本,侄女儿既兴奋又惊讶:“酒井叔叔,这些书都是你的吗?你家有人开书店吗?”

  “是呀,我除了上班,平时就是到街上去摆书摊卖书,发展第二产业。就像你爸爸一样,平时除了开山种地,还要养鸡养猪,增加点副业收入。怎么,你叔叔没有告诉过你吗?”我调侃她。

  “叔叔,这是真的吗?”侄女儿半信半疑,转头询问“老狗”。

  “酒井叔叔在逗你玩呢。他是个大学生,又是咱们公司的干部,怎么会到街头去摆书摊卖书?”看着侄女儿的天真神态,“老狗”被气笑了,“还‘这是真的吗?’连这个你都会相信,真不懂事!”

  “人家也是看着不像,这才问你的嘛。”侄女儿有点羞涩地走到书架前,用手指点着上面排列的书对“老狗”说:“其实我也看出来了,你看这一排,都是些什么《清史稿》、《新唐书》、《明史》,这一排,又是什么《诸子百家》、《四书集注》、《管锥编》,摆这些书,谁会买呀?连书名我都没听说过!”

  “噢,那些是我自己看的书,你要看的不在书架上,都在床底下呢。”我记起了她来我这里的目的,便弯腰掀起床单,很费劲地从床底下拖出几个大纸箱来。

  大清帝国时代,有位叫袁枚的同志曾说过什么“书非借不能读也”,把它用到我身上,是大错特错的。我买的书,除了工具书外,都读过,而且是认真地读过。不过,像侄女儿喜欢的“言情小说”,我是不会问津的。

  这个“不问津”指的是现在,而非以前。在以前,我问津过。原因倒不是这类东西对我有多大吸引力,而是我经常要坐车。您知道,等车、坐车都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可以充分考验人的耐心和耐性,想必这一点,您也一定有过深刻的体会。我是个不愿意老是被无聊考验的人,就养成了在那时看书消遣时间的习惯。

  在车厢那种嘈杂的公共环境里,阅读可能会引发慎密思考的书显然并不恰当,看些言情的类脑残读本,算是比较恰当的选择。但讨厌的是,这类书内容有个共性,俗称“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不外乎是富家子弟贫家女,郎君无意妾有心之类,除了人名地名之外,其情节基本一致,所有的作者,似乎都是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这种破玩艺看得多了,要说不腻歪,那是假的,所以后来我就转而选择了《故事会》之类的刊物。

  不过,由于先前投入的阅读时间比较多,我看书速度又快,这些脑残读本积累起来,为数还真不少。当然,这类东西我是绝不会摆上书架的,能上书架的基本都是大部头,不是工具书就是学术著作,或者是经典名著。这样的布置,一是因为我确实经常要和它们打交道,取阅方便;二则借此以示自己学问高深,品味高雅。至于琼瑶、岑凯伦、三毛之流的小说,只能委屈一下,拥挤到床底下的纸箱里,任由它们发霉。

  看到我从床底下搬书,侄女儿眼睛都睁大了。她诧异问道:“怎么连床底下也是书啊?” 

  “你没听说过吗,好衣服在箱底,好酒在坛底,我呢,是好书在床底。只要是好东西,都得藏起来呀。”我一边打开纸箱一边说,“我问你,你妈妈是不是把钱藏在枕头里面?”

  “啊,你怎么知道?”侄女儿大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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