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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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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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你怎么知道?”侄女儿大为惊讶。

  “奇怪了吧?其实没什么可奇怪的,这个不光我知道,做贼的朋友们基本上也都知道。”我笑道。

  侄女儿也笑了:“贼也知道呀?我回去就告诉我妈,让她不要再把钱放在枕头里了,要换个地方藏。” 

  “老狗”插话说:“我们山里很少有贼,地方穷,不值当一偷。” 

  “是山里的民风比城里淳朴。在你们那里,所谓藏,也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而已。”我回了“老狗”一句,又对侄女儿说道:“这些箱子里,全都是你喜欢看的书,你随便拿吧,全抱走都行。”

  在侄女儿眼里,这几个纸箱里的破书,简直本本都是精品。她挑了又挑,拣了又拣,拿起了这本,又舍不得放下那本,满眼的恋恋不舍。我提醒她“如果你喜欢的话,这些全部都可以送给你”,可她只是笑了笑,最后,只拿走了两本。

  “我看完后,再来换啊。”临走时她说。

  这是侄女儿第一次到我的宿舍里来。凡事有了第一次,很自然地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渐渐地,侄女儿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一开始的时候,还都有“老狗”陪着,慢慢地,“老狗”便放了手,任由她一个人独行。

  我很奇怪一向护犊有加的“老狗”为何突然就此放手,“老狗”却像个教育家似的,很认真地告诉了我两个原因。他说,其一,侄女儿已经长大了,不能老是被人呵着护着,得让她慢慢学会独立生活;其二,女大不中留,你管得了她一时,管不了她一世。最后,“老狗”总结说:“这就像是养鸽子一样,养大了,就不能老把它关在鸟笼子里,否则的话,它就会变成一个不会飞的废鸟”。

  我同意“老狗”的总结,可我没觉得侄女儿已经长大了。对这位小姑娘,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依然认为她只是一个瓷娃娃,还是一不留神就会被摔碎的那种。所以,尽管“老狗”决定撒手,我却不敢掉以轻心,依然比较小心翼翼地,能呵护就尽量呵护着。

  她到我这里来最令我担心的,是她的安全问题。我所住的机关宿舍,离她居住的单位集体宿舍并不算太远,而她又总是在礼拜天或我下班后才过来,最多也就是呆到临近傍晚时走,本来也没啥可担心的,怎么说这里也是公安、保安遍地的化工企业重地,朗朗乾坤、青天白日之下,估计也没哪个歹徒胆敢施暴。可是到了后来,事情就起了变化:她来的越来越勤快,在我房间里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好多次,她都是傍晚时分才来,到了天黑才离开。

  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担心了:白天不懂夜的黑,都说“月圆杀人夜,风高放火天”,万一她在回去的路上出了什么事,我对“老狗”可不好交待。于是,为了她的安全起见,我只好在她每次天黑离开的时候,随她一起走,直到把她送回宿舍。

  我是个天生怕麻烦的人,但对护送侄女儿这件事,我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麻烦。因为在内心里,我是期盼着她经常光临寒舍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022 我是个公子哥
诸位知道,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怀有期盼,那么在他的心里,必然隐藏着某种目的。因为所谓“期盼”,不是个独立的、没来由的东西,它的前提是“有所”,后缀是“什么”,所以,该词的完整表述,是“为什么对他怀有期盼”,或是“期盼着他做出什么”,是有因果关系的,其中的道理,和“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致。

  我对侄女儿的期盼,自然也心存着某种目的。需要郑重说明的是,我的这个目的,虽然与我的个人生活息息相关,但它和道德君子们所忌讳的某种颜色却毫无关系,也绝非如后来某些同志想像的那样,里面蕴藏着人类最原始的那种“干得,却说不得”的生理欲望。

  您要想彻底明白这事,首先对我的生活,要有所了解。

  我的家里除了父母,共姐弟三人,我排行在最后,也就是东北人俗称的“老末”。在我们这个古老国度的任何家庭里,女“老末”可能会有例外,但凡男“老末”,基本上都天生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其具体表现为:兄长老姐们得不到的待遇,他可以得到;兄长老姐们要做的家务,他可以不做;至于为某些事情与兄长老姐们起了争端,则无论对错与否,受责的一般都不会是他。以上优越性,我感受充分,体会深刻。就拿做家务来说,在离开家门进入大学校园之前,我就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其它的事情,也是同样。总之,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老末”动口不动手。

  说白了,我就是一个从小养尊处优、毫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公子哥”。我的日常生活,必须严重依赖于他人。

  在大学时代,我曾得到过一句同学们给予的个人鉴定:“理论的大师,生活的白痴”。原因是我人在他乡,失去了依赖,闹出了点儿生活笑话。其它诸如搞不清“卫生纸”和“卫生巾”之间的区别、不知道如何去除饭碗里的油腻等等都不算,最出名的,是洗衣服事件。这洗衣服,别人都是趁着艳阳天把衣服洗刷干净了,然后晾出去晒干;可我恰好相反,只要一下雨,尤其是倾盆大雨,寝室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冒着大雨冲出去挂衣服的,必定是我。几次这么下来,旁人甚为奇之,遂问我是何缘由。我十分认真老实地告诉他们:衣服让雨水给冲涮一下,就干净了。于是满堂哄然,引为笑谈。

  这件事情的尴尬过去后,我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得出了“之所以会被人嘲笑,只是因为没有人替我做家务”的结论。既然问题已经总结出了结论,下一步,当然就是寻求解决的方法。我仔细地考虑过:把脏衣服打包寄回家洗,显然是不现实的,麻烦且不说,路途也实在太遥远,来往一折腾,我就得拿树叶围着下身,兼职做山顶洞人了;让家人过来,也是不现实的,大家个个都有本职工作,为这点小事,忒不划算;请个保姆倒是可以考虑考虑,问题是,一旦被同学们发现我的生活居然过得如此资产阶级,口水都能把我给淹死。思来想去,我终于从别人的身上得到了启示:那些在校谈了恋爱的学哥、学弟们,不都是靠女朋友帮着洗吗,我为什么不如法炮制?于是,我开始突击研究恋爱心理学,并在开学半个学期后,成功地哄来了一个心甘情愿地帮我洗衣服的旅游系女同学,从而彻底结束了这一狼狈现象。

  “衣服太脏了,跟你出去旅游,人家会说你被流浪汉盯着呢。”花前月下的时候,她提议以后我跟随她去游历祖国大好河山,我故意说。

  “少爷,不是还有我了吗?”她嗔羞地看了我一眼,于是大功告成。

  一起旅游是没戏的,把衣服给我洗了就行。这种招数,我一直使用到了大学毕业。中间具体换了多少个“女朋友”,我没用心数过,自己也不怎么清楚。

  毕业后,我就又回到了家乡,摇身一变,成了本地这家化工企业集团公司“引进”的“储备精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属于“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意味着从此我又可以回归到原来那种“世上无难事,更毋须攀登”的幸福生活中。但经过四年时间的淘洗,我的思想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我开始认为,作为一个已经正式走上社会的成年男人,若还像少不更事时代那样,处处依靠家人,不光于情于理说不过去,自己的脸面,也未必能够在人前挂住。因此,凡事若不到迫不得已、自己实在无法解决的地步,我都尽量不去麻烦家人。

  洗衣服是件小事,当然不是自己无法解决的。于是,在所有的干净衣服即将被穿完,或房间被糟蹋的乱七八糟、实在惨不忍睹时,我就会故伎重演,很认真地装出“哪个少年不善钟情”的样子,用花言巧语去哄骗女孩子,让她们过来帮忙收拾。这一招尽管屡用不爽,但其效果和在学校使用相比,却大打折扣。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袖不愧是领袖,说的话非常有预见性,这些在社会大熔炉里生活的女孩子们,脑子确实要比大学校园里那些傻姑好使的多。当她们察觉到我的所谓“钟情”,其实不过是“光下诱饵不拉钩”的伎俩后,绝不会像校园傻姑一样,还满怀期望,痴痴等待着你和她花前月下,她们的选择,是毅然回头是岸,坚决不再继续上当。不仅如此,那些上过当的还会相互告诫,让姐妹们提高警惕,齐心提防我这个“花花公子”。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能被我哄住女孩的越来越少,心甘情愿上当的难以为续。

  面对这一现状,我苦无良策,十分头痛。正当我为此感到手足无措之际,侄女儿的出现以及她的表现,却让我有了“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这个山里小姑娘非常只勤快,她每次在选完书之后,都会主动帮我打理家务,或洗洗衣服,或整理一下宿舍。她的这种行为,无论是“老狗”示意她的也好,还是她自己想用此以示回报也罢,对我来说,都是为我解除了燃眉之急,正中我的下怀。

  可问题在于,寄希望与偶然是不行的,我得经常性需要有这种“家政”,侄女儿固然会帮我去做这些事,但必须得出于她的自愿,我并不能使唤她。这就有了一个缺差,万一我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恰碰上她不来或不愿意做,还得临时抓差。这就比较累人了,能骗的基本都已经骗过,要抓差,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我的被动,变为主动,让侄女儿在我需要的时候就出现,让我能心安理得地支使她帮我做这些事情。

023 引诱还是引诱
明白了吧,我的期盼就这么简单,只是要她经常来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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