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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事,离别的人,不过是蜕在草地里的一张蛇皮,除了腐烂没有再生的可能。
天巢是一潭死湖水,表面上平静寡淡,底下却暗地汹涌着各式争斗,人毕竟是有血有肉的动物,总要去争,要去抢,人多的地方免不了勾心斗角拉帮结派。大人和大人斗,小孩儿便学着大人斗。蝉心思单纯,许多蝇营狗苟的东西都看不进眼里。
只有小林和他好一些。在一群孩子当中,就数他俩最懒也最馋,时常趁六爷走开的当儿溜去食堂偷喝猪脚汤。每回小林总喜欢抢在前头,将两只小碗装得满满当当,又特意给他多盛些骨头和葱花,而后端起汤碗,和他交着腕子喝下去。蝉觉得这姿势又别扭又滑稽,可小林偏就爱这么干,咸滋滋油腻腻的汤喝在嘴边,甜都到了眼睛里。
作者有话要说:
☆、18
三年后,新入门的孩子都有了自己专门的师傅。蝉天赋不错,可惜偷懒贪馋还贪玩,所以拜师那天,师兄师姐师叔师姨们拍拍他的小脑门,说了句“是棵好苗”,就轻飘飘的逃开了。最后还是水仙收留了他,大叔给的原因很简单:他学得懒,我也向来懒得教,所以两人在一块儿,不费力。
蝉的第一单目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作家。那年他十七岁,说起来很丢脸,他是那群孩子中最后一批上岗的,因而获得了一个牛鬼蛇神式的代号——枭。
代号被写在纸团里,用一只抽奖箱装着,每次颁发代号,水仙都会紧紧捧着抽奖箱,像发糖老人一样咧着嘴呵呵的笑。“祝你好运。”他抖了抖木箱,口子对着蝉递过去。
打开纸团的一霎那,蝉幼小的心灵还是塞住了。水仙上来拍拍他的脑袋,轻声说:“高兴点,你现在可是杀手了。从今往后,你的命,就交给老天了。”
只可惜老天不是什么讲仁义道德的好家伙。
受害者是个不折不扣的可怜虫。默默无闻在阁楼里写了二十年小说,退稿堆积如山,为数不多得以面世的作品也无人问津,总而言之,他倒霉到了阴沟里而阴沟就是他的家。
可既然写出来,就会有人看,有人看,就会有人抄。某知名作家不经意间拜读了此君大作,感触良多,于是在崇拜心的驱使之下,拆段解句把情节人物逐个搬进自己的故事里。小作者势单力薄,只能忍气吞声。两人势力悬殊,按照一般的套路,这桩事就该不了了之了。然而就在此时,事情出现了转机。一个眼尖的记者发现了端倪,便在报纸上对这位大文豪进行了洋洋洒洒的抨击。一时间议论匪多,将这位作家推到了风口浪尖。在此要紧关头,大作家威名存亡之际,这桩生意的雇主挺身而出了。雇主是大作家多年的拥趸,被其脱骨洗脑,是个忠贞不渝的卫士,见他有身败名裂之忧,哪里还坐得主,于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花重金让天巢把人给办了。
那天夜里,作家同往常一样,盘腿坐在矮桌前,用一架破旧的打字机写东西。他抽烟很凶,小小的阁楼里充满了酸溜溜臭熏熏的烟味。八点一刻,有人在外面敲门。
他咒骂着站起来,炎炎夏日里踢着过冬的棉拖鞋去开了门。枭笑意盈盈的站在门边,一身西装烫得笔挺,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是个莘莘学子的模样。两只手上提着烟酒,都是街边的低档货。
作家警觉的挡住房门,瞪起六百度死鱼眼劈头盖脸的问:“你是谁?来干嘛?”
看来作家还真是不讨人喜欢的生物呐。枭和气的笑着,将此行目的娓娓道来:鄙人久仰大人之名,逢书必买,心里早有千言万语,只是羞于相见,今晚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特意拿些烟酒来孝敬。
作家写了二十年书,从未受过如此吹捧,于是受宠若惊的把客人迎了进去。
为了做好第一笔生意,在此之前枭可是做了不少功课,作家发表过的那些不知所云的书全都细细的看了一遍,看的脑袋差点像氢气球一样飘起来。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努力总是有回报的。两人在棉絮四出的沙发上坐定,从两只断把的茶杯里喝酒。拇指粗的卷烟叼在嘴里,枭侃侃而谈毫无畏色,作家双眼潮红,以为遇见了伯乐知己,差点感动得难以自持,原先那点戒备之心也抛在了九霄云外。
九点钟,枭终于把满肚子的存稿都吐了出来,讲话也开始便秘。不过老天还是很照顾他的。九点零五分,作家身子一歪,软绵绵的摊到了地上。
迷幻药起效了。
枭从桌上取来一张白纸,用笔压着送到他鼻尖下,又从怀里掏出一张写的满满当当的信纸:“抄完就让你睡觉。”
第二天,作家因愧自杀的消息就会传遍全城,同时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真相”也将随之浮出水面。作家与大文豪原来是多年笔友,经常交换彼此的故事。作家先抄了文豪的小说,率先发表,所以归根结底,作家才是真正的窃贼。而大文豪起先并不知道他出版了那本小说,于是阴差阳错将多年前的故事发表出去,后来为了保住朋友的名声,只好背了黑锅。
枭拿着两张内容一模一样的a4纸,心酸的擤了擤鼻子,一个用心良苦,一个气度非凡。
他收起雇主的信纸,塞回口袋里,又把作家的遗书工工整整的贴在打字机键盘上。迷幻药药效强却代谢得很快,明天法医只会在作家体内检测到过量酒精。
枭离开的时候手里捏着一副手套,沙发上只有一个屁股印子,茶几上只有一只茶杯,凶手抽过的卷烟也被揣进了兜里,一只凳子翻倒在布满破洞的地摊上,而作家被一条领带吊在房梁上,一摇一摆,活的不甘死的不值。
从进门到下手,枭冷静而决绝,这是一个杀手必备的素养,无论受害人是否真的有罪,无论雇主要求的手段有多么龌龊,都容不得他们去细想和疑虑。他站在门边,怔了一会,房梁下挂着一具僵硬的死尸,潮湿的空气里像正在融化的冰棱,地上铺了半截单薄的影子,飘着,摆着,他想起夜里的祖师像也有那么点像吊死的什么东西,那东西底下刻了一行字。
“我等并非恶魔,只怪这人世险恶。”
作者有话要说:
☆、19
蝉的房间里贴满了受害者死讯的旧报纸。对于胜利成果,杀手都有各自小小的珍藏癖好。他善于用刀,且手法独特,六桩命案后便妖名远扬。水仙不止一次建议他改用枪,因为一个真正强悍的杀手,是没有手法可言的。蝉没答应。他不喜欢枪,那家伙冷冰冰的,又喝不到血,缺乏人类的情感。
六爷死在了七十大寿当晚。
老爷子的溘然离世多半要归咎于他的丰功伟绩。从他手里出来的得意门生太多,一波波轮番上来敬酒,老头就有点吃不消,偏偏水仙又在一旁给他剔了三盘螃蟹肉,还都带着厚厚的膏脂。于是,吃饱了老酒和大螃蟹肉,六爷第二天刷牙时突然一头栽在了马桶边上,一声不吭的就死了。
丧事操办得很隆重,正厅里的海灯整整亮了三天,红水白烟,暖融融的宛如一片花海,开满了灰扑扑的人脸。人的脸上都挂着污黑的眼泪。平日里行尸走肉般的冷面杀手们,还是忍不住伤透了心。
蝉在一张单人沙发上跷起二郎腿,吸着烟读完了满墙的旧报纸。然后他起身去找水仙。
水仙洁癖很严重,书房里收拾得比停尸房还敞亮。推门进去,他正伏在书桌上把玩一支试管,晶莹剔透的玻璃试管,盛着五毫升朱红的液体,液体很沉,色泽却很透亮,摇摆之间挂在管壁上,很华丽。
蝉砰一声带上门,叫了声师傅。水仙也不抬头,只皱了皱眉:“长大了,开始抽烟啦?”
蝉没皮没脸的笑笑,到桌对面拉出把椅子坐下。水仙依旧不睬他,着了迷似的看着那截试管。他觉得无趣,手在桌上摸了半天,想找点小东西,一支笔、一块橡皮、或是一把开信刀来玩——他的手老是停不下来。可惜桌上空空如也,连张白纸都没有。他师傅这两天闲得长草,索性蹲在书房里没日没夜的观摩不明液体。
“什么东西?”他的屁股有点坐不住了。
“哦?”水仙如梦初醒的揉了揉脸,眼皮微微向上一挑,拿目光压住他,“禁山里挖出来的宝贝。可惜城里的引擎要在零下十八度才能发动,温度高了就砰的炸了。所以呀,这东西没什么用处。呵呵…”他摊开了手,让试管在手掌间来回滚动,像剁下来的一根手指头,“不过我最近找来几个朋友,他们很有钱,也很喜欢它,这宝贝呀,可比他们的石油要强多了,可惜你六爷不喜欢我的朋友…。”
两个月后,禁山上建起了庞大的黑色器械。一年后,大雪压城。
蝉没弄明白他的意思,水仙老喜欢把话说到一半,很没劲。“叫我来做什么?我今天不想念书。”
“没让你念书呐,小鬼。”水仙把试管塞上木塞,推到一边,从大腿间拔出一张纸——这张纸刚才一直被他夹在腿间。没人的时候他就很随便,随便得有点邋遢。“今晚九点钟,你去圣心教堂办一个人。这个人,白天做神父,晚上出来干偷鸡摸狗的勾当。他有个很好听的名号,叫朱雀。”
蝉接过密函,密函虽被夹过,却没有任何折痕,这会他便又隐隐觉得,水仙是为了保持桌面上空无一物才这么干的。
怪老头。
十月初七夜,天小雨,
暗巷点灯,黑晶碎片。
圣贝勒双子楼之间,一辆火车呼啸而过,车顶上吐出一蓬雪白的蒸汽刺入夜空,打开,消弭,幻化成一朵美丽的蘑菇云。
穿过横空的铁轨,圣心大教堂的金色圆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