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一出口,他忽然想到艾早正遭遇的事情,怕我伤感,马上打岔:“今年的菊花开得真早,学校这才刚刚开学。”
我把花盆搬到阳台上背阴的一面。“我小时候,菊花都要到下霜才开,可见它们喜阴耐寒。如今的栽培技术太过先进,花和人都无所适从。”
贾铭顺便从超市买来一些菜,他把浇花的小喷壶交接到我手上之后,就去厨房里准备晚饭,说要给我煲莲藕排骨汤。
我浇完了花,也跟着去厨房,看着他哗哗地放水冲洗排骨,然后又在锅里煮开一遍,水滗干,冲去浮沫,肉和骨头都洗出岩石般的灰白,才正式开始坐水炖煮。
我感慨:“我小时候,胡妈是绝对不允许把肉洗成这样的,她说肉洗多了就没了肉味,不鲜,又没营养。”
贾铭又在水池子里哗哗地冲洗藕段,一边笑着回答:“现在不同过去,鲜度不够放味精,营养过剩会发胖。”他忽然关了水龙头,抬头看我:“你怎么啦? 总提你小时候的事? ”
“是吗? ”我说,“真不好意思。我自己没有觉得。”
他把湿淋淋的手搭在水池边:“我是替你担心。你现在的年龄还不该有怀旧情绪。”
“情绪这东西,”我伸手拈起他衣肩上的一根落发,“自己没法控制。就好像一个生手骑上了一匹儿马,天知道那马会把你带到哪儿,你不得不随便它走。”
贾铭显得有点激动:“艾晚,我会帮助你,让我来做那个牵马的人。”
我把拈在手里的头发举起来,对光照了照。发丝的一端是黑的,另一端却已经呈现出灰白。由黑变白的过程,不是渐进,是从三分之一的地方突然截开,果断地从一种色彩跳到了另一种色彩。
贾铭的头上,有了多少根这样黑白间杂的头发呢? 我应该嫁给贾铭的,被他照顾的感觉真好。就像现在,我们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上喝汤,贾铭把盛好汤的青花瓷碗小心放在我的手边,把小瓷匙递到我的手上,一边还嘱咐着:“烫! 小心点。”他一眼不眨地盯着我,直到我安全地喝下第一口汤,才放下心去一样。接下来他又询问我咸淡如何,要不要蘸点酱油? 藕块的烂熟程度是不是正好? 他一定要看着我一勺接着一勺把一碗汤消灭得差不多了,才端起自己的一碗,用汤匙搅和几下,稀里哗啦倒进喉咙。
我真的应该嫁给贾铭,像他这样的男人世上不多。我从前熟悉的那些做丈夫的人,陈清风不是这样,张根本和艾忠义也不是这样,他们都比他更加自我,他们不会煲汤给对方喝,更不会把看着对方喝汤当成自己的享受。
贾铭的另外一个优点就是恋家,他虽然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橱柜公司,但是他不喜欢出差,离开南京,离开他公司的办公室,离开他整洁舒适的家,都令他畏惧。他驱赶着公司里的其他人员代替他外出:订货啦,看样啦,签合同啦,参加会展啦。有时候因为他的缺席,已经谈成的生意会白白泡汤,公司职员们难免抱怨,贾铭自己并不在意,他说他不能为了赚钱把我丢下不管。他像孩子一般黏住我,摸摸我的头发,拉拉我的手,真心诚意地说:“艾晚,有你什么都够了,只求你这辈子不要离开我。”
艾早跟我谈过贾铭的事,她说我们两个人很相配,我们都喜欢安静,习惯在某个地方呆得长久,对物质没有过多追求。她感叹说,贾铭这样的男人就像出土文物,存世的概率越来越小,因此,如果我一不小心弄丢了他,出动雷达部队都追不回来。
我承认艾早说得很对,可是我为什么心里如此烦躁呢? 我越是享受贾铭的照顾,背后越是感觉出有一股蛮横的力量,在拉扯我离开,在制止我深陷其中。
谁在嫉妒我的安逸和平静? 什么样的生活是我最终的需要? 我非常惶惑。父母生了我和艾早,把果断给了她,把迷惘给了我。
贾铭又在我碗里添了一大勺汤。把汤勺放回锅中时,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那个女孩跳楼的原因,我调杏清楚了。”
我抬头,惊讶:“哪个女孩? ”
他说:“从十八楼跳下来的女孩啊! 你不是打电话问我为什么晚报没有报道吗?”
我记起来了,我从互联网上看到的那则消息。
“是这样的,她爱上了教他们班数学的男老师,给人家发了好多次手机短信,还威胁说,不理睬她的话,就自杀。男老师怕真的出事,就告诉了女班主任,班主任当然要找学生谈话,了解情况,结果女孩抹不开面子,真的回家跳了楼。听说女孩跳下去时,她妈妈已经在门外掏钥匙开门了。一步之差! ”
我呆望着贾铭的脸,无言。想像那女孩和她母亲一道房门生死相隔的情景,心里不由得哆嗦。
“女孩的爸爸跟我公司的副总认识,所以我的消息都是事实。现在的孩子,唉,也不知道整天心里想些什么。”贾铭沉重地起身,准备收拾桌上的碗筷。
我抢着在他前面站起来,动手收拾。我不能过分心安理得地享受一个男人的照顾。可是我站起来的时候动作过大,挂在胸口的琥珀饰物被桌边卡了一下,皮绳忽然断开,琥珀骨碌碌地滚落在桌底。
贾铭马上低头:“我来捡。”
我探身抓住他的手:“不,我来。”
他奇怪地望着我,有点惊讶我的过快的反应。
我弯腰钻进桌底,伸手抓住那块琥珀。
温润的一握,在掌心里不松不紧,多边形的每一条棱角都极为光滑,贴紧了皮肤,那样的真切和舒适。它就像陈清风的生命,被我紧紧地握着,我们肌肤相亲,灵魂相合。
早在1976年元旦之后周恩来总理去世的那段日子,青阳城里很多人就已经领教过了电视节目的魅力。人们呼朋唤友地从大街小巷涌进几个购置有电视机的单位,里三圈外三圈,踩在凳子上,攀在树干上,挂在屋檐上,想方设法从那个小得可怜还雪花频闪的十四时屏幕上看到长安街出殡的场景。所有的人都惊讶万分:生活中普普通通的面孔可以在魔鬼般的镜头里同步重现! 从那之后,能够自由出入那几个拥有电视机的单位,随时随刻观赏到令人称奇的电视节目,成为小城里的一种特权,成为一件身价倍涨无比荣尚的事情。
八月,有一天张根本下班回来很早,吃过晚饭他换了一件白色的确凉的短袖衬衫,笑眯眯地招呼我:“张小晚,跟我到县广播站看电视去。”
我甩着正在洗碗的湿淋淋的手,奔过来问他:“什么节目? ”
“罗马尼亚电影。”他心情极好地眨眨眼睛。
李艳华正端着茶杯往嘴巴里送药,听到这话马上撇嘴:“我当是什么好东西呢!罗马尼亚电影也叫电影?从前我看好莱坞电影的时候……''张根本不客气地斥责她:“少宣传那些事啊! 不看看你什么出身。”
李艳华哑巴了。非劳动家庭出身是她的软肋,在这个问题上她从来都是心怀戚戚。
我飞快地从洗菜盆里捞起碗,沥干,绞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了,然后净手,用牛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换上一件淡粉色府绸布小褂,一条藏青色三角短裙,甩掉脚上的木拖板,蹬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追着张根本往外走。
李艳华在我身后冷笑。我知道她是因为心里嫉妒:张根本招呼了我,没有招呼她。可是我也不害怕:张根本要做的事,她不敢反对。
八月中旬还是酷暑季节,被太阳暴晒了一天的院子正在反吐出热气,粉色的风仙花和艳红的美人蕉憔悴不堪,母狗黑子趴在一只倒扣的水桶上享受肚皮下那一点点可怜的凉意。张根本大步流星走得很快,他衬衫的最下面一个纽扣大概没有扣好,迈步时衣服的下摆飘开,忽闪忽闪像粉蝶翅膀一样。
我紧走几步赶上他,小心提议:“我们叫上艾早吧。”
他那天真是心情不错,扭头看看我,一摆手:“行,叫上吧。”
我立即扭头,冲向门口的小偏院。我兴奋的声音在夏日傍晚的空气中极速荡开,像是撒到艾早身边的一把碧绿的饱满的豆荚。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调整,艾早的身体看上去已经大致复原。我妈妈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所以同学当中没有人知道艾早出过那样的事情。实习医生就像一个影子,阳光下一闪便不见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只有我明白艾早受到的伤害。她一直保留着养病期间剪出来的那些窗花,期盼有一天能够交到实习医生的手上。那些窗花是艾早为他剪的,少女的初恋顺着剪刀的尖刃流淌出去,沾着红,染着绿,有一些羞涩,还有更多的憧憬。她对我说,她不恨那个实习生,他不是故意要伤着她的,相反,她想念他身上酒精和药棉的气味,有时候放了学,她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医院后面的巷子,只是为了闻闻那股味道。
我妈妈希望我经常把艾早叫出去散散心,家里有一个艾好成天窝着不动拿书本当饭吃,已经够叫人心烦了,她不想女儿也退缩回来变成一个同样沉默的人。所以我一说要去广播站看电视,我妈妈马上催着艾早换衣服出门。
艾早的衣服十分素净:米色小碎花的圆领短袖衫,浅蓝色的确凉的长裤。裤子是我妈妈新给她做的,裤缝笔挺,裤腿修长,臀部也包得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合身。我妈妈最近给她做了好几身衣服,似乎有点讨好艾早的意思。
她是在检讨从前对艾早关心不够呢,还是乞求艾早不要再给她弄出麻烦呢? 也许两种意思都有吧。总之,艾早穿着这一身素色而且体面的衣服,再把头发挽上去,露出长长的脖颈,就显得比我成熟了很多,完全是一个端庄沉静的年轻女人的模样。
我们在县广播站门口碰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她约摸二十多岁的样子,皮肤微黑,欢眉笑眼,辫子盘在头上,穿着一条式样很夸张的连衣裙:领口是方的,袖子的肩部像鸟儿翅膀一样高高撑起,跟她的脑袋组成一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