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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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集-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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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排座次时晁盖已死,不当在座次之中,表面上确实是这样,因此“谈不上摒与不摒”,但正如马先生自己正确地分析的,晁盖之死,很与宋江平日的挤轧晁盖有关,也就是很与“摒”有关,《水浒》一书就顺着宋江心意(或者说顺着梁山上这一客观的内部情况)安排了晁盖的结局,让他于排座次时已死,因而不在座次之中,也就不在一百零八人之中。表面上看这是合情合理的,其实,那记着一百零八人的什么“石碣天文”,不过是骗人的鬼话罢了,《史记》上记陈胜吴广事迹时早就揭露过这种把戏。真是全信书不如无书,确实是毛泽东以其睿智第一个看出了个中机关暗道,看出了有个“摒与不摒”的内部斗争,而马先生一方面沿着毛泽东的思路成功地做出了大量研究,另一方面却又对毛泽东大发这许多不着边际的指责,真是自相矛盾,不知伊何也。

  四

  马幼垣先生写道:“宋江虽说‘聚义厅今改忠义堂’,实在因为这个缺乏辨认性的通称用得太久,成了习惯,遂如此说,并非真的从某专称另改一名”。

  既然可以说得这样轻巧,那么宋江改聚义厅为忠义堂,简直就应当看作不值得一说的一件小事,“并非真的”,那就是可有可无、很无所谓的,只有毛泽东、鲁迅这样不懂的人,才拿来大做借题发挥的文章,说什么“投降”,说什么“奴才”,太不应该了,太“政治挂帅,另怀目标”,太冤枉宋江了。

  但马先生自己却又不这样看,他下面又写道,“总而言之,宋江为山寨这个从来没有专称的活动中心起个名字,……是宋江表示身份的手段,是宋江成长过程中的‘通过仪礼’(rite  de  passage)”。那么将聚义厅改名为忠义堂,就还是有着重要性的,这重要性是“因为要平衡晁盖遗言所做成的不利局面”,是“不得已的自保措施”,“晁盖毒咒式的遗言确实给宋江带来相当困扰”。晁盖遗言是说,哪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做梁山泊主,这分明给宋江出了难题,以至是将宋江排斥在外了。那么依马先生的分析,宋江改聚义厅为忠义堂的原因,就在这里。我们且不评估马先生的这条分析,但凭着马先生自己的这一说,那么改聚义厅为忠义堂,就不是马先生先前说得无足轻重的,“实在因为(聚义厅)这个缺乏辨认性的通称用得太久,成了习惯,遂如此说(改忠义堂),并非真的从某专称另改一名”。

  我们并不是故意要挑剔马先生说漏了嘴,实在是马先生忽而往轻处这般说,忽而往重处那般说,叫我们如何适从?事实上马先生自己跟自己相左之处还不止这些,他说,“平情而论,到晁盖逝世时梁山早已是天下第一寨了,……从俗例随随便便称总部为聚义厅,成何体统!……故宋江当家后,……也该为这个再重要不过的场所题名的”。这样说来,更不是“并非真的从某专称另改一名”,而是“再重要不过”的一件事,非改不可,要不然就连马先生也会觉得“成何体统”了!

  马先生当然很清楚,“宋江最着意的事正是招安,由此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此句见于马先生另一文章《排座次以后<;水浒传>;的情节和安排》)。而宋江改忠义堂的根本动机正深藏在此,忠义二字的含义是极其清楚的,与聚义二字的区别也是极其清楚的,马先生却故意回避,还要来忽悠读者,玩了一次学术上的“指鹿为马”。 总而言之,宋江改聚义厅为忠义堂,不是“并非真的”,而确实是真的,是非同小可的一件事,马先生自己是清楚的。

  (另外,提个建议,马先生与其用一个“欧西文” rite  de  passage来在汉语写作中说明“通过仪礼”,大约还不如现成地用《史记》叔孙通制礼仪的故事来做说明。)

2
不应把《水浒传》看作是写“农民起义”吗?

  马幼垣先生在《水浒论衡&;#8226;架空晁盖》中说,《水浒传》是“讲穷途末路、争取生存、谋求自保的故事”,“并不是什么农民起义”。

  他在《水浒二论》(三联书店07年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的第239…240页写道,不应“政治挂帅地强说前无计划、后无步骤、因应行事、以中上层社会分子为主干的梁山聚义是农民起义”。

  在接着的第335页写道:“东平、东昌两府与梁山从无过节,梁山为了消弭内部矛盾便随意起兵攻打,不论城池被攻破与否,人民生命财产遭严重损害势不可免。为何此两地的人民该充当解决宋江政治难题的牺牲品?这样子就是替天行道吗?可容别具用心,硬给《水浒》套上现代政治解说者不顾书中所说的事而盲目美其名为农民起义吗?”

  在第339页写道:“从‘逼上梁山’、‘替天行道’、‘官逼民反’等陈腔滥调所代表的角度去看《水浒》固然无法窥其堂奥,套用‘农民起义’、‘英雄传奇’、‘反贪官,不反皇帝’这类新八股亦难得要领。两者均会导致得出肤浅且似是而非的结论。”

  马幼垣先生提出的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水浒传》里的梁山聚义,不应看作是农民起义吗?不应把《水浒传》看作是对那一社会里农民起义的描写吗?

  作为读者,我很想看到马先生对此有较为详尽的论述,但马先生的这厚厚两大本书,重点并不是讨论这个问题,而只是在论述其它问题时顺笔一带说了这样的一些话。现在,我只有遵照马先生指示的“就书论书”这一“简单、正确”的方法,来考虑《水浒传》是不是不能当作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书来看?又因为《水浒传》写的是宋江的事情,书中还写了宋江去打方腊,这都与北宋历史有关,不可避免就应当粗略看一下北宋历史上宋江、方腊以及其他“盗贼”的情况。历史上的农民的反抗或起义总是被用“盗贼”这个字眼来记录的,并无现成的“农民起义”这四个字,关于这一点,应当没有疑义,要不然,中国这么长的封建社会历史上就不存在“农民起义”这回事而成为世界史上的奇闻了。

  为了避免过多引用人们早就熟知的《水浒传》故事,我们不如先看看北宋历史上有关“盗贼”的情况,他们起事的原因、队伍的组成如何?他们的所言所行如何?朝廷对他们的政策如何?他们的结局如何?然后与《水浒传》作一对照,二者是否一致?这样,我们既符合马先生的要求“就书论书”,又增加了参照系,应当较能说清楚这个问题了。至于理论上的引经据典,就不费那事了,免得“肤浅且似是而非”,被马先生戴上“政治强说”、“陈腔滥调”、“新八股”这几顶大帽子。

  据何竹淇先生《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上编第二分册所录《宋史卷一八八》载:“元祐元年,司马光言:‘近岁灾伤,盗贼颇多……万一有李顺、王伦、王均、王则之事,乘间窃发,攻陷郡县,岂不为朝廷忧?”

  马司光言及的这几个“盗贼”,发生在《水浒传》的年代之前,为北宋前期(太宗、真宗、仁宗)。我们不妨先来作一简略的考察。材料来自《汇编》上编第一分册。

  1,关于李顺。

  淳化四年,四川“民王小波聚徒,起而为乱,谓众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民多来附,遂攻劫邛、蜀诸县……小波病创卒,众推小波之妻弟李顺为帅……贼势日盛”。兵力达到十多万以上,在与官军多次作战中失利,李顺等人被捕遭极刑,余部继续与官军作战。我们从《汇编》所录曾巩《妖寇传&;#8226;王小波传&;#8226;附李顺传》等资料可知,这是一次官逼民反,他们杀贪官,并建立自己的政权,最终失败。

  2,关于王伦。

  庆历三年,欧阳修《论沂州军贼王伦事宜》说,沂州卒“王伦等杀却忠佐朱进,打劫沂、密、海、扬、泗、楚等州,邀呼官吏,公取器甲,横行淮海,如履无人……及至高邮,已二三百人……王伦仍衣黄衣衫,据其所为,岂是常贼?……江海诸处,先有盗贼,渐与王伦合势,而凶徒转炽……”。《再论王伦事宜》:“近日四方盗贼渐多,凶锋渐炽……王伦所过楚、泰等州,知县、县尉、巡检等并不斗敌,却赴王伦酒茶”,《论谏院宜知外事》:“王伦驱杀士民,攻劫州县,江淮之上,千里惊骚”。王伦最后遭官兵剿杀。

  3,关于王均。

  何竹淇先生按说,王均起事形式上属于兵变,但时间上是继王小波李顺之后,彼此不无相关。

  咸平二年,益州叛军推王均为首,据成都,陷绵、汉诸郡,知益州牛冕出奔汉州,都巡检使刘昭战死,均遂号大蜀,建元化顺。王均战败,在狱中自尽。

  4,关于王则。

  庆历七年,贝州卒王则据城反,号东平郡王,建国曰安阳,改元曰德圣,旗帜皆为佛字,王则原为涿州饥民,流至贝州为卒。起事前与州吏张峦、卜吉结党预谋起事,后来事觉亟叛。文彦博募死士穴城,破之,槛送王则京师,剐于马市。

  综析司马光提到的上述四例,其领头起事的有小民,如王小波、李顺,有士卒,如王伦、王则,有中级军官,如王均。除了王伦之外,规模皆很可观,王伦的人马大约只有千百,其他三人的兵力都在万人以上,或多达十数万,起事之后往往有“徒党渐多”的现象。李顺、王均、王则都曾“建元”,即使王伦,欧阳修也从其“衣黄衣衫”的行为断其不是“常贼”,也就是距离“建元”之类只差着一步。有意思的是,欧阳修忧心如焚上书陈说如何从各方面加强政权的建设,却无一字论及“盗贼”的起因,他是治标不治本;而刘敞却从根本上找原因,他作了一篇《患盗论》,提出“盗有源”的问题,他认为“盗源”是“衣食不足,政赋不均,教化不修”,如果是“丰世,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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