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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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魔-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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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猬头摇得像带刺儿的拨浪鼓:“她是求我杀她,但我还没答应啊,然后我就被人弄昏了!”随即将那会儿发生的事说了一通,末了抱着脑袋沮丧得要死,“早知道我就先答应了啊!”

    雷克思听完,表情变得却若有所思起来:“梅菲跟你说治愈师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偷拍了很多照片,她有没有跟你说这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

    宁望摇头:“她就说了这么多,我都不确定是不是真的。”

    雷克思皱着眉头静默了一会儿,突然问:“你真的做过那个梦?”

    宁望灰心丧气地耷拉着肩膀:“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

    雷克思却松开眉头,鼓励地笑了笑:“我没觉得离奇,更离奇的事儿我们都见识过了。如果梅菲说的是真的,我相信一切都会有合理的解释。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随时来雷氏克思找我。”

    宁望默不作声地点点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再调查下去,也许就这样回去继续当他的宅男写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就算那个梦境确实有什么蹊跷,又怎样呢?他对他现在的人生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节外生枝有什么好的?心里有个小人语重心长地劝说着。

    “我来的时候这车就撂在一线天了,除了副驾驶席上歪着个晕过去的医生,没见到司机,”雷侦探的声音打断宁望的思绪,“照你这么说,借你的刀杀人的肯定就是那个司机了,这人多半是混进盗风他们一伙人里的。啧啧,这年头司机凶猛啊!可他为什么这么做啊?”

    适时车子行至穆云山脚下,望着窗外的风景,宁望陷入沉思。这司机肯定不是盗风阿妙他们那边的人,可不管他是什么人,似乎都没有必要非要在半道杀了梅菲。他想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那司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梅菲的话对这个人而言一定隐藏着什么重大的线索,那么是否可以假设梅菲真的没有说谎,可是这样一来,是不是意味着他的梦就更加不单纯了?

    前方的路途豁然开朗,雷克思接到了客户打款过来的电话,通话间笑逐颜开,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一瞬间就将烦心事抛诸脑后了,唯独宁望的心情却愈加地沉重,他倒在椅背上,沉了口气,垂下手时触到了插在皮带上的刀鞘,不由苦笑,那凶手还挺有道德的,用完了还知道完璧归赵。

    他又想起雪兔子跟只抢食的大兔子一样扯了他的突击步|枪就扔掉,硬换给他这把刀时的样子。

    雷克思挂了电话,一看旁边的刺猬头青年低头瞅着那把猎刀,没头没脑地傻笑着,雷侦探给生生雷出了满背的鸡皮疙瘩。

    怎么这把刀长得很好笑吗?哦明白了。凭借丰富的经验,过人的直觉,侦探先生明察出了秋毫,这不是那雪兔子送的吗?

    啧,小基佬!

    雨停了,但林子里依然很冷。

    雪白卷发的青年背着一只背包,独自走在潮湿阴冷的树林里,毛衣的高领拉起来遮住了口鼻,两只手都缩进了袖子里,他依然觉得寒冷难耐。

    只要直走就可以了,他却在半途停住了脚步,一双暗红色的眼眸眯了起来——一点钟方向五十米,有东西。

    他忍住寒冷走过去。落叶下露出一截手臂,和深蓝色的工装。

    白发青年用脚尖拨开那些落叶,男人的脸露了出来,忽然他喘了一口气,呛咳着张开眼,看见了头顶上方的人。

    不走运,这人还活着。白发青年心想。

    寂静的山林里响起“咻”的一声,好像一只隼穿过,树叶飘落,洒在才喘了一口气就死不瞑目的男子尸体上。黑色的长鞭已回到白发青年的手中,他蹲下来,开始查看这具新鲜的尸体。

    没有额外的伤口,显然在他杀死这个人之前,那个袭击者只是将人敲晕了而已,并不打算要对方的命,这和之前他在上山的途中发现的那具司机的尸体不同,但又很显然是同一个人所为。

    这个人曾经先后抚摸这两个人的头部,自以为天衣无缝,不幸还是留下了线索。

    白发青年探出缩在衣袖里的手指,在死者颧骨下方找到一抹淡红色的印迹,那是戒指在皮肤上留下的划痕,前一个死亡的司机也在脖子下方找到了类似的淡红色印迹,说明他的判断不错。

    听说通过摸骨的方式,某些具有特殊能力的血族能改变样貌,变成任何人的模样。

    他又发现了什么,拨开死者后背的落叶,在浸满雨水、沾着淤泥的衣料褶皱间,有一根十分不起眼,又细又长的红色发丝。

    白发青年拈起那根细细的发丝,起身卸下背包,打算将头发带回去。

    拉开背包拉链时,发现里面装着一件卫衣。

    他愣了愣,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这件衣服带在身上的。

    收好那根头发,他将卫衣取出来,看着上面被血迹和灰尘染脏的“我吃饭,你洗碗”几个字。这件卫衣看上去并不怎么暖和。

    他挎上背包,将卫衣套在头上,大大的一团堆在肩上,本想当围脖,朝前走了几米,又将手臂都套了进去。

    这时的山林十分的寂静。没有别人,只有他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

    穿好衣服,拉下毛衣的高领,他的嘴唇冷得有些发白,他将同样冰冷的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声口哨。

    口哨声在山间回旋,他走到一棵大树下,哆哆嗦嗦地抱着双臂在树下坐下。先前是冷大过累大过饿,现在是累大过冷大过饿。要歇一歇,他心想。

    嚓嚓嚓的脚步声踩在落叶上,一道庞然的影子转眼间笼罩在他上方,白发青年疲惫地闭着双眼,一无所觉,直到野兽的毛皮毛茸茸地蹭在他脸颊上。

    睁开眼,白色的巨狼瞠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獠牙毕露,面目狰狞地看着他,而后“嗷呜”一声依偎在他身边。

    这头狼太大了,它一靠住树干,树上的叶子都被纷纷抖落了下来。

    他又闭上了眼,这并不是一只暖和的狼,但是也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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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刺猬头青年背对着坐在阿刁公寓的门外,他已经敲了半个钟头的门了,中途还下楼买了两盒盒饭,现在手上的这盒快要吃完了,一回头,刁哥的房门还是岿然紧闭。

    宁望把吃光的饭盒扔进楼道垃圾桶,又回来敲了两下门:“我给你带了午饭,你真不吃啊?你要不吃那我都吃了啊”

    门内还是没有回应,宁望叹了口气,自从从得知赖雪儿的死讯,阿刁哥这都一蹶不振快半个月了。当初被阿刁拽着询问当时的种种情况,幸亏宁望早跟雷克思一块儿想好了说辞,半真半假地将事情经过大致告诉了阿刁,不过关于血族异形盗风阿妙雪兔子的事儿就只字未提了。阿刁也见过丧尸,这个是瞒不住的,于是他把自己在地下见到丧尸的事稍微圆润处理了一下转述给阿刁,至于这背后的因由,则一律以“他们什么都不肯跟我说,所以我也不知道”成功地搪塞了过去。

    搪塞是搪塞了过去,可怜阿刁却陷入了低谷,为死的不明不白的赖雪儿。

    刺猬头青年挠挠头,以前都是阿刁哥来催他的稿拍他的门,现在角色交换,才知道被人拒之门外被路过的邻里们观赏的滋味,要是阿刁现在肯给他开门,他一定噗通跪下来对他说“刁哥我错了”。

    门内人死活不理,宁望没辙,只得将盒饭搁在门外,自个儿离开了。

    都走进电梯了又觉得那盒饭就这么摆在外面不妥,宁望想了想又走出电梯,结果老远就看见阿刁的房门开了一条缝,刁哥的手臂鬼鬼祟祟伸出来,拾走了盒饭。

    “嘿”宁望大喝一声奔上前,一头花式铲青早已成为花式扫帚的阿刁抬头一看见他,“砰”地就关上了门。

    门确实是关上了,阿刁捧着盒饭背靠着门安心地准备开吃,哪晓得门外一记飞踹,阿刁口中的饭菜连同手上的饭盒一起给震摔了出去。

    宁望从门外挤进半个身子,一把拽住阿刁的手臂:“呵呵,被我逮住了吧你有种不开门就有种别吃我靠你至于嘛?”刺猬头看见屋里洒了满地的饭菜,眼睛都气红了,“饭菜跟你什么仇什么怨,你不吃就得了,犯得着拿它们发泄吗?”

    阿刁神色凄怨地看着一地热腾腾还未入口的饭菜,又回头看着罪魁祸首一张义愤填膺热腾腾着的脸。

    宁望被一通胖揍回来,往嘴角随便贴了两张创可贴,倒在床上。

    从穆云山上回来,到今天是第十三天,除了雷克思和他还有邮件往来,别的那些人,阿妙盗风fox仿佛已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里。这些面孔不出现,身边的世界便一天天从面目可憎又变得成面目可亲起来,然而这个过程却像重伤痊愈,缓慢又折磨。

    可纵使他忘得了阿妙盗风fox,忘得了治愈师和他的怪物宠物,总忘不了一个人。

    今天也有去中央公园,和昨天前天一样,孤零零地去,孤零零地回来。

    既然雪兔子也是那个世界的人,那么自己必然不会再见到他了吧,他会和阿妙盗风fox一样,蒸发得无声无息。也许n年后自己再想起这段惊骇的经历,都会怀疑莫非是幻想出来的?对一名唯物主义战士来说,这真是不错的归宿。

    雪兔子不再出现,梦却总是阴魂不散,他每次冷汗涔涔地醒来,梅菲的话言犹在耳,这个梦境既不消散也不得解,噩梦惊醒的一刻,他就如同被压在两个世界的夹缝里。

    那个声音总让他专注眼前的世界,专注窗外的车水马龙鸡毛蒜皮,看看这个平凡而美好的世界,可是总有那么一两个瞬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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