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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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之道-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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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利”行业、或者说“超高利”行业是怎样造成的?是行业垄断造成的。如前所述,显然,如果行业内处于自由的“市场竞争”状态,那就自然会出现“价格竞争”,价格就会下降。道理很明白,如果你这家眼镜店利润500%,那我这家只要300%就可以把顾客吸引过来,竞争来,竞争去,最终大家有个10%的平均利润就不错了。消费者也能得到实惠。但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在社会“总需求”不足(中国工资这么低,这是必然的)的情况下,商家便联合起来了,走向“垄断资本主义”,以维护行业的利润。开始时,可能不一定想到“暴利”,但这是身不由已,垄断必然走向暴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降低了消费需求;消费量受到抑制后,最终,商家也得不到便宜了。

  商家的联合,可以说是“有钱人的联盟”。在当前的中国,成立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是受到鼓励的。例如眼镜行业就有“商会”。商会和行业公会,保护资方利益,这是理所当然;同时,商会也极容易造就垄断,包括价格垄断。参加商会的商家,有义务维持全行业的利益,也就是说,有义务维护垄断价格。

  这些全都是顺理成章的。

  谁来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

  但是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来讲,单单有“富人的联盟”还是不行的。因为当资本家联合起来之后,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就会多起来,天平倒向一头,肯定会失去平衡。固然,从理论上讲,所得税的数量因而也应会上升,所以喜好花“公家的”钱的官吏们也应当能够从中得到大量好处。但是,对于全社会的“总需求”,单只有富豪和官吏们的消费,那还是远远不够的。

  原因是,如果“总供给”全都是高档品,全都是奢侈品,富豪和贪官污吏消费完了,那“总供给”也差不多快搞完了,那还好说。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绝大部分厂家和商家,都指望着穷人也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买他们的产品。例如目前,大量积压的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和油烟机一类家电产品,根本不可能全指望富豪来消费掉。也就是说,“总供给”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是“面向大众”的,也就是指望穷人来消费的。

  显然,如果穷人面积过大,不仅数量多、又穷得厉害,商品滞销就是不可免的。据报道,前年全国的消费品库存总额已达4万亿元,达到全年GDP的41%,我记得当时还有人专门论说了这个41%,并与西方国家的1%作了比较。今年2005年的报纸上说,近年来库存总额一直在上升;但又报道说,2004年达到了3万亿元。到底是多少?国家的统计到底怎么回事?怕是谁也弄不清楚。

  反正事实就是:由于总需求不足,大量商品库存积压,给生产和就业造成很大压力。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工资太低了!特别是大量工人的工资太低了,特别是所谓“农民工”的血汗工资,实在太低了!当然,在田间劳动的农民的收入也很低,甚至更低。这主要是由于农业生资部门的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垄断造成的。这个情况,无疑,使“总需求”出现极大的不足。

  我想,轻视人民收入问题,终归是不行的。那些无视“分配不公”的中国经济学家的各色理论,无论多么花哨,最终只能造成经济总体供求失衡,使得社会无法稳定。

  多年来,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就大声呼叫:中国最缺的就是“企业家”。但我不明白,在当前的分配状况下,“企业家”多了有什么用?况且,企业家能够无限地多下去吗?现在所谓“企业家”到底有多少呢?若算上乡镇企业,起码已有数千万人了,这还少吗?若数千万人联合起来,成立起各种商会,那他们对市场价格的控制性影响,就将会太大了。如果像眼镜、电饭锅等炊具、家具、鞋子、碗盘茶杯这样的东西,全都出现垄断价格,那么穷人能大量消费的东西就更少了。而且,走向价格垄断的行业,由于商会的存在还会进一步扩大。看来,只有过量发展的家电,还有复杂纷繁的纺织品,难以出现垄断价格,其它的生产行业都难说。无疑,目光近视的企业家们都会认为,维持行业高价,会给他们带来高额利润。不能否认,是会带来一时的高利,但绝对不可能持久。况且,企业家、资产者近视,这不奇怪,若要求他们看得更远,也不现实。这是由他们的地位决定的。但是,经济学家也短视,国家也短视,都盲目地以为只要企业家们有了高利润,就是发展经济,就能振兴中华,甚至还能因此走到世界经济的前面,这种“智慧”和“高瞻远瞩”,实在难以奉承。总之,价格垄断的扩大,只会引起库存积压增加,不可能有别的。而今后的库存,仍会逐年增加,这显然是在浪费“已有的生产力。”

  不过,说到这,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在价格垄断中,实际上,消费者总体的利益遭到了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绝大部分,是由劳动者、特别是“以工资为生”者构成,所以,国家在照顾“少数人”富起来的同时,如果不严防“不健康的经济”对劳动大众的侵犯,那是很不对的。所谓稳定,必须是要“稳定大多数人”;如果只是少数人富起来,还要富而思进,不能小富即安,少数人是稳定了,那天下是不可能稳定的。

  要稳定“工资为生者”(即工人阶级),就要有一种力量来“保护”工人的利益;要稳定劳动农民,也要有一种力量来“保护”农民的利益。谁来保护他们?历史证明,任何政党都不可能直接保护工农的“经济”利益。原因也可能是因为政党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在政治的层面上,不管是什么动作,一下子都是够不着某些人群具体而直接的“经济利益”的。例如八小时工作制、与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这些工人阶级的权利,都不是政党斗争的结果。如果具体到工人的经济斗争,常常是“工联主义”的工会来为工人争取利益的,因为这不是政治斗争的内容,因而是合乎逻辑的。刘少奇、李立三等人就是中国最早的优秀的工会活动家和组织者。二七大罢工、省港大罢工、五卅运动……,工人从北洋政府高压下,经过流血和拼命,终于争得了由工人自己自主创建工会的权利。农民也在20年代争得了成立农会的权力。工人农民都是弱者,弱者的联合,才能保护自己的具体经济利益,例如提高工资和缩短工时。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历史上,在美国,当民主党人罗斯福1933年任总统时,“大萧条”还未结束,罗斯福总统认识到,必须提高“总需求”,于是采取了一系列办法提高人民收入和增加消费。于是,工人获得了在工会带领下向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的权利,这项1935年的总统法令最终经国会通过变成了美国的法律。由于工会切实保护了美国工人的利益,参加工会的人数在十年里上升了5倍。

  工人自主成立的工会,不仅是基于“工人阶级革命意识”产生的组织,也不仅是低水平的、相当凶恶的北洋政府也不得不最终承认的“保护工人”的组织形式,而且,从美国情况看来,工会还是切实保护工人的经济利益所不可少的、而且对提高“总需求”所不可少的非政党组织。它对于经济的正常发展,有很大意义。既然资方成立了“商会”和“行业公会”,保障了资产者的利益;那么,工人就应当能自主成立自己的工会,以保护工人的利益;农民则应能自主成立农会,以保护农民的利益。世界上的事情是相克相生,商会和工会是相克的,但是只有相克才能相生,因此反而会有利于整体。社会上的各种势力,凑成合力,必须互相制约,才能正常发展。所以,有些制度应当健全,允许工农自主成立工会和农会,保持独立性,就是一项不可少的社会制度。否则,不平衡必将带来不稳定,这是必然的,决不是用号召和“思想教育”就能解决的问题。

  就社会制度来讲,就是这样,对于工人阶级,若没有制度上的“保障”,那就是“制度上的不保障”。中国的法律,远不是一部细密的、无懈可击的法律体系。有人说,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做。于是,尽量压低雇工工资,这种资本的本能的原始冲动,也就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在全国大行其道。中国人的工资比起美国,竟然能差到30…50倍,就是说,在美国雇二三个人付出的工资,在中国可以雇100人。中国人如此不值钱,经济学家们却是大声叫好,大讲特讲这就是中国的“优势”。可怜的优势!所以说,我们中国的优势,不是技术优势,不是资源优势,也不是文化优势,而是人穷!工资低!人们可以吸进污染的大气!还可以喝下污染的脏水!依然能够只拿一点钱,干牛马活,为全世界作生产“工场”。难道就是这样的优势吗?我看,这种优势,不要也可。

  近年来还有个说法,叫做:关怀(或者肉麻一点,关爱)弱势群体。但是,“关怀”并不是法律用语,于是这话翻译出来,也可以是:工农太弱了,请大家施舍一点吧。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少数人”富起来,把工农逼成“弱势群体”,然后请求“少数人”这个强势群体关爱一下工农这个弱势群体吧,赏给他们一点什么吧。为什么工农劳动者的“势”就是弱的?理当是弱的吗?他们人数那么多,俗话说“人多势众”,为什么反而成了势弱?究竟是因为粗糙的法律?还是因为没有被雇佣者自主成立的工会?还是因为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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