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合适。
我说,我知道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可他是个年轻的男人,他吸引我,有这一点就足够了。当然,搬到他那里去是有点不合适,物质享受应该是加在我这边的砝码,等到我的房子收拾好了,我们会住在我的家里。我之所以这么急着搬走,李姒,我是想给你和路英海一个空间,在工作之外,他起码要给你一些温情。
没想到我的话竟引出李姒的泪水。我曾经无数次见过李姒的泪水,当年我们一起看《简爱》的时候,一起看《乱世佳人》的时候,我都要准备好几块手帕,让李姒擦拭她那汹涌澎湃的泪水。可是李姒的泪水只在看电影看书的时候流,只在被美好的事情感动的时候流。在现实中,不管她遇到多大的困难挫折,她是从来也不流泪的。反倒是我,一点小小的伤痛,一点小小的委屈,都要在她面前哭诉。可是这个晚上,李姒哭了。她先是抽泣,继而号啕大哭,哭得气都喘不过来。我坐了过去,把她的头搂在怀里,为她擦眼泪,安慰她。可怜的李姒,她是这么优秀的女人,任何男人娶了她,都会像生活在天堂一样,可是她偏偏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我说,李姒,你为什么要这样委屈自己呢?你是个不怕困难的人,既然你爱路英海,就要努力把他争取过来。在爱情上没有什么美德可讲。更何况你已经忍让了这么长时间。如果你实在下不了手,那你就要忍痛割爱,放弃路英海。天下的好男人多得是,不管是谁为你揭开婚纱,你都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你看电视里这个小女孩长得多漂亮。她的妈妈年龄不会比我们大。我结了一次婚,除了身心的伤痛和对婚姻的恐惧,什么都没有留下。李姒,我盼着你能结婚,生下一个可爱的孩子,我给孩子当干妈,把我的财产都给他,我相信你能把他教育成这世界上最优秀的人。
李姒慢慢忍住了哭声,她说,我只想和路英海生一个孩子。你不知道,他的女儿有多聪明多漂亮。我第一眼见到她,就想,如果我能生下这样一个孩子该有多好。我说,那你更要毫不犹豫去争取,张丽拥有路英海最好的二十年,还有这么一个孩子,她得到的够多了。路英海不是已经答应你,等孩子考上大学之后就离婚吗?李姒坐直了身子,他并没有想食言,可是,张丽去年检查出得了癌症,你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这是我不知道的事实,也是我无能为力的事实。酒已经平息不了我心中的无奈,我点燃了一支烟,那穿越喉咙直达肺腑的辛辣刺激了我的想象,我说,那我搬走之后,你们可以多相会几次,即使结不了婚,你也可以先生一个孩子。
李姒苦笑一下,三儿,你是了解我的,我不愿意开谎花,可也不愿意结无花果。我爱路英海,是因为他的精神世界从来没有人走进去过。可是,我不会和别人共有一个男人,尽管我爱这个男人。三儿,你没有必要给我留什么空间,因为这间房子,从始至终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空间。
我被一口烟呛得咳嗽起来,你,你是说,你和路英海,从来,也没有,肉体关系?
李姒的声音变得异常空洞,我们曾经有过几次拥抱。我也知道这有点不正常,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人原则,有些诱惑,开始的时候抵抗住了,以后就一直能抵抗住。三儿,现在你知道了,我为什么又回到印刷厂,为什么这么拼命地工作。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有时候我想,如果我的这一场爱情,能改变许多人的命运,那岂不是也很值得?
这下该轮到我号啕大哭了,李姒李姒,你这个傻瓜,你这个十年前就被人骂成“婊子”、“破鞋”的老处女,你难道不知道,女人的青春只有一次吗?你难道不知道,对于多苦多难的人生来说,肉体的欢乐是上帝给予人类惟一的补偿?我因为无爱,得不到这种欢乐,可你明明有爱呀,为什么还要拒绝这种欢乐。也许这是你的做人原则,但青春是有期限的,激情是有条件的,等到有一天你抱着老掉了牙的路英海,你一定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15
不管我多么爱李姒,多么敬佩她的为人,可我自有自己的处世原则,我还是搬到了王二宝的家中。我为吃过王二宝所做饭菜的食客们高兴,他们大可以对饭菜的干净程度放心。因为看了王二宝的家,就知道他是个怎样爱干净的人了。他的房间里主要色调是白色和蓝色。白色的墙,白色的窗帘,白色的被单,家具是蓝色的,深深浅浅的蓝,地板是白色和蓝色相间的复合地板,沙发是质地很好的宝蓝色皮子,下面是亮亮的不锈钢支架。在整个房间做点缀的是绿色的植物和鲜艳的花朵。特别是一盆扶桑,我从来不知道这种植物会这么不知疲倦地开花再开花。我把我那些色彩各异的衣物带到了这个干净的空间,那些五颜六色的化妆品瓶子,那些吊带裙,那些紧身小衫,我发现我惟一白色的衣服是胸罩和裤头,我没有买过第二个颜色的贴身内衣。我那装在玻璃瓶里面的猩红色的酒,放在哪一件家具上面都不协调,但我还是把它们摆在最显眼的地方了。我买了各种各样的安全套,这在情人关系中是必不可少的日用品。我从来也没有指望中国的男人已经文明到会自觉使用这种物品,但女人却必须为保护自己使用它。王二宝不是我刻骨铭心爱着的男人,他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个“伙计”,我只准备从他这里得到快乐,哪怕这快乐是具体的,有时间限制的,可以计价的。
但是我从王二宝这里得到的快乐恰恰不是来自肉体关系。自从第一次在阳台上拉了我的手之后,二宝就经常把我的手握在他的手中,但也仅限于此。他最热切做的事情是用他的手艺把酒从我的生活中赶出去。如果一个正常上班的人,下班之后还要做一些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情,心里肯定是很恼火的。我也不知道二宝哪里有这么大的热情,在炒了几个钟头的菜之后,回到家还有兴趣挖空心思做能刺激我食欲的食品。
二宝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我的作息时间。以前我是习惯在午夜之后入睡,午饭之前起床,如今我虽然还是在午夜之后入睡,却是很早就起床了。二宝每天早上要到海边跑步,这种活动对我是新奇的。当他邀请我的时候,出于礼貌,我总不能在我们的关系刚开始的时候就在他眼中留下懒散得不可收拾的印象,就破天荒地起了一个大早。没想到二宝已经为我准备了运动衣和运动鞋。还有一辆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我已久不接触,如今成了我的运动器材。我们从小区的后门出去,穿过铺在防护林中的彩砖小道,就来到了海边。这片海当年曾被称为滨海市的“西伯利亚”,如今已开发得颇具现代风味。一条沿着海边的大道和道路一边的各种风格的建筑物,使道路另一边的沙滩和大海有了灵气,有了一份矜持。早起在海边晨练的人很多,但大多数是老头老太太,做操,舞剑,打太极拳,个个显得朝气蓬勃,似乎早晨地球的气场使他们焕发了青春。有时候我放慢车速,让二宝跑在我前面,他在晨光中的身体随着奔跑的节奏有弹性地跳跃着,每一寸肌肤,每一块肌肉都显示着他与众不同的健康和活力。这是一个让我产生了好奇心的男人。我已经从他这个年龄过来很久了,但在我的记忆中,我不曾见过这样的年轻男孩。我那时候认识的男孩,要么未老先衰,要么毛毛躁躁。后来我见过一些优秀的男人,可那种优秀已没有生理上的优势。我的前夫也称得上是一位优秀男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刚刚三十岁,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他的身材相貌在男人中都是无可挑剔的,他的智商更是高出一般人。可是,仔细想起来,我从来也不曾注意过他的身体。他的拥抱,他的亲吻,他的爱抚我都是被动地接受。因为当时的我太羞涩了,等到我的身体刚刚觉醒,我们之间的关系又陷入僵局。我对男人的感觉始终恍惚缥缈,此刻却在二宝的身上具体起来。我们运动回来,我躺在平台的摇椅上抽烟,二宝冲澡,做早餐。鸡蛋饼,茭瓜饼,土豆饼,疙瘩汤,玉米羹,豇豆汤,咸菜丝,小豆腐,虾酱蛋。我真不知该怎样形容我的感觉,只有努力把我那一份早餐吃下去。
虽然我不大讲究整齐,可还是爱干净的。二宝上班走后,我总要把屋子的卫生收拾一下,擦擦桌子扫扫地。二宝惟一的豪华物品是一套家庭影院,银灰色的长虹。看得出他并不是个发烧友,他只是喜欢听音乐。我注意他买的都是正版的盒带,而且数量不多,有邓丽君,童安格,哈林和熊天平,碰巧都是我喜欢的歌手。王二宝的书不多,我在他家没有发现一般年轻人爱看的武侠小说,也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杂志。他有一本大《辞海》,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他有四大名著,有《论语》和《庄子》,一本《随园食单》,还有几本围棋书。王二宝的衣服也很简单,他一套西服也没有,夹克,衬衣,T恤衫,毛衣,长裤,短裤,不是白色就是蓝色。不简单的是他的厨房,各种厨具齐全,各种调料都有。我相信这里是他的实验室,他大概经常在这里发明一些新菜,果真,没过多久我就成了这个实验室的一部分,我成了这里的品尝家。
我每天上午在王二宝的屋子里消磨两三个小时,临近中午的时候赶到李姒的食堂,吃过中午饭,和王二宝一起巡查我那些正在装修的房子,解决一些问题。到了王二宝上班的时间,他回食堂上班,我回他的家睡觉。他下班了,我也醒来了。我躺在浴盆里泡澡(这个浴盆是我搬进来后自己去买的,这是我必不可少的用品),他在厨房练他的手艺。因为有了足够的活动,也因为我的酒喝得越来越少,我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胃口好了,身体也跟着好起来。有一天我们运动回来,我站在镜子前面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