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了解我自己,我在发展。
虽然不断接近,但永远也不可能达到。
但是我在,我发展,我知道,我相信。
注:她是虚拟的,实际中并不存在,因为我是男的,故把她被写成女的,纯粹出于修辞上的需要。她是现实中的抽象,不限定性别,不限定种族,等,没有任何限定。
2007年7月20日星期五。 最好的txt下载网
必然和可能?发展的关键
必然和可能?发展的关键
我可以选择现道,从而建立发展某种形式,但这种形式不是真实,同样不会被定义为固定,同样需要发展,如果发生误用的话同样不符合真实。
如果说一个更容易被人所理解,并促使其发展的形式来取代一个相当古老的、可能引起更多的误解而不容易消除,可能较少地促进其发展的形式,是不是符合真实呢?
如果那个之前的发展了,在现道及其基础的变化下,发展了,适应了变化,那么之后的那个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符合真实。如果不,真实自然会对前者进行惩罚,而不用后者代替真实来做审批,当然后者作为真实的代言人也是一种可能,这也符合真实。而那外在的形式在人的本质下可能误用,从中可能看不到那真正的内涵。所以用愚蠢来代替愚蠢是不可取的。
所以,如果符合发展之道,第一要素就是“可能”,而没有丝毫的强制。
所有的“必然”必不能得其所以然。唯有“可能”才是“发展”的“必然”。
唯有“可能”才使一切皆有可能。
此句也不是一个真实,因为有无数方法可以证明它是相对的。但也有无数方法补全它。
如果让其反照自身,其本身在一切中,是一个可能,所以不是必然的,所以存在着必然!
这不是推倒了前面的命题了吗?
前面的命题中的必然是人为设定的?是真实的体现、变化或表象?还是真实本身?
如果是真实本身,自然是必然,而可能的只是人为设定?而所谓的必然有那些是真实的必然呢?
这样如果不对其解释,而岔开话题,是不是我的命题就是错误的呢?
下面要绕圈子了。
问一下那么这种必然和人的主观有什么联系呢?
是人的主观可以改变必然,还是人的主观无法改变必然呢?
可见改变必然存在一个关键的东西,这里称为动因。
人的主观是不是动因之一呢?
由于主观意愿无法直接成为客观现实。例如你想象一张百万英镑在手中,而现实中的你的手上没有这张被想象出来的东西。
主观意愿只有符合真实才能成为动因,否则它不能改变必然。
主观意愿因为作为现道的基础的一部分,必须了解现道及其基础,由意志作出自由的选择,改变自身及其能改变的,选择一个现道,并与这个被选择现道的基础匹配,成为一个动因,改变了必然。
当然大部分情况下,事实并非如此,先了解全部,再按其从事,好像这是一个必然。但是人类的发展,总是由无知到知之间徘徊,这样通过数量、时间和空间等穷举一切可能,而由随机的运气导致一个个必然。
这好像太贬低人的智慧了,但是人类真正了解自己的智慧吗?
实际可能在两者之间,了解是一个过程,这里不考虑它的渐进还是突变。
实践在变化的表象中验证能被验证的,发现能被发现的,推导能被推导的,从而得到发展。
这么看发展的关键在那里呢?
是随机通过数量和时间和空间等穷举一切可能,而由随机的运气导致一个个必然吗?
这是存在的,但如果完全依靠这个,人类现在可能还停留在某个时代呢!(例如:石器时代)
是外界环境的变化赋予的一个个必然吗?
这同样存在,要庆幸你没有在狼群中,或者在猩猩群中出生吧。但是这个好像也不是直接地掌握在人类的手中。
如此人能掌握的发展的关键是什么呢?
人的了解能力和对自己了解能力及其本身的了解以及导致其作出选择的意志的自由程度才是发展的关键。而这同样是不断地发展的。
绕了不少的圈子,导致绕圈子的是人类自己,作出推断、定义和逻辑验证的也是人类自己,这同样是一种可能的必然。
注:前面两段本来是写在道德经的自悟,用逻辑反照之后,又写了一点,居然有1000多个字了。放在那里好像不太适合,风格和字数所占比例(约:1/3)好像都不太匹配,现重新定义一个标题,在把那里原先的和今天写的都剪切后粘贴到这里。这里注明以备遗忘。
2007年7月27日
sunline
下面是由被人所定义的必然中的某种类型而发展,是否能代表其他的类型,或者是否仅仅在人的定义中?值得思考?
所以请不要以为下面的可以包括上面的,或者以为上面的可以包括下面的,至少我写上面这一部分和下面这一部分时的出发点并非如此。虽然可能上面和下面两部分在某些更高的层次实际是一体的,但是请没有真正知道前不要假定自己已经知道了这样的必然态度来读,否则可能得到的就不是那隐藏得更深的真实。
可能被人所定义的必然… sunline
人无法定义必然。
为什么?
人所定义的必然具有其存在的基础,
而人没有彻底了解这些基础,
当这些基础变化了,所谓的必然也就不存在了。
或者将人定的必然放到更大的范围中,
它就成为一个可能,
和其他可能存在的人可能定义的必然一起构成了一个可能的海洋。
而这个可能的海洋或许就是人可以假定的必然,
只要假定,假定…
它是无穷的,同时又是可以被包容的,且包容着什么……
矛盾吗?不矛盾吗?
理解这个矛盾大概可以对这个被假定的必然有所了解吧?
2007年12月10日星期一
去除头脑中一些可能对罗素的幸福概念的误解【待续】
去除头脑中一些可能对罗素的幸福概念的误解【待续】
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思想的价值是巨大的。在看他的文章中,我冒出不少误解,之后我似乎觉察了一点儿,而这些误解可能导致我形成的认识是对其思想的偏离,甚至完全是背道而驰,现在于这里注明,以免积聚。并发布出来,希望其他人能从中得益。
本文引用的语句大部分都来自罗素的《幸福之路》(The Road To Happiness)。我最初看到的是关于《幸福之路》或者被翻译成《论幸福》等的摘要记载。该文好像是学习记录的形式,只是比较注重于翻译和原文的摘录上,发现很有价值,于是又down了原文,到现在还没看过,而那篇摘要也只看了一半多一点,所以本文未完,待我慢慢看来,有感想时随时记录。
To prevent the perpetuation of poverty is necessary if the benefits of machine production are to accrue in any degree to those most in need of them; but what is the use of making everybody rich if the rich themselves are miserable ? 【引用】
如果现代化能使得通过机器,不需要通过直接的人工,生产的产品足以满足人类全体绝大多数的需要的情况下,这时人人都很富有,这可能是很多人的愿望,好像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人非常幸福,而这又是所谓的防止永久的贫穷的需要。
但是如果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人们不感到幸福,非但如此,还以为自己活十分地悲惨呢?
这样防止永久的贫穷的需要有什么意义?
罗素提出这个问题以引发读者的沉思。
而我通过这句话仅仅能得出精神的发展和需要和物质的发展和需要一样的重要的结论,而不可能推导出,必须由贫困和不足才能促使精神的发展来满足精神的需要,以实现那个变质了的幸福。那似乎是虐待狂们的信仰的需要而不是真实的需要。
To be without some of the things you want is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happiness【引用】
构成幸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就是没有获得我们所有想要的东西。
“想要”是一种欲望,而欲望是一种精神,它是无限的,而通过物质不能满足所有的欲望,特别是接近精神方面的。但是精神方面的欲望呢?有哪些可以被外界所满足?
有没有获得所有我们想要的东西这一点仅仅且完全是取决与每个人自己的内心的。
这不是可以人为地进行操纵的,如果试图这么做,就好像默认自己就是真实本身一样的愚蠢。
人们不能想当然的制造出或者维持某种不足以使人幸福作为自己的假设来用。由于人的愚蠢,人没有使用这个假设的作为干预的权力。
所以原文中的things-东西应该也不仅仅指物质方面的。
如同思想中的“市场”好像是万能的,而其具现好像并非如此。例如,凯恩斯发现了无法单纯地以市场价格机制来解决在一定水平上的有效需求下的非自愿失业。
There can be no value in the whole unless there is value in the parts。 【引用】
除非局部具有价值,整体才具有价值。
虽然我认为与真实交流可以不需要通过某个宗教作为中介,但也同样认为那些规则、仪式等的沉默、象征和暗示等中也可以作为探知真实的途径。但这些都是可能的选择,而不能成为一个必然。正如我认为只有自己通过自己才能探知真实,同样也是一个可能,只是我有幸获知这种可能而已。
认为天堂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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