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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感情是相通的,我在瞬间被这抒情所击中。倐地回忆起中学时代和下乡后,曾数次有过如此痛切的感觉。
一直到今天,我都忘不了这句诗。此后的多年间,我又是数次有过这种“空城”之痛。
一座城市,可以有很大,有几百万人,让你睁开眼睛就看到人。可是,如果没有“那一个”,所有的人的存在,对你来说,都没有那样的意义。据说,人的脑细胞的大部分,是用来辨识人脸的。无数张面孔,只有一个,才能使你怦然心动或没齿不忘。爱,就是这样一个东西,是什么也否定不了的,是什么年纪也割舍不掉的。一个美好的异性,比一个城的分量还重。
我曾经在深圳漂过,爱过。深圳对我来说,不是个普通的城市。一街一巷,都有伊人足迹。告别那里五年后,我曾旧地重游,从招商大厦转游到南油大厦,觉得那人就呼之欲出。可是,她不在。她走了,我面对的是一座空城。山不再柔和,水也不再多思,周围是陌生的年轻面孔,正演绎着当年我们的浪漫故事。
城市啊,空了。无论它比当年繁华了多少倍。
那几页诗,当年我征得表姐的同意,收藏了。我想见见那位痴情的才子。而表姐则不以为然,说:“算了,只是一个书呆子。”
时光流走。大巴山青山依旧,而我们这一代人都老了。我再不可能踏上那片土地,古庙小学也许早已不存。可是那无名诗人的名句,会伴我缓缓而行。我自会忆起,我也曾有自己不能释怀的“绿杨绿窗”,也曾在暮霭中走近一个人……
当城还没有空的时候,我曾欢欢乐乐地活过。
当粤语歌曲响起时
夜里,熄了灯,我喜欢拉开窗帘,默看落地窗外。那深蓝色的夜空,有白天不可能有的一种神奇。逢到此时,心就很静,再放一张粤语歌碟来听,气氛就更加安静。
我是在纯粹北方文化熏陶下长大的,对别人说起我喜欢粤语歌,有人会很惊奇。其实,这是我十多年前在深圳打工留下的“痕迹”之一。
初到深圳那时,听所谓的粤语流行歌,完全不能接受。感觉歌手多半像五音不全。但有声媒体上几乎是天天轰炸,耳朵里灌满了都是呜哩哇啦的吼叫,我只能忍受,只当是到了蛮荒世界。一位北方来的年轻同事说:“粤语歌,你要慢慢去习惯。习惯了,就好听了。”我听了他的话,就尽量去习惯。这习惯,带了探究的性质,日久天长,终于有所获。
粤语流行歌曲,发源于60年代初,早期有浓厚的粤语小调元素,后来掺进了欧美、日本流行歌曲风格,越来越与时俱进。以我的分类法,它可分为“快歌”和“慢歌”两种。快歌就是那种声嘶力竭的,五音确乎有些不全,到末了我也没习惯。慢歌就不同了,很有韵味。我尤其喜欢男声中浑厚一类的,普通话歌手里,没有那样唱法的。代表人物有三:欧瑞强、蔡国权、黄凯芹。其中《昨夜的渡轮上》、《问》、《不装饰你的梦》、《情深缘浅》,都堪为经典。
这三人的歌,体现中年男性的温文与宽厚,听来如沐春风。那旋律也极优美,能渗进你肺腑中的沟沟坎坎里去。那时,我初进商界,又是独自在异乡漂荡,有诸多的苦闷。听他们的歌,是一种安慰。当然,如果心情好的时候听,那就更好,觉得阳光都要更明亮些。那时候,我已经不算年轻,但为了听歌,“老夫聊发少年狂”,西装革履的,也带个耳塞。出去办事坐车、等人,都要见缝插针地听。有年轻的同事笑我:“哪有穿西装听耳塞机的?”我不管,照旧,听得痴迷不悟。
后来离开了深圳,却并未与粤语歌曲疏远,相反,因为怀念深圳的缘故,每每听到粤语歌,都倍感亲切,能令我瞬间回到往日情景中,重新沐浴在亚热带的阳光下。粤语歌能排遣寂寞、平伏创伤、牵动旧情,这些作用,我先前是万想不到的。
由于常听粤语歌,对广东话也熟悉起来。因为常听歌,听力长进很快,慢慢地就可以听新闻了。离开深圳后,因为听粤语歌的习惯没丢掉,听力继续在长进,后来再偶尔到广州,发觉自己居然可以听懂广播里的所有内容了。细细地听了几天,才体会出,广东方言的表达方式真是相当活泼。用普通话来讲话,是决不可能达到这般效果的。广东话,犹如好书,令人不忍释卷。
这时候才想到,过去对广东话真是有太多的偏见,总以为是一种粗野的语言。电视小品里演广东人的,又故意口齿不清,就越发加深了这种偏见。其实,如果“读懂”了广东话,就会发现,它很精致、很幽默,又很阳光。这是我的感觉,不好进行学术化的评价,只能这么说了。
从对粤语歌的由疏到亲,我想到,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轻易宣布别人的“文化”如何不好。文化之所以是文化,总有它如此形成的道理。你看不惯它,或觉得它可笑,那是你的问题。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可能是牛津英语;中国最好听的语言,可能是北京话。但我以为,最好听的语言,应该是“母语”,就是人们故乡的方言。那种表达上的微妙,外乡人怎么能听得懂?
扯得远了,还是回到粤语歌。如果没有当年那位同事的提醒,我可能要对它一直拒绝下去,终生都会以为粤语歌是一种粗野的歌曲。幸亏这种误读没有发生。我南下的收获之一,是知道了粤语歌是一种能够“曲尽其妙”的音乐。亚热带的生活,有很多标记,比如棕榈树,比如大排档,比如生猛海鲜。如果要选其中一个最令人感到温暖的,那我就要选粤语歌了。就算这是一种偏见吧,但总还可以说,这不过是个善意的偏见。
清秋子,56岁,作家,江苏宜兴人,现居海口。出版有历史作品《明朝出了个张居正》、《魏忠贤:八千女鬼闹明朝》、《武则天:从尼姑到女皇的政治博弈》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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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波 泸沽湖的鸡零狗碎
周平波
与泸沽湖有关的宁蒗
从丽江出发,过宁蒗县城到达泸沽湖约六个小时车程。我们中途在宁蒗县城耽搁了一晚,一是与朋友看同学,二来顺便调整调整,这一路连降暴雨,我们积下的脏衣服几乎与行程同比增长,已到了非处理不可的地步了。朋友与她同学都是中学老师,虽同在云南工作,毕业八年后这却是第一次相见。两个女人见了面都很激动,拥抱,再拥抱。朋友同学刚做母亲,女儿才两个多月大,这位新任母亲热情又大方,走在宁蒗的街道上(幸亏宁蒗县城也就只有一条街道),一路都是熟人,于是一路打招呼、聊天,有时站着一扯就是大半天,跟朋友在德宏芒市的情形一模一样,看来这就是小城的生活特色,人情味特浓。她老公在政府上班,谨慎而礼貌。男主人忙着接风洗尘,自然也倾听太太与大家的谈话,绝少插嘴。陆陆续续谈到泸沽湖,比如宁蒗县是一个贫困县,全年县财政收入约一千二百万,旅游门票收入为五六百万,约占宁蒗县财政收入的一半。总之他们对湖的热情度并不高,反而羡慕我目前居住的充斥钢筋水泥的城市。
泸沽湖:行走在落水与里格岛之间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将辎重留在主人家里轻装前往泸沽湖。在车上颠沛流离了三小时后,路过小凉山,来到泸沽湖的第一站落水村,泸沽湖则因当地人称“落水”为“泸沽”而得名。落水村是一个非常商业的摩梭村落,酒巴、餐饮、住宿等一应俱全。由于摩梭人流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女人是一家之主,男人是养在深闺的舅舅,每日主要的工作就是休闲,所以湖畔上忙碌的大多为女性,比如坐在门边纺织的,招呼游人住宿、吃饭的,牵着缰绳陪游人在湖畔遛马的无一例外,难怪泸沽湖被称作母亲湖、女儿国。
湖畔的摩梭男人懒洋洋地凑成一堆堆,闲聊、吹牛、晒太阳、打扑克、唱歌等等,其快乐足可以飘洋过海,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幸福生活媲美,如此说来泸沽湖应该正名为男人湖才对。落水村的大狼吧,是一个广州女人与摩梭男人的爱情吧,以前在中央台上看过他们的故事,跟朋友讲起时她撇撇嘴表示不太看好,也许朋友的看法是对的。走进大狼吧,里面没有客人,只有两张漠然的女人面孔,不知道其中是否有故事的女主人公?出门后聊起大狼,路人说正围着打扑克呢。回头看到人群中一大堆兴奋的笑脸,犹如一片灿烂的晴天,不知道哪个才是广东人的姑爷。
由于路途遥远,来泸沽湖的游人比大理、丽江的游人少很多。事实上,泸沽湖单张门票43元,如此推算泸沽湖的全年日均游客不到四百人,而且大部分人只在落水村停留片刻随即返程,所以泸沽湖非常幽静,是个值得漫游的地方,不像去大理、丽江总有一种全世界人民都来此赶集的感觉。据当地人介绍,泸沽湖全长七十公里,一半在宁蒗,另一半位于四川境内,老人徒步一天可以走完全程,年轻人需要两天,他们通常在左岸或是草海声色犬马一晚。我们先从落水村出发步行去里格岛,里格岛距落水村十公里左右,是一个背包族聚集的湖中小岛。
湖滨漫步,湖水清且涟漪,澄静透彻、温和细腻,于是心情好得一塌糊涂。我们这样远离尘嚣放逐于水天边缘,想起梭罗的《瓦尔登湖》,感觉湖真是一个与自由、精神高度相关的名词,而泸沽湖就是一个预谋已久终得实现的理想。沿途有些酒巴,门外放着招揽生意的广告牌,写着某某流浪歌手、流浪诗人的字样,希望有一天他们其中的一些会像刀郎一样一鸣惊人。
当年郁达夫说杭州西湖有两多,一多蚊子二多出世之人,看来这是湖的禀性,也许他们与湖就是鱼与水的关系,我们这些外人不过是第三者,来分享他们之间的和谐与甜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