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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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无罪-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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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在家算帐。他拿着那块石头看了看说:恩,是块宝石。你留着吧。后来我就一直藏在床底下的一个木箱子里。想着以后可以卖大钱。郑芳居然轻蔑我啥都没有,我当然很气愤。便带着那块“宝石”去了她家。我把“宝石”放到她眼前,双手撑着要神气地说:这就是宝石。郑芳捧着石头看了看,惊讶地说:我知道这是什么了。我和冷仪更是惊讶地问道:是什么?!钻石!郑芳脱口说道。我说:什么是钻石?郑芳说:我也不知道,我听我姨妈说过,做戒指就是用这样的石头。我兴奋地说:那不是可以卖好多钱。郑芳一本正经地说:恩,你最好藏起来别让人偷了。我说:我和你换万花筒。郑芳说:不要换了,万花筒我给你了。我不相信地问道:真的?你不要宝石?把万花筒给我。郑芳说:恩,给你。最后她真的给我了,她不但给了我万花筒还给冷仪一个花箍(扎头发用的)。我十分感激地在她脸上亲了一把。以前只要我高兴我就会在冷仪脸上亲上一把,这会儿我居然高兴的过了头,把郑芳当成冷仪了。冷仪对我这样的举动很习以为常,但郑芳却不自然了,我猛然地亲她一下,脸顿时就红了,她醒悟过来就要发作了:死萧烦!你……你不要脸!你把万花筒筒给我!我当然不还她,那有这么容易的事。我说:我以后娶你做老婆就是了。郑芳拿着个皮球朝我砸来说:鬼做你老婆。冷仪傻呵呵地在一旁看着,又傻呵呵地说:哥哥想老婆了,哥哥想老婆了……。

  我“想老婆”的事很快就传到很多人的耳里,甚至大人都知道了,在很多时候某些大人会叫住我:烦烦,过来,你要娶老婆了?我歪着头道:恩。大人就问:你要娶谁做老婆啊?我说郑芳。大人又问我:你知道娶老婆是来干什么吗?我嘻嘻地笑着不说,大人就催着我说:说啊,娶老婆干什么?我说:睡觉!然后一流烟地跑开了,留下大人们的一阵欢快的笑声。这样取逗我的不止别人,就连我爸有时候都拿我开心:儿子,你要郑芳做你老婆吗?我说:是的。我爸又问道:你为什么要娶她做老婆呢?我说,郑芳长的客气(漂亮)。我妈在一边听了忍不住笑着说:才寸把长就知道客气不客气,长大后一定是个嫖客。我去郑芳家吃饭,她妈也问我:烦烦,你娶我们家郑芳做老婆,给多少见面礼呀。我一边扒着饭一边说:我把石头给你。她妈很是不懂:石头?!郑芳就说:他有一块钻石,有这么大。说着就用手比画着。她妈开心的夸张地说:是吗?你有这么大的钻石啊!我说,恩,我以后用它给郑芳做戒指。她妈就哈哈地笑着往我碗里夹了块肉说:多吃点,快点长大,等长大了我把郑芳嫁给你。我和郑芳就含着饭相互呵呵地笑。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无知无罪04
我想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我和郑芳之间定能很美好地继续下去。我们一起上中学,一块考大学,然后我有可能真的往她手上戴了个钻石戒指。当然那戒指却不是用我那块“宝石”做的。我后来才知道,那只不过一块普通的矿石,在我们后山上的石场里到处都是。但郑芳走后我一直把它珍藏到至今。每次回家我都会从床底下把他翻出来捧在手里,用袖子擦拭干净,透过去看太阳,我问太阳:你知道郑芳现在在哪吗?

  如今的我已经很难再记得郑芳长什么样了,留在我心里的只是儿时一起玩耍的情景。郑芳自从做了我“老婆”后几乎跟我形影不离,当然还有冷仪这个跟班,用现在的话说,冷仪就是电灯泡。但她这个电灯泡似乎并不尴尬,我常常是左边亲完了郑芳的脸蛋马上就凑到右边来亲冷仪的脸蛋。那时候我亲郑芳的脸蛋她不会脸红了,最多像冷仪一样用袖子擦擦我留在她脸上的口水而已。而冷仪则是吵着也要做我老婆,我说好,你们俩都是我老婆。所以我们“夫妻三人”常常一块上学,一块玩耍,一块去我家或冷仪家或郑芳家吃饭。上学路上冷仪帮我背书包,郑芳就帮我系红领巾。当然我这个老公也做的很尽责,那就是常常跟欺侮她们的男生打架。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操场上玩纸包,冷仪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哥,王大奔拿了郑芳的卷笔刀。我立马丢下纸包跑过去揪住王大奔的衣领说:你把卷笔刀给我!王大奔也不服软,用手指头指着我说:又不是你的,我为什么给你!我把他的衣领揪的更紧了说:是郑芳的。王大奔身子一用力,挣脱的我的手得意地说:关你*鸟事!我就不给!这时候冷仪捡起我那些丢在地上的纸包跑过来说:郑芳是我哥的老婆。王大奔说:你们结婚了吗?郑芳这时候也挺过来说:我们长大就结婚。我说:对,我们长大就结婚,你拿不拿来?我又凑过去一把揪住了他的衣服。王大奔是怕我的,虽然他个头比我高大,之前我跟他是打过架的,我把他骑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时候见我气势汹汹的,开始有些怔,竟然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是从那里捡的,你自己去那里拿。说着就把卷笔刀从窗户到丢外面去了。冷仪说:哥她是从郑芳的桌子底下捡的。我一听顿时就火了,就扑过去给了他一拳,这一拳不偏不移正好落在王大奔的鼻梁上。王大奔的鼻子是个沙鼻子,动不动就会出血。他书包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一块毛巾,是他妈特意给他准备的用来擦鼻血的。这会儿受了我这一拳,他鼻子就像被拧开的水龙头,鲜血顿时就汩汩地冒出来。教室里一下子就乱成一团了,有的去帮王大本去书包里拿毛巾,有的则跑去叫老师了。我站在冷仪和郑芳中间吓的脸煞白,郑芳一语提醒我:快跑!我就撒腿就跑了。

  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跑到后山的上躺进一片毛柴草里,我想王大奔是不是死了,他的血肯定流干了。郑芳和冷仪是不是被老师骂了,老师肯定去告诉我爸了,这会儿我爸一定是在学校,还有王大奔的妈也来了,她趴王大奔的身上哭着说:还我儿子!还我儿子……。我越想就越害怕了,躺在那片毛柴里直到天黑也不敢出去,在余悸之中竟然还睡了一觉.然后就听到我爸跟我妈上山来找我了,我妈喊着:烦烦,你出来啊!我一听本能地往山上面跑了,看到一口被盗过的墓,就跳进那墓穴里,脚还踩着一块头骨。我把头骨扔出去,心想我爸和我妈见到这块人骨头就不敢过来了,我就安全了。然而,我爸和我妈胆子大的可以,竟然不怕人骨头。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我吗喊着:烦烦,你出来,不打你。你出来。我一听就立马脱口道:真的不打我吗?这一开口可就把我爸引过来了,他抓着我的衣领把我提了上来,一边抽着我屁股一边说:看我打不打你?看我打不打你。所以说大人的话是最不可信的。

  那天晚上我跪在我家厅堂里的时候我已经知道王大奔根本没死,后来那音乐老师把他领到压水井边帮他擦洗干净之后血就止住了。郑芳和冷仪也没挨老师的骂。只是放学后,王大本的妈就领着王大奔来我家告状了,冷仪就告诉我妈说我跑进后山了。他们这才进后山来找我。

  那次闯的祸,除了屁股上挨了我爸一顿打和跪了一个多小时之外算是有惊无险了。第二天吃过早饭我和冷仪依然高兴地去郑芳家邀郑芳一块去学校了。就是那天,我在路上向郑芳提出来要跟她结婚。我说:郑芳我们结婚吧。结了婚王大奔他们就不会欺负你了。冷仪说:好,我们结婚。郑芳说:去那里结?我想了想说,去后山。

  中午我们三人在我家吃过中饭就跑进后山,到那片毛柴里我告诉她们我昨晚就是躺在这里的,还把她们领到那口墓穴边带她们去看那块人骨头。他们看到这块人骨头就抱在一团,冷仪说:哥,你别拿过来。郑芳却说:烦烦,你真有本事,王大奔他们肯定怕人骨头的。听着郑芳这样赞赏我,我更加得意,像英雄般地捡起那块头骨丢回到那墓穴里。我说:怕个鸟啊!这也怕算什么男人。那是我第一次以男人自居,那是因为我顿时觉得自己在她们面前是一多么高大的形象。我说:我们结婚吧。然后我们就返回到那片毛柴里,三个人坐着。先是冷仪开口说话:哥,怎么结啊?我想了想说:结婚就是睡觉。睡觉?!郑芳和冷仪一口同声。我说:对就是睡觉!郑芳说:不要拜天地吗?我说:要啊,拜完了天地就睡觉嘛。然后我们三人就跪在地上朝天空作了三个揖,又朝地面作了三个揖,算是拜了天地。接着就开始睡觉了,我躺在郑芳和冷仪中间。

  我想要是那个情景移到现在,或是中学时代,她俩个顶个地出落成了美丽的青春少女,我躺在她们中间,左搂右抱那真是躺进了温柔乡,那不出点事才怪。更何况我当时还对她们说了一句:你们把裤子脱了吧。她们两侧着身子朝着我问:脱裤子干嘛?我说:××啊!不××就不算结了婚。说着我就把自己的裤子脱了。冷仪见我脱了,也赶紧把裤子脱了。只是郑芳看着我露出来的小*,顿时有些紧张,也许那时候她要比我和冷仪更懂得害羞。冷仪却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她见郑芳没脱便说:郑芳,你怎么不脱裤子啊。郑芳没说话,我就问她:你不做我老婆了吗?郑芳还是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才说:我要回家。我一听就很生气,我说:说好了结婚又不结。以后王大奔欺负你我不帮你了。郑芳听我这么一说这才忸忸怩怩地脱下她那条裤子,于是我就看到了她身上的那块肉疙瘩,还有冷仪的。我想多年之后她们要是想起当时的情景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复杂的心情。然而当时我们都能坦然处之。除了郑芳有些害羞时不时地用手捂着下面,我和冷仪更多的是感到新鲜和好奇。当然要说那时候没一点感觉是不可能的,毕竟我们都十一二岁的人了,当时我就看见自己的小*一点点地开始变长变粗,那是我那个东西有史以来第一次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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