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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积在心的羞愧迸发为愤怒,为眼前这不公平的世间感到怒不可遏:我想,这是什么政府,什么体制,竟容许这样不幸的苦难发生?
但贫民窟一里接着一里,绵延不断,夹杂着热闹的交易景况,以及一些比较有钱的人住的公寓大楼——也是覆满青苔、摇摇欲坠——却与贫民窟形成强烈对比,稍稍打破那单调的景象。贫民窟仍是连绵不断,无所不在,渐渐让我那外地人的怜悯之心麻木了。一探究竟的念头占据我的脑海。我开始细看那无穷无尽的贫民窟,仔细端详里面的居民。有个女人蹲着,往前梳她那头乌黑的秀发。还有个女人用铜盘舀水,替小孩洗澡。有个男子牵着三头山羊,每头羊脖子下方的项圈上都系着红丝带。又有个男子对着龟裂的镜子刮胡子。到处都有小孩在嬉戏。有个男人提着装了水的水桶,另一个男人在修理一间陋屋。放眼望去,每个人都开怀地笑着。
项塔兰 第一章(4)
巴士在走走停停的车阵里停下,在我身旁的车窗外不远处,有个男子从陋屋里走出来。那人是外国人,肤色和巴士上每个新来乍到者一样白,身上只裹着一条有木槿图案的棉布。他伸展四肢,打呵欠,抓抓裸露的肚子,丝毫不觉得难为情。他的表情和姿势透着笃定,怡然自得。我不由得羡慕起他的那股满足,以及走过他身边的那群人对他投以的微笑。
巴士再度猛然启动,那男子从我眼前消失。但他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对贫民窟完全改观。在这里,他就和我一样,是格格不入的外国人,却可以那么怡然自得,叫我不由得也融入这个世界。原本觉得光怪陆离,超乎我人生经验所能体会的事,突然间变得可以理解,最终让我着迷。
我看着窗外的人,看到他们那么忙碌,那么勤奋,活得那么有劲。我偶尔能匆匆瞥见破屋里面,看到他们虽然贫穷,居家却出奇的干净:地板一尘不染,发亮的金属罐整整齐齐地堆放成金字塔状。最后,我还发觉他们真是漂亮,责怪自己这么晚才看到。有裹着深红、蓝、金色衣服的女人;有赤脚走在杂乱破落的贫民巷中,姿态从容、飘逸、优雅的女人;有白牙、杏眼、长相俊秀的男人;有手脚纤细、彼此感情好得像兄弟一样的小孩;有年幼与年长小孩一起玩,其中许多人瘦削的臀上还背着襁褓中的弟妹。巴士开了半小时后,我首次绽开笑容。
“难看。”坐我旁边的年轻男子说,眼睛望着窗外。夹克上缝着枫叶图案,说明他来自加拿大。他身材高大粗壮,有着淡色眼睛和及肩的褐色头发。他的同伴看上去跟他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只是身材较矮,更结实;他们俩甚至穿着一模一样的水洗牛仔裤、凉鞋和柔软的印花棉布夹克。
“第二次来?”
“这是你第一次来?”他自问自答。我点点头。“我想也是。别担心,从现在开始,风景会好看一些。贫民窟会变少一点,但孟买不是到处都叫人舒服的。这是印度最糟糕的城市,相信我准没错!”
“没错。”较矮小的男子附和道。
“但从现在开始,你会看到一、两座漂亮的神庙,一些还可以看的英国大房子,像是石狮子、黄铜街灯等等。但这不是印度。真正的印度位在北边接近喜马拉雅山的地方,在马纳里或圣城瓦拉纳西,或是南方喀拉拉省的沿海地区。你应该走出这城市,去看看真正的印度。”
“两位老哥要去哪里?”
“我们要去灵修聚会所住住,”他的朋友说,“那地方由拉吉尼希教派*(*Rajneeshis,乃新时代导师奥修所创立的教派。)经营,位于普纳。那里是印度最好的灵修场所。”
两双淡蓝色的清澈眼睛盯着我,隐隐约约流露出那种近乎指控的责难眼神,那种自认已寻得正道者所流露的眼神。
“住下来?”
“什么?”
“你今天要住旅馆,还是要过境孟买?”
“我不晓得。”我回答,转过头再看着窗外。的确如此,我不晓得自己要在孟买待一阵子,或者只是经过孟买……到别的地方。我不晓得,那也不重要。在那一刻,我是卡拉口中那个世上最危险、最迷人的动物:天不怕地不怕、冷酷无情、没有计划的男人。“我其实还没什么打算,不过大概会在孟买待一阵子。”
“噢,我们会待一晚,隔天搭火车离开。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合住一间房,三个人住一间便宜多了。” 。 想看书来
项塔兰 第一章(5)
我和他那双透着天真的蓝眼睛四目相会。或许先合住一间房比较好,我想。他们如假包换的证件与随和的笑容,有助于掩饰我的假护照,也比较安全。
“而且那样比较安全。”他补充说。
“对,说得对。”他朋友附和道。
“比较安全?”我问,刻意装出没想过这问题的样子。
巴士行走在狭窄街道上,速度放得更慢,两旁是三、四层楼的房子。突然间,车水马龙的街道变得出奇顺畅,上头奔窜着巴士、卡车、脚踏车、汽车、牛车、摩托车和人们。我们的破旧巴士车窗开着,香料、香水、柴油烟、牛粪的味道混合后飘进车里,味道虽重,还不至于难闻。到处人声鼎沸,还有一阵阵若有似无、不熟悉的音乐声。每个角落都贴着超大的印度电影海报,海报上古怪的色彩,在高个儿加拿大人晒黑的脸庞后一闪而过。
“噢!的确是比较安全。这里是另一个高谭市*(Gotham,蝙蝠侠漫画中的虚构城市,犯罪之都。),老哥。在这里,街头小孩偷钱的本事比地狱里的赌场还厉害。”“城市就是这样,老哥,”矮个子男子解释道,“不只这里,所有城市都一样。纽约、里约或巴黎也是这样。全都肮脏,全都不可理喻。城市就是这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吗?等你去过印度其他地方,你就会爱上这里。印度是个大国,但它那些城市,我不得不说,实在糟得可以。”
“而且那些王八饭店很贼,”高个子男子补充说,“光是坐在饭店房间里抽根烟,就可能被洗劫一空。他们和警察串通,逮捕你,拿走你所有的钱。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待在一块儿,集体旅行,相信我。”
“而且愈快离开这些城市愈好,”矮个子男人说,“太扯了!你们看到没?”
这时巴士转进宽阔林荫大道的转弯处,大道边缘矗立着一些巨石,巨石另一头陡降入青绿色大海。这些巨石上散落着一小群黑色脏乱的简陋小屋,看过去像是一艘失事的黑色古船。而且小屋还着了火。
“靠!那是怎么回事!那个家伙烧起来了,老哥!”高个儿加拿大人喊道,指着往海边奔跑,衣服、头发都着火的一名男子。那男人滑了一跤,重重撞进巨石间。有个女人和小孩跑上前去,用手和衣服扑灭他身上的火;其他人则努力想扑灭自家屋里的火,或只是站着,看着火焰吞噬自己不堪一击的房子。“你们看到了没?我说,那家伙肯定没命了。”
“肯定是!”矮个子倒抽一口气。
巴士司机跟着路上其他车辆放慢车速,观看火灾后,踩油门加速驶离。车水马龙的道路上,没有一辆车停下来。我转过身,隔着巴士的后车窗往后看,看着那些烧焦的屋骸变成小黑点,褐色的浓烟依稀飘荡在空中。
这条临海大道很长,车子开到路尽头时突然左转,进入一条林立现代建筑的大路。这里有好几栋豪华大饭店,穿着制服的门童站在彩色雨棚下面,附近有一般人不能进入的餐厅,附设有庭院。阳光洒在航空公司办公室和其他企业那擦得光亮的玻璃与黄铜门面上,路边摊则撑着大伞遮蔽早晨的阳光。在这里的印度男人穿着硬皮鞋和西装,女人穿着昂贵的丝质衣服。他们看来意志昂扬而不苟言笑,在办公大楼忙碌地奔进奔出,表情严肃。
我身边到处都是熟悉事物跟稀奇古怪玩意并存的对比。有辆牛车在红绿灯前停下,旁边是一辆拉风的现代跑车;一个男人蹲在不起眼的碟形卫星后小便;有人开着起重机,从古老的木制牛车上卸货。我觉得这就像是从步履沉重缓慢、永不倦怠的遥远过去,穿越时间的障碍,毫发无伤地撞进未来。我喜欢这样。
项塔兰 第一章(6)
“就快到了,”我的同伴说,“市中心就在几个街区外。其实那不是一般人所谓的闹区,只是游客固定一游的地方,大部分平价旅馆位于最后一站,科拉巴。”
那两名年轻男子从口袋里抽出护照和旅行支票,从前面塞进裤裆里。矮个子甚至拿下手表,连同钱、护照与其他值钱东西一起塞进*的暗袋里。他注意到我在看他,对我笑了笑。
“嘿!”他咧嘴而笑,“小心为妙。”
我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到前头。巴士停下时,我第一个走下车,但人行道上一群人堵住车门,让我无法下车。他们是掮客,也就是在街上替各家旅馆老板、毒品贩子与城里其他生意人拉客的人。他们操着一口破英语对我们大叫,说着住房多便宜,商品多低廉。挤在车门处的第一个人,身材矮小,有着近乎浑圆的大头,穿着粗斜纹棉布衬衫和蓝色棉长裤。他大叫一声,要同伴安静,然后转身,朝我露出我所见过最灿烂的笑容。
“早啊,各位先生!”他跟我们打招呼,“欢迎来到孟买!你们一定想住既便宜又上等的饭店,对不对?”
他盯着我的眼睛,那灿烂的笑容依旧。他那圆呼呼的笑脸上,有某种东西深深打动了我的心,那是种带着淘气意味的兴高采烈,那里面不只有着愉快,还有老实和兴奋。就在一眨眼间,我们俩眼神交会,心领神会。我考虑了很久,决定信任这个人,这个有着灿烂笑容的矮个子男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我这辈子所做过最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