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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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雨季-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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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夜宵一钵。可惜老外不喜欢皮蛋瘦肉粥,一来不接受皮蛋,他们称之为千年蛋,我告诉他们第二次吃就会喜欢死了,没有人相信;二来外国人害怕吃中国人这种混在一起分不清伯仲的佳肴,我认识的中国人也都很恐怖西式的豆子浓汤。

  我估计,粥这种食品,应该是宋代以后才有的,再往前只能算粥的雏形。为什么呀,因为是宋代才有的瓷器,就是在陶制品表面涂上釉彩再去烧制,以前是陶器,而陶是吸水的(类似如今的花盆儿),怎么能用来喝粥呢,除非用金属器皿,那又太贵重,粥这样贫贱的食品大概用不起吧,司马光《训俭示康》里说,粥以糊口,说得很平白。不过在“粥”这个字,可是比瓷器的出现的早,而且也是指一种饭食,《礼记&;#8226;檀弓》里有:“厚曰驙;稀曰粥。”。

  在北京,有家宏状元粥铺,我不记得有咸粥,类似饭后甜点,什么栗子粥、水果粥、绿豆粥、八宝粥之类,我特别喜欢吃他家的荷叶粥。淡淡的绿色,淡淡的荷叶清香。我自己还试图到中药铺子里买荷叶熬过,但是得不到绿色,荷叶一下锅就成褐色了,像是在白米粥里加了几滴酱油,然后味道也不清香,有股陈草的味道。看来人家用得是新鲜的荷叶。粥这东西,也难伺候,米少了熬不出粘稠感,多了吃不了,剩下不仅味道减半,而且回热容易糊锅。我以前,只喝白粥和甜粥,不接受广式的咸粥,后来有一次在香港开会,台湾的同事捧着一碗猪肝粥,分了我几勺白粥,一边分,同事一边念叨:“就不给你猪肝了,很多人不接受的。”我当时是不吃猪肝的,但是同事又说,女人吃猪肝很养的。我这人在吃上面,很听人劝,当下就觉着猪肝粥魅力无边,吃到嘴里,味道相当的不错。从此,连带咸粥,都爱吃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路数
有个婶娘,别人都背后说她是个抠门。她们一家生活在农村,开了个小卖店,经常有人来零沽酒,这个婶娘就煮了一大锅茶叶蛋,当下酒菜一道卖。在那个农村,粮食不缺佐料缺,婶娘心疼茶叶和五香调料,就放了一丁点这些传统佐料,加了很多晒干了的桔子皮。哎,弄拙成巧,卖出了名声,我去拜年的时候吃过,真是很香,从此启发了我的味蕾对鸡蛋兴趣。再有人来京,问起来,来人说别提了,婶娘后来连陈皮都舍不得放,改成麦秆,砸了牌子。呵呵,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们是一个路数的,到还不至于连陈皮也舍不得,但是如果手头没有陈皮,我肯定会就地取材,拿麦秆一试也没准儿。

  那天,朋友来做客,我端来一碗椰汁甜豆西米露。甜豆是蒸过的绿豆和红豆,冰糖没有了,拿玉米糖浆拌拌,也糊弄了,反正外国人就吃这口又甜又腻又面糊。朋友很得意地说早饭他也吃了绿豆,是印第安风味,菜单如下:

  原料:3杯水,一汤匙 油,四分一茶匙 黑芥菜籽,四分之一茶匙 姜黄粉

  做法:1. 用水煮好绿豆

  2. 油热了,爆香黑芥菜籽和姜黄粉

  3. 最后,混一块堆儿,完事儿,开吃。

  这么个做法,中国人得吓倒一半。我一直很佩服北美人的胃,一定是筋脉横生,韧性很强。有一种墨西哥风味,玉米面卷饼Taco,一张黄褐色的圆饼,对折以后,里面夹着牛肉丸,或者火鸡胸之类的大肉,然后配着西红柿片、奶酪、洋葱,最后浇上芥末酱或者沙拉酱、番茄沙司。人们很喜欢那种对折后可以立在桌子上的折饼,一口下去,又硬又冷,一会酸一会咸,所有的味道都靠舌头搅拌混合。我看了就饱了,公婆到温哥华探望,我问他们要不要尝尝鲜,他们看了一眼,就急着赶忙摇手逃跑了。

  前两天,看一本谈论饮食起源的书,上面说啊,全世界的外卖餐几乎都是从中餐来的,在中餐在世界上流行起来以前,人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把餐厅的菜带回家去,但是现今,每个国家的中餐都是不同的味道,因为早期的华人移民,找不到应有的原料,只好用当地的现成的材料去代替,所以各个国家的中餐和中国国内的中餐也不一样。这是一本美国人写得书,所以作者的观点也是外国人对中餐的观点。去年北美地区评比各种风味,结果中餐被评比为不健康的食品。那可不,他们净吃咕老肉、糖醋排骨,这种先过油炸再裹甜汁,是有悖健康观念,就是在中国,谁家天天饭桌上端这个啊。有一段时间,我很迷恋泰式炒面,找到菜谱,买齐了佐料,可是怎么炒也炒不出餐馆里的味道,后来在一个旅游节目里,导游说泰式炒面在泰国是非常普及的一种街头小吃,几把豆芽几块豆腐,几滴鱼露几勺酸角酱,非常清淡的一道菜,但是北美流行的那种又油又咸的炒面,是北美风格的泰餐。闹了半天,我所痴迷的是北美风格的泰餐,并不是真正的泰餐,泄气泄气。

  从前上大学的时候,食堂里卖一种大包子,有个同学咬了一口就全扔了,说他一口就尝出里面的馅儿搀了猪油,太油,恶心。我看他吃披萨饼,可是猛加cheese,当时是时髦,现在倒是想着猪油和奶酪就油性来说,半斤八两吧。我自信我再怎么吃,也不会吃成温哥华的大胖子的,有时买菜,旁边大婶把砖头一半大小的黄油、奶酪,像码墙一样,在菜篮里码了一排,那是给腰上的救生圈充气的。一方面这么狠吃,一方面坚持拒绝肥肉,让我这无肉不欢的人难寻传说中的五花三层立方肉。弟弟问我是不是在加拿大还是一周一次红烧肉,我说,别提了,你是不知道啊,加拿大的猪瘦得啊,是皮包瘦肉。

  (最近,边看电视边写,写得乱七八糟,七零八散,见谅见谅)

阿三哥
第一次听说“印度阿三”这个叫法,是在《大话西游》里。印象颇深,后来求证了一下,出处竟来自于旧上海,那时很多印度锡克教徒在上海滩租界的警署里任职巡捕,一来人们认为一等是白人,二等是华人警官,三等就是印度巡捕了,排行第三;二来上海的洋泾浜英语,叫阿Sir,百姓听了直接叫白,(原来香港连续剧里,阿Sir阿Sir的是上海式英语);三来,印度人通常职位很低,总是对长官说“Yes Sir,Yes Sir”,或者转眼对平民很粗暴地大喊“I say,I say”,加上印度巡捕多是锡克教徒,爱缠红头巾,所以上海人叫他们“红头阿三”。

  不管怎么说,自从看了《大话西游》,看到印度男人,管他顶不顶头巾,我心里都说:“哦,阿三哥啊。”去年,印裔已经超过华裔,成为向加拿大申请移民的第一外来族裔。

  最近参加社区的儿童活动,发现新来了一个印度阿三哥,带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儿,父子俩头发都是卷卷的,是那种又黑又粗又硬的卷。皮肤黑黑的,那种黑也不是通常黑人那种锃亮的黑,是灰黑灰黑的,眼睛也没有光泽,反正整个人看上去黑黢黢一团。我从前听说,是我听说啊,这一点一定要说明,印度实行等级制度,而皮肤黑的人就是阶层比较低的那一类人。那个小女孩很活泼,一刻不停,到处跑。她爸爸追在后边,有时跟着一起疯,有时一手拿个装满沙拉的小碗,另一只手举着个勺子,趁间隙就喂一口。看他也是个负责任的爸爸,我渐渐对阿三哥有了些善意,见面还会微笑打个招呼,但他总是很严肃,或者脸太黑,总是看不出笑容来。总归来说,阿三哥们,还是很爱孩子的,走在街上,常常把孩子抱着、扛着,他们的孩子跟父亲在一起也从不见拘束,日本、韩国还有中国的男人,很少这样。

  有一天,儿童活动负责的那个老师没有来,所以就改作自由活动,游戏玩具还是摆在场地上,大家愿意玩什么就自己去玩什么。通常到了该结束的时间,那个老师会吹一声哨,大家帮着把玩具都收进库房,然后在地上坐一个圈,最后围着唱唱歌。那天,我看见这对印度父女,女儿在库房里蹦蹦跳跳的把散落在地上的球都丢到筐里面去,阿三哥在外面,接过我们这些女人拎过来的软垫子和大海绵积木,奋力举到高处,摞整齐,再拉着滑轮车送进已经被女儿腾空的库房里。女儿还是像小猴子一样不知疲倦,爸爸还是不苟言笑。等到唱歌的时候,小女孩象平常一样,站在圆圈中间,一边唱一边蹦,确实是很可爱的样子。每次她在里面的跳舞,很多白人妈妈都会为她鼓掌,称她是个活泼的小南瓜。

  搬家之前,有个邻居,男性,又高又胖,两只耳朵带着金色的耳环,走起路来内八字。在加拿大,奇形怪状的人见得太多,也不足为奇。有一天,在电梯里遇到,他要去上班,我忽然发现他夹克里穿着是青蓝色的护士服,“你是护士?”我非常难以置信地问他,他肯定地回答:“是啊,真是个辛苦的工作,不过我挺喜欢它。”我都惊呆了。忘了是哪一年,国内有个地方政府对招聘公务员,有一条是要求女性必须左右乳房对称。当时觉着好笑、无耻,现在忽然反省,那样的规定就是我这样的人制定出来的。。 最好的txt下载网

当中国人遇到印度人
上次回国,经历了些趣事。

  像以往一样,国航的飞机晚点了,晚了两个小时。大家都习以为常地散坐在候机大厅的各个角落里,当看到又有一架飞机降落后,边上的出口涌出很多黑头发的乘客,大家意识到这就是我们翘首等待那次航班,于是人人纷纷站起,走向登机口。

  在同一个候机厅,已经飞走了去墨西哥去阿根廷的航班,人们总是不紧不慢在登机口处,排成松松垮垮的两行队伍。

  我当时还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很多很多的印度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坐轮椅的躺摇篮的,穿着沙丽的,裹着头巾手腕上带着金属手镯的,也涌向了我们这个国航的登机口。本来这两个民族在秩序方面就有些共同的习惯,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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