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还有更多的故事。比较好的罗斯福传记包括:弗兰克·弗雷德尔,《富兰克林·D。罗斯福:与命运的约会》(波士顿:小布朗出版社,1990);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罗斯福:狮子与狐狸》(纽约:哈考特布雷斯世界出版社,1956);阿瑟·M。小施莱辛格,《旧秩序的危机:1919…1933》(波士顿:霍顿米夫林出版社,1957),第273…485页;特德·摩根,《罗斯福传记》(纽约:西蒙…舒斯特出版社,1985);康拉德·布莱克,《富兰克林·D。罗斯福:自由的旗手》(纽约:公共事务出版社,2003)。
罗斯福之所以能成为美国总统,正如他能战胜脊髓灰质炎一样,是因为他有极强的毅力和高超的技巧。老师和同事都认为他智商不高,但他学得很快,既善于向别人学习,也善于总结经验。他的记忆力强,而且涉猎范围很广,他还是个一直热切地寻找听众的演说家。他喜欢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为了吸引并说服听众,他不惜夸大和编造事实。他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而且跟许多政治家一样,富有魅力。他吸引着大家,大家也愿意跟他在一起。
鉴于罗斯福拥有的财富和机遇,要说他对经济学(总的方面)和生意经(具体的方面)一窍不通,大家一定会感到诧异。这也许是因为他家资万贯,用不着费劲地去了解生意经和赚钱之道。他母亲莎拉有一次说:“家里从来不谈钱……在我们生活的乡下,根本没有花钱的地方……他所有的书籍和玩具都是提前给他买好的。”她还说:“我们很少拒绝孩子的要求。”
即便他的父母曾经想教导儿子学习金融业务,也不清楚他们到底能传授给他些什么。他父亲詹姆斯在继承了遗产之后,由于一系列在南方铁路和穿越尼加拉瓜的运河上的糟糕投资,差点将那笔遗产损失殆尽。他母亲这边,外祖父沃伦·德拉诺靠向中国瘾君子非法出售鸦片,赚了点钱。“我不能死乞白赖地说鸦片生意是合乎道德的,或者是慈善性质的。”德拉诺这样说道,但他坚持做这个生意,即便在中国政府为阻止鸦片生意而宣战以后。德拉诺最终退隐到纽约的公寓以后,他那些所谓合法的投资看来并不比詹姆斯·罗斯福的投资强多少。因为现金短缺,德拉诺重操旧业,又贩卖起鸦片,在这期间,年轻的莎拉跟家人一道在中国待了好几年。
第二章 罗斯福的政治手腕与野心(2)
1865年到1910年,美国成了世界上头号工业大国。但尽管罗斯福一家继承了大笔财富,他们在这期间的财产却几乎没有发生改变。而其他人(常常是穷人,有时甚至是移民)却甘冒风险,使美国的铁路、石油和钢铁产业独步天下。比如,纽约的一个荷移民兰家庭就出现了科尔内留斯·范德比尔特,他后来控制了极红火的纽约中部铁路的生意,成为全国首富。移民托马斯·迪克松,开始只是个赶骡人,后来成了制造业大王和特拉华与哈得孙铁路公司的总裁。詹姆斯·罗斯福做过特拉华与哈得孙铁路公司的副总裁,跟上述两个人都共过事,更准确地说,在这两人手下都干过。托马斯·迪克松是老板,文质彬彬的罗斯福从这样一个没受过教育的移民老板那里接受指令时,一定非常恼火。范德比尔特的孙子搬到附近以后,曾经邀请罗斯福到家里共进晚餐,却遭到了拒绝。罗斯福对其妻子解释说:“如果我们接受了邀请,我们就得回请他们。”
年轻的富兰克林很喜欢这个故事,常常兴致勃勃地讲给别人听,但他不像自己父亲那样势利。虽然正如埃莉诺·罗斯福所说:“富兰克林跟与自己社会地位有悬殊的人在一起时,很难放松。”但在政治上,他逐渐掌握了一套说服并领导那些生于贫贱家庭的人的高超技巧。
在海德公园的豪宅里那种受庇护而且安全的环境中长大的罗斯福,被送到格罗顿的预科学校,后来上了哈佛大学。他在这两个学校都曾苦苦挣扎,有过诸多的不快。从格罗顿毕业数年以后,他自己说:“我总觉得与那格格不入。”他的学习成绩还不错,但并“不优秀”(校长的评语)。体育方面,他并没有太用功,所以也没有赢得同学们多少尊敬。他告诉埃莉诺,在那里他多少“有点像个局外人”。他没能加入足球队;他加入了一个“新组建的名叫BBBB的棒球队(意为‘蹩脚男孩棒球队’)”,据罗斯福讲,该队吸收的“大约都是学校最差劲的球员”。后来他选修了拳击课,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拳击比赛中,当着同学的面,罗斯福不到两个回合就被击倒在地,颜面尽失。胜者富勒·波特后来说:“我不明白富兰克林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他在学校里的表现一贯不好。”
罗斯福在哈佛的表现,一如在格罗顿。他还是没能加入足球队,而是被分配到拉拉队。他的成绩平平,一般是C或者C+。他试图不写家庭作业,远离做研究的学术圈子,而是专注于俱乐部、政治辩论和新闻业相关的社交和政治圈子。他的成绩同样也是优劣参半。他被有名的社交俱乐部“飞翔”接收为会员,还做过校报《红色校旗报》的编辑。但当他申请加入哈佛最古老、最精英化的坡斯廉俱乐部时,遭到了拒绝。由于他父亲曾经是该俱乐部的会员(泰德·罗斯福及其两个儿子也是),所以这对他的打击一定很大。15年后,他对一个亲戚说,被坡斯廉俱乐部拒之门外,是“我生活中最重大的挫折”。沃德,《号声之前》,第215、236页;戴维斯,《富兰克林·D。罗斯福》,第129…167页。不过,该俱乐部的会员都是未来的企业家、银行家和公司律师,而罗斯福却是未来的政治家。
罗斯福年轻时就野心勃勃,他对自己的期望与在学校的表现之间的差距也十分在意。有时候,他用含糊其辞、夸张和小谎言等手段来掩饰自己的失败。他胡编乱造的习惯是何时形成的,已经无从考证,但在格罗顿上学时,这个习惯就已经很严重了。比如,有一次他参加100名同学的赛跑,成绩很差,他就对父母说自己排名第四……他知道自己的谎言不会被戳穿,因为校报(他父母会看校报的)只刊登前三名的名字。杰弗里·沃德极为仔细地研究过罗斯福的早期经历,他说罗斯福惯于歪曲事实而为自己的缺点辩解:“那些跑得比他快、拳击比他厉害、踢腿比他麻利的孩子,(用罗斯福的话说)不是太有经验,就是块头太大,所以比赛不能称之为公平竞争。如果他的学习成绩排名下降了,那是因为新来了两个‘绝顶聪明’的孩子。而且如果他觉得撒谎不会被发觉,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去那么做。”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罗斯福的政治手腕与野心(3)
从哈佛毕业以后,罗斯福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继续读书,表现仍然平平。曾教过他的一位教授杰克逊·雷诺兹说:“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哥伦比亚大学不是个好学生,毕业后也不是个好律师……他对法律似乎缺少天分,也没有用功去弥补这个不足。他不用功,常逃课。”虽然罗斯福勉强通过了杰克逊所讲授课程的测验,其他两门课程的考试却不及格。他从没有修完法学院的课程,但是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可以在纽约随便哪家律师事务所找工作。其间,罗斯福跟表亲埃莉诺结了婚……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婚礼上将新娘交给了新郎……但这桩婚姻不过是相互利用而已。
在罗斯福那一代,格罗顿和哈佛的毕业生都会进银行界、律师界或者商界。当然,问题是罗斯福对这些领域都缺少天分。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位置,他在纽约的卡特、莱迪亚德和米尔本律师事务所找了份工作,做法律职员。该所的高级合伙人刘易斯·莱迪亚德对罗斯福的评价是“百无一用”,对他的工作质量(和数量)也颇有怨言。但年轻的罗斯福志不在此。他不喜欢法律,也不喜欢商界,他家有足够的钱,所以,除了讨好他的新近守寡的母亲,他用不着去取悦刘易斯·莱迪亚德、杰克逊·雷诺兹或者别的任何人。比罗斯福大很多的继兄小詹姆斯·R。罗斯福是个“绅士”,从来就没有干过全职的工作。富兰克林很有可能也那么做,如果那样的话,他的母亲可能也会资助和鼓励他。
但是,年轻的罗斯福对政治的兴趣越来越浓了。他虽然缺少经商或者做律师的天分和欲望,却逐渐地掌握了高超的政治手腕。他慢慢学会了如何去影响他人。在只有25岁、尚没有形成自己见解的时候,富兰克林就将目光瞄准了总统宝座。在莱迪亚德律师事务所,富兰克林和其他职员曾谈论过各自的前程,他详细地向大家介绍,他将以何种途径在未来某一天竞选总统成功。罗斯福以他独有的说服技巧,向大家描述了他的战略,那就是遵循他那位著名堂叔的道路:先竞选州议员,然后谋取海军部副部长,再争取当选纽约州州长。以美国最大州的州长作为基础,他将成功地谋取总统职位。在此后的25年间,他实际就是这么一步步地走过来的。
在同事看来,罗斯福的野心也许太离谱了。不过,从政的确非常适合他。当他将心思从如何赚钱转到如何影响选民上来的时候,他就进入了如鱼得水的境界。奥利弗·温德尔·霍尔姆斯后来谈到了罗斯福,说他具备“二流的智商,一流的气质”。基于罗斯福的这种特点,对他来说,欢笑、握手和演说的世界就比分类账、诉讼和投资的世界更为适合他。他宁愿动用母亲的钱……她也定期而且慷慨地给他送钱……去谋取公职,也不愿意投资办一个企业。综其一生,他都是靠着母亲的慷慨资助而过活。
1910年,年仅28岁而且拥有雄厚资金的罗斯福竞选纽约州参议员,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跟他在课堂上的平庸表现大相径庭的是,他发现自己能够通过演讲和谈话来倾倒选民。他一个镇一个镇地拉选票,在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