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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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嫁给了他-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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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去后一直没有回家,怕父母看见我伤心。很多东西都需要时间来治愈,时间久了,原谅也就显得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我让西西约了刘缇和白小叶,四个人吃了一顿肝肠寸断的饭。我知道她们都想安慰我,可她们却什么都没有说,因为她们还记得十几年前我们曾发过的誓言:无论怎样,都不要为了爱情流泪;无论怎样,都不要为了爱情彼此安慰。我们对自己的狠,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对别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本性的维护。 
  我一直没有舍得换手机号码,我似乎还在等待着什么。我知道,作为女人,不能这样生活,爱情原本就是越求越贱。卫一直都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哪怕震我一下也没有。很久很久以后,当我正准备换号码的时候,突然有一个陌生的号码打进来,我问是谁,没有回应,我又问了一遍,那边才传来一声很憔悴、很嘶哑的声音。是个女人。她说;你是合欢吗?我说是。我问她是谁,有什么事,她说她叫芙蓉。我一下子就呆在了那儿。我记起卫当年跟我说的那句“大俗即大雅”的话来。 
  我的真名叫林冰,卫说听起来没有生命力,他给我私自起了个名字叫合欢。有一次,他说小时候,他们家门前栽了一棵树,高大粗壮,据说已经长了很多年了,卫一直都不知道它叫什么,后来,因为哥哥要娶媳妇,没有木材做衣柜,所以就把树给伐了。以后,又栽了一棵树,那棵树每年春天都会开出很多很多粉红的花儿来,在阳光下看起来,还有一些白,风一吹,它们就四散飘荡,毛茸茸的,握在手上很软,很舒服。卫依然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我告诉卫,那是芙蓉,卫听了,就笑着说,怪不得别人形容女子长得美丽,就说“清水出芙蓉”呢。 
  卫叫这个女子芙蓉,可见卫有多爱她。我拿着电话,说不出话。芙蓉轻缓地跟我说,卫走了。我有些得意又有些悲哀地冷笑,这样的男人,你再爱他,也只不过是他生命中的过客。她继续说:“姐姐,卫走的时候,说他想你,他说他最爱的是你。”我依然笑:“他最爱的是我,选择的却是你!”我不知道,都已经这么久了,为什么一提起卫,还是会变得如此尖刻。她继续不紧不慢地跟我说;卫说他希望下辈子还能和你在一起。我只有木然。        


那些花儿(3)       
  芙蓉自顾自地在那儿说,她说卫一直都不喜欢她,最后跟她在一起只是因为他觉得对不起她,因为她为了他而失去了左腿,并且当时,卫还是一直都在犹豫,一直都只是经常地去看她,直到那次她从楼上摔下,昏迷了很久,卫才决定给她一辈子。卫是在一次陪芙蓉参加公司聚会时,酒后驾车出的事。事发当天,天上正下着雨,芙蓉说她真不明白为什么卫那天会喝那么多酒,她说她还记得,卫当时不顾众人的劝阻,执意要亲自开车,他不让芙蓉跟着,最后,拗不过芙蓉,就让她上了后座,当时他还说他看见她就烦。芙蓉说着说着就哭了,她说她要早点儿知道就不爱他了。我没有说话,爱是最不讲道理的,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吗?如果可以,那这个世界上还会有那么多痛苦的人吗?上车后,卫还咕咕哝哝说了一句含糊不清的话,他说:“我欠你的,我都还给你。”芙蓉说她一直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车祸发生后,芙蓉轻度擦伤,而卫只清醒了几分钟,艰难地说完了要芙蓉带给我的话后,就死了。 
  我一个人去看卫,他的墓上堆满了一束一束的百合花,惨白惨白,让人看不出活力,望不见幸福。“大俗即大雅”,依稀能记起卫说这句话时的口气和神态,很孩子气,带着很幸福的微笑。我把那束血红的牡丹花放在他面前,我告诉卫说,每年牡丹花开的时候,我都会把家里的花带来给他看,让他闻。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别了,我最爱的朋友们!(1)       
  刘永龙 
  刘永龙,男,烟台南山学院东海校区2005级广告策划。''''慕鸿评语:大学生写手刘永龙的短篇小说《别了,我最爱的朋友们!》,第一次寄来未录,但作者作了修改,又投来。我替他删了一条副线索(不然故事里死的人太多了点儿哦),使主题更为突出一致,并用小说结尾一句改为题目(原题为《伤逝》,因与某名著同名,以为不宜,故改之)。小说写得颇有文采,三个当代大学生人物都刻画得很可爱,也还算逼真,情节略有编造痕迹,但还算自然。可以一读的! 
  读者留言栏:小元 
  February13;2006 
  非常好,文才斐然。 
  风林秀 
  October13;2005 
  说真的,安妮很流行,不过如果每个人作品中都有安妮的影子就不好了。如果能写出自己风格,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 
  无名 
  October13;2005 
  不错! 
  别了,我最爱的朋友们! 
  别了,我最爱的朋友们! 
  若干年以后,当我又来到这座城市,我发现天空氤氲的浮云依然阴郁无比,而我骨子里对阴天的觳觫还是那么的前无古人。事隔多年,看着那迭次交织、缠缠绵绵的绝望在阴霾中张牙舞爪的样子,我还是怕得要死。这座城市缺少北方的晶莹剔透,有的只是充满幽怨的伶仃细雨。我并不是个迷信的人,但我总觉得一切都是有宿命的。冥冥中被它安排着行程,每个人从始走到终。我想我就是在宿命留下的轨迹上一点点地融化着。 
  认识蓝天以前,我总像个孤魂野鬼一样在寂寞疯狂的校园里肆意游荡,一副很落拓的样子。每天不经意地数着许多我不知名的花和树,欣赏着眼前晃动的一对对情侣,同时在心底为我的下一篇文章编织或明亮或灰暗或快乐或悲伤的情节。天空稀少的阳光常常欢快地洒在我头上,在我乌黑的长发上跳跃闪烁。我把头发蓄得颇长,因为我很固执地认为长发可以给我更多的灵感。至于别人怎样看我,我不在意。我觉得一个人活着,只有先对得起自己才能对得起别人。我关心我的长发、我的文章、我的书。校园的阳光总被鳞次栉比的水泥建筑切割成许多形如棺材的条条框框,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阳光的无比热爱。阳光明媚时,我总是拥着它放肆地跑、开心地笑,写下许多晴朗的文字。 
  蓝天光彩耀眼的脸上总是荡漾着无以比拟的温柔,微笑的涟漪一层层一圈圈在上面绽放着逍遥自在,及肩的葡萄紫色长发流泻着阳光滑落的畅快,黑色的瞳仁凝聚着娇艳欲滴的柔情。她可以融化北方的冰雪,总让我不可抑制地想起我温暖的童年,童年的清风、童年的太阳,还有一些零零星星泛着甜味的碎片。从前的许多美好沉淀在我不经意的记忆中,我只能断断续续地清洗,我怕它们被我一点儿一点儿遗忘,害怕某年的某一天我再也不能回忆出其中的任何一个片段了。 
  蓝天可爱的脸庞真可以凝固我所有的回忆。 
  小元、蓝天和我常常在晚自习后到图书馆、到电脑房、到游泳馆、到画室,在那么一段长长的幽径上来来回回,然后偷偷溜出校园去逛街上网。大一的一次PARTY后,我们三个人便开始黏在一块儿。于是,我从一种游荡方式变成另一种游荡方式。我和小元都是写字的,然而我们的风格截然不同。蓝天说我的文字是用眼泪做的,小元的是用笑声堆的。于是我们就在各自编织的眼泪和笑声中看那些风花雪月的时光大把大把地向年轮之后哗哗逝去。 
  小元选择写字是因为他对文字的热爱,而我,仅仅是出于一种无奈,不得不写些什么好使自己觉得安然。我读的专业是广告策划,我一直认为这是个很变态的专业,而且正使我朝着一种非人非鬼的殊途渐进。我总觉得这样的策划应该并入人文系,或者是经管系,但它还是大模大样地在艺术学院招摇过市。小元是学装潢的,一米八的身高,英俊高大。微微一笑,白色的牙齿映出整个城市的光辉,明亮耀眼。蓝天常常为我们的文字提供各种各样好看的图案设计。我熟识的编辑说我是个特别的写手,因为不仅有文字,还有那些像是在幻觉中的漂亮图片。 
  我很习惯三个人在一起的感觉。天空盛开大片大片寂寞的云朵,三个人的笑声像暖气流一样盘旋而上,飞扬弥漫,快乐从细胞深处撕裂释放,迷雾一样。那些安静的喜悦的表情,那些娇柔的妩媚的眼神,那些飘扬的拂面的发丝,像是天使的温柔抚摩,一条条,一道道,在三个人张扬的笑声里璀璨盛开。第一次逃课的经历像一笔极其强烈的色彩,浓重地抹在记忆最深处。小元米白色的牛仔裤被防护栏勾住了,跳下来后,裤子变成了裙子。我和蓝天笑得喘不过气来。小元却仿佛若无其事,摆摆手,像个领导,示意我们继续行动。 
  我说;小元你知道你像什么吗? 
  小元说;像什么? 
  像掉到海里的纳粹兵。 
  什么意思? 
  哈哈,像落水狗啊,你还装领导哪你! 
  日子平静地流淌,像无声的小溪。我以为它会就这么一直顺畅地流下去,连一点儿声息都不发出,直到毕业,然后大家各奔东西。然而,我渐渐发现,我在蓝天面前不再能平静了,我澎湃的心像八月十八钱塘江的潮水,平静中注定蕴藏着致命的翻腾巨浪。小元的眼神也骤然失去了往日的安宁,掠过许多不安的慌乱,仿佛是受伤的野兔。我心底的恐惧沸腾盈天。我和小元同时爱上了蓝天。         
别了,我最爱的朋友们!(2)       
  之后,三个人走在一起总让我觉得很牵强。我常常会想起我们三人过去的那些快乐那些默契那些呢喃,真的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吗?大家共同的沉默代替了所有的语言。最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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