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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突然就推门进来,没头没脑的问他。他们以前一直不怎么合拍,因为共同的朋友曹菲菲在中间调和,关系总算融合了不少。实在没人的时候也会结伴去上学,有时还会聊些诸如天气的无聊话题。
“我有一个想法,这次一定可以。”王卓自从曹菲菲走后,一直就想着去找她。可王家毕竟不比曹家,虽然已近小康,但也不至于想搬去市里就可以搬去的。王卓跟爸妈恳求很多次都被驳回,但一向无所谓的他好像独独对这事特别执拗。
“我可不想她,你想怎么样随你,别拉上我。”
“你先听听再说。”王卓神神秘秘的凑近他,附耳轻声说了一大通。王凡听得脸色越来越难看。
“你疯了,要是爸妈知道你就完蛋了。”
“怕什么,反正我在学校怎么样爸妈又不是不知道。”
“可是,你……你图什么啊?就算你找到她,又怎么样?”
“找到她了就可以又天天和她一起上学了啊?”
他的思维逻辑完全让王凡摸不透,可他阻止不了他,或许内心深处根本就不想阻止,不为什么。
王卓所说的办法有点釜底抽薪的意思。既然爸妈不可能主动给他转学去市里,那么他就只能让他们被动接受了。他在学校的成绩本来就烂得一塌糊涂,加上平时又是打架斗殴的高发人群。所以老师同学都不喜欢他。若不是他的家长各方面费用交得特别积极,恐怕学校早就开除他了。这就是他这些天昼思夜想找到的转学去市里的契机。他要反其道而行之,没有比自取灭亡更立竿见影的事了。学校要求交的费用都被他私吞,他每天早上吃完早餐跟爸妈道别,然后直接猫进游戏厅一整天,挥霍的是本来用于学校上缴的费用,等下午放学又悠闲的背着书包回家。路上看到不顺眼的小孩子便出手教训 。即使偶尔去了学校,也是扰乱课堂纪律或者睡大觉,甚至有时公然顶撞任课老师。学校几次要求见家长,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这样离经叛道的日子持续了快两个月,王凡的内心也煎熬了两个月。他目睹着王卓走向堕落,像是看着濒临死亡的人却袖手旁观,而且那个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暑假还没到,但气温就已经是七月流火了。在某一个西方天际都被火烧云笼罩的黄昏,王卓的班主任拎着一脸淤青的王卓和另一个一脸淤血的胖学生来到王家,对着一脸铁青的王日华扳着手指细数着他宝贝儿子的罪状,最后他说,学校最后无奈的决定,勒令退学,让他另请高明。
那一天,爸爸的脸色比平常更黑,妈妈也是一反常态痛心疾首的拧着儿子的耳朵骂他不争气。但气归气,骂归骂,孩子才十来岁,总不能就这样辍学回家吧。 然而家丑不可外扬,对于好面子的王日华更是如此。于是他相当低调的疏通许多关系将王卓送去了离家二十多公里的市区上私立学校—实验小学。虽然和曹菲菲的那所市重点不能相提并论,但两所学校也只是相隔一条街而已,王卓这也算是求仁得仁了,只是副作用是一个月只能回来一趟。从此,妈妈便要风雨无阻的来回跑,将一些日用品,零花钱和母爱送到他怀里。
家里没了王卓的“可爱”,爸妈变得愈加少言寡语。而王凡身边没有了曹菲菲,再没有人拖累他不能按时回家了,于是经常是一家三口大眼瞪小眼沉默的吃饭。有时候王凡也会很想念曹菲菲的叽叽喳喳,似乎那样才有生气。
从前他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喜欢趴在走廊的护栏上看同学们在操场上跳皮筋,玩游戏。或者对着窗外的天空发呆。曹菲菲像个快乐的天使,拿着一面镜子映照出他的孤寂。她用她的天真无邪的眼神和单纯爽朗的笑声感染着王凡。其实,很早以前,当曹菲菲送给王凡第一个他想要了很久却不可得的那支派克笔时,王凡就知道曹菲菲是真心对他好的,只是他不喜欢她用那种方式。然而曹菲菲走了,王凡有时候习惯性的会在学校门口等很久很久,回家的路上他也会习惯性的不停的转身,却再没有看到曹菲菲如鬼魅的身影。
从前他总是遇到她,现在他总是遇不到她。
然而他不能和王卓一样,破釜沉舟,最后成功转学去市里找她。王卓的任性妄为和曹菲菲的天真无邪,都是需要资本的,王凡没有的资本。于是他只能对着窗外的虚无排遣那属于十二岁的孩子微不足道的寂寞。
日子一天天的过,无数个昨天跟墙上的日历纸一起被撕掉, 变成泛黄的往昔。王凡越来越孤僻了,在家里大多数的状态是静静的呆着房间里,对着唯一的窗口发呆。叫他吃饭时他才出来,爸妈对他的安静也表示满意,更多的是无暇顾及,因为他们自己更忙,想管也管不了。沈冰在搬离骊山镇之前,很够意思的最后帮了他们夫妇俩一把,利用关系强行把王日华提到了三车间的车间主任的位置,还把王母也转正了。王母还好说,王日华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本来论资历,论能力,怎么着他也当不了这个主任。现在让他上,也算是拔苗助长了。沈冰为什么已经离开百灵草还有那么大操控能力,王凡也是日后才知道的。
但彼时的王凡完全不关心爸爸在工作上的无奈,他总是面无表情,不撒娇不抱怨,甚至从不开口要钱。许多学校要求交的报名费考试费,都是街坊们口耳相传到他们这里的。
学校里的他通常也是低头看书,认真做笔记,上课从不讲小话,不跟同学起争执,但是也不热络。老师对他的评价很好,当然这跟他一贯的成绩优异脱不了关系。老师不都是这样带着有色眼镜看人的吗?
曹菲菲的小灰和小白真的飞走了,蚕籽被王凡铺在一张纸片上,曹菲菲一天不回来,他就用指甲摁死一个,小小的蚕籽在指甲的挤压下,发出清脆的‘啪’的声音,“尸体”粘在他的指甲背上,土黄色的一小点,吹口气,就不见了。那时候王凡才知道,不是所有的血液都是红色的,还有这种土黄色。正如不是所有的孤独都是一个人呆在深山老林里,还有像他现在这样,明明站在人堆里,却有着无尽的孤独感。
曹菲菲的身影就是在这些无望的日子里渐渐模糊不清的,先是她的笑脸,接着是她的声音,然后是她的名字。
年少的孩子,都是时间的富翁,却也是回忆的穷鬼,于是喜欢抓着不放。然而小孩子所谓的念念不忘,就像得了一场风寒,即使不打针吃药,一段时间后也会痊愈。正如电影《大话西游》里面观音对至尊宝说的,你之所以没有变成孙悟空,是还没遇到给你三颗痣的人。她的潜台词是说,你之所以忘不了白晶晶,是因为你还没有遇见紫霞仙子。而王凡的紫霞仙子,也在不久后闪亮登场了?
☆、我看青山多妩媚
? 六年级的冬季新少年作文大赛,是王凡第一次主动报名参加的课外竞赛。其实也不算他主动报名。此前的期中考,他意外的拿了个年级第一,这下把老师乐得,硬是不顾他的反对给他报了名。
比赛那天正好是星期六。一大早,他就预感有好事发生,刚起床,他就眼睁睁的看到一束阳光就沿着小窗一路延升到他的头顶,好像有什么特意指定他一样。吃早餐的时候小米粥的温度也是刚刚好,就连他晃晃悠悠的到学校回合时已经将近九点,居然是第一个到的,连语文老师都迟到了。
因为是命题作文,要求临场发挥,于是将赛场安排在了骊山中学,这是镇上唯一的中学,几个附近小学都会在这里比赛。王凡是跟着老师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去的,老师说按区域划分明年就读的就是这所中学,对于能事先一览未来的学校,三个孩子都挺兴奋。其实最让他们兴奋的是,老师说,竞赛结束刚好是十二点,所以午饭也是跟着正补课的初三学生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也许比起即将到来的比赛,回去后要如何向同学们讲述这里的环境和生活才是他们此刻最应该思考的。
校门口还有一些小学生,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议论纷纷,看来也是来参加比赛的。一路望过去,王凡的目光突然定格在某一人身上。几个低声细语的学生旁边,一个扎着马尾扎得高高的女生静静地站在墙根的角落,低着头温书。似乎是留海有些长,女孩时不时要抬头甩甩头发,嘴巴却还在认真的默诵着什么。
语文老师还在讲着什么,眼角余光看到平日里温吞如面的某个学生突然健步如飞的冲向人群 ,像是火烧屁股。他和另外两个学生随着王凡跑去的方向望去,见他如此反常的举动只是跑去跟别校的女生搭讪,便都笑了。年轻的语文老师甚至语带诙谐的调侃了一句。“看来我们的王同学也不像传说中的冷漠孤僻嘛!”
他们这边议论纷纷,王凡那边却是另一番光景。
“嗨!女鬼”王凡用力的拍了一下女生的肩膀,笑的很夸张。这也是和曹菲菲分别以来,他第一次如此开怀的笑。
尽管过了四年,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然后彼此一起相视傻笑。那是叶子,跟当年一样,露出洁白的牙齿,穿着同样洗得发白的校服,阳光下,耀眼夺目。四年不见,叶子长大了不少,五官也越来越立体,皮肤还是一如既往的黑。
“你叫谁女鬼呢?小朋友,你又迷路了?”叶子看着眼前的男孩,他长高了许多,眉目之间的阴郁似乎也少了,也没了当年初见时的狼狈可怜。
“我后来去找过你,却连那家福利院的影子都没再看到过,你说,你不是女鬼是什么?”说着,他还狐疑的凑近接着问。“你该不会是聂小倩吧?”
“聂你个头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