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问他第三遍“你喊什么”的时候,他还是一声不吭。倒不是他真的怕连累曹菲菲,只是他觉得,被一只猫吓成这样很丢脸。结果,毫无悬念的,他被老师赶出了课堂,开始了他学生生涯中的第一次罚站。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在王凡罚站的第二天,王凡上学经过一片油麻地,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绝美的报复方式。他轻而易举的在肥沃的油麻地里刨到一条蚯蚓,将它放在铅笔盒里。到了学校,他如法袍制的把蚯蚓放在桌洞里,还没上课,曹菲菲便发现了蚯蚓。然而接下来的剧情并没有依他的预期发展。他只是想要吓吓曹菲菲,如果可能,他也想看曹菲菲在教室外罚站一堂课。没想到的是曹菲菲在看到蚯蚓的那一刹那便崩溃了,那嚎叫声,尖利的仿佛杜鹃在啼血,久久回荡在教室里。一直到上课铃响,老师进教室,王凡都没有哄好曹菲菲,结果显而易见,他再一次被请了出去。
后来王凡总结那次的惨痛经历,觉得这并不能算他蠢,搬石头咂自己的脚。而是敌人太狡猾,也太无耻,懂得将一切有利的资源为己所用,并且恰到好处的直戳王凡的软肋。
“王大头,你真不害臊,居然跟我们家旺财抢食,还要不要脸?”曹菲菲在后面追赶着,嘴上还不依不挠的叫骂着。
王凡也不恼,而是飞快的跑几步,到一处电线杆前,刷刷刷的写下“曹菲菲是王八蛋”几个字。看着上面七扭八歪的曹菲菲三个字,王凡突然咧嘴一笑。“曹菲菲,为什么你的名字全是草字头啊!你五行缺草啊!”
曹菲菲也不甘示弱,张牙舞爪的扑过来。“那你脑袋那么大,难道里面装的都是草?”
很多个红霞漫天的下午,他们总是这样吵得不可开交,却也乐此不疲。
真正让他们化敌为友,互敬互爱,是在曹菲菲的外婆去世后才开始的。?
☆、你不忘记我,我就不会忘了你
? 小学五年级,曹菲菲的在医院躺了大半年的外婆终于没能熬过那个春天,早在前一年冬天,医院就下达了病危通知,老人能够挺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对于她的辞世,大家更多的是抱着各自解脱的心态。毕竟,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人活了八十多岁,死亡本就是迟早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喜丧。唯一不能接受的,也只有曹菲菲了。
葬礼那天,曹菲菲跪在灵台前无声的流泪,漂亮的脸蛋上全是眼泪,伤心的让人动容。在王凡的印象中,很少见她那副德行,平日里受到一丁点委屈都会奋起反击,即使哭,那也是嚎啕大哭,声震四方。
王凡是经历过这种生死离别的场景的,而且不止一次。所以他能理解曹菲菲此刻的悲伤。可他语拙,半天想不出安慰的话,急得干瞪眼。突然想起了那个福利院里拍着他后背安慰他的叶子曾经说过的话,顿时茅塞顿开。他学着叶子的样子走到曹菲菲的身旁,换了好几种严肃的表情,都不怎么靠谱,于是只能也蹲下来装模作样的说:“死亡只是一场独自旅行,你想着你外婆只是去了从前一直想去却没去成的地方,也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曹菲菲愣了愣,然后一把将他推开。“你走开,死的又不是你外婆,你当然这么说了。”
王凡没想到她这么大反应,幸而周围很嘈杂,曹父去安排后事,曹妈妈也忙着接待悼唁的客人,大家都没注意到角落里的吼声。
王凡的心里忽然有种狗咬吕洞宾的感觉,大概曹菲菲已经习惯了和他这样交流,他不跟她一般见识。
曹菲菲见他不说话,又继续哭。半晌之后,才听到王凡的声音悠悠的传来。“我外婆是没有死,可她不要我。”
安慰一个人不一定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一个没有鞋子的人,能安慰他的仅仅是让他看到另一个没有脚的人而已。曹菲菲果然被震住了,眼泪瞬间止住。然后瞪着杏圆大眼一声不吭的盯着王凡。半晌过后,她很让王凡跌眼镜的直接揪着他的衣服擦眼泪。而这一次,王凡没有反抗。他不喜欢曹菲菲没心没肺的笑,不喜欢她居高临下的送他东西,不喜欢她骄纵蛮横的小姐脾气。然而曹菲菲无声流泪的样子,让他觉得他们是一样的,至少悲伤是一样的。他们终于做了朋友,没有任何隔阂的朋友。
后来的日子里他们回家不再一前一后,而是并排而走,虽然没有手拉着手。王凡也不再抗拒曹菲菲给他的稀奇古怪的礼物,她的书包里好像有取不完的宝贝,他们仍然会在每天放学同行的这十分钟路程里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不过吵过之后,转瞬即好。
王凡还会送给菲菲他唯一的私人珍藏,春蚕。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小时候几乎都养过蚕,曹菲菲除外。不过也不稀奇,她虽然生在乡镇,可明眼人都看得出她不属于这里,迟早,她是要飞走的。
曹菲菲一开始很抗拒这小东西,觉得很恶心,明明就是条毛毛虫嘛!后来看王凡把那些小蚕放在手背上爬来爬去,居然也没事,而且还很享受似的。出于对王凡的信任,曹菲菲也尝试了一回,青灰色的幼蚕趴在她的手臂上,乍一看,挺吓人的。等它在皮肤上慢慢蠕动,痒痒的,软软的,很是舒服。而且小蚕生长周期短,每一天都会长那么一丁点儿,摸起来毛茸茸的,可爱极了。久而久之,曹菲菲也渐渐喜欢上了养蚕。王凡把他养的三只蚕用一只废弃的鞋盒装着,随便丢几片桑叶,盖上盖子放在桌洞底下。曹菲菲就用红笔在她的那两条蚕背上做好标记,注明那是她的。幼蚕长大了,对桑叶的需求越来越大,往往一天就要一大片,而且还需要新鲜的。王凡就带着曹菲菲去很远的水库边摘最新鲜的桑叶,通常这时候他们要在水边玩到天黑才回家。那段时间,仔细想来,应该算是他们之间关系最为融洽的时候了。
然而好景不长,曹菲菲的那两只幼蚕还没长到铅笔那么粗时,她就要搬家了。老外婆去世了,曹家现如今仅剩的亲人只有曹菲菲的三叔一家了,他们一直就都住在市里。而曹菲菲的爸妈也都在市里工作,如今外婆死了,这边也再没什么值得他们留恋的,所以他们决定也搬去市里。曹菲菲也要跟着一起转到市里的重点小学。
关于曹菲菲为什么只有三叔,王凡曾经问过她,曹菲菲只是边把玩着她的蚕边轻描淡写动说:“我还有个二叔,不过很早就死了,我都没见过他。我爸从不跟我讲我二叔的事,连我妈好像都不太清楚。”
那时候王凡总是很仔细的观察曹菲菲的眼神,试图找出一点类似失落的情绪。可是,完全没有。大概对于从没出现过的亲人,很难有感情。
走的那天曹菲菲来跟王凡道别。她哭丧着一张脸,挤出两滴眼泪,对王凡说,“大头,我要走了。我的小灰和小白就交给你照顾了。”
小灰和小白是曹菲菲给她的两只蚕取的小名。她总是习惯给所有的生物取小名,王凡凡只能由着她去。不过连他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分离,有点猝不及防。这几年,除了那个只出现过一次的叶子,他也只有曹菲菲这一个朋友,或者说是伙伴。虽然她给自己的大半都是欺压□□,但每天跟她一起放学已经成了习惯。“市里面的学校应该比这边好多了,你在那边应该过得更好吧。”
“你会忘了我吗?”
曹菲菲的眼神清澈无比,语气真挚的像虔诚的信徒,王凡有些脸红,转过脸,别别扭扭的说:“你不忘了我,我就不会忘了你。”
听他这么说,曹菲菲笑得眉眼弯弯。“这个送给你,上次我跟我爸爸去南华山时买的,听说很灵验的。”她从口袋里拿出一跟红绳系着的观音吊坠。“你要留好了,下次见面时我要检查的。”
曹菲菲毕竟是被温室里浸泡的花朵,她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分别只是暂时的,他们终究会在遇见。“我知道你爸妈不喜欢你,你不快乐,也是因为这个吧!记得我爸跟我说过,爱笑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你应该开心点,没准儿哪一天他们就喜欢你了呢?还有,我一直没告诉你,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我很少见到男孩子笑起来有酒窝的。”
王凡尴尬的别开脸,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收下了坠子,然后与她挥手道别。“走吧,走吧。要不你爸妈该等着急了。 ”
曹菲菲还说了什么王凡后来再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最后她一步三回头的慢慢远去,终于进入那辆银灰色小车里,然后车子启动,扬起一地的灰尘。就像当初他们还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时,他一个人走在放学的路上,被曹菲菲父亲的汽车喇叭声赶到路边,看着车子在眼前绝尘而去,在拐角处留下半个车屁股。
王凡将手抵在头顶,然后隔着手指缝隙看西斜的日头。太阳在指缝里明明灭灭,让人有点眩晕的错觉。他收回视线,朝菲菲离开的方向挥手,注目良久。
再见,我的朋友。也许我只能屈于这一方小小的天地,终日对着指缝间的阳光慢慢细数光阴。但至少还有你,可以代替我看遍外面的花花世界,领略真正的璀璨人生。
已是初夏的时节,忽然一阵寒风吹过,旁边的枫树上残留的枯叶随风飘落,掉进水沟里飘走了。
天气预报里说,已经到了倒春寒。王凡的世界从此也进入了倒春寒。
“诶,王凡,你想不想菲菲?”
“啊?你……你说什么?”
“你别装了,想不想跟我一起去找她?”
“我……”
王凡正蹲在窗户边上给曹菲菲的蚕茧晒太阳。幼蚕长到了一定时候开始在鞋盒的边沿各自占据领地,然后吐出金灿灿的蚕丝包裹自己,结成厚厚的蚕茧,只待破茧而出的那一天。它们出来后就会长出翅膀,这也就是著名的“破茧成蝶”。通常这些“飞蝶”飞走之前都会留下许许多多的蚕籽,比油菜籽还小,密密麻麻的布满整块盒子底。曹菲菲走了,她的小灰和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