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那一束玫瑰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那再见了?”
“再见”
我抱着两束鲜花往家的方向走。
我的身后是汽车的声音。
不用回头就知道,他没有停在那儿目送我走,而是迅速地奔赴下一个地方。
我在车声渐远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
于涛正在绝尘而去。
第二节
从花卉市场回到家里,我又换回了“坐家”的样子。
吊带的白色细棉布长睡衣,外面套上一件因为太旧已经穿不出去的开身小线衣,纯棉线袜子和有动物图案的布面拖鞋。
像我这样过着简朴生活的人,只是和纯棉有缘。
我把剑兰的长枝条剪掉了大约有四寸长,它们才肯乖乖地站在我的磨砂花瓶里。可是,玫瑰怎么办呢?我没有多余的花瓶,而且,我的小房子里几乎没有一个地方适合摆放这么张扬的花。
最终,我选择了单人床边的窗台。
我把平时为了免得一次次站起来加水而从继父家里要来喝水用的大咖啡瓶子洗干净,玫瑰们暂时安顿其中。
看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玻璃瓶子里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伸头伸脑的红玫瑰,我觉得好笑。仿佛一个穿着布鞋的人领口上无端地别了一枚钻石别针。
简陋的小音响中缓缓流出邓丽君唱的宋词:“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我想着999朵玫瑰和替别人买玫瑰的于涛。也许他不能理解,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批人,可能终生都与这种玫瑰样的奢华无缘呢。
我的生活在很多时候是清贫的,但是所不同的是,我可以过得很安闲。
自从我把那个“正经”职业辞掉之后,日子就变得非常自由起来。
别人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通常会说是“写字的”。听的人不明白,写字算是一个职业吗?那小学生也能算我的同行了。我就必须要加以解释。解释的过程永远是索然无味的,我说我就是人们说的那种自由撰稿人,靠写文章、卖字为生。我已经看惯了那种困惑之中夹杂着一些对所谓有文化的人的敬意的古怪表情。
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就会想:也不知道是谁更老土,连这么一个自在的事由也弄不明白。
我有一个自己开了一家小化妆品商店的朋友叫刘超,他在我们这个小圈子里排行老四,我们叫他刘老四。
他说,这个社会按照领子的颜色把人分了三六九等,比如那些出人写字楼的年轻男女通常叫做“白领”,大概是指他们经常要穿着体面,时不时打上一条领带之类的。
还有一种人叫做“蓝领”,指的是劳工阶层,穿着蓝色的工作取在不同的地方出力气赚钱。“蓝领”的文化水平通常不如“白领”高。
那天我们一帮困人坐在酒吧街上一间叫做“兰桂齐芳”的酒吧临街的落地窗边上,我喝着一杯很体面也很便宜的屈臣氏汤力水。我说我想不明白,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属于什么“领”。刘老四喝着更加便宜的冰水,听见我的话就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你算什么领?你没有领!你挣到钱的时候就是小礼服上粉红的领子,凑合著风花雪月几天;挣不到钱的时候,你连和尚领都不能算。
明白了吧?“
从那天开始,我就被大家叫做“粉领”了,我们为了这个词喝干了各自杯中的饮料。
我们这样的人就是这么说话的,什么样严肃的事情都可以用轻松的腔调说出来,因为我们知道愁苦是没有用的,愁苦了,倒霉事情还是会发生,还是要一双肩膀扛着一个脑袋、伸长了脖子等着天塌下来把自己砸个正着。
决定从以前当办公室秘书的机关辞职出来之前,我和刘老四也曾经在这里聚会过。
刘老四当时是我们几个好朋友中活得最好的。所谓好,就是他有一家店,卖着上至夏奈尔五号那样的高级香水、下至舒肤佳香皂这样迎合著不同阶层的日用品,每天的收益能让他除了应付吃喝拉撒税之外,还可以偶尔坐坐酒吧、喝上一杯冰水。
“我要辞职。”
“为什么?”
“不为什么。”
“不为什么是为什么?”
刘老四把双臂支在小小的木头桌子上,双手围住他那林永远的冰水,半低着头,收紧下巴,眼睛向上看。
“告诉你不想干了就不想干了,你别像戴安娜那样无助地看着我好不好?”
“咱俩当中要是有一个戴安娜就好了。现在无助的人是你。辞职以后怎么生活,想好了吗?”
刘老四就是有办法让我不能不正正经经地跟他说“为什么”。
我说我要去应聘一家报社,当记者。
“记者是那么好当的吗?”
“好不好当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我再也不想在这个破机关里混了。从早上八点半上了班,就开始张官儿、李官儿地叫,什么玩意儿呀,就是一帮解放后进了城的农民。天热的时候,把裤腿儿往上一卷,下班的时候,一人一腿的抽水机管子,我看着他们就来气。不想伺候了。
再说,混下去我也没戏,到死也当不了林处长。我现在一到早晨就心慌,不想上班……“刘老四比我大两个年级,毕业以后干了不到半年就从机关里辞职出来跑单帮了,他不可能不了解我的状况。
他笑了:“怎么跟我当年一摸一样?!”
“怎么样?理由充分吧?”
他喝了一大口水,把林子往桌子上重重地一墩:“你跟你妈说了吗?”
“她不管,我继父已经够她爱的了,她没功夫管我。”
刘老四不说话。
确实是这样。
自从我大学四年级那年我妈再婚之后,我就好像变成了一个没存在过的人,我妈眼睛里就只有我继父了。
但是,我也应该算是我妈再婚的一个受益者,她搬到了我那个教授继父的大房子里,原来我们一起住的那套一居室名正言顺地归了我。我也无所谓,既然每个人都必须要有自己的生活,我妈也不应该例外啊。
还没等刘老四再开口说话,他的BP机响了。
他披着眉头看完信息,把杯子冲着我举了举,然后一口喝干:“我得走,有新货了,我下午得去机场。”
照例是刘老四付帐,之后,我们一前一后走出酒吧,上了他开来的一辆“小面”。这是老四买来的二手车,有货运货,没货的时候就运我们这些人。白色的车身上写着彩色的“好日子化妆品专营店”以及电话和地址。
“这儿停的车净是奔驰、宝马,你这破车也敢开过来。”我一边看着他打火,一边说。
“怎么了?这可是我自己挣来的。它现在还帮我挣钱呢。”
老四的车拐上了三环路。我家就住在三环路边上。
“老四,你别担心,我肯定能比现在好,最起码我喜欢写字呀,你忘了咱们小时候,我的作文老是当范文让大家学?”
“小时候胖不算胖。”老四面无表情地开车。
“当记者能认识好多人呢,说不定我采访的时候就能认识一个什么有钱有势的人,他就把我收编了,你也得多了一个阔朋友,是不是?就算没有,我也能建立好多关系,到时候咱们想干点儿什么,也能有人帮个忙……从记者到作家只有一步,素材多了我就可以去写小说。你知道我最佩服阿加莎。克里斯蒂,写侦探小说那个老太太……”
老四仍然面无表情地开车。
从汽车的前风挡看出去,三环路上是几列各式各样正在疯跑的汽车,那些我认识标志的名牌轿车有的挂着黑色的窗帘,有的在车窗上贴了深颜色的防爆膜,看不到车里坐着什么人。每当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我就会猜想,也许,就是那么一辆小车里面,就有一个神秘的故事,就盛着一段特别的经历。它跑过多少路?那是些什么样的路呢?它换过多少个主人?那是些什么样的主人呢?
和刘老四在一起,从来都是我比他说话多,很多时候,我总是跟在他旁边,他干着自己的事,我说着其实跟他无关而只是我自己想说的话。有时候我怀疑他是不是在听我说。偶尔我试着问他:“老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看看我,说:“接着说呀。”他从来不评价我,不说他是不是同意我的说法,甚至不告诉我他是否从我的话里感觉到有哪怕一点点共鸣。他就是听,听完了带我去吃饭或者送我回家。
但是我习惯了什么事情都跟老四说。
在我还是一个高中生的时候,我妈和我爸离婚,他们分头问我想跟着谁,我拿不定主意,就去找刘老四。
那时候他正在上一个走读的大学,每天下午回家。
我坐在他家的院子里跟一只大花猫玩儿,等着他。他回来了,我就跟着他进了屋。
那是一个明天还是晴天?我忘记了。好像很热,他给我喝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雪碧。
我喝,他看着。
我说我爸爸、妈妈要离婚了,他点点头。
我说我不知道应该跟谁,他还是点点头。
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他认真地想,然后慢慢地说:“谁也不跟。”
我记得我哭了,说:“那我就没有家啦!”
老四就站在我对面,斩钉截铁地说:“怕什么?再过几年你就跟着我了。”
那时候他好像比现在瘦,从我坐的那个角度看上去,他的脸显得有些长,有棱有角的。
我们那时候是在恋爱吗?好像也没有。
好像从来就没有。
我离开他家的时候,他一定让我把那听喝到一半的雪碧带走。
我们两家离得不远,他家就在我们住的楼房背后的一条小街上,据说是已经住了好几辈人的一个院子。
后来,我还是跟了我妈。因为我爸新认识的那个比他小的女人不愿意他带着孩子。
我爸搬家的那天下午,家里乱七八糟的,到处是他的衣服和书。我妈好像放意似的,专门选这个时候把他们俩结婚19年的照片拿出来,一张、一张地烧。
我又去找刘老四。他正好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