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从此添了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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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了两天,脚已经不痛了。我的写作得继续。我要向病魔作战,向一切困难开战。当我在文档里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已泪流满面。
关于写作,我做着某种新的尝试。顽固的病已让我无法预计什么。医生给我开了简单的药方暂控制病情。药虽苦,每天喝着便品不出什么味了。而写作,需要毅志。我在小说中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和渴望爱。
写作时,我是个懒散、自由的人。披着长发,穿着宽松的睡衣,盘着脚,挺直身子,跟前放着一杯热茶时不时地啜上一口。
每天,我还会抽出一点时间来用抹布把租房的地板擦得干干净净。我擦地板先从门前擦。双脚蹲着,井然有序地挨着擦几下就朝后移动一步。擦了门前擦床前、桌前,又擦电脑桌的周边。直到擦完厨房便跑到窗前站着做一次深呼吸,边听街上传来的歌声,边观赏窗外的风景。
那些歌伤感、疯狂,有港台著名歌手唱的,也有大陆当红歌唱家唱的。只是混杂在一起,便听不清楚歌词了。
窗外的楼下有一条公路。晨日,几辆中巴车相继驶出。骑三轮车的地摊小商小贩用力地蹬轮子,头臂和身子左右摆动。有时,路上一次出现七八个骑三轮车的人,他们你追我赶,像在进行比赛。
骑三轮车的人也便是最能让我留心的特别风景了。
远远地望着他们,想象着他们的生活,再想着一个和自己有关的人。
掠风是我的网友。他是一位美学教授。
一次意外地在网上遇到他,我跟他谈得很投机。叫他掠风老师。跟他交谈愉快而受益匪浅。没有认识叶普凡之前,我会想到他。
是叶普凡把我从虚拟世界中拉了回来。
莲子打电话问过我,你觉得叶普凡如何?
还行吧。
应该是特好,对吧?!
莲子笑,我就也笑。我笑莲子真会说实话。
莲子在万寿商贸科技公司工作。我们经常联系。打电话一聊一两个小时,乐此不疲。她会隔三差五地来看我,我去看她的次数却少之又少。她来,有时晚上就住在这里。我们睡一个被筒。不是同性恋,但习惯把各自的胳膊搭在彼此的肩膀上入睡。若是星期天,她来便买一些吃的。晚上我写作,她坐在一旁看书从不打扰我。若因我写作太晚早上起不来,她便先弄好饭,等我起来吃。有这样的一位朋友,我感到很幸福。有时,我跟她开玩笑说要是我是男的就好了,我们一定是一对好夫妻。她却说她不让我做男的,她做。我们就打闹起来。闹够了才收场。上次她来时提到叶普凡,就把叶普凡的手机号码留给了我,又把我的手机号码也发给了他。
我笑有原因,莲子笑是为什么呢?她不说我猜不到。猜不到便也不猜了。
我是一只夜猫子。寂静的夜间,穿越时空的隧道,我的思想在文字中行走。文字的颜色、字体形成的光泽把信念、希望和青春的梦投射。大多数,我从下午要写作到第二天凌晨三四点。
睡觉前,我的脑海全是叶普凡的模样。想他是快乐的,但也有点困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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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理由自我悲哀,只有靠顽强不屈的精神赢得自信。
我用文字构建一座理想的灯塔。一个个文字就像建筑工人手中的一块块红砖。我把它一排一排地摞在纸页上,形成一堵墙,一座山。书写长篇是一次心灵远旅。见到自己点点滴滴的心迹在文档中安家落户,一种欣慰油然而生。
叶普凡来的时候我正在写稿。一杯刚泡好的茉莉茶放在电脑桌上。茶呈现淡黄的颜色。一朵朵漂浮或游动的花朵就像水仙子,摆弄着柔嫩的身姿。这样的茶喝起来清香,爽口而养颜。啜上一口,再敲击着键盘,心情舒畅,思维敏捷。
我跟叶普凡也仅仅是第二次见面,而且两次见面的时间只相隔了四五天,可他一见到我就紧紧拥抱住了我。
他说,想你,见到你,心里才踏实。
他把头在我的脖颈埋了埋,便趴在我的耳边轻轻哼起了一首《桂林谣》。哼了几句,他离开我,自在地晃着头,大声歌唱起来。我被他感染,张着嘴,跟着他轻摇身子。
他说,你也唱。我会唱,但我不唱。我说,我给你鼓掌,给你伴舞,为你加油。听你唱,比我自己唱要得劲儿。我拍了几下手,又继续晃身子。
他不唱了,怔怔地盯着我说,你那也叫舞?我只是晃身子,没有规律地晃身子,我承认不叫舞。我说,意思意思就可以,没必要钻牛脚尖。
他“哈”笑了一声。他的笑只有简洁的一声“哈”,奇怪。他说,不清唱了,得配乐。我说清唱有什么不好,原汁原味。他说,就像青菜,原汁原味的生菜叶好吃还是放油放盐放佐料,再放热锅里炒一炒好吃?我说生菜叶好吃。他拽了拽我的头发,表示不满。我也不满地朝他吐吐舌头,可还是走去把电脑打开了。
几分钟后,他从电脑中“我的音乐”里面找到了《桂林谣》这首歌曲播放,并且拧低音量,自己亮嗓随歌词高唱起来。
窗口的风和着音乐的节拍,与窗台上晾的一条裙子一起载歌载舞。
我以为风是男子,裙子是女子,他们是一对恋人。
风的身高、体重和面容没人知道,但多情的裙子把他召唤来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相爱。风是隐形的,也只有与裙子在一起才显出他的雄性与气度。
那风是我的风吗?掠风还是叶普凡或别人?
我看着窗口,听着叶普凡的歌,浮想联翩。我说,普凡,你的歌有翅膀,我似乎驾着歌声和你一起去了一趟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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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喜欢我的歌。你知道吗?我最大的遗憾是至今连一次‘青歌会’也没参加过。不过,现在有你这样的听众我很满足。
你会跳舞吗?教我跳舞吧。你看裙子和风就在跳舞。
你的话听起来很有趣。
什么舞?
风和裙子在跳自由舞。我和你也跳自由舞。
叶普凡说着,看看我,当即朝后退了几步,摆出了一个舞姿,又左右旋转。那条裙子是纯白色的。当风过急过猛时,裙子脱离了衣架落了下来。
他一个箭头冲到窗前把裙子接在了怀中。
也许那一刻,他果真把裙子当成了一位女子。他担心如我的女子摔痛。
爱情没有理由。我从他的脚步,他的目光中接收到了爱的信号,奔跑过去一头扎进他的怀中说谢谢你。
不谢。我们去买菜自己做饭吃吧。我饿了。
他会烧一手好菜。他学会烧菜是出来工作后。他说他喜欢做饭,自己做饭有生活情调才像生活。我说,现在普遍男同胞们都会做饭,而且烧出来的菜要比女同胞们烧得有味道。国家真该大力号召男同胞们下厨房,而不是下厨房只是女同胞们的事。如果是一对夫妇,只有丈夫与妻子共同奋斗在家庭后方的一线岗位,才称得上恩爱。他说我偏见,做妻子的该牢守后方,同时要支援攻在前方的丈夫才算一个幸福的家庭。
幸福的家庭跟我和他有关吗?我们竟然扯到了这个并不简单的问题上来了。也许只是闲扯,只扯到这个边上,不能再往下扯了。他问我平时怎么吃饭,我说就那样用筷子一口一口地夹着吃。他说我绕弯子,在敷衍他。这天中午的四个菜全是他弄的,味道新鲜可口。
他说,注意饮食习惯,健康才有保障。你是不是平时不注意饮食才使你看起来有点瘦?
我的饮食习惯的确不正常。因作息时间不正常,导致胃口糟糕。有时候饿得心发慌,却吃不下东西。我说,我就要瘦一点,不要胖了。
他说,我就要你吃胖一点。胖了有肉感,瘦了只是骨感。他反客为主地把菜往我的碗里夹。
饭后,他又唱歌。他对歌的喜好超出了我的想象。一首接一首地唱,竟不觉得累。跟他交往,我原本想他可能会跟我谈谈他的诗,然而他几乎不跟我谈诗,意外地把我引进了音乐空间。
在小学四年级的一次联欢晚会上,他独唱了一首《小红帽》荣获了全校一等奖。那是他第一次参加演出,竟丝毫不害怕。
他笑着跟我说,后来回想起来,他觉得那次演唱他就发现自己具有文艺天赋。
第六章
11
我住的地方与*画像有点远,但叶普凡说去拜见邓公。他让我多出去走走,别一个人总是闷在屋子。我竟然听他话。他说去就去,本来不想去,他一说便来劲了。
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到三十个小时,却发觉自己已有点依赖他。这样下去会有怎样的后果,我不敢想。
*画像广场上有许多人在拍照。我和叶普凡乘坐地铁到站口刚步入广场就有一位专业拍照的人士上前热情地打招呼。
那人挎着一个黑包,举着一大幅彩色样照。我们走几步路,他就跟上几步拦在我们的面前。那人叫叶普凡老板,叫我老板娘。我说我不是老板娘,他也不是老板,只是个小编混口饭。我瞅了叶普凡一眼。在关节眼上,我喜欢说实话。我观察我这么说叶普凡会不会有意见。他正眯着眼笑,我便知道他不反对。那人说哦,男人都是老板。你们还没结婚吧,你是他的女朋友?没关系的,将来就成老板娘了。你劝劝你的男朋友,你们拍几张快照。那人对我说了又对叶普凡说要对你的女朋友好一点,难得好机遇,你们拍几张照做留恋是正确的。
虽然我和叶普凡有了恋爱的意思,但彼此从没挑明关系。那人一语道破,除了让人觉得他的话好笑之外,增添了一分惊喜。叶普凡看看我,一幅拿不定主意的样子。我才不跟他合影。我掐一下他的腿,快步走开。那人又对叶普凡纠缠一会 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