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扔垃圾,我不在意,只怕我们的班长大人有意见。嘿嘿!”詹青琼的语气中带有一丝挑衅的味道。
“什么意思?”其实我已经听出来了她话中有话。
“我是说怕张玲玲有意见啊!”
“怎么会呢?她是班长,很大度。”我对张玲玲的成绩和为人一向十分佩服。
“终于可以鄙视你了,原来你一点儿都不懂女孩子的心思!”
“你说的我完全听不懂!”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还是根本不想懂?”
“你别老折磨我了!说清楚点吧。”
“班长老是给你秋波送情,你难道就没有一点儿感觉吗?”
“什么呀?不跟你说了。”我脸色一沉,有些愠恼,当然不乐意说下去了。
“被我说中了吧?看,你脸都红了!”詹青琼她又是一副得意的神情,似乎不太在意我的感受。
“……”我低下头,唯有不语。
“要不要我告诉班长大人,你为她脸红?”
“你敢?”我立即喝住。
“反应这么强烈?你不会也很喜欢班长吧?”詹青琼诡异地问道。
“自以为是!”之后,我垂头丧气,沉默良久。
詹青琼见我半天没有理她,又轻轻地碰了我胳膊一下,低声问道:“广—广,你不会生我的气吧?我说错话了吗?”
“没有!”我绷着脸,冷冷地答道。
“男子汉大丈夫,有话就直说嘛,憋着多难受!”
“谁让你说班长对我好?还硬要说我也为她脸红?”
“班长对你好,大家都知道啊!我们女生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经常谈论这个问题!”
“那是你们的事,不关我的事。”我说这话的时候,很冲。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儿面前,即使与另一位女孩儿关系再好,又怎么能心平气和、若无其事地去谈论呢?
“你今天怎么了?说话很不对劲儿!”詹青琼被我冷冷的语气搞得有些莫名其妙。
“我就这样!”我甚至有些气愤地答道。那一晚,再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而她也似乎被我的行为惊住了,低头不语。
晚自习之后,我最先冲出了教室,当然是从方杰那边。
第二天,我最早来到了教室,写下了昨天的心情——
“喜欢上一个人,而又不知道她内心想法的时候,原来情绪是那么的不稳定。就如同一根绒毛掉进了水里,也能激起轩然大波。难怪人们都说相思最苦,爱就是把聪明人变成傻子。聪明人变成了傻子,既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悲痛,所以爱是一首悲痛的快乐之歌。”
我写日志之日(乞丐行乞的那一天),就是我认为可以用“爱”这个神圣的字来形容我对詹青琼的感情之时。所以,我的日志都为她而写,用的是第二人称。
早操之后的晨读,同学们通常很卖力,谁也不想错过一天之中最美好的时光。也只有在这“朗朗”的读书声中,才能真正感觉到我们距离大学之门越来越近。
“你昨晚怎么了?”詹青琼突然开口问我,显得十分认真。
她认真起来,我更没话说。其实根本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只好低头读书。
“你敢不理我?那我以后烦死你!”她又改回了她一向说话的口气。在玩笑中肆无忌惮地逗乐,这种风格我早已习惯,还能接受,也能更好地应付。
“千万不要,你要烦死我,我会喜欢上你的!”我在玩笑中说出了真心话。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也想过了:“她要反对,我就暂时当作跟她开玩笑;她要没有明显反对,我就当是向她表白。反正有她的说话风格作掩护,我很容易下台。”
“好啊!欢迎你喜欢上我!不过你若果真喜欢上了我,我会折磨死你,你信吗?”她甚是得意。
不爱的时候,她的“得意”曾经让我反感;爱的时候,她的“得意”却让我超级喜欢。原来对她的感觉随着我心境的变化而变化。我似乎对伟大的哲学家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这个命题有了一个别样的理解。
“我不信。即使我被你折磨死了,我做鬼也要喜欢你,绝不会放过你,你信吗?”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我豁出去了。
“啊?真的假的?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在这种时刻,我感觉说得越朦胧,越能掩护我内心的激动和惊慌。
“但愿是假的,像你们成绩这么优秀的学生,怎么会喜欢上我这种不学无术、调皮捣蛋的学生呢?”
“哈哈!我终于也可以鄙视你了,原来你一点不懂男儿的心思。”
“你敢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真的喜欢我吗?”
“……”她的大胆,简直超出了我的想象力。而那份“率直”,却正是驶向我心灵彼岸的通行证。我对她的无数次无语,后来竟成为我对她痴狂的助推器。
“不敢吧?那说明就是假的,嘿嘿!”她带有一丝羞涩,自我解嘲。
我只记得当时的我,心“砰砰”地跳得很快。但那天我日志上的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很后悔今天没有看着你的眼睛说‘I Love You’。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会鼓起勇气。我甚至愿意每天早晚都对你说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闲侃 煽情
蕲春一中的宿舍生活很单调。
我想所有高中应该都一样。不像大学宿舍,经常很热闹,平时几乎没有空空如也的时候。
所以,高中三年的宿舍生活,最值得怀念的只有晚自习之后的半个小时。
九点半下自习,十点准时熄灯。熄灯之后,班主任经常要来巡逻。于是,这仅有的半个小时显得十分珍贵。大家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之后,便可以漫无边际地畅所欲言。
我们宿舍六个人,也被认为是最强大的组合。蒋飞飞,副班长,成绩一般,为人忠厚;陈曦,历史课代表,体育成绩很棒;吴涛,政治课代表,说话相当搞笑,但很邋遢;再加上方杰、王利和我。方杰是英语课代表,而我是团支书兼数学课代表。王利没有“一官半职”,那是因为他语文成绩不好,说话不利索,但其它科目成绩的强悍谁也不敢低估。
我们睡觉的时候,从不谈论学习,谁也不允许晚自习之后回宿舍看书,否则会遭到强烈的抗议和鄙视。这是我们六人定下的一个规矩。
在一起闲侃女生,于是成为我们最兴奋的事情。而我们六人之中,最健谈的要数吴涛,每天晚上他的话最多,还经常被班主任抓到,但他从来不脸红,似乎很乐意充当“话痨”,每次被班主任抓到后总说:“我的内心又坚强一分,下次更不怕了!”
在我的眼中,吴涛脸皮很厚,什么话都能说得出口。生活上一点儿也不讲究,刚洗完脸的毛巾又用来擦脚,洗脸洗澡竟用同一条毛巾。用他自己的话解释:“我脸上长满了青春痘,而我的脚却很光滑。所以,我对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要公平对待,绝不偏私。”
这个理由充分得我们找不到任何理由去鄙视他这种习惯。
“张启广,詹青琼每天都喊你‘广广’,叫得那么亲热!你们俩是不是有一腿儿啊?整天眉来眼去的。”吴涛经常拿我来开涮。
我尽管是团支书,但学生时代的“大官”,没有班主任在场,几乎没有任何威信可言。
“搞政治的人总喜欢无中生有,脸皮厚得恐怕连机关枪都打不透。”我表面上当然要反驳,因为还不知道詹青琼是什么想法呢!其实心里面蛮高兴被他们这么议论着,舆论的力量有时候功不可没,三人成虎嘛!
“我觉得吴涛说得有道理,詹青琼确实对张启广有点意思,在张启广的面前,她整天娇气得不行!”副班长蒋飞飞也赞同。
“张启广你就承认了吧?你看方杰多么勇敢,他不仅不避讳与罗思曼的关系,还亲口告诉我们,他与罗思曼亲过嘴儿。你看他们整天多幸福!”吴涛每当提起这事儿的时候,总乐得似乎肝肠要蹦出来一般。
说起方杰与罗思曼的关系,这是我们班同学都承认的一对儿,他们两人从不遮掩,关系公开、透明化,甚至老师们都知道。晚自习之后,他们总肩并肩走在一起,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方杰与罗思曼亲嘴儿的事情不是杜撰,而是他自己说出口的。
那是一个周末,吴涛过生日,请大家吃饭。方杰喝多了,他醉醺醺地说出此事儿的时候,大家笑得合不拢嘴。第二天,这则消息成为头条新闻,立即在全班传得沸沸扬扬。但从那以后,方杰与罗思曼的关系却更加亲密,这成为我们高中恋爱史上的绝对风流佳话,别人羡慕还来不及呢!
“吴涛你自己是不是也喜欢詹青琼啊?怎么老是喜欢议论她?”在这种时候,王利通常站我这一边。他与我关系最为亲密,每天吃饭的时候我们总在一起。
“对啊!班里所有的美女我都喜欢,任何一位作我的女朋友,我肯定会高兴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如果我能亲詹青琼一口,我宁愿折寿十年!”在吴涛的心中,只要没有美眉在场,似乎根本就没有“害羞”两个字。
“历史上没有一位美女喜欢脏兮兮的男人。你要想追詹青琼,首先得准备两条毛巾,一条洗脸,一条洗脚。”陈曦说话总是从历史上寻找注脚点,但绝对带有自己的感晴色彩。这与历史学家一样,所以那些所谓的历史,从来都是“二手历史”。
“Right,Very Good!Affection is desirable,But Wu Tao is impossible to get it!”方杰一直认为他亲过罗思曼的醉语,是从吴涛的嘴中传出来的。他说吴涛就像一个“大喇叭”,心中藏不住秘密,所以对他总是嗤之以鼻。
“这个你们错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们知道把女孩子追到手的三要素是什么吗?一、坚持,二、不要脸,三、坚持不要脸。对吧方杰?”吴涛口头上从不服输。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