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苏进的主要活动地点都在后馆的演讲大厅里。
这次文交会,除了国内的专家学者以及文物修复师以外,还请来了很多国外文物保护方面的专家。
其中主要的议题就是“文物保护法”,它最终的成品,通过正规的流程审议,将成为国家文物局成立之后第一条正式的政策法规,从此通行全国,作为所有文物发掘、保护、修复、研究的通行法令。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议题,所以文物局借着文交会这个机会,尽可能地邀请了更多的人,想要进行更广泛的讨论,得出更完善的结论。
对此,苏进也非常关注。
会议正式开始之前,他跟文物局的一些专家一起,共同拟定过一个文物保护法大致的框架。
这只是一个暂定的框架,以苏进的思想为主,是他在上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中一些理念的共同结合体。
这个框架从一开始就作为官方的意见,发到了每个与会者的手里。
一方面,与会者可以借着这样一个场合,公开发表自己的论文以及意见;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对这个框架进行任何的质疑、拷问,或者细节上的填充。
在苏进上个世界里,中国文物修复历史上,有自己传承下来的一套规则。
但就像很多其他传统文化一样,这些规则基本不成体系,还有很多自相矛盾、悬而未决的东西。
而在国际上,1933年8月,国际建筑协会在雅典会议上制定了一份有关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正式名称叫“城市规划大纲”,后来通称雅典宪章。
雅典宪章第一次规定了有关古迹保护以及修复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则,促进了相关古迹文物建筑等方面的发展。
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威尼斯召开,正式通过了《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通称威尼斯宪章。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日本奈良再一次达成了《奈良宣言》。
自此,国际上有关历史古迹以文物保护修复方面的规则基本上建立了起来,大部分国家相关工作都以威尼斯宪章以及奈良宣言为原则,进行衍生,照此完成。
这是在苏进上个世界发生过的事情,然而这个世界则全然不同。
苏进刚到这个世界不久,就专门调查过相关的事情。结果发现,雅典宪章的确照常颁布,然而威尼斯宪章以及奈良宣言,都不曾存在过。
雅典宪章主要关注的是城市概念以及规划方面的事情,对于古迹建筑只是概括提到,并不完整。
因此,现在在国外,这方面的具体规则也是很模糊的,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苏进发现这件事情的时候,惊讶之余,有些忧心又有些高兴。
每个国家的文物保护及修复都有其特殊性,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并没有直接参与威尼斯宪章的讨论与制定。
它在1986年才被介绍到中国,作为一个全新的思潮强力介入。它在制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中国文物以及历史古迹的特殊性,当初的翻译者也没有顾及国内原有的矛盾与讨论,以致于它出现在中国之后,变成了一座另起的炉灶,跟以前的那些东西没了关系。
然而在现在这个世界,威尼斯宪章不知道因为什么,到现在也没有建立起来。
这是不是代表,华夏可以参与其中,把相关自己的部分加入进去,对其进行更清晰更有力的解释,成为国外乃至国外所有华夏文物的保护修复标准?
对于华夏来说,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大好事。
苏进为交流会研讨提供的那套框架,只是一个指导方向,提出了一些问题,并没有给出答案。
其中包括的一点就是,文物修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这一基本原则,具体实施修复的时候,针对各种不同的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先后措施?
苏进提出的问题直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核心本质,由于文物修复特有的实践特色,与会的无论东西方,大部分都是“技师”,他们平时在日常的工作中,很少专门去思考这个问题。
但是,当你将一样东西做到极致,却也会自然而然地去思考其中更本质的问题。
所以,苏进提出的这个问题,他们很少进行深入思考,却人人都有所感触。
当最早一位安排好的修复师站到台上发言之后,就像是打开了他们的话匣子一样,人人争相发言!
在苏进来之前,他们就已经经过两天的讨论,矛盾正是最激化的时候。
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个隐隐约约的概念从中间浮现了出来。
令人诧异的是,这个概念跟苏进上个世界所知道的那个有些近似。
它只有一个字——“真”!
0822 真
真善美,以真为首。
“真”在文物保护与修复中也是一项根本性的因素。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原则,就是“原真性”。
“原真性”,英文原称是“authenticity”,在不同的领域里,它有不同的衍生含义。
最早这个词的出现,是针对“风格性修复”而来的。
一百多年前,英法都存在大量这样的事例。
譬如法国修复巨匠勒·杜克,在法国修复了大量的教堂与城堡,作品遍及欧洲很多国家,还曾经主持修复了大名鼎鼎的巴黎圣母院。
在修复巴黎圣母院的过程中,他竖起了一座以前从来不曾存在过的尖塔。这座尖塔当初曾经存在于巴黎圣母院的计划中,但从来不曾修建过。
不仅如此,他还改动了以前的室内壁画装饰,重新加入了缺乏历史依据的建筑雕刻。
甚至,最令人诟病的是,他还非常自恋地加入了自己和另外两位建筑师的雕像……
之后,在英国,类似这样的修复也非常流行。这些修复师或者建筑师强调的是“风格完整性”。
按理说,修复古迹应该做的是维护与修理,但自恋的他们却加入了更多自己的创作。
他们想要建立一个更具完整性的表达。就算这表达、这风格从来没有在历史上存在过,在经过建筑师的考察与判断后,它们也将被重新建设起来,成为修复后建筑的风格。
这就是所谓的“风格性修复”,它们追求的是建筑或者文物的“艺术风格”,而非“历史本质”。
这样的流行最终遭来了批驳。
在英国,以普金和拉斯金为代表举起了“反修复”的大旗,开始了两种观点的历史性论战。
拉斯金在他的《建筑的七盏明灯》中鲜明地表示,“在这件重要事件上,请让我们别再自欺欺人,就像不能使死人复活一样,建筑中曾经伟大或美丽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复原。我在前面坚持认为是整个建筑生命的东西,亦即只有工人的手和眼才能赋予的那种精神,永远也不会召回。在另一个世纪,也许会赋予另一种精神,那时就成了一幢新建筑;然而其他的手和思想是无法召唤和控制已逝的工人的精神的。”
“那么让我们不再谈论修复。这件事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你可以像模仿尸体做人体模型一样,模仿一座建筑;就像你的建筑业可以拥有旧墙的外壳,但是这样做有什么优点我却既看不出,也不关心。然而旧建筑却给毁了,与变成一堆瓦砾或者化为一堆烂泥相比,被毁得更彻底、更无情。”
这两派论战的核心其实就是“原真性”。
时间必将摧残一切,无论历史建筑还是文物古迹,在时光的长河中必将老化、损坏甚至倒塌。
修复正是应延续它生命的需求而存在的。
但是,在修复过程中,涉及到关于建筑本体、材料、技术工艺、场所、环境、情感等综合性要素,到底能不能保持原文物古迹的真实性价值,能保留多少,这就事关修复过程中的“原真性”理解与思考了。
经过漫长的讨论,“原真性”这个概念渐渐被竖立了起来。
一般来说,判定一件艺术品应该考虑它的两个基本性质。
第一,是艺术品的创作;第二,是艺术品的历史。
艺术品的问世由创作思维过程和实物营造所组成,历史则包含了能够界定该作品时代性的那些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变化、改动以至风雨剥蚀的现实情况等等全部内容。
“风格性修复”不仅在修复设计上完全违背了原设计师及工匠的精神,而且在修复过程中也抹拭了岁月在文物上留下的痕迹,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历史的联系性。
正是在这样不断的争执与论战之下,威尼斯宪章才应运而生,成为世界文物修复以及古迹保护的指导性纲领的。
而“原真性”也成为了世界文物修复的根本原则。
两个世界在不同的道路上发生了巧妙的重合。
据苏进所知,这样的论战在这个世界也曾经发生过,但规模远没有那么大。它引发了雅典宪章的颁布,然而关于“原真性”的讨论还没有到威尼斯宪章那样的深度。
当初在惊龙会上,文物协会的长老们想要推广的艺术修复,跟当初英法两国流行的“风格性修复”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令人深思的是,苏进能够很肯定地确认,文物协会的长老们,这些古板的传统修复师,的确是不知道英国那场论战的存在的。
惊龙会上,苏进对“艺术修复”的批驳,几乎是那场论战的缩水版。
他的观点能够轻易地取得胜利,除了之前用技艺碾压了长老,契合了“技艺为王”的潜规则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那些九段墨工,乃至于更多的传统文物修复者们,更认同的是“真实性修复”。
在中国近现代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中,早期用得更多的不是“保护”这个词,而是“保存”。
一字之差,代表的概念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