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伸掌拍拍脑门,罢罢罢,姐就牺牲一把儿,亲自莅临清水县城,见识一下那位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钱千金小姐好了!
孩子自然更重要,走到哪里带到哪里是一定的,正好,偷偷回老家,给亲爹看看外孙外孙女……
人要是想做某件事,自然,就能找到去做这件事的理由,还充分的很呢。
外面夜色已经沉寂,孩子们在身边的小床上睡得香甜,即便一辈子不能跟亲爹相认,最起码,要保证人家的亲爹还活着,并且活的好好的吧?
阿花挨个亲一亲小脸蛋,心底里柔情一片。
这一夜,必是有梦的,梦里的人影也清晰可辨,就是迷迷糊糊的不清楚,为什么穆柯会跟自家俩宝贝儿玩在一起?什么时候的事儿?
四口人团聚的日子,有可能到来吗?
“呸!花痴!”
阿花狠狠的啐了自己一口老血,当然,还是在梦里。
她不是一个喜欢生活在幻想中的小姑娘,她喜欢把握实际,让自己跟孩子们亲人们吃的好睡得好,日子安安稳稳,就足够了。
阿花的原则:千万不要在一件别扭的事上纠缠太久。纠缠久了,你会烦,会痛,会厌,会累,会神伤,会心碎。实际上,到最后,你不是跟事过不去,而是跟自己过不去。无论多别扭,你都要学会抽身而退。
所以,即便这次回到清水县城,再见到纠缠在生命里的男主人公,阿花也依然确信自己,能够完好无损的抽身而退,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新成员
原本计划的是近几年绝对不回清水县城的阿花,启程的决定做的够突然,不过,大家都挺喜出望外的。
冯大壮是个男人,年龄也还不怎么成熟,对于妹子早早产子这事儿传开来,到底会带来多大的影响,没什么深刻感触,怕什么呢?这是自己亲妹子,有啥麻烦,当哥哥的都替顶着!
翠花红枣原本就是从清水县城呆惯了的,回去旧地看看当然喜悦,就是——怪舍不得刚刚开拓出的“冰激凌”市场……
“正好!我来的时候,还特意交代了你们嫂子试试做这冰生意,你们回去了,咱就把摊子铺大些。”
大壮笑得合不拢嘴,跟着阿花跑前跑后一通拾掇。
只有老刘头深沉的不行,不参加任何讨论,专门老尾巴似的缀在“大兄弟”身后,看到两只金钱豹的时候,眼珠子也亮的跟五百瓦的灯泡一样。
没人用他费尽心机给金钱豹起的新名字,他自己叫,“追风——闪电——好听不?”
至于棕熊的诨名,他倒是非常认可,想象一下,自己可以与一头彪悍棕熊称兄道弟,多么威风八面?
“大兄弟”根本不鸟他,睡饱了以后,嘴里叼一个瓷碗满院里找人帮忙盛蜂蜜,不是自己不会偷,能省事为啥惹麻烦不是?
老刘头跟在后面看的心焦,他目前还不了解为什么一头彪悍棕熊,还需要叼着瓷碗到处要饭?
“喂——大兄弟,咱们到山上打猎不好吗?自食其力……”。
阿花被“大兄弟”扯住裙角儿。看看那厮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儿,忍不住摇头。指挥起冯大壮。
“大哥,你去帮大兄弟多割些蜜来。咱们这次出去的时间肯定长些,他自己收蜜的话,祸害的比吃的可多。”
正是野花遍地蜂群肆虐的季节,蜂蜜怎么会少?就这么白白的搁放着,也实在可惜。
老刘头福至心灵,忽然就有了好主意,昨儿个他还跟大壮毛遂自荐来着呢。
“嘿嘿,阿花啊,大壮啊。你们看这样行不行?大壮赶车带着你们回清水,家里这摊子,我来看护,那收蜜啥的活计,教教我……”。
他两眼放光,其实哪里只是为的帮忙收蜜,根本是喜欢很了家里的三只野物,恨不能日日相守亲近。
通过大壮跟俩丫头的描述,阿花也知晓这老汉的为人秉性可以信任。只是追问了一句:“您老人家不跟县衙里报备一下,就此不回去了,会不会影响收养老银子?”
“无碍!”老刘头洒脱的很,对大壮摆手:“你回去跟老马说一声。折算上这辆马车,我这几年剩下的份例都交给你,以后。我就在这南山下面养老了,你们不嫌弃的话。我帮着看门护院,你们不喜欢老头子。我就到山上搭间草棚子,平时打打猎养几只野物,哈哈……”。
这老汉也够任性的,脑回路走到哪就是哪,根本不需要犹豫或者跟任何人商量。
大壮傻眼,心里惋惜那样一只铁饭碗随手丢了……
倒是阿花能理解这种“万事皆空”的“无我”境界,学着男人的模样抱拳施礼:“如此,我这穷家破业,就全部托付给刘叔了。”
清水县城人多房密,金钱豹跟棕熊都不能跟随,老刘头欢天喜地,跟着冯大壮学习割蜜的程序,并重新认识一下家里三只原住户,得了阿花的授意,小金小钱平静的接受了老刘头靠近身前半米的距离,“大兄弟”也肯把自己要饭的瓷碗,交到老刘头手里……
这老汉身上有功夫,也不担心他在山下有什么安全问题,拾掇好了一应物什,大家登上马车,马儿“白云”对着老刘头扬起一只前蹄,口中 “吸溜溜”长嘶一声,开始启程。
俩娃儿很兴奋,被翠花红枣托着屁股揽着腰,脑袋歪在人肩膀上,眼睛透过窗子往外看……
回程的路途,“白云”更熟悉了,大壮赶车很悠闲,要不是阿花担心孩子小怕受风,都想抱了“宝儿”一起驾驭车辕。
俩丫头不知道此去是为了解除穆柯公子的牢狱之灾,照样没心没肺的欢喜着,手里有银子,还盘算起回清水后探望相熟的丫头婆子,要置办哪些小礼物。
阿花合着眼睛,倚靠在车厢内壁上,此刻,她的思绪还在穆柯与钱千金的不相爱却相杀的案子上……
对于那个无故被退婚,自然丢了脸面,婚事诸多不顺,从而恼羞成怒反目成仇,并且已经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千金小姐,不下狠手不用些极端的手段,是不可能扭转乾坤的。
但是,县令千金的身份在此,那手段还要运用的微妙不漏痕迹,明面上一定冠冕堂皇。
车厢后面固定了一只小铁皮炉子,休息的时候可以炖水煮茶熬米糊,两个娃儿被颠簸的累了,闭着眼睛吃几口,便沉沉睡去,倒也不算麻烦。
黄昏时找了一个小村子借宿,给了人家米面做酬谢,三个女人和孩子们一块儿挤到一铺大炕上,冯大壮则在外面马车上对付一宿儿,艾草一熏,蚊虫不凑,凉爽爽的还挺舒坦。
屋里却闷热,小窗户糊的密不透风,开门又不方便,到了第二日,宝儿贝儿的嚎哭声便很愤怒。
原因无他,身上被热出痱子了,孩子刺痒的难受。
在山下的屋子就没有这种烦恼,阿花设计的大门大窗亮堂又通透,还能夜不闭户敞着门安睡……
翠花的胳膊上也不得劲儿,时不时抓一下挠一下,仔细看去,爬上一层发红的小米粒状物。
偏偏来的匆忙没考虑到这些,被大壮早早送到清水药馆的滑石粉销路始终没打开,阿花渐渐就遗忘了这一节。
“先用温水清洗一下,等回到清水就有办法了。”阿花只能这样安排。
刚满五个月的孩子,受不了钻心的刺痒,小手指一个劲儿的想去抓挠,睡梦里都不安生。
别小看幼儿嫩的薄的如蝉翼的手指甲,挠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很是留了几道血痕,让当娘的看的揪心,可是,抓住小家伙的手不让动的话,就又不肯睡觉儿了……(未完待续。。)
ps: 感谢云枫树的月票,感谢朋友们陪伴着寂寞……
第一百章 不忘买卖
“停车!剪了我那件衣服,缝两副薄纱的手套戴上,就伤不到脸上身上了。”
俩丫鬟一起动手,找出阿花新置办的薄纱短襟褂,这料子可真心不便宜,据说由极南的地方出产的天蚕丝织就,轻软薄滑,最适宜夏日里穿着。
回想起来,这还是穆柯公子上次让她俩带来的谢礼,就一小块,折叠起来往身上一揣,根本看不出异样。
料子小,阿花裁剪的时候费尽了脑细胞,也仅够一件短襟褂儿,还是多半个袖儿,珍惜的什么似的,却在这个时候要祸害掉了。
“早知道这样,就该起初裁两个兜肚儿给孩子们。”
阿花大剪刀在手,“咔咔”起落间,嘴里还后悔着。
做母亲的,得到好东西,总是第一个想到孩子的,这块儿料子之所以没首先变成兜肚儿,还是因为颜色太粉嫩,贝儿合适,宝儿就显得女气了。
其实几个月大的孩子,什么女气不女气的?偏偏阿花执拗,认为宝儿没爹,身边几乎没有男性陪伴,极容易长大了变成“娘娘腔儿”,所以,早早的下决心全方位无死角杜绝隐患。
宁可贝儿穿戴上受点委屈向男性发展,或者同样变身“女汉子”,也不可让宝儿穿红挂绿娇娇滴滴长成新一代“伪娘”。
所以,俩娃儿齐哭的时候,贝儿总是被第一个抱起来,宝儿需要再练一会儿嗓门,并得到苦口婆心的教育:“喂。你是男人,懂不懂?不可以使用哭哭啼啼的手段来达到要求。大大方方的说嘛,你要啥?”
“哇——”。悲催的小子,说不出来,只能继续延长哭喊的时间……
究其原因,只能说:“可不能没爹啊!”
这就是阿花的初衷,只不知道此教育手段的效果如何,还需要岁月去验证。
俩丫鬟龇牙咧嘴,亲眼目睹着主子手起剪子落,一件珍贵的衣服化身八个同样大小的巴掌块儿,穿针引线。缝制出四个布袋儿,套在小家伙们的手掌上,在手腕处用丝线松松系住。
果然,任凭再怎么抓挠,都属于“隔靴搔痒”,俩宝贝儿的脸上脖子上再没增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