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子皇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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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子皇孙-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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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不答应就可以了呀。”

  “假如是你,你难道忍心看着自己的父亲一筹莫展,为了这个家弄得茶饭不吃的吗?”

  “不会。可是——”

  “没有可是了。这就是命。”

  “小姐,我不明白。这跟命有什么关系。我只认为,这只是你答应不答应的问题。再说了,难道朝里的官员,个个都把自己的女儿送给皇上吗?”

  “小红,你别说了。”

  “我不说,心里不舒服。”

  “各家都有难念的经。你说的,或许也对。但朝里把自己的女儿送给皇上的,也不止我父亲一个人。前段时间,不也有刘大人把他的女儿送进宫里。”

  所有的悲剧,原于违背自己的心意做了件自以为很值得做的事。一厢情愿的想不伤害亲人的结果,不但毁了自己,也伤害了所深爱的人,让他们活在痛苦之中。所以,爱一个人,就要告诉她,呆在她身边呵护她,别离开她,永远都不离开。永远都不。

第四十八章英雄无敌
48、英雄无敌

  一个男人,若是任由别人把自己心爱的女人夺去,那么,他绝对不是个男人,他是个孬种。一个男人,若是能把自己心爱的女人送给别人,那么,他绝对是个男人,是个真正的男人。历史上,这样的男人并不少,他们就是靠把爱自己的女人送给他人,而成就了自己的伟业,从而名扬千古。有雄心壮志的男儿谁不希望自己能够名留史册?

  “孩子,我知道你跟明珠好,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在一起白头偕老。但是,老天爷向来就喜欢捉弄人,你想要得到的,他偏不给你,而你不想要的,他就是让你拥有。想当初,我只一心的仗剑快意恩仇于江湖,可结果呢,我还是陷入了官场里你争我夺的险恶中。我也曾经想着要退出,然后到一个无人的地方,过着天无的人,怡然垂钓的日子。可是,我不能这么做,除非我很自私,我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而不顾及家庭。你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伯父,我想一个人静会儿。”

  “孩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可不要胡思乱想呀。”

  “伯父,您放心好了,我不会有事的。”

  “有什么地方想不通的,就来问伯父,别只闷在心里。你父亲去得早,我从小就把你当做我儿子来看待。”

  “这个,我知道,伯父,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你能这么想就好。”

  屋子,很宽,也很窄。宽,是因为屋子很大;窄,是因为整个屋子充斥着明珠表妹的影子。闭上眼,甚至还可以闻到明珠身上少女的芳香。她的笑声,她的呼吸,就在耳边。张一剑就那么闭着眼睛斜靠在椅子上。是幸福,是痛苦的思念。擦得光亮的,无半点灰尘的桌子上,有两个酒壶,其中一个已经横躺着,半滴酒,欲滴未滴地挂在酒壶口。如泪珠。

  “明珠妹,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你知道的,你点头呀。”

  冷汗,满身都是。泪眼模糊地寻找,偌大的屋子,哪里见明珠的影子。还好,只是一场梦。若是真的,明珠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那将是自己一辈子的遗憾。不,一定要亲口告诉她,让她知道。猛然起身,拉开门,走出屋子,走到院子中央,张一剑停住了,刚才还一路念叨着要告诉明珠自己深爱着她,此时,却突然改了口儿。

  “不,我不能告诉她,让她知道。我非但不告诉她自己爱着她,还要想办法让她认为自己一点都不爱她。为了她的幸福。”

  要让一个女人误以为,深爱着她的人从没有爱过她的办法多着呢。可是,他又怎忍心去做呢。如果要做,该如何做,才能不使得自己深爱的人伤心?

  要把一件事情做了,很简单,但要把握好分寸做好,可就难了。这就如同剑手,能刺到对方的固然高手,但真正的高手,不只是能刺中对方,且还能想不伤对方便不伤对方一根毫发。

  “孩子,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在于他懂得取与舍,有超于常人的忍耐和坚持。有些东西,并不是自己想挽留就能挽留的,明知道不能挽留的东西却偏去强挽留,只能让自己失去更多的东西,只能成为笑料被别人所妄谈。”伯父的话,从窗外穿进。

  从胸口里掏出明珠给自己的手帕,张一剑的手在发抖。轻轻打开,上面绣着一对活灵活现地呼之欲出的鸳鸯,图右上角写着:执子之手,与子皆老。

  “一剑哥哥,你怎么还不休息呢。看你,满脸是汗,衣服都湿透了。这样很容易生病的。来,把衣服脱下。”

  惊慌地把手帕藏到身后,抬望眼,四下里,物旧,佳人何处?一场虚幻而已。这手帕,是明珠表妹亲手给自己的,从此,一剑带在身上,藏在贴心窝处。

  还是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吧,这样对自己,对明珠或许会好过些。

  带着明珠走天涯,张一剑不是没有想过,但这念头在脑子里一闪,就熄灭掉了。这样做,不是不可以,而是,张一剑不能只顾着自己,而不顾伯父全家,还有明珠的家人。何况,自己这么做,不就是成了皇上的敌人吗。皇上太厉害了。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要谁死,谁就得死。所有皇上敌人的下场,张一剑大都亲眼看到:死无全尸,九族俱灭。

  张一剑等被事情的表面给吓住了,他们都没有往事情的反面去想。假如,没有张一剑之类的为虎作伥,皇上即便有天大的本事,也早就一命呜呼,那些人的死,根本不是死于皇上之手,而是死于如张一剑等人之手。假如没有张一剑会是怎样的呢?自古,皇上身边少谋臣和帮凶吗?

  或许,张一剑等比任何人更清楚。所以,他就只能当作什么也不知道。他要活着,就得听皇上的,是帮凶,是杀人的工具。而最为可悲的是,他们都不那认为自己是个杀人工具罢了。他们非但不认为,而且还认为自己在建立丰功伟业。

  一个人,能够知道某件秘密的事情,的确是不简单。一个人,若知道秘密的事情而能装做不知道,并让认为他知道的人相信他不知道,那可就更加地厉害了。

  秘密,可以让一个人生,也可以让一个人死。

第四十九章女人如花
49、女人如花

  皇帝能干吗呢,除了能与女人在一块儿温柔之外?自古,有真本事的皇帝虽不少,但所占的比率真的太少了,就好比沙子中的金子,大多数的皇帝,都是庸者。故归结起来,一个人要获得俗世的功成名就,最好的办法就是降生在富贵权势之家。至于想通过真才实学,脑子迂腐的书生,只一心的想通过考试谋取功名,他们的观点虽然正确,但并不适用于这个貌似有规则却以人情至上权利至上的社会。

  女人在男权的社会里,是朵鲜花。

  花能干吗呢?欣赏而已,别无它途。这是女人的骄傲,还是她们的悲哀?不管是哪一种,男人注定愚蠢而原形毕露的,在女人面前,在漂亮女人面前。不过,这愚蠢同时也是可爱的。因为,这至少说明,这个男人还有些真实,没有被社会完全的虚伪掉。当然其可爱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在占有之后懂得去珍惜。只可惜,如此的男人,太少了,大多数是在占有之后将女人抛弃甚至侮辱。

  不管是男权社会还是女权社会,男人和女人是相连在一起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果女人下贱,那么为女人抛千金的男人就高贵吗?一个女人下贱的社会里,男人便都是乌龟王八,是太监。

  皇上又要选妃子了,这可是件举国上下的喜事,为何?喜从何而来,谁高兴了?而众多地欢呼中有谁能听到某个角落的哭泣声。又有谁在诅咒,让黑暗来得更猛烈些吧。将这个妖媚的世界埋葬掉。

  玉府,结彩张灯,如迎新年。玉明珠小姐就要进宫做妃子了。妃子,你对妃子了解多少?不管了解不了解,都被告知,能够进宫成为皇帝的女人,确实是件值得大家欢喜地事,至少说明,你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子。

  美丽是什么?在男人的社会里,美丽就财富,就是一张价值不菲的银票。假如你是妃子的父母,那么后半辈子,可就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假如你是妃子的兄弟,那么,即便是你平庸无能之辈,哪怕就是市井的地瘪流氓,也有希望不需任何的努力,就可以轻易地在朝廷谋个一官半职的,如此一生虽没达到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的位置,也让众人畏惧;假如你是妃子的外亲远戚,即便没有能获得实在直接的利益,但也能在与他人闲谈时夸耀一番,知道的人也会由原先对你的反感,转而让你一两分;至于当事者女人吗,即便有*分的不愿意,但想到将来自己的孩子就一出生可以出人头地万人之上,也就退让了。为孩子的成就和一生的幸福,牺牲自己的幸福,想想,这可是件多么伟大得让每个母亲自己都觉得自豪的抉择。对于大多数母亲来说,这可是件义不容辞的事。

  深宫,天未寒,地已冷,明月依旧,但佳人呢?那一朵朵盛开过的鲜花,它们凋谢了,有谁知?有谁怜?记得,花儿盛开的时候,可是有好多人不远千里地争着来看呢。

  “娘娘,要不要叫人送些炭火过来。再没火,可就要冻死了。”

  “送?还没到时候呢。再说了,即便到时候,他们也早忘了。去年还不是催了他们好多次,他们才迟迟送过来。还说就一个人,怎就用那么多。”

  “真是良心全都被狗给吃了去了。想当初,他们是如何待娘娘,早晚争着来叩头问安。可如今呢,莫说不来了,就是有事叫上他们,他们也爱理不理的。那眼神,好象是我们求他们施舍一样。”

  “这就是人心呀。”

  “人心人心,我看他们根本就没有心,全都是些豹狼变的人精。”

  “小红,这话你说过多少回了?你怎么就不长进一点了呢,我们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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