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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是每每被她吵醒,但谁也不再跟她提她昨晚又做梦了,更没有人提“钧宇”这两个字。那样对她没什么好处,不是吗?也许她醒来根本不记得自己的梦,也许她已经不记得“钧宇”这个人,只是记忆深处受过的伤害在她无意识的时候跳出来罢了。
馨彤有次熄灯后仿佛不经意地问大家,“我说梦话吗?”大家听得出她语气里的担心,矢口否认,“没有。”“没有,没听到过。”“没有。不过我睡得很死,你说我也不会知道。”
馨彤的大学四年,过得很充实。她努力地学习,每学期都有一等奖学金。钱不多,更主要的是个荣誉。她努力地读书,高二有所收敛高三完全停止的读课外书活动全面反扑。学校附近有好几个书屋对外租书。她办了租书证。上书屋跟上教室和图书馆一样勤。
馨彤又回到了什么都读的年代。以前初中高中零散读的作者,现在系统地读。有一段时间她一本接一本地读金庸、梁羽生、古龙、温瑞安。后来又一本接一本地读张爱玲、琼瑶、三毛。她也读所有找得到的龙应台、柏杨、李敖。她读席慕容、汪国真,也读北岛、顾城、舒婷。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漫画,华君武、丁聪、丰子恺、张乐平、方成。蔡志忠出了更多的漫画书,她接着每本必买。只是现在的她,读了就读了,哭了就哭了,笑了就笑了,她不再跟人分享。
大学四年,很多男孩子追她,本班的,外班的,本系的,外系的,本校的,外校的。敢开口约她的男孩子都很优秀。馨彤即便不知谁是谁,也看得出他们很不错。可不知为什么,馨彤总是提不起兴趣,就像《白马啸西风》里最后那一句,“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只是我偏不喜欢。”大部分时候,她都用周末要回家推脱了。她宁愿周末在家读书。
大一方青山王曼玉还很高兴几乎每个周末都见到她。到了大二,他们跟她说学校有活动就不用每个星期回来了。馨彤说也没什么活动,周末舞会什么的我也不感兴趣,还是在家看书舒服。再说,我也想你们,也想打打牙祭啊。你们不欢迎我回来吗?
到了大三,王曼玉隐晦地问起男同学,说好的可以考虑,大学同学知根知底,你爸爸和我就是大学认识的。馨彤说当然,好的还能让他跑了。然后自己一呆。接着起身去洗手间。
到了大四,学校里找工作一片人心惶惶,好多好了几年的情侣因为要去不同的地方而黯然分手,又有些原本暧昧的因为要去相同的地方而高调宣布我们在一起。
馨彤从来就不是什么胸怀大志的人。她原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打算,真的有人问到脸上,顶多想一下说,好好毕业,找个工作啊。可是大三以后妈妈越来越密集的关心和询问让她有些郁闷并意识到这以后只会越来越多。她没有反感哪个男生,只是谈不上喜欢罢了。她还小,不是吗?着什么急啊!
大三的暑假,一天晚上妈妈竟然说单位钱总的儿子在清华读研究生,要不要认识一下?馨彤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到外文书店买了一大堆书。暑假除了读书,也开始背单词。都是从背单词开始的,不是吗?大四一开学,馨彤就报考了TOEFL和GRE。然后申请了八所美国的学校。也没怎么和爸妈提。
大四下学期开学后,申请的学校陆续都有了回音。所有的学校都录取了她,只是有些给全奖,有些半奖,还有两所没有奖学金。馨彤选了半奖的哈佛,读商学院。
然后和父母说起。方青山王曼玉又惊讶又骄傲,然后变成满心不舍。馨彤说,又不是读博士,硕士两年就读完了。中间放假我也可以回来的。
幸运地,签证很顺利。94年六月馨彤从北大毕业。八月底她一个人拎着箱子来到美国东岸,开始了她的哈佛生涯。同寝室的晚秋去了上海,楚红留在了北京,晓晴则回到了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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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馨彤的7年 II 。。。
在美国的学习很紧张。因为哈佛如雷贯耳,又不知底细,来的第一个学期,馨彤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一个学期下来,居然成绩年级第一。学校把她的奖学金从半奖调成全奖。馨彤稍稍松了口气。又开始了她的读书生涯。
首当其冲的是漫画。馨彤的最爱是比尔?沃特森(Bill Watterson)的《凯文的幻虎世界》(Calvin and Hobbes), 埃?奥?卜劳恩(Plaunen。E。O。)的《父与子》(VaterundSohn),和史考特?亚当斯(Scott Adams)的《呆伯特》(Dilbert)。她也喜欢植田正志的《碰丁先生》和赫洛夫?皮特斯脱鲁普。插画大师诺尔曼?罗克威尔(Norman Rockwell)唯妙唯肖的情景写实也令她着迷了好一阵子。
其次是电影。馨彤从小爱看电影,现在到了好莱坞的王国,电影更是看得多。很多时候,她会在周末去附近的录像店租很多经典电影录像带。99美分租一盘,就用那个二十块钱买来的二手影碟机在寝室里看。
平日她每天去图书馆晚自习,回来就看电视。她喜欢当时正在播放的《宋飞传》(Seinfield)、《老友记》( Friends)、和《欢乐一家亲》( Fraiser),也喜欢早已停播的经典《陆军野战医院》(MASH)、《干杯酒吧》(Cheers)、和《欢迎归来,科特》(Wele Back,Kotter)。那时有电视台每晚不停重播经典电视剧集,不管什么时候打开电视总有可以看的。
有时她也听歌。在北大时她听的大部分是中文歌曲,特别是粤语歌。到了美国,馨彤听的几乎都是英文歌曲。很多时候不经意的一首歌就打动她。她一直喜欢Celine Dion、Mariah Carey、Tracy Chapman、Phil Colins、和Bryan Adams。他们的歌她听的最多。
每天白天上课,晚上自习,夜里听听歌、看看书或电视或录像,简简单单,轻轻松松,日子如流水一般过了。
95年的夏天馨彤本想回国两个月,不想联系上一个很好的实习机会。实习完后,馨彤只能八月中回北京两个星期。
方青山王曼玉一起到机场接她。见了面,王曼玉除了前几分钟抱怨她瘦了,问她每天吃什么,是不是趁这次回来学着做几个菜,以后在美国也可以自己偶尔做做饭,就开始关心她的男朋友问题。你已经23了,可以考虑了。哈佛聚集的是全世界的精英啊。。。还没到家,王曼玉已经说了许多。方青山也不时点点头。馨彤心里想,不这个月初才满的23吗?怎么就好像我已经是老姑娘嫁不出去似的?看着一年不见的父母脸上明显增添的皱纹和头上明显增添的白发,想着他们每次打电话也是问这些,今天回来又这么迫不及待,馨彤才意识到他们是真的担心和着急。“爸,妈,你们不要担心,我一直都有人追的,还不止一个。我只是想读完书,工作了,稳定了,再考虑。我争取两年内交男朋友,然后把自己嫁掉。”看着爸妈脸上马上露出的笑容,馨彤心里有些酸涩。是啊,自己也自由自在了很多年了。是该考虑找个男朋友了。至于还是偶尔出现梦里的钧宇,那是青葱年少的梦,离自己已经很远了。
和钧宇在一起的那两年,馨彤完全没有概念他们之间算什么,想也没想过。以后的这些年,她有很多时间想,她看了很多的文艺作品,她明白了原来,钧宇是她的初恋,她情窦初开时的爱恋。
是单恋吗?不是。馨彤从来不怀疑钧宇当年是喜欢自己的。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这个词,虽然他后来毫不留恋的去了美国,但她就是知道。
算暗恋吗?不算。除了直接说钧宇我喜欢你,自己还有什么没有说?连那样一枚印章都送了!那时说了多少个“以后”啊,连请他去武汉都变相的不知说了多少次……去见奶奶,去见表哥,去老通城,去归元寺。。。有时想想,馨彤也有些惊讶于自己当年的大胆直白。年轻就是好,无知无畏。想自己当年真是天真浪漫,居然真的以为以后会一直和他在一起,没有一丝怀疑。
馨彤这几年也明白有了初恋,才会有以后的恋爱。所以初恋才叫做初恋啊。大家都是这样的。自己也会是。自己之所以还没有第二次恋爱,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自己根本是个懒人,一方面也是命里注定的那个人还没有出现吧。馨彤其实自己也盼望再次有心动的感觉,就是当年还不懂爱情时对钧宇有的那种感觉。
馨彤还是会时常想起钧宇。这些年了,她还是会梦见他,只是自己渐渐长大,慢慢没有从前那么伤心了。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她会想起他,晚上临睡前也是一样。很多时候,读到一段话,就想起了他,听到一首歌,又想起了他,看到一个场景,也想起了他。想起他,就想起那两年,想起那段青涩又充满期盼的少年时光。其实真正说起来,那两年的日子实在枯燥单调,每天学习学习再学习。可为什么每每回忆起来,总觉得那段日子真是很温暖,是自己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
馨彤在哈佛的两年追求者众多。中国人外国人都有。中国人还算含蓄。外国人经常在图书馆或教学楼拦住她直接表白。馨彤一律婉言拒绝。
追求者中有一个小时候从香港移民到纽约的男生,叫何云飞,也是哈佛商学院的,比馨彤高一届。馨彤一到哈佛,他就展开追求。馨彤拒绝后,他以学长的身份还是给她很多帮助。馨彤研究生一年级暑假实习的机会就是他帮忙推荐的。慢慢的两人成了朋友。
一年后何云飞毕业去纽约,在一家大型国际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