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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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在异界-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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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甲兵装备精良,又岂是小小的佣兵团可以相比的,我三百兄弟伤亡惨重,却无法把洛伦佐背出重围。”

    “四周百姓人人毗目欲裂,却在森冷的铁戈寒刀下,望而止步。就在我绝望的时候,忽然人群里有一妇人凄惨大叫:“救救洛伦佐大人,这样的好人不能死啊!”一语激起千重浪,围观的人们沸腾了,纷纷扑向严整以待的士兵,没有武器,他们就用石头、拳头、牙齿、甚至胸膛去迎战那尖锐的武器。”

    “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手无寸铁的百姓和全副武装的铁甲军。这是一场惨烈的胜利,人们用血肉之躯如怒浪般冲垮了铁甲军,却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遍地的尸体。那是南越立国以来,最大的一次暴动。”

    普莱斯特苦笑道:“我当时真的以为我会死无葬身之地,却没料到我居然活了下来。我带着伤残的兄弟,一群无依无助的孩子,一路西行,终于来到了这偏僻的吞水城。在帝都,我们是遍地通缉的强盗。在这里,我们却可以做隐名埋姓的良民。”

    “强盗?”佩德罗愤愤不平地握着拳头,道:“这世上究竟谁是强盗,谁是贼?”

    “那他这腿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洛伦佐笑笑:“没什么。我中了宗佛的枯荣诅咒。我所吸收的养料都聚集在上半身,下半身就渐渐枯萎、腐烂了。”

    “你本身不就是诅咒师吗?怎么不解除这诅咒。”

    “小姑娘,你以为大诅咒师就通晓所有的诅咒。枯荣诅咒只在万咒书里有记录,而万咒书是当年诅咒之神留下的神术记录,早被历代宗佛占为己有,绝不会轻易示人。”

    我才不是小姑娘,我没那么幼稚,好不好?

    我眼睛转了转,虽然我相信普莱斯特没有骗我,但我更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些。我嬉皮笑脸问:“洛伦佐大师,听说修炼诅咒是需要人体器皿的。那么你成为大诅咒师,最多拥有过多少人体器皿呢?”

    “你是想问,我究竟杀了多少人吧?”洛伦佐一眼便看穿了我的心思,揶揄道:“实话告诉你,一个都没有。”

    “怎么可能?”我开始怀疑起这个洛伦佐,我怀疑他是一匹披着人皮的狼。他这话说的也太假了吧。

    洛伦佐却坚信不移地说:“修炼诅咒术根本不需要什么人体器皿,这也是我为什么要说宗佛在扭曲教义,误导世人的原因。早在千年以前,诅咒之神就留下了一种仪器,叫七彩玲珑塔。只要把诅咒输入,就可以观测到咒术的强弱、变化和效果,比以人体做器皿更加精准。”

    “啊?那这七彩玲珑塔是不是很贵?”我没想到世上还有这种东西,顿时来了兴趣。如果真有这东西,那诅咒神殿的人为什么还要惨无人道地拿人体做试验?难道是因为价格?

    洛伦佐的话却和我想的截然相反,他说:“七彩玲珑塔虽然叫七彩,却不是七彩魔力水晶铸造的。它取材于海底珊瑚虫,因试验时会产生七色反应,所以叫七彩玲珑塔。海底珊瑚取之不尽,又有什么好珍贵的?”

    “那为什么那些人要拿人体做试验?”

    “谁知道呢?”洛伦佐神色一黯,道:“这世上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就是人心。也许他们是怕这方法传出去,人人都会成为诅咒师,从而动摇他们的地位;也许每个人都有心理阴暗的一面,他们为了虚荣,不想丢弃人们望向他们时的那种敬畏;也许人体器皿的惨叫和挣扎,能够给他们带来新鲜和刺激,让他们得到一种变态的快感。”

    嗨呀蹭蹭我的脚,大眼睛泪汪汪的叫:“嗨呀,嗨呀。”

    洛伦佐疲惫不堪地说:“我曾经无意中得到一本最古老的教义,和现在流传的典籍有本质上的不同。在那本教义上,神是仁慈的,神说传下神术是为了拯救世人。神告诉我们:这世上有一种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生物,在空气中,在树梢上,在人体内,它无所不在。它比米粒还要小上千万倍,却比米粒更能影响人的健康。它可以使人重生,也可以使人生亡。诅咒术就是通过咒法的力量,使这种微小的生物产生变异,使它能够为人所用。”

    “只可惜,好的开端,却末必有好的结果。医治人类的良药,却最终成了杀戳的利器。诅咒师本来是世上最美好的职业,拥有世人中最长的寿命,却因为欲望和贪婪,发展到了另一个极端。诅咒,成为一个邪恶的代名词。”

    洛伦佐闭上了眼睛,喃喃道:“他们在诅咒了别人的同时,也诅咒了自己。现在的诅咒师接触那些变异的邪恶生物太多了,以致于没有人能够活过三十八岁。这,是不是一种讽刺,一种悲哀?”

    他累了,从心里泛出来的累。沉淀在岁月里的秘密,越是发掘,越是让他心酸。

    我冲弗雷德勾了勾手指,然后俯下身把能摸到的银币,全部倒在了地上。如释重负地一拍手,冲普莱斯特一笑:“这些,全归你了。”

    普莱斯特一愣,傻里傻气地问:“救三条命,你不是都才给三枚银币吗?怎么听一个故事,给这么多?”

    给你就行了,这人废什么话。我一翻白眼,给他一个卫生球看:“那时候我知道你是谁呀?你要是拿了钱,买枪买刀,杀人放火怎么办?此一时彼一时。我可不象某些人,吝啬的要死,连一枚铜钱都要!”

    扑嗵。普莱斯特晕倒——

    分割线:写这一章时,我哭了。我写它,并非试图唤醒人类的良知,我没有那么伟大。

    但至少,我还有眼泪。

    你呢?


第二十二章你的屁股着火啦 

    我没想到我会因祸得福,自从吸了弗雷德的血液,我就发现我的元素凝聚力快了很多。这可不仅仅是量的提升,更是质的飞跃。我不仅学会了烈火燃烧这一个低阶群攻术,而且在元素的控制、运用上更加得心应手。

    我发现如果有足够的元素,我甚至可以利用空间魔法的入门级法术吸音洞,制造一个消音器。这样即便我在远处偷袭,也不会象在日暮森林一样,一下子暴露自己。

    想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发明。就算我和对手面对面站着,他也不知道攻击从何而来。

    只是有失必有得,每到傍晚,我的头都会好一阵晕眩,这明显是弗雷德血液的后遗症。

    他之所以不死,就是能够在死的那一霎间,爆发出一种可怕的元素吸收力,重塑身体。但他本身对诅咒术并没有什么免疫力。他只是在承受诅咒时,身体产生了一种难以解释的异变。

    这异变是什么?连他也说不清楚。

    不过不死显然比那种逆天者的免疫力更可怕。逆天者只是对诅咒有效,可不死则范围大多了。虽然我没有试过,砍掉弗雷德的脑袋,他还会不会复生,但从理论上来,应该是可行的。

    世间万物都是由元素组成的,人又何尝不是?

    就在我们备好马车,准备前往怛多罗的时候,洛克威尔家族的霍德管家居然找到了这里。

    吞水城这么大,这一些破烂的院落在城防地图上连芝麻都比它大。他们居然找到了,可见洛克威尔的势力无孔不入。

    霍德告诉普莱斯特:“洛克威尔老爷的养颜药水已经熬制好了,需要有人护送到怛多罗城。我们山姆少爷认为你们佣兵团实力卓越,想邀请你们一起去帝都。还有这个……山姆少爷特意嘱托,说最好让那个漂亮的女佣兵一起去。酬劳嘛,好说。”

    不管他好说不好说,普莱斯特都没有这个兴趣。帝都是他的伤心地,他刚从那里千里迢迢逃亡到这里,当然不可能自投罗网。

    “霍德管家,多谢你的好意。不过一来我们团没有什么女佣兵,二来我们对这护送没兴趣。”普莱斯特一口回绝。

    霍德本来洋洋得意的,以为这个小小的佣兵团长一听这个从天而降的好消息,会感激得涕泗纵横,趴在地上舔他高贵的脚趾头,他也好趁机捞些好处。谁知普莱斯特却根本不买他的帐,霍德顿傻了,他恼羞成怒道:“我们少爷亲自点名要你们,你们别不识好歹!这样的好事,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你们上哪儿找去?”

    普莱斯特不紧不慢地说:“霍德管家,我们佣兵团不是领主大人麾下的兵,我们有权利拒绝任何我们不愿接受的任务。”

    “你……”也不知是气还是急的,霍德指着普莱斯特只哆嗦。

    他没想到阴沟里面会翻船,这可是山姆少爷千叮万嘱的。怎么每次一遇到这个佣兵团,他都会招来少爷的一顿骂?

    他是有苦说不出。这两只手指捉田螺,十拿九稳的事都办砸了,以后他还想在领主府混下去?

    他还没考虑好,到底是应该把普莱斯特臭骂一顿,还是抱住他的大腿痛哭流涕地哀求。我已经笑眯眯地走了过去:“霍德管家,你说的女佣兵是不是我呀?”

    “对,对。少爷自从回去后,对小姐一直念念不忘。”霍德仿佛在漆黑的夜晚看见了一抹亮光,顿时又有了希望,点头哈腰地说。

    “这样啊。”我把马鞭在手掌上拍了两下,眼珠一转,说:“好吧。其实我并不是普莱斯特团里的人,我们三个人是另外一个佣兵团。既然他拒绝了,那我们答应也不算抢了他的生意。”

    “对,对。”霍德高兴得两只眼都笑没了,趾高气扬地白了普莱斯特一眼,道:“不识抬举的东西!”又一转脸,冲我说:“那么,请上马!”

    斯特曼在旁边瓮声瓮气地说:“我们小姐只坐马车。”

    啊?霍德的嘴张得能塞进三个鸡蛋。这世上居然有不会骑马的佣兵?他还真没见过。

    就在我上车的一霎间,普莱斯特低声对我说:“小心点,他们没安好心。”

    我点点头。就算瞎子也看得出来,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普莱斯特的提醒仍让我心头一暖。

    我们本来就是要去帝都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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